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批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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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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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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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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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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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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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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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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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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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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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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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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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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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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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辇止头村北侧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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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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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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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莱西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为莱西颐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青岛海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为莱西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厂,环保手续齐全。莱西颐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青岛海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3416.5-2018),处理后的尾水均排入辇止头干渠。
2.现场调查时,巡查了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下游干渠20公里,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内涝的干渠倒坍、淤堵等情况,今年以来干渠周边未发生过内涝。经调阅两家污水处理厂2025年1月1日至6月15日在线监测数据,无水质超标情况。据了解,附近农田存在部分小麦灌浆不足情况。
3.6月15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两家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排放尾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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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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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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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行业管理责任,督促莱西颐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青岛海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强化岗位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环境监管,通过在线监测、不定期抽查、监督监测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市水利局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干渠发生淤堵等情况,确保干渠流水畅通。
4.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帮扶,定期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开展专题培训,推广先进技术,提升科学种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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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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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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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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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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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小金家村村东侧和西侧池塘被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填埋,污染土壤和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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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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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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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金家村西侧池塘”原为小金家村西约200米处的一处水湾,占地面积约1亩,土地类型为坑塘水面,系小金家村民金某承包使用;2020年,金某使用种植土填充水湾,并覆盖渣土垫平,拟用于大棚种植,后期又堆放了渣土及石渣。
2.经现场调查,该地块堆放渣土及石渣约200立方米,长满杂草;现场随机挖掘3个探坑,探坑深度约1.5米,上层约20厘米为渣土,再下层均为种植土,未发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未见污染土壤和水源情况。
3.经巡查和比对历年卫星影像,小金家村东侧没有池塘,村东侧也未发现垃圾堆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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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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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清理,恢复种植条件,监管到位,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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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5日前,当事人对现场渣土及石渣完成清理,恢复农业用途,不得在此区域堆放渣土及石渣。
2.大信街道办事处督促村庄加强监督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发现堆放、填埋垃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大信街道办事处在小金家村设置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避免倾倒垃圾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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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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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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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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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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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北侧山岭上耕地被盗采,2021年开始破坏50亩左右耕地,目前此处被违建厂房占用,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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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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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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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以北约1.3公里处,面积约500亩,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其土地类型为裸土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果园、坑塘水面、耕地、仓储物流用地等。经比对历年卫星影像资料,2009年至2010年间,大洛戈庄村北地貌地形发生较大变化,有采挖迹象,涉及面积约500亩。据了解,期间原营海镇大洛戈庄村委在该区域挖土,挖出的土石用于周围村庄修路及垫湾、园区建设等。2018年,根据《关于胶州市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批复》(胶国土字〔2018〕67号),对其中113亩进行复垦,2020年12月复垦项目通过青岛市验收,其余约400亩不在当时复垦范围内,未进行复垦。该区域近期无复垦计划,九龙街道办事处计划在此发展新兴农业。针对大洛戈庄村村委未经审批取土的问题,前期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因采土行为已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相关部门不再予以立案处理。经比对卫星影像资料,2021年至今无明显新采挖迹象。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近期采挖痕迹。
3.信访件反映的“违建厂房”实为青岛欣欣向荣养殖有限公司建设的养殖棚,法定代表人为宋某某。经向大洛戈庄村村委了解,宋某某自2010年开始陆续在该村北岭2009年至2010年期间取土后形成的空地进行植树、种植农作物及进行养殖,2023年建设养殖棚,已配建干粪棚、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养殖产生的粪污经沉淀池发酵后还田。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污染周边环境现象。该养殖场未达到规模养殖,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宋某某共圈占土地84.3亩,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其圈占土地的土地类型为裸土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果园、坑塘水面、仓储物流用地等。2025年4月28日,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经济合作社就宋某某非法占用84.3亩土地一事提起民事诉讼,胶州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2025〕鲁0281民初8794号),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2025年5月2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胶综法现改字〔2025〕第1440号),要求30日内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截至6月18日,已拆除非法建设约350平方米,剩余羊圈等建筑物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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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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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完善土地备案手续,监管到位,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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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九龙街道办事处依照法院判决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宋某某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逾期未完成将依法依规查处。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及时发现偷挖盗采、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强化对该区域的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建设问题。
5.市农业农村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养殖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及时维护维修粪污处理设施,避免养殖粪污外溢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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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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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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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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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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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娄山街道滨海路4号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安顺路站安顺路路东有两个厂房,南侧厂房无环评手续,24小时加工石子和砂石,扬尘、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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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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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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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南侧厂房”为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东厂区3#综合封闭车间,位于李沧区滨海路4号,建有1条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生产线,2024年3月18日取得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生产项目环评批复(青环审(李沧)〔2024〕4号),同年11月完成环保验收并投产。该企业已完成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登记备案(证书编号:QZQ24-0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70213MA3C5N169U001W)。
2.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因运输车辆部分时段限行、电力价格等因素影响,部分生产调整至夜间24时至次日5时,厂区内喷淋、除尘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2024年11月、2025年3月检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废气、噪声排放符合相关要求。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废气、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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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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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等违法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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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废气、噪声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废气、噪声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加强执法帮扶力度,督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期间喷雾抑尘、扬尘收集、路面喷洒、车辆冲洗等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严格关闭车间大门、开启隔声降噪设备,确保废气、噪声等排放符合标准,防止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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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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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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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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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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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九批受理编号“D3SD2025
06040075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大埠后村东南方向养牛场乱排粪水、污水,污染严重”的调查核实情况“为非规模化养殖户,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实际上养殖200多头牛,粪污露天堆放,没做防雨设施,未做雨污分流导致下雨天气粪污会冲到沟渠和河水,造成污染,要求继续整改采取防污措施或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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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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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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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牛场”为万某某奶牛养殖户,位于蓝村街道大埠后村。经现场调查,该养殖户现存栏肉牛13头、奶牛75头、牛犊33头,共121头,为非规模化养殖户,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养殖户配建有沉淀池,养殖废水主要为清洗吸奶器废水和少量粪污,经新建管道(原为明渠)排至沉淀池,抽运还田处理;配建有干粪棚,牛粪应在干粪棚中晒干后拉运还田处理。沉淀池西侧紧靠一条自然沟。2025年6月5日现场调查时,发现养殖场内明渠未浆砌盖板,养殖场外自然沟干涸但存在污水外溢痕迹,已督促养殖户整改。
2.6月15日再次现场调查时,明渠内已铺设管道,正常使用;养殖场干粪棚被用来饲养公牛,养殖场内有一堆露天堆放的牛粪,未做防雨设施,存在雨污混流污染隐患;养殖场沉淀池未满,未发现直排管道通向自然沟,自然沟中污水底泥已清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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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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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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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5日前,蓝村街道办事处督促万某某清理场内露天堆放的牛粪。
2.蓝村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频次,定期巡查养殖户干粪棚、沉淀池等运行使用情况,要求养殖户合理使用干粪棚,不得在干粪棚中养牛,牛粪不得露天堆放,及时抽运沉淀池,防止粪污外溢,督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蓝村街道办事处及时巡查自然沟有无粪污痕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户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做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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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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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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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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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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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新区丰年路9号云樾晓院小区二期西侧房屋改造破坏公共绿植,改造期间堆放建筑垃圾,存在扬尘问题。小区二期地下车库后门西侧路口房屋露天堆放很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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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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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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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云樾晓院小区二期”于2021年6月交付。现场调查时,云樾晓院小区二期13-3、13-4、13-5等3套商业别墅正在进行装修作业;存在擅自损毁小区公共绿植圈建院墙行为,破坏公共绿植宽约1米,长约35米;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于别墅院内,未进行清理和覆盖。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6月16日已按照程序依法对3处违规圈建院墙组织强制拆除。
2.小区二期地下车库后门西侧为小区封闭式装修垃圾暂存点,由于前期强对流天气导致棚顶和卷帘门损坏,造成该暂存点封闭不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暂存点外装修垃圾露天堆放现象。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责令物业公司对暂存点进行维修,已于6月17日维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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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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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到位,防止破坏公共绿地、装修垃圾违规堆放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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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管委责成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9日,已将别墅院内堆放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
2.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小区巡查,及时制止查处违建问题。
3.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装修垃圾管理,及时做好清运,清运过程采取全封闭垃圾转运车方式运输,减轻扬尘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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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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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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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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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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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四方街道区萍乡路16号昌平馨园小区4号楼附近违章建筑内存在洗车、修车、废品回收等店家,污水直排、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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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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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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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违章建筑”实为青岛大华实业总公司集体土地上的原村集体房产,位于萍乡路16号,共有房屋26间,房屋及周边院落共占地约6000平方米。区域内的房产原为水清沟大队第二生产小队的生产、管理用房,根据《大华土地村调图》及2010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四方国土资源分局的确认书,该区域建筑属于原村集体房产。
1.萍乡路16号范围内共有9家经营店铺,其中1家为洗车店,3家为修车店,3家为废品收购站,1家物流公司,1家家电库房;除1家废品收购站无经营许可证外,其他均办理了营业执照。
2.9家店铺中,“青岛达昌茂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时间为凌晨3点至早8点,其他店铺营业时间基本在8点至20点之间。经现场询问周边居民,影响小区的噪声主要是在凌晨3点开始,“青岛达昌茂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装卸货物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及车辆鸣笛声,其与昌平馨园小区四号楼最近距离约为10米。
3.“市北区佳御龟博士汽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汽车美容、装饰装潢服务;“青岛海天润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维修、烤漆(2017年8月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室内进行作业。经现场调查和询问,2家商户均在租用场地院内区域洗车,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排入污水管网,洗车过程中有洗车废水迸溅到院内地面的现象,但无外流到马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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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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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确保辐射达标。整改措施到位,防止污水直排,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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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8日,已完成取缔无照经营的废品站。
2.要求汽车维修店在规定场地洗车,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防止污水漫溢外流、直排等行为。
3.要求青岛达昌茂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更换搬运货物推车的静音轮,铺设塑胶地面、设置隔音门帘,同时约束驾驶员禁止鸣笛,进出车辆缓行,规范作业人员轻拿轻放;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防止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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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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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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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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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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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东南沟村靠海一侧西南方向水井旁长期停放3辆报废车辆,电池漏液、机油滴漏,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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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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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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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南沟村靠海一侧西南方向水井”位于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灵山岛村东南沟自然村落闲置空地,非饮用水源井。
2.现场调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位置停放2辆报废观光车和1辆报废面包车,观光车上有空油箱无电池,面包车上有空油箱和电池,电池未见漏液,周边无机油滴漏痕迹,水井内水质清澈无异味。经调查,2022年3月,该村村民胡某某将3辆报废车辆停于该处,期间未发现电池漏液和机油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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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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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发生乱停乱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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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9日,已完成3辆报废车辆的清理。
2.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监管,发动社区加强宣传,发现乱停乱放情形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污染问题,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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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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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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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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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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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麦岛路锦园北区锦龙混沌在店门口支烧烤摊,油烟、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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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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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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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锦龙混沌”实为崂山区锦龙源超市,位于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麦岛路1号锦园北区12号楼5号,手续齐全。
2.现场调查时,该店铺厨房内有加工米线、馄饨等蒸煮类食品,无油烟排放。门外摆放1台有油烟净化装置的电烧烤炉。经调查核实,该店铺存在店外经营行为,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现场已对店外经营工具进行了拆除,并要求店铺不得违规进行店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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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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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禁止室外经营,减少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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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政府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占路经营情况。
2.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加强与社区联动,通过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引导店铺规范经营。对于违规扰民行为,及时处置,防止出现油烟、噪声扰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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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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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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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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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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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撇车沟村60亩基本农田被盗采土壤,造成耕地石块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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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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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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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九龙街道撇车沟村共有集体土地869.52亩,经对该村土地进行调查,未发现盗采土壤情况。调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60亩基本农田”及“耕地石块裸露”情况与撇车沟村以北、营匡路以南、村中心大街东西两侧的地块情况基本相符。该地块占地51.39亩,土地性质包括基本农田和其他草地,其中基本农田27.07亩,现种植农作物;其他草地24.32亩,土质主要为砂砾石,大部分长满杂草,部分种植农作物。2008年撇车沟村曾对村后土地进行平整。
2.经调阅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卫星影像资料,近年来撇车沟村土地地表无明显变化。经调阅周边监控,未发现盗采土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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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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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范盗采土壤、破坏耕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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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周边区域落实管护机制,做好未利用地及复垦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
2.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及时发现处理盗采土壤问题。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盗采土壤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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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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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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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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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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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前东城村东南端、桃源河二路南侧的村集体土地,自2019年起被即墨国际智慧新城项目开发商青岛金瀚置业有限公司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破坏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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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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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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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环秀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集体土地”位于环秀街道前东城村金茂悦风林小区南侧约50米。地块分为南北两部分,其中南侧部分约4670平方米为农业用地,2019年即墨国际智慧新城项目启动,在此堆积过部分建筑垃圾,已于2024年12月清理完毕,恢复了种植条件,目前种植了粮食和蔬菜;北侧部分约2000平方米,于2024年12月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目前正在修建环秀湖三路。
2.经现场调查,2025年4月,环秀湖三路开始整理路基,路基两侧堆放挖出的基土和零星建筑垃圾,总量约600立方米,其中少部分压占了路南侧耕地和路北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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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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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根据施工计划尽快完成土方清理,恢复土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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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环秀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5日前,环秀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方完成建筑垃圾清理。
2.2025年12月30日前,按照环秀湖三路施工计划,完成路基土清理回填。
3.环秀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每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防止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问题发生。
4.环秀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方规范施工,强化施工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5.区自然资源局加大排查力度,通过人员现场巡查和卫星抓拍相结合等多方式巡查,防止出现破坏耕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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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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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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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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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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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毛家社区西南侧鑫昌源铁路设备厂喷漆异味、噪声扰民,油漆桶随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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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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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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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鑫昌源铁路设备厂”实为青岛鑫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棘洪滩街道毛家屋子社区西南侧,距最近居民区约30米,主要从事铁路设备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2.该企业建有1套喷漆烘干房设备及3个机械加工车间,年使用水性漆1.2吨、溶剂型油漆0.3吨,喷漆烘干房配套建设一套“三级过滤棉+活性炭”废气净化装置。
3.6月15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铝合金下料车间正常生产,喷漆工序因周日休息未生产,厂内无异味,厂界外未听到明显噪声。企业2024年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和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要求。6月16日,该企业喷漆工序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废气、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4.该企业建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贮存库,废油漆桶暂存于贮存库内,已与有资质的处置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并全部规范处置。现场发现喷漆房内有3个使用完的油漆桶未及时放入贮存库,现场已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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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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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异味、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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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废气净化装置,及时更换过滤棉、活性炭,引导企业加大水性漆替代力度,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轻异味影响。
2.督促企业落实降噪措施,做好生产车间密封,利用建筑物、仓库等作为噪声隔绝屏障,确保噪声达标。
3.加强监管,确保油漆桶合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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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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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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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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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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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岛宏基泰达钢管有限公司北侧和绣城路城阳火车站南侧青岛旭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处加工商混点,扬尘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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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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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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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宏基泰达钢管有限公司北侧加工商混点”实为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和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均位于棘洪滩街道春海路6号北约100米路东侧院内。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砂浆生产,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湿拌砂浆生产。2家企业各建有1条砂浆生产线,并分别配备布袋除尘器、仓顶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2家企业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尚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时,2家企业均未生产,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2家企业门口处已硬化,其他部分未硬化,未硬化路面有泥土;院落内东侧存有少量砂石原料,已覆盖,已于6月16日完成清理。
2.信访件反映的“青岛旭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工商混点”实为青岛兴鸿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火车站西南门以南约100米处,主要从事预拌砂浆等建材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因原材料短缺及市场不景气于2025年5月起停产,厂区已硬化,原辅材料存放于料仓内,料仓内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区设有4处高压远程旋转喷淋抑尘设备;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产生粉尘环节配套有除尘器;现场有洒水痕迹。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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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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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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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30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督促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完成厂区内运输道路硬化。
2.待3家企业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其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城阳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建立常态监管机制,监督3家企业做好日常洒水抑尘、砂土清扫等工作,防治扬尘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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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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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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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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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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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大港街道青海路润丰日用百货批发市场门口存在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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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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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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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大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大港街道青海路170号润丰日用百货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东门对面、中国联通通信公司后门处,该后门长期处于关闭状态。市场内有39家商户,无排水管网,不具备设立公厕条件。经问询商户及出入群众了解到,主要是市场内商户日间在此处小便,现场有小便痕迹,异味较大。
2.市场周边设有2处公厕,分别位于昌乐路23号和大港二路1号,距离约为500米和640米。
3.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信访件反映区域进行卫生保洁,每天保洁2次,分别为上午8点和下午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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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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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到位,防止随地大小便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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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政府责成大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6日,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该区域清洁,消除异味。后续清洁工作中加大对该区域的保洁频次和力度,防止产生异味。
2.2025年6月20日,大港街道办事处要求市场管理方在市场门口等位置设立了周边公厕位置指示牌、文明导语宣传牌,加强巡查,劝阻在公共区域便溺等行为,减少异味的影响。
3.大港街道办事处安排志愿者现场劝导,提醒居民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并协调周边商户开放卫生间供商户应急如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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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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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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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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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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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四批受理编号D3SD2025
05300076号“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宁城路西侧文阳路北侧环形范围内有一面积20亩左右、深15米左右的蓄水池,被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最上层使用建筑垃圾进行掩盖。”的调查核实情况“该区域未填埋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上层硬化层仅有零星建筑垃圾,不影响该地块后续开发建设”不满意,投诉人认为:答复不属实,建筑垃圾下方填埋有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污染物,使用建筑垃圾回填后该地块租赁给青岛润丰达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客车停车场和工程车队存料厂三家公司,要求彻底清理垃圾,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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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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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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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城阳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蓄水池”实为后桃林村早期采石场历史遗留的大石坑,位于城阳区文阳路以北、宁城路以西,现状为空地,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约25亩。目前该地块租赁给青岛润丰达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周某个人客车停车场、杜某某个人工程车停车场等3家单位使用,现存放有建筑材料、设备等。
2.经向后桃林社区及周边群众走访了解,该石坑实际深度平均5米,2018年至2021年,该地块使用人陆续使用工程渣土回填大石坑,形成现状空地。该区域最东端尚有约1800平方米石坑未填埋,现状深度约4.5米。
3.2025年5月31日,城阳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开挖2处深约5米的探坑,2处探坑底层均为土壤,上层硬化层填埋物为土壤及零星建筑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工业垃圾。6月15日现场调查时,城阳街道办事处再次对该地块开挖2处深5米的探坑,2处探坑底层均为土壤,上层硬化层填埋物为土壤及少量建筑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工业垃圾。
4.因该地块为建设用地,现状不影响该地块后续开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加强对该地块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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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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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确保不出现违法倾倒、违规填埋垃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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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后桃林社区加强对该区域东端1800平方米大坑监管,需要填埋作业时到主管部门办理非工程回填手续后再施工,严禁违规倾倒填埋。
2.城阳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常态巡查机制,劝阻随意丢弃生活垃圾行为,防止出现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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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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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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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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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第二幼儿园西南侧青岛地铁5号线瑞昌路段施工点长期室外非法洗砂,无覆盖和降尘设施,洗砂泥水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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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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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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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施工点”为在建地铁5号线海云庵站-湖岛站区间项目,现场配置了盾构渣土泥浆分离环保处理设备。该设备系渣土减量化处理的必要工艺环节,其运行符合环保规范要求,不属于非法洗砂作业范畴。分离产生的细砂、碎石及泥饼等物料,均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依法规范处置,相关审批手续完备。
2.现场调查时为非作业状态,砂石料仓均采用密目网严密覆盖,2台喷淋设备持续正常运转,地面均已进行硬化,无泥浆散落,水沟无积渣,排水通道通畅。
3.设备运行期间,因砂石料仓持续接料作业,需保持开放状态,该阶段不具备密目网覆盖条件,砂石分离采用水洗工艺,杜绝了扬尘产生风险;非作业期间,砂石料堆采用密目网严密覆盖。存在作业结束后,砂石料仓密目网覆盖不及时和不严密的情况。
4.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作业期间采用两台雾炮和两套喷淋设备进行防尘降尘,施工作业面无裸土外露,施工场区为混凝土硬化路面,采用持续洒水、车辆轮胎清洗等方式防尘降尘。
5.清洗盾构渣土的水经场区排水系统输送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并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置达标后,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排水许可手续齐备,调阅定期检测报告显示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18)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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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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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扬尘、污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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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北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施工防尘降尘管理,生产过程全程采用湿法作业,筛分、接料、装车外运等环节采用雾炮全程喷水抑尘;作业结束后立即使用密目网对砂石堆进行全面覆盖。
2.加强排水管控,施工单位每周清理厂区内排水沟、集水坑、沉淀池,每月在排水口取水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后依法合规排放。
3.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发现砂石料堆等覆盖不到位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4.督促施工单位与周边社区管理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积极沟通,做好地铁建设过程建设盾构渣土减量化处置工艺的宣传解释,争取周边居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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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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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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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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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59号市南区渔家船美食店油烟、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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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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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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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南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市南区渔家船美食店”已于2023年10月关停。现有2家商户正在经营:济南市壹品慧家居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经营范围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服务;青岛听之声助听器经营部,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销售。经现场调查,2家商户无炉灶、风机等餐饮设施,无油烟、噪声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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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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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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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八大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加强与网点产权单位协商,尽量避免出租网点用于经营餐饮项目。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办理区域内餐饮经营主体注册登记。
2.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日常的群众工作,及时发现该区域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处理;督促该区域商家文明经营,共同维护社区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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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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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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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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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宏祥二路17号青岛颐科橡塑有限公司喷淋塔废液泄露,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填埋在喷淋塔旁临时挖的基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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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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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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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颐科橡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密封件的加工生产,环保手续齐全,按照环评要求建成2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2.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的2套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在其车间东西两侧绿化带内,喷淋塔密闭,所用喷淋液为自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泄漏现象。
3.该企业已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自2022年投运后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委托处置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因该企业目前实际产能与设计产能相差较大,未达到环评报告测算的处理量,喷淋塔喷淋液未进行更换,未形成废液,暂未转移处置。现场对该企业东西两侧喷淋塔旁绿化带随机选取2个点位进行了深挖,未发现废活性炭及喷淋塔废液浸润土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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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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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确保危险废物合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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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要求企业加强喷淋塔日常检查,确保不出现喷淋液泄漏问题。
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将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合规暂存、转移,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合法处置,严肃查处违法处置、填埋危险废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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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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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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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小麻湾西村东侧上合大道大货车每天17:00-次日8:00通行时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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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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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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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上合大道”为青岛市西部城区重要的南北向大通道,串联胶州市上合国际城、板桥新城、空港新城,承担着重要的客运、货运交通功能。胶东街道小麻湾西村住户与上合大道最近距离16米。上合大道(惜苑路-G204段)8时-17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期间通行车辆全部为小型车辆;17时-次日8时允许中、重型货车通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路段交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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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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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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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持续加强对上合大道交通秩序的严管态势,增设禁止鸣笛标志,对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规定、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切实打造有序、畅通的道路环境,降低车辆通行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管理维护,避免因路面破损等导致车辆颠簸造成噪声。
3.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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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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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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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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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潘家屯村青岛新翱源竹塑有限公司印刷车间和吹塑车间废气未有效收集,早九点至晚五点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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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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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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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大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新翱源竹塑有限公司”实为青岛鑫翱源竹塑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8997平方米,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竹塑制品食品包装袋生产。根据项目环评批复,项目在吹塑、制袋、复合及印刷设备上方分别配套集气罩,吹塑、制袋、复合废气引入1#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印刷废气引入2#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现场调查时,企业由于订单原因近期未生产,拟将现有厂区设备及布局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不新增工艺及生产设备,仅涉及淘汰部分生产效率低下的设备。企业目前吹塑车间内2台吹塑机正在拆除,剩余3台吹塑机已停用,吹塑机上方设有集气罩;印刷复合车间内,复合机已拆除清出,2台印刷机全部停用,印刷机上方设有集气罩,现场未见生产痕迹。根据企业提供的2023年、2024年废气自行检测报告,废气均达标排放。经查询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以及活性炭更换记录,企业生产时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活性炭更换及时。
3.距企业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北侧约130米处的潘家屯村,大信街道办事处对潘家屯村村民开展了随机抽访,未收到该企业异味扰民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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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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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异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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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鑫翱源竹塑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前,梳理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布局、污染物防治措施等变化情况。如需变更或重新办理环保手续,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在青岛鑫翱源竹塑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对生产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大信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频次,对青岛鑫翱源竹塑有限公司加强监管,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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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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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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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平度市明村镇青岛延年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石墨,每天19:00-次日9:00之间产生粉尘,污染空气、地下水,噪音扰民,露天堆放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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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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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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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自然资源局、明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延年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明村镇五甲埠村西南,厂区内共有两家企业,分别为青岛延年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昊龙矿业有限公司。其中:①青岛延年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建筑粗细骨料生产,不从事石墨加工,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废水、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破碎、筛分原料产生噪声;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库、产品库定期高压雾化除尘;厂区定期洒水抑尘。②青岛昊龙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墨、硫精砂浮选、石粉加工,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登记,主要污染物有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石粉生产粉碎产生噪声;除尘器回收的粉尘为一般固废,企业重新利用。两家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口及污水外排现象。
2.经调查两家企业用电量情况,2025年4月份以前,两家企业有过夜间生产行为,2025年4月份以来均处于停产状态。
3.现场调查时,查看了青岛延年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颗粒物和噪声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现象;青岛昊龙矿业有限公司为排污登记管理,无开展自行检测等相关要求。现场对两家企业共用的水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现场调查发现青岛延年新材料有限公司有两处露天堆放的物料未密闭,存在涉嫌“未密闭存放物料”违法行为。青岛昊龙矿业有限公司“石墨、硫精砂浮选、石粉加工项目”(石墨、硫精砂浮选部分)有生产痕迹,存在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目前,已对两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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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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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企业规范经营,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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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自然资源局、明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青岛延年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密闭存放物料、青岛昊龙矿业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改正。
2.明村镇政府督促两家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通过错时装载、密闭作业、增加绿化面积、喷淋洒水等措施降噪抑尘,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待两家企业恢复生产后,适时开展噪声、颗粒物监督性监测,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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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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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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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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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黑山被倾倒电厂污泥后覆土,污染周边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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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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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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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龙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黑山”位于龙泉街道青威路以东、柳泉路以北、龙青高速以西。该地块为龙泉街道刘家街村集体土地,土地类型为其它草地。
2.经调查,青威路通向该地块东西方向小路南侧斜坡,存有部分倾倒废弃物。根据颜色、形态初步判断为洗砂泥,共约30立方米,有种植土覆盖。龙泉街道办事处将该部分废弃物清运至临时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点进行暂存。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弃物,以及问题点位土壤(包括原土层及上层种植土)、北侧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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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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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污染土壤水源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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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龙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龙泉街道办事处对暂存废弃物采取全面覆盖等措施,防尘防雨,避免产生其他污染。
2.根据检测结果,对废弃物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龙泉街道办事处将对该区域加强巡查,开展一日两巡动态监管,发现倾倒填埋固废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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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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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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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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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北窝洛子村南侧露天沙厂和石子厂,产生固废未收集,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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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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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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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沙厂”为青岛方圆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龙泉街道北窝洛子村以南,主要从事水洗砂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公司车间内原有洗砂生产线4条,配套除尘器等净化设施;主要固废为大粒径砂和洗砂泥。其中,大粒径砂过筛收集后外售,洗砂泥经压滤处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车间内有洗砂生产线3条,院内有露天洗沙生产线1条。经调查,该生产线于2025年1月份从车间搬至院内,根据当地供电所提供的用电缴费明细,该生产线2025年1-5月用电量为零。公司院外堆放约60吨洗砂泥,已于6月15日清理完成。
3.经调查,该区域未发现石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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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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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到位,完成洗砂线封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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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2日,青岛方圆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露天洗砂设备封闭管理,禁止露天生产。后期该生产线如恢复生产,必须将其搬回车间内,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加大青岛方圆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巡查频次,督促该公司规范洗砂泥管理,不得在厂外堆放。
3.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加强该区域监管,发现环境问题、隐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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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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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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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14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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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银杏名都小区北侧木器厂无环保手续,生产污染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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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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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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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木器厂”,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悬挂“大秦定制家居”标志牌。经询问房东并走访周边业户,该处原为一小型板材家具生产点,从事复合板材类家具加工,生产工艺为下料→打磨→组装→成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因市场原因,该加工点已于2025年4月份倒闭,现厂房内无生产设备及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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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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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规避排污扰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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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把好项目审批关,严守项目准入底线,同时畅通交流渠道,提供咨询服务。
2.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
3.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及时了解并处理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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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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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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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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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七彩园林有限公司东北角大面积土地被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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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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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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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大信街道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实为青岛七彩马山园林有限公司院外东北角位置,占地面积约20亩,为大信街道司家疃三村集体土地,土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
2.经现场调查,该地块西部区域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况,约2500立方米,占地面积约1.5亩,已长满荒草。经询问村委并比对历年影像,该区域为历史遗留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主要形成于2008年至2019年期间。
3.6月16日,现场选择8个点位,清理地表垃圾后进行挖掘,坑内为碎石土,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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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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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垃圾清理;监管到位,防止随意堆放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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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8月14日前,大信街道办事处完成该区域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理。
2.大信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监管,督促村庄定期开展巡查,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做好点位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严禁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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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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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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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金泉三路润瑶石子厂每天19:00-次日5:00左右扬尘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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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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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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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润瑶石子厂”实为山东润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及市政工程施工。该公司于2024年2月租赁青岛中宏新型建材公司部分厂区,用于办公及存放机械设备,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信访件反映的“扬尘扰民”问题实际来源于青岛中宏新型建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磨粉制砂和砂浆生产,相关手续齐全,已办理排污登记。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以及脉冲除尘、水除尘处理后排放,并采取围挡、遮盖抑尘等措施防止污染,距离最近居民区约400米。
3.现场调查时,青岛中宏新型建材公司未生产,车间为封闭式,设备均存放于车间内,无扬尘。经调查,该企业夜间偶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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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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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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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待青岛中宏新型建材公司夜间生产时,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对该企业夜间生产时所产生扬尘及噪声等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蓝村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岛中宏新型建材公司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蓝村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日间巡查频次,组织夜间不定时抽查,确保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合规生产,不出现环境污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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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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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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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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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湛山街道江西路13号楼1单元和2单元门口下水道散发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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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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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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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南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湛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市南区江西路13号楼1单元和2单元门口共有下水管道3处,其中1处为雨水管道,2处为污水管道。现场调查时,3处下水管道排水正常,井盖密闭,无异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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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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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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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政府责成湛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区域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检,重点检查井盖、井座、管道接口等部位密闭情况,发现排水管道密闭不严情况及时维修,减少异味泄露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针对该开放式楼院无物业公司实际情况,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汛期对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清理,防止污水冒溢引发异味问题,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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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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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14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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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西张村2020年污水改造工程未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建设的污水储存设施未使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自村南直排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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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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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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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上马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上马街道西张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于2021年开始建设,2023年3月建成投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户外污水主管网、支管网、次管网和接户支管网铺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将西张村村民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位于西张村东南方向,主要采用AAO+MBBR处理工艺。
2.经调查,西张村污水处理设施投运以来,一直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运维。2025年1月至5月,污水处理模块平均处理量约21.8立方米/天,处理后的污水经暗渠排入南侧泄洪渠。6月14日,上马街道办事处现场巡查发现污水处理模块正常运行,但存在进水量小、碳源添加不足等问题。6月15日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海的情况。6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排水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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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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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运维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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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上马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运维单位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加大曝气量,提升溶解氧、投加碳源、投加好氧菌种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对该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优化运行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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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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