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名单按拼音首字母排序。
2.在青依法设立、具备一定条件并能承担相应责任的环评编制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该名单,该名单定期调整,仅供参考。其他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信息可登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
3.申报条件部分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详见关于申报信用及能力良好环评编制单位名单的公告(http://mbee.qingdao.gov.cn/zwgkl/m_90/m_124/202303/t20230327_708826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