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力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年度目标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保督察政治责任
(一)全力保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发现的120个问题组织了自查自改;会同市纪委监委开展“专责”加“专项”现场检查,发现并整改79个问题。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协调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设8个工作组,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完成下沉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资料报送等重点任务。
(二)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以往督察问题定期开展清单化调度,适时现场抽查督导,对临近整改期限的问题提前向责任单位发函提醒。组织研究制定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具体问题及重要信访件整改工作进行现场评估。将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公开。
(三)健全机制体制推动治理水平提升。优化调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健全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获批全国首个陆海统筹推进损害赔偿基层联系点。健全综合指挥系统联络机制,推进数字化治理,开放全市生态环境信息数据,提升协同治理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文化宣传,在中小学校推广生态文明教育。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始终将空气质量改善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市委、市政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大气污染攻坚工作小组,深化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整治等“八大攻坚行动”,聚焦抑尘、限煤、控车、禁放等突破点持续攻坚。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供暖燃煤锅炉清洁替代项目资金奖补政策。完成81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关停淘汰清零;深度挖掘减排潜力,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508个,累计淘汰2.7万辆国三及以下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巡查交办扬尘问题5600余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7%;PM10浓度降至4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2%;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臭氧污染天26天,全省最少,同比减少6天。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探索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新路径,创新实施11个国省控流域“一河一策”,推进29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全链条抓好陆源污染管控,溯源整治1700余个入河排污口,完成3886个入海排污口备案。在全省率先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整县制治理,累计完成3932个村,治理率达到73.8%,大幅超额完成省下达的55%的目标任务。2025年,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十四五”期间提高33.6个百分点。莱西产芝水库获评省级美丽河湖。我市作为唯一北方城市代表在全国生态环境厅局长论坛上介绍“治水”经验。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崂山湾区、东岸前海湾区分别入选国家级、省级美丽海湾。
(三)系统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化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26项具体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在全国全省率先出台土壤污染转运联单等17项制度,先行先试分阶段效果评估等治理模式,形成一批源头预防、用地准入、质量提升“青岛模式”。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在我市成功举办,“青岛经验”向全国推广。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施27个重点项目,累计总投资91.24亿元,培育各领域“无废细胞”1233个,“无废细胞”建设试点等8个项目入选省生态环境厅首批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名单,挖掘31个“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及特色样板。
三、积极推进美丽青岛建设
(一)全面展示青岛美丽建设成果。成功举办全国生态环境领域最高规格官方论坛——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5年会,7名院士及140名嘉宾参加活动,共同探讨“十五五”美丽中国建设路径,全面展现了青岛“八美之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良好形象。高规格套开3位院士参加的青岛美丽城市建设论证会,为我市全国美丽城市建设工作问诊把脉、赋能造势。参加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及第四届生态环保产业服务“双碳”战略院士论坛,作为全国两个地方城市代表之一分享经验。成功举办上合组织国家废弃物管理、适应气候变化与海洋环境保护2个国际研讨班。我局作为唯一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代表参加上合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会议,全面展现青岛元素。
(二)示范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副省级城市获评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美丽青岛建设案例入选《美丽中国在行动2025》。崂山区入选国家级美丽乡村先行区公示名单。“中国—上合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山东)”落地我市,建成中环协环保人才培训基地、绿色低碳产业技术转化中心,成立青岛市生态环保创新中心。
(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成崂山、大泽山和浮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调查,记录物种300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60余种。黑林鸽、彩鹮等珍稀鸟类现身我市。青岛民间力量铸就“神话之鸟”保护新模式入选全省第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案例。全市生态质量指数连续三年稳中有升。
四、主动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连续三年出台四批52条惠企措施,惠及市场主体6500余家次,1117个省市重点项目即来即审。实施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简化”管理,259个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替代。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为全市热力生产和供应等28个行业共计157个企业完成“一体化”办理。
(二)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对守法合规企业无事不扰,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扩容至3166家,占全省50.4%。创新政企联动共管共治新模式,举办企业家圆桌座谈会37场,实施“点单式”预约执法,帮扶1237家企业解决问题1283个。
(三)提优四个结构。滚动实施三轮“四减四增”行动,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持续优化。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开展多层面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在全省低碳建设评估中获第一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下降。
2025年,我局聚焦重点任务奋力攻坚,实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但仍存在个别河流断面达标不稳定,空气质量优良率继续提升困难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一以贯之真抓实干,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在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
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