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七批)
点击量:777发布时间:2025-07-02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截至7月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二十七批42件信访件,已办结23件,阶段性办结16件,未办结3件。其中,责令整改4家,立案处罚1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七批 2025年7月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SD202506220024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岛润兴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晨辉路47号)距离村庄较近,镀锌加工产生粉尘和异味,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每天22点以后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润兴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蓝村街道晨辉路47号,距离大官庄村约150米。该企业建设3条热镀锌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待镀锌件-挂钩上件-酸洗-水洗-助镀-热镀锌-冷却-钝化-包装入库。
2.企业酸洗工艺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酸洗废气负压收集后由酸雾净化塔处理,经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锌烟由集气罩收集,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脱氨塔”处理后,经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挂钩维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企业脱氨塔喷淋废水全部排入助镀槽用于配置助镀液,不外排;助镀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全部用于配制酸洗槽酸液。企业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蓝村污水处理厂。厂区车间地面、热镀锌所有池体已全部硬化、防渗。
4.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室内,采取了隔声、降噪治理措施。
5.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未闻到明显异味。经了解,企业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该公司废气、噪声每年检测4次。查阅2024年和2025年3月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厂内设有1个地下水井,地下水每年检测2次。查阅2024年和2025年3月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土壤每年检测1次,2024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按要求定期开展自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严禁废水私自排放。
2.督促企业做好降噪措施,对易产生噪声的电机等设备加装减震垫等,减少噪声扰民。
3.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4.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对企业土壤、地下水、粉尘、厂界臭气浓度、厂界噪声等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2 D3SD202506220026 青岛市市北区大港二路保利悦公馆小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小区北门和西门两条道路至今未修完,晴天扬尘扰民,雨天有泥土。2.大港纬四路与青海路交叉路口雨天积水。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保利悦公馆小区北门和西门两条道路”为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大港二路和大港纬四路,建设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局,施工单位为青岛政益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于2023年9月开工,其中大港二路预计2025年12月完工,大港纬四路因前序工程时间不确定导致工期待定。目前已完成基层铺设阶段,工地已使用密目网整体进行覆盖。为预留应急出入口,少部分密目网存在破损情况,周边居民车辆进出时存在扬尘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大港纬四路与青海路交叉路口”实为安丘路与青海路交叉口。该处有一处暗渠,已于2025年6月21日开始进行施工,属于大港纬四路道路施工内容。经了解,降雨量过大时,暗渠排水不畅,会引起该交叉路口积水问题。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积水问题,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市北区政府责成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并做好记录。已督促施工单位于调查当日完成破损密目网的更换。
2.加快推进大港纬四路施工进度。
3.督促施工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暗渠部分的施工。
4.加强监管,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督导,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3 D3SD202506220030 青岛市黄岛区宝山镇小陡崖村内山上被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宝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陡崖村”周边为丘陵地形,有土岭和荒沟,无山地。2024年12月,宝山镇政府巡查时,发现尚庄村村民于某在小陡崖村正北约500米区域堆存约11立方米生活垃圾和约120立方米建筑垃圾,当即要求于某尽快清理。2025年3月,于某完成垃圾清理。
2.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堆有生活垃圾约2立方米。经巡查和走访周边居民,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形。6月25日,已完成该处生活垃圾的清理。
基本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倾倒垃圾的情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宝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规范村内垃圾收集、转运;加强对该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周边村民养成不随意倾倒垃圾的习惯。
已办结
4 D3SD202506220031 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姜山工业园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排放至西侧水沟,污水和生产加工产生刺鼻性气味。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姜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为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停产。厂区最南侧车间由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其余厂房闲置。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塑料颗粒加工,已取得环评审批,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因生产经营原因,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初停产。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厂区周边无异味。厂区西侧约650米为姜山镇工业园排水沟,水质较清澈,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排水沟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经调查核实,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2025年6月25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已对其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企业依法排污。 莱西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姜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待企业复产后,对该企业开展废气及废水监督性监测;生产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姜山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后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阶段性办结
5 D3SD202506220032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保利叁仟栋三期小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有不明来源污水排放至小区门前河流,导致河水发黑发臭,水质变差,存在污染。2.小区附近海大生物夏天燃烧浒苔异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门前河流”实为保利叁仟栋小区三期与一、二期之间的河道,位于大沽河度假区栖云路南侧,长度约2千米,经保利叁仟栋项目建设方改造提升为景观河道。
现场调查时,该河道周围无工业园区,无生活污水排口,现场无异味,未发现排污现象。该河道设计水位浅,水体流动性差,夏季随水体温度升高,藻类加快繁殖,影响水体观感。6月2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该水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Ⅳ类地表水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海大生物”实为青岛海大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位于胶州湾工业园云溪路15号,距离东南侧的保利叁仟栋三期小区直线距离约1千米。该公司主要利用浒苔从事有机肥料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承担青岛市浒苔应急处置任务,处置工艺分为2种:一是浒苔烘干、粉碎、包装工艺;二是浒苔磨浆、生物酶降解工艺。浒苔烘干生产线配套建设了二级旋风除尘+列管式换热降温除尘除味+自动锁气除灰等废气处理设施,浒苔烘干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浒苔采取磨浆、生物酶降解工艺在密封厂房中进行,根据环评分析不需要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经调阅该公司2025年6月份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相关要求。
经调查,该公司2025年浒苔处置于6月6日正式开始,目前由于进厂浒苔量较少,采取磨浆工艺能够满足浒苔应急处置要求。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浒苔烘干破碎生产线未生产,磨浆及生物酶降解工艺正常生产,磨浆车间内有轻微异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厂区周边开展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基本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河道水质达标、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内漂浮物和岸边垃圾。
2.计划于2025年8月30日前安装曝气机,进一步增强水体的流动性,提升河道的水体质量及景观效果。
3.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督促其对污染物防治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该公司浒苔烘干破碎线启用时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阶段性办结
6 D3SD202506220034 青岛市平度市旧店镇南庙东村村东南角洗砂厂从黄铜水库河道非法开采砂子,污染灌溉水源,洗砂设备产生扬尘。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水利水产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旧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厂”位于旧店镇南庙东村东南方位约500米处。2024年底,因无相关手续被旧店镇政府及执法部门责令停产,洗砂设备已于2025年4月拆除。该洗砂厂区东侧堆放2处砂堆,分别约1000立方米、500立方米;厂区西侧堆放1处土堆,约100立方米。3处砂土是洗砂厂2024年陆续从莱州市购入,已全部覆盖。
2.信访件反映的“黄铜水库河道”实为庙东河。经现场调查,未发现非法采砂现象。经查看卫星图片,河道自2021年以来没有明显变化。
3.该洗砂点北侧有一处湾塘,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现场未发现向湾塘排污现象。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该湾塘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保护砂土等自然资源,扬尘等污染有效控制。 平度市政府责成水利水产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旧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旧店镇政府强化属地监管,对辖区河道、坑塘加强巡查排查,发现非法采砂、排污问题,及时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市水利水产局对加强对河道范围内巡查监管,发现盗采河砂违法问题依法处置。
4.旧店镇政府督促沙土堆所有人及时清理砂土堆,未清理完成前做好砂土堆覆盖工作,防止扬尘。
阶段性办结
7 D3SD202506220035 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青岛征和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摩托车链条,每天全天排放废气,机械加工噪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凤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征和股份有限公司”实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访件反映的厂区位于香港路112号,主要从事工业链条、农机链条生产,年产链条250余万条。该厂区现有“年产240万条高性能农用收获机链条升级改造扩建项目”、“工业链条、农机链条及农机部件扩建项目”、“年产400万件传动系统部件升级改造项目”3个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厂区共有生产车间7座,主要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配建有12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该公司近三年废气排放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未发现有超标情况。6月2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该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经查阅该公司近三年噪声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噪声超标情况。经现场调查,该厂区1公里范围内仅有西侧的万科如园小区,靠近小区的车间门窗均已封堵,部分车间墙壁和窗户已加装防火隔音棉,厂区西侧的废气处理设施、热交换散热装置均已加装隔音罩。该公司目前正在厂区西部构筑一道长213米、高6.5米的隔音屏,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该厂区西厂界敏感区域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 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凤台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凤台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自行检测,评估污染物削减效果;加快厂区隔声屏建设,提高降噪效果。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加强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污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8 D3SD202506220040 青岛市黄岛区灵珠山街道韩家台村旁边小珠山水库东岸有超群影视城和一家驾校,污染饮用水水源。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超群影视城”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超群文化有限公司,位于小珠山水库南侧约50米处,占地面积约25.85亩。1998年,公司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旅游娱乐用地,主要从事文化活动场地租赁。2017年以来该公司一直处于关停状态。现场调查时,公司关停,无污水产生。
2.信访件反映的“一家驾校”实为青岛石扬奥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位于小珠山水库东南侧约150米处,面积63407平方米。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营业,场地内停有20辆培训车辆;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乱排情形。
3.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小珠山水库的入口、出口的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根据监测结果,2025年小珠山水库的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污染饮用水水源问题。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妥善处置已关停的影视城项目,依法规范处置驾校项目。
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污水乱排问题及时查处,防止发生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情形。
未办结
9 D3SD202506220044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王家村拆迁后有多个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全天施工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施工区域为金家岭街道王家村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和柏悦府一、二期项目,2个项目建设手续齐全,目前均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2.现场调查时,2处建筑工地均有工人在施工作业,存在一定的施工噪声。经现场调查,近期柏悦府一、二期项目由于混凝土浇筑需要,曾存在违规超时间施工问题;王家村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按规定时间施工。
3.6月23日,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基本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监管到位,避免噪声扰民。 崂山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降噪措施,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做好噪声源头管控,减少噪声扰民情况。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要求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严格落实施工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施工,禁止违规超时间施工。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噪声检测频次,发现违规施工及噪声超标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减少噪声扰民的情况。
已办结
10 D3SD202506220048 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街道银川西路36号瑞纳紫域小区楼下乐华超市每天2:00-5:00有货车在此卸货、运输,存在噪音污染。超市乱扔厨余垃圾,造成环境脏乱差。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市南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乐华超市”注册名称为“市南区乐川华百货超市”,营业时间为每日早7时至晚9点,主要销售日用百货、生鲜食品等。
2.经现场调查,“乐华超市”进货时间为每日早晨6时左右,小型厢货物流车及装卸过程产生噪声。超市产生的垃圾集中投放到指定垃圾桶中,现场未发现环境脏乱差问题。
部分属实 噪声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整洁,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市南区政府责成金门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乐华超市”与物流车辆协商,将每日进货时间严格控制在早6时以后,物流车辆到达后立即熄火、禁止鸣笛,人员在装卸货时轻拿轻放、轻声交谈,减少噪声的产生。
2.督促“乐华超市”对产生的垃圾第一时间清理,按规范投放至指定垃圾桶,同时做好店铺周边保洁工作,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11 D3SD202506220049 青岛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平度市三成路37-1号与振兴路交叉口有一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粉料产生扬尘。2.即墨区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即墨工厂东南方向秀水一路露天无名搅拌站,扬尘扰民,无环评手续。3.即墨区新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面祥泉二路一家无名搅拌站,无环评手续,扬尘、噪音扰民。4.城阳区春海路6号大理石厂东100米院内无环评手续,扬尘,噪音扰民。5.城阳区正阳路由东向西彩虹桥右转铭耀物流西侧无名搅拌站,无环评手续,噪音扰民。以上工厂噪音全天存在。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即墨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分别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平度市“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实为青岛宏瑞磊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村镇三城路44号。该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2019年12月25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审〔2019〕319号),2022年1月27日通过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登记(编号:91370283MA3QTAN081001Y)。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物料存放于封闭车间内,厂区已全部硬化,存在部分积尘。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南村镇政府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扬尘)、噪声开展检测。
2.信访件反映的“秀水一路露天无名搅拌站”实为周某某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环保手续。2024年4月30日,根据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要求,周某某已将生产设备清理完毕并搬离。现场调查时,无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已经清除,未发现生产痕迹。院中堆放石料约1200立方米、沙子约1800立方米,料堆上覆盖有防尘网,防尘网个别位置有覆盖不全情况,现场有扬尘。6月26日,2个料堆已全面覆盖。
信访件反映的“祥泉二路一家无名搅拌站”实为解某某经营的个体混凝土搅拌站,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环保手续。搅拌站所在区域未通电,解某某自购发电机供电。2024年6月,因订单原因,解某某不再生产,外售发电机,并拆除了1座料仓。现场调查时,无生产车间,露天存放有水泥储料罐1组、搅拌机1台、输送带1条、储水罐2个,无生产痕迹。院中西南侧堆放石子约20立方米、砂子约100立方米,均已覆盖。该院作为解某某的临时停车场,院内停有空置大车,大车进出场地时有扬尘和噪音产生。
3.信访件反映的“大理石厂东100米院内”共有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2家公司。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砂浆生产,于2023年4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城阳)〔2023〕42号,该公司因订单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尚未投产验收。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湿拌砂浆生产,于2024年10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城阳)〔2024〕113号,正在组织验收,尚未投产。
现场调查时,上述2家公司均未生产,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目前正进行道路硬化,厂区内配备洒水车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路面有洒水痕迹。
4.信访件反映的“铭耀物流西侧无名搅拌站”为青岛陆正源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正阳中路1680号西350米南方物流园区,主要从事预拌砂浆等建材生产,于2024年9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城阳)〔2024〕106号,2025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该企业根据订单状况间歇生产,近期无夜间生产情况。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湿拌砂浆生产线位于封闭车间内,生产设备工作时及车辆进出会产生噪声。查阅该企业自主验收检测报告,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南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南村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在生产、储运、输送过程做到密闭,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立即对厂区地面积尘进行清理,落实好抑尘管控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减少扬尘和噪声扰民。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通过“双随机”、非现场执法、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置。
二、即墨区政府责成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辖区内易产生扬尘区域的日常管理,发现产生扬尘的点位即查即改。
2.督促解某某已将剩余设备拆除完毕,拆除的设备按要求存放并覆盖完善。
3.要求解某某做好停放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停放拉运物料的车辆时,做好物料覆盖,减少扬尘;采取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
三、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督促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和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内运输道路完成硬化,并做好洒水抑尘相关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降噪措施,保持车间封闭,组织进出场车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确保噪声达标。
2.待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陆正源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联合城阳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加强企业的监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12 D3SD202506220077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营房村向东4公里对虾养殖场使用激素及农药,污水直排至大海,污染海洋。 青岛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胶州市大沽河入海口西岸,为20世纪90年代由九龙街道东营村等6个村集体和养殖户自行出资建成的养殖区,主要以养殖虾、蟹、海参为主。《胶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将该区域列为海水养殖禁养区,养殖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已清退完毕。
2.现场调查发现,该区域大部分是滩涂地貌,有约100亩的废弃养虾池,无养殖场及养殖设施,已不具备养殖功能和条件,不存在养殖行为,未发现使用激素及农药的情形。现场无污水产生,未发现污水直排、污染海洋的问题。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胶州市政府责成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海洋发展服务中心建立条块结合、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防违法违规养殖、污水直排等行为发生。
2.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
已办结
13 D3SD202506220080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仇家沟岔村东侧幸福三街与长安一路交叉口西北角一无名院内东侧生产凉皮、河粉,每天17:00-24:00之间排放废气和废水。 青岛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生产凉皮、河粉”的加工点为即墨区福荣佳面食坊,原注册地址为通济新区前枣杭村天山二路16号,2025年6月21日搬至通济新经济区仇家沟岔村。该面食坊现场经营面积约9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兑料机1台、凉皮机1台、生物质蒸汽设备1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进行地址变更。
2.现场调查时,该面食坊正在整理现场,未进行生产加工,无生产迹象,未发现夜间排放废气和废水现象。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即墨区政府责成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该面食坊在取得相关手续前禁止生产加工,依法投产后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已办结
14 D3SD202506220083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保利领秀海小区7号楼的电梯运行时噪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保利领秀海小区”位于东岳东路3777号,2022年建成交付。小区7号楼2个单元共有2部电梯,于2021年3月10日安装,2022年5月22日投入使用,最近一次检测日期为2024年8月,目前在检测有效期内。
2.6月23日18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对2部电梯噪声开展检测。7号楼一单元轿厢内噪声最大值为54.8dB,机房内噪声平均值为72.0dB,开关门噪声最大值为63.2dB,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二单元机房内噪声平均值为72.8dB,开关门噪声最大值为61.4dB,符合相关要求;二单元轿厢内噪声最大值为58dB,超出标准限值。
属实 监管到位,降低电梯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维保单位会同制造商对7号楼2部电梯进行降速,运行速度由2.5m/s调整为1.75m/s,并对2部电梯轿厢内噪声分别测量,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2.2025年6月30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选择靠近电梯的住户开展室内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该小区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排查检修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噪声变化及时处理。
已办结
15 D3SD202506220084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黑熊食堂无烟灶,每天10:00-21:00之间油烟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台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黑熊食堂”注册名称为市北区奶豆餐饮总店,位于芙蓉路49号-8,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现场调查时,店内操作间有冰箱、雪花冰机、电磁炉、空气炸锅、电煎锅、炒锅等设备,无炒菜专用灶台,无油烟机及油烟排放口。  
3.经现场询问该店负责人,其表示主要经营冷餐、小食、甜品、意面等。但实际经营过程中有油炸作业,产生油烟。
基本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油烟影响周边环境。 市北区政府责成台东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4日已对该店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北综法查通字〔2025〕第1001023号),要求商户停止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作业,相关作业设备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清理完毕。
2.加强监管和日常巡查,引导商户依法依规进行经营。
3.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
16 D3SD202506220086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保利公园南区27号院食惠快餐店、老太太烧烤店经营时产生油烟,污染环境。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食惠快餐店”实为李沧区如果吃小吃店,位于保利公园小区南区27号院3号居民楼下裙楼网点,经营项目为保健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反映的“老太太烧烤店”实为李沧区高家大厨快餐店,位于保利公园小区南区27号院4号居民楼下裙楼网点,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上述2家店铺均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经营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项目。
2.现场调查时,李沧区如果吃小吃店有灶台1个,高家大厨快餐店有烧烤架1个;2家店铺存在烧烤和炒菜等产生油烟的经营活动,超出相关证照许可经营范围。
属实 监管到位,规范经营,防止油烟扰民问题发生。 李沧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虎山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2家餐饮店铺立即整改,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类的餐饮服务项目。
2.加强监管,督促2家餐饮店铺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防止油烟扰民。
已办结
17 D3SD202506220090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3SD2025
06070039“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宅子回迁社区南侧规划道路扬尘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对规划道路未硬化部分采取表面固化抑尘措施,加密洒水频次,进一步降低扬尘,直至道路建设完毕"不满意,认为房屋已经回迁安置,道路未建好不合理,要求继续整改道路扬尘扰民问题。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宅子回迁社区”实为东宅子头社区旧村改造安置区,于2024年12月整体竣工交付。信访件反映的道路为规划四路约160米路段,属于安置区周边配套道路。该规划道路处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内,需在新版《崂山风景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后方可办理建设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路段未开工建设、未硬化,已铺设二灰土进行临时表面固化抑尘,现场路面有洒水痕迹。6月份以来,夏庄街道办事处安排洒水车每天定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影响。
属实 扬尘控制到位,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城阳区政府责成夏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手续办理后尽快实施道路硬化。继续加大洒水频次,进一步减少道路扬尘,直至道路建设完毕。
2.夏庄街道办事处组织东宅子头社区加强沟通,争取居民理解。
已办结
18 X3SD202506220019 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55号俏东方海鲜饺宴酒店和沃德酒店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经营饭店,油烟未经净化设施处理直排,私设排气口高度不够,油烟、噪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崂山分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俏东方海鲜饺宴酒店”和“沃德酒店”实为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和青岛惠文沃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均位于崂山区银川东路55号朱家洼商业楼项目。该项目房屋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商业”,经营餐饮符合房屋规划用途。两家商户均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经现场调查,该商业楼无专用烟道,两家商户均自行设立烟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了油烟净化设备清洗维护台账。油烟经净化后高空排放,排烟口位于楼顶,符合规范要求。
4.6月23日,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青岛惠文沃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对青岛惠文沃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对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超过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监管到位,避免油烟和噪声扰民。 崂山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金家岭街道办事处要求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于2025年7月31日前对排烟管道进行整改,在原来排烟设施的基础上,向居民区反方向延长排烟管道,加大油烟排放口与居民区的间距,并增设隔音板,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噪声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执法检查的方式,加强对两个商户油烟排放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巡查,督促商户定期清洗油烟设施,完善清洗维护台账,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阶段性办结
19 X3SD202506220020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潘家官庄村的灌溉水井被污染。 青岛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潘家官庄的灌溉水井主要分布于潘家官庄西北方向,经排查约有20口,主要用于村民口粮地及果园灌溉,部分用于村民生活用水。潘家官庄村范围内居民及企业的生活、生产污水均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现场调查时,潘家官庄村民口粮地及果园内农作物长势良好。潘家官庄村组织人员对村民口粮地、果园范围内进行摸排,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现象。随机调查村内灌溉水井,水井井口均为封闭状态,仅留有取水管,取出的井水水质清澈。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保障用水安全。 即墨区政府责成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灌溉井水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2.加强对辖区水环境监管,防止水源污染。
未办结
20 X3SD202506220021 青岛市即墨区宝龙七星街、蓝鳌路、墨城路、文峰路、营流路等街道夜间改装轿车、摩托车等聚集,噪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潮海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即墨区宝龙七星街、蓝鳌路、墨城路、文峰路、营流路等路段是即墨区商业、娱乐、餐饮聚集区,近年来存在个别轿车、摩托车启用运动模式声音过大和少数机动车非法改装问题。2025年以来,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分别针对机动车非法改装噪音扰民、 “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部署警力在蓝鳌路、墨城路、文峰路、营流路、宝龙七星街等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路面管控,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
2.6月24日晚,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在宝龙七星街等路段组织了夜查活动,未发现改装轿车、摩托车等噪声扰民情况。
属实 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扰民。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潮海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审验关,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一律不办理注册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强化城区道路管控力度,成立夜间“炸街车专班”,采用警车巡逻,便车守候,铁骑机动的巡查方式,对发现有改装嫌疑或行驶中发出明显交通噪声的车辆从严查处,对擅自改装的违法装置一律予以拆除、收缴,责令立即恢复原车出厂设置和技术参数。
3.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修配店经营户、驾驶人自觉放弃机动车违法改装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遏制擅自改装机动车问题。依托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面开展宣传,持续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已办结
21 X3SD202506220029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通济街道金河花园小区存在多个问题:1.小区南侧、西侧十余亩土地多年来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2.小区院内生活污水溢流,污染环境。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通济街道”实为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反映的“金河花园小区”位于隐珠街道文化东路17号,2002年建成。小区南侧有空地约8亩,小区西侧有空地约2亩。现场调查时,该小区与南侧、西侧空地之间设有围挡分隔。因疏于管理,小区南侧、西侧散落建筑垃圾约15立方米,南侧有袋装生活垃圾约1立方米。
2.由于该小区地势较低,强降雨天气时,存在污水冒溢问题。现场调查时,小区2号楼北侧有污水冒溢的痕迹。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发生积水情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隐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隐珠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前完成小区南侧和西侧垃圾的分拣清理,并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乱堆乱放行为,引导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收集点。
2.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小区物业在强降雨天气时做好防止污水倒灌措施,采取排水泵抽排方式解决小区积水问题。
未办结
22 X3SD202506220035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小丈村村东山上石子厂存在多个问题:1.2008-2013年违规开采大量石渣。2.2014年-2024年,破坏小张村大面积山体,盗采山石。3.2010年8月在其承包的54亩山地内违规盗采山石,跨村界偷挖北坦村集体山体。 青岛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田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北安街道小丈村”实为田横镇小丈村。反映的“石子厂”为时某某采石场,位于田横镇小丈村东南约600米处,占地约143亩(其中西坦村土地约54亩)。该采石场于2002年4月办理采矿许可证,2014年5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关停。2008年-2013年在其采矿权有效期内。
2.2014年5月该采石场关停后,未再进行开采,部分尾料堆放在场内。因经济纠纷问题,2019年7月26日,区人民法院对采石场内的石子堆进行了查封。2018年-2020年,根据原即墨市人民政府要求,对该采石场进行了生态修复。生态修复面积约140亩,已于2020年8月修复完毕,并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经咨询工程施工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按照修复治理方案要求,因削坡排险产生的土石料全部用于该项目坡脚续坡回填等工程建设,工程治理石料未外运,无盗采外运现象。
3.2010年,采矿权在有效期内。区自然资源局每年结合矿业权年检进行联合检查,采矿权到期关停后开展检查,均未发现盗采山体现象。目前原采矿区域已恢复治理完毕,原始地貌已改变,原影像已无法判读。
4.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已进行土壤覆盖,长有树木等植被;现场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未发现私采偷挖现象。原加工区存在部分石子堆,2019年至今被区人民法院查封,已采取密目网封盖措施。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出现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田横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田横镇政府加强对以上区域监管,防止出现非法采石等问题,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2.田横镇政府要求做好查封石堆的密目网封盖,防止扬尘和其他环境问题。
已办结
23 X3SD202506220044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X3SD2025
0606019“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街道登州路39号门口污水问题自2024年4月开始施工至今未完工,污水异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该单元楼门口至今异味明显。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延安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异味”为登州路39号青岛山公寓小区12号楼1单元门口的污水井,为小区居民生活污水所配套。2024年4月,小区污水管道破损,污水从该污水井外溢。延安路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单位修复污水管道的同时,对该污水井进行加高。
2.现场调查时,该污水井污水排放正常,井口已覆盖,无外溢和明显异味,与前期现场调查情况一致。
3.6月24日,制定污水管网改造方案。6月26日,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施工单位和小区12号楼居民召开污水改造方案征求意见会。
4.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青岛山公寓小区12号楼1单元异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基本属实 整改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影响。 市北区政府责成城市管理局、延安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单位计划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污水管网改造工作,将污水井迁移至现污水井北侧4.9米处。
2.区城市管理局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按期完成改造。
3.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加强管理,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4 X3SD202506220046 青岛市市北区同乐三路3号(银川路以北、劲松五路以西)近16400平米(24.6亩)绿地被占用修建盛士汽修店。 青岛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北分局、城市管理局、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原为浮山后村(现为浮山实业总公司)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占地约16400平方米。2014年,浮山实业总公司将该处地面进行了平整硬化。经核实,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依据《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非城市绿地。
2.信访件反映的“盛士汽修店”为青岛盛士泰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维修。该公司于2015年进驻该地块,相关手续齐全。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绿地被违规占用。 市北区政府责成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浮山实业总公司加强对经营商户的日常管理,做好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   2.加强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3.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已办结
25 X3SD202506220048 青岛市平度市尹府水库周边有砂石堆积产生扬尘污染。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水利水产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砂石实为尹府水库清淤工程封存的余砂。2012年,经平度市政府同意,水利水产局根据《平度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及尹府水库清淤规划,实施了尹府水库清淤工程。工程结束后,余砂在旧店镇酒馆村东北侧约500米处封存。2020年1月16日,平度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开展尹府水库清淤工程遗留问题整治。平度市水利水产局根据方案,于2020年3月中旬至2020年6月30日对封存的余砂进行处置,完成汛前阶段清运整治。剩余砂石实施封存管理。
2.现场调查时,尹府水库清淤工程封存的余砂占地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因长时间封存,约三分之二的砂堆已被植物覆盖,剩余三分之一的砂堆表面已基本固化,但仍存在部分裸露区域,存在扬尘隐患。
部分属实 消除扬尘隐患,维护周边环境。 平度市政府责成水利水产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裸露砂堆覆盖防尘网和播撒草种整改工作。
2.定期巡查余砂封存场地,做好场地围网封闭等砂石封存管理工作,发现扬尘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26 X3SD202506220049 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街道枣山路329号枣山家园部分绿地上有大量垃圾,产生扬尘污染。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枣山路329号枣山家园小区于2011年5月建成,小区绿化面积约2.5万平方米,生活垃圾纳入环卫一体化处理。2021年12月,该小区按照青岛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在4号楼西南侧约10米处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面积约10平方米,主要存放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约10-15天清运一次,未占用绿地。
2.现场调查时,该大件垃圾暂存点存放有旧木门、旧桌椅等废旧家具约2立方米。物业公司已于6月26日完成存放垃圾的清理。该区域有约4平方米裸露地面,存在扬尘问题;其他区域未发现堆存垃圾。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扬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李沧区政府责成浮山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垃圾暂存点管理,及时清运。
2.2025年7月6日前,对大件垃圾暂存点裸露地面进行硬化。
阶段性办结
27 X3SD202506220065 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孟家庄村50亩林地被盗采砂土后于2019年用建筑垃圾和工厂的黑淤泥回填,填埋深度6米。还有另外两处地方,一处占地40亩,地上地下都是垃圾,一处是口粮田,垃圾深埋有6-8米。 青岛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孟家庄村50亩林地”位于珠海街道孟家庄村南约1000米,面积约52亩,土地类型为草地、其它林地。经调查,1990年至2005年期间,孟家庄村南、风河南岸区域发生多次盗采砂土情况,形成多处沟坑。2014年前后,土地承包人孟某某对该区域进行平整。2019年在该区域陆续种树,未发现回填建筑垃圾和黑泥的情形。2021年8月,选取该区域7处点位进行挖掘,已见原始砂层,均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和黑泥的情形。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地面平整,种植有桃树、杨树等苗木,长势良好,未发现填埋垃圾的痕迹。
2.信访件反映的“一处占地40亩”位于孟家庄村西北约900米,面积约41亩,土体类型为林地、设施农用地和其他草地。现场调查时,该区域种植有冬青苗,北侧堆存建筑垃圾约1.5立方米。6月24日上午,珠海街道办事处在该区域随机选取3处位置挖掘,未发现填埋垃圾的情形。
3.信访件反映的“一处是口粮田”位于孟家庄村西南约600米、风河西约230米,面积约6亩,土地类型为旱地、林地。现场调查时,该区域种有花生、玉米、地瓜,农作物长势良好,地块西侧堆有建筑垃圾约0.5立方米。
基本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挖掘情况处理到位,防止发生填埋垃圾问题。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7日,珠海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孟家庄村西北约900米处1.5立方米、西南约600米处0.5立方米建筑垃圾的清理。
2.珠海街道办事处待秋收结束后,对孟家庄村西南约600米6亩区域打点探挖,根据挖掘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3.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倾倒和填埋垃圾的情形。
阶段性办结
28 X3SD202506220085 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姜家泊村东北侧耕地内堆存白色粉末状物料,产生扬尘污染。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水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水集街道姜家泊村东北约1500米处,面积约3亩,由村民郑某某承包,现状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
2.现场调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白色粉末状物料”实为石子粉,为郑某某修建房屋使用,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覆盖有抑尘网,现场无明显扬尘。
3.2025年6月23日,市自然资源局对郑某某压占土地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西自责整改字〔水集2025〕10号),责令其2025年6月25日前恢复土地原状。2025年6月24日,已恢复土地原状。
属实 监管到位,严防出现占用耕地问题。 莱西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集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市农业农村局对破坏农作物的行为及时发现处理。
3.水集街道办事处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已办结
29 X3SD202506220100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存在以下问题:1.占地范围不全是医疗用地,部分场地侵占绿地、林地。2.部分建筑内诊疗项目擅自开工建设和运营,未办理环评手续。3.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混合贮存。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人民路4号”为青岛市中医医院本部院区。经查阅该院区《国有土地使用证》(青国用(93)字第40013号),医院用地面积为2.62967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医疗用地,不存在侵占绿地、林地的情况。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医院诊疗项目的增减不作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前期根据相关项目情况,该院区已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市中医院扩建(国医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评字〔2007〕122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辐审〔2023〕2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核医学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辐审〔2023〕4号)等环评批复文件。
经现场调查,目前该院区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外壳、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现有诊疗科目均已通过行政审批部门审核,不存在诊疗项目擅自开工建设和运营的情况。
3.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医疗废物不得随意弃置,须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现场调查时,该院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医疗废物位于医疗废物暂存处(位于该院区西南侧),生活垃圾位于生活垃圾站(位于该院区西北侧),未发现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合贮存的现象。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青岛市中医医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进行环评审批和验收,依法合规开展诊疗运行。
2.强化医疗废物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贮存要求,科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已办结
30 X3SD202506220102 青岛市胶州市青岛恒荣手套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问题:1.废气处理设施不按时更换过滤棉、活性炭,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2.公司内锅炉白天燃烧生物质,晚上违规燃煤。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恒荣手套有限公司位于胶西街道小刘家疃村西侧,主要从事挂胶手套劳保用品生产,环保手续齐全。浸胶、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建设“二级水喷淋”处理设施,按设计要求不涉及过滤棉、活性炭等耗材。建设生物质锅炉1台,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SNCR脱硝系统(炉内喷尿素)+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有机废气、锅炉废气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经调阅该公司近6个月生产设施、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电量监控记录,其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均同步运行。生物质锅炉燃用生物质颗粒,现场未发现有煤炭使用痕迹;经调阅该公司6月份以来生物质锅炉房内监控视频,未发现违规燃烧煤炭行为。
3.经查阅该公司近2年有机废气、锅炉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6月24日对该公司有机废气、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公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及时发现、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使用违规燃料等违法行为。
2.依托在线监测、电量监控、锅炉房内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企业在线数据超标、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并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已办结
31 X3SD202506220111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存在多个问题:1.长昆立交桥东北象限道路施工项目西北角和街角公园项目土方,垃圾随意堆存,扬尘、噪音影响周边环境。2.齐福能源加气站偶尔排放气体,怀疑对环境有污染。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交通运输局、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长昆立交桥东北象限道路施工项目”为青城翰章小区配套民生工程,项目西北角的土方为平江学府小区西南角围墙的施工渣土。2025年6月21日,该围墙开始施工,将施工渣土临时堆放在围墙外侧。现场调查时,该施工现场有小型挖掘机正在作业,挖掘时有噪声和扬尘。围墙外有渣土约70立方米,围墙内有装修垃圾约2立方米。当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完成渣土和垃圾的清运,并对裸露土地使用密目网覆盖。
信访件反映的“街角公园项目”为青城翰章小区西南侧的街角公园,面积约300平方米。现场调查时,该公园区域未堆积土方,当日对该区域土方进行密目网覆盖。
2.信访件反映的“齐福能源加气站”为青岛齐福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气态和液态天然气加气业务,手续齐全。经调查,液态天然气储罐内部自然气化或温度升高时会产生额外压力,超过设定压力值后储罐的安全阀会自动起跳,通过放散管将超压气体排出实现降压。此泄压过程为正常生产需要,排放的天然气量少、无毒,会在空气中迅速消散。气态加气站无排放气体的情况。
现场调查时,该加气站正常经营,周边无明显异味,未发现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形。
基本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平江学府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于2025年7月5日前完成围墙施工,非施工区域保持密目网覆盖,防止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城翰章小区开发商于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街角公园的绿植种植和景观施工。
3.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青岛齐福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消除周边居民的疑虑。
4.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加强加气站污染排放情况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32 X3SD202506220114 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丁家庄村西南侧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2021年外排污水污染的耕地至今未修复。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院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为莱西市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建成,2021年9月停养至今,环保手续齐全。经了解,2021年5月18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破损造成养殖污水外溢至厂区南侧自然沟内。污水外溢后,公司立即采取漏点封堵、污水回抽等措施将外溢污水收集处理,周边耕地未发生积水积涝问题,种植的小麦及麦收后种植的玉米均长势正常。
2.信访件反映的耕地实为该公司配套租赁的消纳地,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共400余亩。该公司停止养殖后,已将消纳地退还给村民。现场调查时,80余亩待播种;320余亩已种植紫甘蓝、玉米、花生等农作物,长势良好。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莱西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院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监督,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院上镇政府加强养殖场及周边农田的巡查,发现耕地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已办结
33 X3SD202506220117 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胡家疃村耕地及农作物被铲车破坏,拉走耕作层土壤地面硬化后建盖房屋、停车场。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望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点位实为七星河乡村振兴项目七星河农产品推广中心(东区),位于望城街道胡家疃村东南侧约100米处,占地面积约15500平方米,建有商业用房1座、停车场1个,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2.经现场调查,因建设七星河乡村振兴项目,望城街道胡家疃村委会进行土地流转。2023年11月,土地性质由公共设施用地、林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开挖地基情况,开挖土方全部用于该项目土地平整及回填。
基本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莱西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望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非法占地行为并依法查处。
2.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监督,对破坏农作物的行为及时发现处理。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管,确保相关项目的违法建设活动早发现、早处置。
4.望城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已办结
34 X3SD202506220122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南张家庄村存在占用大面积耕地违规建设房屋的情况。 青岛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违规建设房屋”位于李哥庄镇南张家庄村东约500米、派出所西南约200米、沽秀路以西、规划航泰路以南的地块内,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45亩。该地块内建设的是青岛沽河绿苑商业中心项目和文化旅游中心项目,土地所有权及建设单位均为李哥庄镇南张家庄村经济合作社,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鲁胶州市2021不动产权第0008419号、鲁胶州市2023不动产权第0016484号、鲁胶州市2023不动产权第0016525号、鲁胶州市2023不动产权第0016519号)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370281202108021号、乡字第370201202440007号、乡字第370201202440006号),土地和规划手续齐全。
2.现场调查时,项目正在建设中,未发现占用耕地违规建设房屋的情况。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发生。 胶州市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哥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哥庄镇政府加强该区域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违法占地建设问题发生。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哥庄镇政府加强对地块内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3.李哥庄镇政府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及时举报,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已办结
35 X3SD202506220135 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东元路与水城路交汇处青岛万事顺车辆有限公司为橡胶企业,无环评手续,无环保治理设备,废气直排。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即墨区环秀街道东元路与水城路交汇处青岛万事顺车辆有限公司”实为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的青岛万事顺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气门嘴生产,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密炼-开炼-组装-硫化-打磨-质检-包装。该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取得《关于青岛万事顺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关于轮胎制造及气门嘴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意见的函》(青环黄备〔2017〕52号),2021年4月16日完成排污登记(编号:913702110814435908001Y)。
2.经调查,该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于硫化、密炼工序,配套建有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过滤棉等废气处理设施。2025年6月16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开展废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废气直排情形。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2025年6月27日,对该公司开展废气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已办结
36 X3SD202506220138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信联天地东区项目由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开发,期间占用约15亩集体土地修建临时设施,拆除后至今未进行复垦,场地土壤裸露,扬尘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九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九水街道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信联天地东区项目”位于巨峰路以东、南崂路以南、芙蓉峰路以西、大崂路以北,总面积约36亩,2012年9月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人为九水街道侯家庄社区。2019年5月24日,开发商办理临时建筑手续(青自然资规李临字〔2019〕5号),临时占地约18亩建设办公用房、售楼处,2021年6月开发商将临时建筑全部拆除,现状地面已硬化。该区域未被临时占用的土地约18亩未硬化,附近居民曾在此临时开荒种菜,导致土地裸露,存在扬尘问题。侯家庄社区已使用围挡对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
2.现场调查时,围挡基本完整,临时开荒种菜已清理,裸露土地使用密目网覆盖。
基本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李沧区政府责成九水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地块未开发利用前,加强封闭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已完成对裸露土地在密目网覆盖基础上播撒草种,进行简易绿化,防止扬尘污染。
已办结
37 X3SD202506220140 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姜家白庙村东山青岛鑫汇商砼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开山采石、石子洒漏道路产生扬尘情况。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鑫汇商砼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鳌山卫街道姜家白庙村东,距离姜家白庙东山约600米,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设备有混凝土搅拌线1条、运输罐车10辆,主要原料为外购砂石、水泥等,不进行采石。
2.经走访了解并查阅青岛市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该公司自2025年1月上报住建部门停产后,至今未复产。对比2014年至今卫星地图地貌,未发现开山采石现象。现场调查时,公司未生产;厂区土地平整,未发现石子料堆及开采石子设备;厂区及周边道路上有洒漏的砂石,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6月23日,已完成道路砂石清理。
部分属实 抑尘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非法采石、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利用卫片比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人工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防止违法采石问题的发生,对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处置。
2.督促企业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及时清扫厂区及周边道路上洒漏的砂石,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已办结
38 X3SD202506220147 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7号华润润府(绍兴路东下桥口区域)存在杭鞍高架桥二期噪音、扬尘扰民的情况,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杭鞍高架桥二期”实为辽阳路(南京路-福州路段)交通结建工程,建设手续齐全。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2022年8月通车。为降低噪声影响,该工程在南京路-绍兴路东下桥口段设置了直立式声屏障,并使用降噪沥青降低车辆通行噪声。
2.绍兴路77号华润润府小区于2024年12月建成交付,位于杭鞍高架桥二期南侧,距离高架桥最近约40米,小区建设时已安装三层玻璃隔音窗。小区附近路段每天安排高压冲洗车进行冲洗作业2次,及时清理路边积尘。
3.现场调查时,信访件反映的华润润府(绍兴路东下桥口区域)存在噪声影响,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噪声,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
4.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华润润府小区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基本属实 噪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北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道路清扫冲洗作业,及时清理路边积尘。
2.加强沟通,争取附近居民理解。
已办结
39 X3SD202506220176 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号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浦路11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问题:1.《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期间,相关数据弄虚做假,车间COD,VOCs排放超标。2.用于废旧塑料利用项目的大部分危废塑料包装物进厂直接入库存放,没有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述经危废处置脱包后的废旧包装物入库,与环评报告书中相关要求不符,且部分包装物的残粉、残液大量残存,危险废物含量超标,不符合生产要求直接入库。3.危废管理混乱,生产车间及原料暂存库内所使用危废塑料没有出入库登记记录,无危废管理登记台账。截至到2025年1月在未获取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已生产出塑料桶粉碎片226包(约136吨),吨桶粉碎片料所含危险化学成分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吨包颗粒800多编织袋(约20吨),暂存在南西大库。4.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库房异味较重,除臭设施基本不运行,所配备治理设施废气处理能力达不到环评要求。5.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车间配备的除臭设施降低了除臭风量配置用以规避环保检测在线,除臭效果不达标,车间生产时烟雾、粉尘等无组织排放。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青岛新河生态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从原计划焚烧的废物中筛选出可以利用的废塑料包装物再生产。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审
202336号),2024年1月开始建设,2024年3月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间断性调试运行,2025年1月后未再调试。因设备运行不稳定、产品质量不达标等原因,2025年4月17日公司停运该项目。经调阅环评报告资料等相关档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期间,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设,污染物因子数据主要为VOCs。VOCs产生量和排放浓度系根据废塑料包装内危废附着量、可挥发物质的占比以物料平衡计算法取得,相关数据均为理论计算值,不涉及数据造假问题。含COD的废水和其他高热值废物配伍后进行焚烧处置,不外排,不涉及COD超标排放问题。
2.根据环评要求,该公司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的废塑料包装物入库前的初步分选(主要为脱包和人工倒残)均在原有的SMP车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或固化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残粉、残液均按照要求焚烧处置;详细分选(分类)处理后的原料进入废塑料暂存库内暂存。暂存库内部分包装物的残粉、残液及水洗产生的废水全部进行焚烧处置。包装物暂存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清洗池底部已干涸固化,破碎、水洗和生产等设备灰尘较多,无近期生产迹象,暂存库未发现“部分包装物的残粉、残液大量残存,危险废物含量超标”的废塑料包装物存放。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提供出废塑料出入暂存库登记记录,仅提供了入厂经营管理台账。经核实,该项目自2024年3月开始间断性调试运行。2025年2月,对调试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塑料片、塑料颗粒全部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的炉渣进入填埋场填埋,不涉及“危险化学成分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经查阅企业提供的处置单,共8次焚烧处置PE废塑料(塑料桶粉碎片)134.102吨、PP废塑料(吨包颗粒)19.725吨,合计153.827吨。现场调查该公司所有暂存库和其他仓库,均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吨桶粉碎片料”和“吨包颗粒”,信访件反映的“南西大库”现为杂物仓库。
4.该项目设置了2座暂存库,其中1号暂存库未进行改造,目前仍为闲置仓库;2号暂存库西侧按照要求配套建设了“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污染防治设施一套。现场调查时,将污染防治设施通电后运行正常,暂存库内无物料堆存,有轻微异味,暂存库外无异味。
5.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无生产原料和产品,但车间内有异味,生产车间产生废气的环节已设置隔离间,生产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的“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污染防治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经查阅《青岛海湾集团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废旧塑料利用除臭系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生产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9000立方米/小时,与环评要求一致,未发现“除臭设施降低除臭风量配置用以规避环保检测在线”情况。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未生产,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核实“除臭效果不达标,车间生产时烟雾、粉尘等无组织排放”问题。
部分属实 台账记录落实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处置规范、合法,环境风险可控。 平度市政府责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青岛新河生态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将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办理。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会同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督促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处置利用规范、合法。
阶段性办结
40 X3SD202506220177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青岛圣德嘉悦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环评造假问题:1.环评显示位置与实际位置不符,项目单位位于金水云麓小区北区内为小区内5号楼,环评中描述为西侧2米处为金水云麓北区,距离小区建筑6m。2.环评显示据周边敏感地区存在一定距离与实际不符,项目紧邻李沧区奇峰路幼儿园,仅有一道铁栏杆,环评描述为南侧 2m 处为奇峰路幼儿园,距离园内建筑6m。3.项目为二级专科医院,距离李村河480米,位于入胶州湾河流河道管理两侧五百米范围内。4.项目紧邻文正小学,距离11米,而不是报告表描述的18米。5.项目未按要求使用告别室。6.项目危废间、固废间位于综合楼5楼而不是环评中的地下一层。7.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综合楼北面且设有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站撤销封存后,污水排放口未封堵。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圣德嘉悦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九水街道南崂路113号5号楼老年公寓,该公司医养中心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李沧)〔2024〕7号。因发展规划调整,2025年1月,该项目停止建设和经营。目前仅作为养老院使用。
2.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所在区域由围墙单独合围,西侧为金水云麓小区北区住宅楼,南侧为李沧区奇峰路幼儿园,两侧均有公共围墙做物理隔离,西侧围墙距离金水云麓小区北区建筑最近处约2米,南侧围墙距离奇峰路幼儿园建筑最近处约9米。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因环评编制单位工作不细致,将距离错误描述为“医养中心项目距离奇峰路幼儿园、金水云麓小区北区之间分别为2米,距离幼儿园、小区内建筑之间分别为6米”。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该描述错误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针对上述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已对相关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分别予以失信计分处理。
3.信访件反映的“二级专科医院”实为青岛圣德脑血管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在2024年7月5日登记执业地点时增加过李沧区南崂路113号5号楼1-6层,2025年1月16日变更地址为李沧区黑龙江中路392号。《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第三十七条规定:入胶州湾河流河道管理范围两侧五百米内禁止新建或者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电镀、电解、酿造、炼油、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或者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经现场调查,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南侧距离李村河约480米,不在上述禁止范围内。
4.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东侧隔路为青岛文正小学,经测距仪实地测量,项目东侧院墙距离该小学西侧院墙直线距离18米,与环评文件描述一致。
5.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建设有告别室。
6.经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综合楼5楼”实为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5号楼5楼,设有杂物间、洗手间、助浴室各1间,其他房间均为老人护理间,未发现危废间和固废间。5号楼北侧地上位置原设有1处危废暂存间,医养中心项目停止建设经营后已清空闲置,地下一层未发现危废间和固废间。
7.经现场调查,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停止建设后,原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排放口现已用于养老院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该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部分属实 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到位,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现状养老院经营规范化管理到位,防止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李沧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民政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环评审查全流程管控,加强第三方环评机构动态监管,提高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质量。
2.加强监管,督促现状养老院经营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已办结
41 X3SD202506220183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五批受理编号X3SD2025
06100176“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东侧林地被占用违建二层房屋及配套房,周边建筑垃圾未清理。”问题调查整改情况不满意,认为:海参养殖棚流转合同未约定建设事宜,但仍违规给房屋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活动板房(配套房)被藏匿在养殖棚东侧未全部拆除,又新建了铁皮房等违建;2021年因土地类型为林地,不符合总体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在要求2021年6月15日前拆除的情况下办理了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情况下建设锅炉房排放废气;硬化地面等私人设施在2024年00130号回复中要求拆除,目前仍未全部拆除。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违建二层房屋”位于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
山村王台山东侧,占地面积约0.3亩,土地类型为林地。
2.2021年5月28日,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收到举报后,因该二层房屋不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该违建”。后经现场勘查,该二层违建主要用于养殖管理看护,为保障正常养殖生产需要,要求将该违建的第二层予以拆除,剩余一层作为养殖看护房。2021年6月,刘某某拆除“二层房屋”的第二层。2021年7月8日,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田管字〔2021〕76号),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经调查,该养殖看护房所占土地类型不属于公益林,可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3.经调查,2022年,刘某某曾搭建约12平方米的活动板房(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主要用于工人临时居住及值班看护使用。根据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要求,该活动板房已于2024年8月19日拆除,拆除后放置在养殖棚南侧。信访件反映的“铁皮房”实为养殖棚南侧一处充氧泵,为防雨需要,充氧泵外围用铁皮罩住,占地约6平方米,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
4.2021年年底,刘某某建设锅炉,用于冬季养殖池加温,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已于2024年5月6日拆除。
5.2020年,刘某某在管理看护房前(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区域)硬化地面约0.4亩,用于养殖物料堆放及运输,已于2024年8月19日拆除。
6.2025年6月11日现场调查时,该养殖看护房仅有一层,未发现配套房,看护房东侧约20米处堆有建筑垃圾约50立方米。2025年6月23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锅炉房、硬化地面,养殖棚南侧放置1处已拆除的活动板房;看护房东侧20米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成。
基本属实 整改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刘某某已于2025年6月26日拆除养殖棚南侧充氧泵的铁皮外壳。
2.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占地、违规使用锅炉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已办结
42 X3SD202506220184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下疃村的几家铸造厂,无环保手续,废气随意排放污染。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北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安街道下疃村现有铸造厂3家,分别为:青岛福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青岛顺宝泰五金索具有限公司和即墨市中辰铸造厂。
青岛福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索具生产,年产索具300吨。该公司于2011年9月取得了环评审批手续(青即环审〔2011〕304号),2012年2月完成环保验收(青环即验〔2012〕7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0282395689972A001W)。
青岛顺宝泰五金索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底座件生产,年铸造机械底座件12000吨。该公司于2018年5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青即环审〔2018〕246号),2018年10月完成环保验收(青即环验〔2018〕172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0282MA3LEWRX6001U)。
即墨市中辰铸造厂主要从事索具生产,年产索具50吨。该厂于2007年8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即环审批字〔2007〕148号),2007年11月完成环保验收(2007-219),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2370282MA3E8W0144001Q)。
2.现场调查时,上述3家铸造厂均正常生产,现场有轻微粉尘。3家铸造厂产生颗粒物及废气均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查阅2025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3家企业提供的自行检测报告,废气、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问题发生。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北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于2025年7月4日前对上述3家铸造厂废气等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督促上述3家铸造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