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二批)
点击量:904发布时间:2025-06-27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截至6月2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二十二批25件信访件,已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2件,未办结12件。其中,立案处罚1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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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二批 2025年6月2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SD202506170010 青岛市崂山区清裕路海信北涧山居小区西侧的土路扬尘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北宅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清裕路海信北涧山居小区,位于崂山区松岭路以西、天水路以北,属于北宅街道青云台社区。
2.经现场调查,该小区西侧路为原北涧村(现青云台社区)村民通行和农业生产用路,长约190米,路面未硬化,车辆通行时有扬尘产生。北宅街道办事处已安排洒水降尘,降低道路扬尘影响。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崂山区政府责成北宅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北宅街道办事处于8月31日前对海信北涧山居小区西侧路两侧采取覆绿增绿、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扬尘扰民。
未办结
2 D3SD202506170013 青岛市高新区上马街道青岛城铁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汇智桥路和同顺路交叉口西南角)夜间生产时低频噪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城铁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原位于海月路101号,自2023年4月租赁该地块部分厂房进行预制箱梁生产。经了解,生产期间,该企业曾存在夜间运行产生噪声问题被举报,生态环境部门责成企业做好噪声管控,加装车间隔音帘、在厂界设置隔音板。该企业自2023年10月起停产至今。因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租用,2025年2月开始陆续拆除生产设备。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厂房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厂房空置。
基本属实 管理到位,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青岛高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厂区管理方主动与周边小区居民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2.督促厂区管理方做好企业搬迁后厂区内的监管,避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3.督促厂区管理方在后续招商引资过程中,做好项目研判,避免再次造成噪声污染。
已办结
3 D3SD202506170017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远洋万和云小区7号楼1单元电梯运行低频震动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更新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敦化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敦化路街道远洋万和云
小区”位于西吴三路1号。该小区7号楼1单元共2部电梯,于2024年11月交付使用。2部电梯驱动主机均设置在15楼楼顶、控制柜均设置在15楼电梯门旁边的墙内。2024年7月、9月,2部电梯均通过定期检验。电梯维保公司每月对电梯维护保养2次,最近维护保养时间为6月10日,符合保养要求。
2.6月1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该小区7号楼1单元电梯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轿厢内、开关门、无机房电梯层门处的噪声均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相关要求。
基本属实 监管到位,噪声达标,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市北区政府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更新局、敦化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3日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距离电梯驱动主机最近的居民家中进行昼间室内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业主提出要进行低频检测,开发商计划重新委托第三方进行低频噪声检测。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按照维保计划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年检,保证电梯正常稳定运行。
3.敦化路街道办事处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建设更新局做好与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居民理解。
阶段性办结
4 D3SD202506170034 青岛市胶州市海尔大道西侧龙湖昱城四期小区1号楼楼南侧工地整晚施工,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湖昱城四期小区1号楼楼南侧工地”实为龙湖天街三期工程,与龙湖昱城小区1号楼直线距离约25米。
2.经调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6月16日夜间巡查时,发现该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正在进行施工作业,责令其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并对其立案调查(胶综法立字〔2025〕第00432号)。
3.现场调查时,该工地正在进行地面平整和打桩作业,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工地施工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噪声达标,减少建筑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胶州市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约谈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调整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排放。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加强对该工地监管,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夜间施工许可制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未办结
5 D3SD202506170063 青岛市市北区德兴路51号小纪汽修厂露天给车辆喷漆,无环保措施,造成大气污染。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双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纪汽修厂位于德兴路南侧,主要从事汽车快修、轮胎销售更换,无营业执照。共有房屋两间,面积共约40平方米,其中一处为汽车修理场所,另一处用作存储轮胎及工具等。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喷漆工具及车辆喷漆作业情况。通过对周边商户和现场人员走访了解,未发现有喷漆情况,但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有露天打磨等车辆维修情况,影响周边环境。
3.6月19日,双山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约谈经营业户,要求停止车辆维修作业,清空汽车修理设备。
基本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环境影响 市北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双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双山街道办事处现场监督经营业户清运汽车修理设备,已于2025年6月22日清理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双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对露天喷漆及占路经营等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已办结
6 D3SD202506170074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官路村村南侧存在违建厂房养殖问题,无相关手续,异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大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官路村南侧曾经为官路村养殖区,原有3家养殖场,分别为刘某某生猪养殖场,始建于2010年,已于2024年停养;杨某某生猪养殖场,始建于2006年,已于2022年停养;崔某某蛋鸡养殖场,始建于2006年,已于2023年停养。3家养殖场均为非规模化养殖,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3处养殖场均于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发文之前建设,所占地块土地类型均为设施农业用地,其建筑物均用于养殖,仍为农地农用,不存在改变用途问题,不涉及违法建设厂房问题。
2.现场调查时,官路村南侧未发现其他养殖场,原刘某某养殖场有钢构透明板种菜棚1个,砖混结构猪舍3个,钢构堆料棚1处,现已种植瓜果蔬菜;原杨某某养殖场有钢砖结构猪舍2个,砖混结构猪舍1个,钢砖堆料棚1处、原崔某某养殖场有钢砖结构鸡舍2个,砖混结构鸡舍1个,钢砖堆料棚1处,均为空舍,无近期养殖行为,现场无异味。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违法建设问题发生。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该区域监管,定期巡查,发现养殖户重新开展养殖的,根据养殖规模督促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运行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发生异味扰民情况。
2.向该区域内公众普及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养殖环保要求等相关知识。加强监管巡查,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举报,有关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已办结
7 D3SD202506170084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50125号“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皂户村南山沟地区盗采土方,破坏40余亩农田和林地。”的调查核实情况“实为该村村民薛某某承包的15亩土地”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实际是40亩,核实情况15亩跟自己描述的40亩地不属实,上面建盖房屋,土地被破坏,没有合法手续。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大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南山沟地区”位于皂户村西南方向约1500米,共有面积约120亩。该区域内东南角的42亩地被2人承包,其中,北侧15亩承包人为薛某某,土地性质为耕地、林地;南侧27亩承包人为崔某某,土地性质为林地、旱地、设施农用地。
2.经调查,①2020年4月16日,薛某某与皂户村签订北侧15亩地块的承包合同,期限20年;2021年5月到10月期间,薛某某对该地块进行了整平;2024年2月,薛某某在未取得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地块北侧林地区域建设养殖棚房约160平方米,2024年4月,大村镇政府对养殖棚房进行了拆除;2024年5月24日,薛某某与皂户村解除合同并退还土地。②2020年4月16日,崔某某与皂户村签订南侧27亩地块的承包合同,期限20年;2021年1月8日,崔某某取得其中14.14亩设施农用地备案用于养猪项目,其他约13亩种植农作物和树木。
3.现场调查时,北侧薛某某退还的15亩地块种植农作物和树木;南侧崔某某承包的14.14亩设施农用地内正在建设生猪养殖棚及配套设施,其他约13亩种植农作物和树木。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核实该42亩区域土方量变化情况。
基本属实 完成调查处理,保护国土资源,防止发生非法挖采砂土、违法建设问题。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大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大村镇政府待土方核实结果出具后,根据土方核实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大村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及时跟进养殖棚建设的进度,发现采挖砂土和破坏土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未办结
8 X3SD202506170031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果园社区存在多处侵占绿地的违章建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城阳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侵占绿地建筑共有3处,为东果园社区西门口3处板房,面积各约10平方米,占用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用途是公园绿化。该3处板房为2020年因疫情防控紧急需求设置,因周边没有其他合适位置,由东果园社区出资在绿地上建设。疫情结束后,东果园社区保留上述3处板房对外出租。
2.现场调查时,该3处板房正在对外出租经营,租金收入用于社区公益性支出。
基本属实 做好沟通解释,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城阳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东果园社区做好临时应急设施的管理,保持环境整洁。
2.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东果园社区做好社区居民沟通和解释工作,争取居民的理解。
已办结
9 X3SD202506170057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香港路西台励福叉车厂长期偷排废水,污染周边地下水。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台励福叉车厂”实为台励福机器设备(青岛)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叉车制造,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废水产生环节为脱脂液、防锈剂前处理清洗阶段,集中收集后经配套建设的“沉淀+气浮+氧化+RO反渗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厂区内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胶西污水处理厂。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调阅该公司2024年-2025年的20份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排查并查阅生产厂区内监控视频,未发现有废水偷排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及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西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待监测报告出具后,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加强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强化废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按照规定进行监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督促该公司建立健全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加强废水排口规范化管理,杜绝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行为。
4.加强监管,各部门对于巡查中发现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未办结
10 X3SD202506170058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四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300010“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营里村段深海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方存在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的行为:1.2022年11月《山东省林业一张图》范围内林地约200棵树木被随意砍伐。2.2023年9月,施工方未取得自然资源部用地及林地批复的(该批复于2024年4月取得)情况下,砍伐《山东省林业一张图》范围内林木1000多棵,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不满意,投诉人认为:1.涉案地块在2020年森林管理一张图中为Ⅳ级保护林地,并非2022年种植。2.举报人称未与任何单位进行赔偿协议,也未进入司法程序。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泊里镇营里村段深海高速改扩建工程”实为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及用地申请单位均为青岛交发高速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山东荣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腾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1月22日取得林地用地许可(林资许准(鲁)〔2024〕5号),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黄岛区采字〔2024〕341号),有效期至2024年5月15日。
2.信访件反映的“涉案地块”位于泊里镇营里水库南侧和水库引洪道内,根据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该地块为商品林,土地类型为林地,保护等级Ⅳ级。2000年,大场镇杜某某与泊里镇营里村村委签订该地块承包合同,期限20年,并约定未经营里村村委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承包期间杜某某擅自将该地块转包给第三人,第三人又擅自将该地块转包给魏某某经营。
3.反映的“砍伐的200棵树木”与“砍伐林木1000多棵”,均在泊里镇营里水库南侧和水库引洪道内。2022年12月,营里村村委为确保水库及周边安全,对该区域内30余棵死亡的樱花树、法桐树进行了清理,村委与魏某某协商伐树赔偿与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后续占用该村民其他承包土地附着物补偿一并发放,后魏某某因对补偿金不认可,导致两项费用至今未发放到位;2023年9月,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方荣腾公司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该地块林木进行盗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间,荣腾公司恢复该地块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5年5月3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区域林木再次被砍伐。泊里镇人民政府正在对荣腾公司涉嫌擅自砍伐林木的行为开展调查。
4.经再次调查,情况如下:①信访件反映的“非2022年种植”实为魏某某经营该地块期间陆续种植樱花树、法桐树共计30余棵。②信访件反映的“赔偿协议”实为营里村村委与魏某某口头协议,赔偿魏某某30余棵樱花树、法桐树2000元,并与项目附着物补偿金一并发放;魏某某对补偿金不满意,至今未领取。③信访件反映的“司法程序”为营里村村委与杜某某之间违约转包的纠纷,杜某某在承包期间未经营里村村委同意擅自转包该地块,该纠纷于2025年5月19日开庭审理,已进入司法程序。
5.现场调查时,引洪道两侧部分区域的沈海高速项目正在建设,未发现新的盗伐树木破坏环境情形。
基本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非法转包和盗伐林木情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泊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泊里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泊里镇政府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
未办结
11 X3SD202506170071 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一路24号5单元南侧绿化带被违规改造为道路,通行等噪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市北区政府组织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区域为公共步行通道,属于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无棣路片区十二阶及周边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手续齐全,已于2025年5月30日完工。施工地点为无棣一路24号5单元南侧,非小区绿化景观带。步行通道为台阶式道路,不通行车辆,人流通行量较小。
2.现场调查时,该工程已在通道北侧种植竹子等绿植,正在研究开展进一步补植。
基本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持环境整洁,降低周边居民噪声影响。 市北区政府责成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0日,已在通道入口、转角点位设置两个“禁止喧哗”标语牌,提醒居民减轻人为噪声。
2.在现有景观提升工程基础上,对公共通道区域补植攀援性藤蔓植物,通过加密种植间距、补栽适龄幼苗等方式提升绿化覆盖密度,已于2025年6月25日完成。
3.加强监管、宣传,遇到行人喧哗或产生明显噪声的行为,及时提醒劝阻,营造文明有序的公共秩序。
已办结
12 X3SD202506170072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街道存在多个问题:1.信阳一二三村拆迁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原信阳二村村委东侧、原信阳二村村庄原址、原址和泊里边防派出所东侧堆存砂石料,环境较差。2.信阳一村自2007年至2021年存在侵占耕地、林地,建设房屋问题。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泊里街道”实为泊里镇,反映的“信阳一二三村”为原泊里镇信阳一村、信阳二村、信阳三村区域,已于2022年12月拆迁,现由泊里镇政府委托青岛董家口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护。该区域拆迁后的大部分建筑垃圾已清理,因个别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部分建筑垃圾仍未清理。
现场调查时,该区域散落分布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共计约20000立方米,原采取的覆盖措施部分破损。
2.信访件反映的“堆存砂石料”位于原信阳一村区域,占地约7亩,土地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2024年9月,朱某某、刘某与青岛董家口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租赁该地块用于存放风化砂。
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堆存风化砂约50000立方米,已全部覆盖防尘密目网。
3.信访件反映的信阳一村建设房屋为原信阳一村村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2007年至2021年期间,原信阳一村曾出现该类问题17个,共占地约3118平方米,占用土地性质均为集体建设用地,未侵占耕地或林地,泊里镇政府已及时制止并拆除整改。
现场调查时,原信阳一村西的公墓旁有一处未拆除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为该村公用建筑,未发现侵占耕地和林地的情况。
基本属实 完成垃圾清理,保持环境整洁,防止发生堆存垃圾、违法建设问题。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泊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泊里镇政府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该拆迁区域现存建筑垃圾的清理。
2.区城市管理局、泊里镇政府加强对该拆迁区域的巡查监管,及时制止堆存垃圾的情形,防止发生侵占土地建设房屋问题。
3.督促青岛董家口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对风化砂堆存的管理,定期洒水并建立洒水台账,严密覆盖防尘密目网,防止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未办结
13 X3SD202506170073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夏堤河村以北、青岛森麒麟轮胎厂北墙外红色厂房、青岛森麒麟轮胎厂宿舍东面三个位置堆放、粉碎、水洗黑色石料,造成扬尘污染。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即墨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大信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通济新区夏堤河村以北位置”,实际位于夏堤河村北侧、青荣城际铁路南侧,该地块属于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2025年3月,通济新区姜戈庄村民王某租用该处土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用于存放修建地铁开挖出来的石料。现场调查时,该场所仅用于存放料堆,未进行生产加工,无生产加工设备。料堆占地约4000平方米,体积约6000立方米。现场料堆覆盖不完全,裸露部分有扬尘现象。
2.信访件反映的“青岛森麒麟轮胎厂北侧红色厂房”位于夏堤河村东,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王某租赁厂房在此从事石子粉碎加工。2025年5月调试设备试生产,未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调查时,车间内有石子粉碎设备一套,车间门窗封闭,未进行生产加工。现场无物料堆放,经了解生产时有扬尘污染。6月19日,王某已拆除生产设备、清空现场。
3.信访件反映的“青岛森麒麟轮胎厂宿舍东面位置”实为张某某租赁使用的厂区,位于夏堤河村南,2025年2月开始从事石料分筛和存储。厂区占地面积约15亩,其中料堆占地面积约10亩,料堆体积约1万立方米,主要原料来源为修建地铁开挖出来的石料。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粉碎作业相关设备,分筛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通过向石料掺水的方式降低粉尘;料堆覆盖不完全,地面未硬化,有扬尘污染。6月20日,张某某已拆除现场设备,并覆盖料堆。
属实 监管到位,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即墨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大信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通济新经济区管委要求现场负责人王某加强夏堤河村北侧料场现场管理,确保石料覆盖到位,场区加大洒水频次,做好抑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2.2025年7月17日前,大信街道办事处督促张某某完成料堆清理;在料堆清理完成前加强管理,确保石料覆盖到位,并加大洒水频次,做好抑尘措施。
3.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阶段性办结
14 X3SD202506170074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江家西流村润强五金和华伟纺织综架配件厂前几年废酸外排,污染周边土壤,至今未修复。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潮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润强五金”实为“青岛润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999年9月投产。信访件反映的“华伟纺织综架配件厂”实为“即墨市华伟纺织综架配件厂”,1999年12月投产。两家企业环评手续均齐全,主要生产工艺均为:金属件-打砂-酸洗-热镀锌(电加热)-冷却-成品,产生的废盐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
2.6月12日,潮海街道办事处曾根据信访投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即墨市华伟纺织综架配件厂北厂界院墙外的土壤和沟渠内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厂厂界外土壤、东侧沟渠水pH值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现场调查时,青岛润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即墨市华伟纺织综架配件厂因近期无订单均未生产。查阅两家企业管理台账、转运联单数据,两家企业产生的废酸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盐酸转运记录齐全。对两家企业厂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排查,未发现废酸外排现象。6月18日,潮海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青岛润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南厂界院墙外的空地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污染物依法依规处置,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潮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润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即墨市华伟纺织综架配件厂严格执行废酸各项管控要求,及时申报管理计划,落实转运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确保不发生废酸外排问题。
2.潮海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监管,每月两次巡查企业周边区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已办结
15 X3SD202506170097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沽源路以东、沽河绿道左岸以南以西、204国道烟沪线以北的大麻湾三村永久基本农田约160亩被盗采砂石形成坑塘。 青岛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胶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204国道以北,双新路以东,该处为胶东街道办事处在李哥庄镇的插花地。湾塘现状为长方形,位于地块中间位置,面积约为18亩。经调查,第二次国土调查显示该处取土时土地类型为水浇地,属于耕地范畴。2012年-2014年,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青岛市大沽河堤防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青发改投资〔2011〕678号文件),青岛市实施大沽河整治工程,工程施工单位从该地块取土用于修堤筑堤。根据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规定,该地块取土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如防洪堤坝),符合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相关要求。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采砂作业情况,未发现挖砂卖砂行为。经比对历年卫星影像资料,湾塘面积自2014年至今无变化。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无非法采砂挖砂、破坏土地问题发生。 胶州市政府责成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胶东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水利局、胶东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在重点河段设立公示牌,标注禁采砂石、举报电话及河长联系方式,将偷砂问题纳入河长制考核,对监管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加强大沽河保安巡逻力度,对河段进行昼夜巡查,发现偷砂行为及时处置。
2.保持该地原有的土方量,严禁将河滩地内的土、沙外运。不得进行填埋沙坑等开荒行为,不得非法采砂。
已办结
16 X3SD202506170101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存在多个问题:1.物流公司车辆普遍存在改装超载问题,造成路面损毁,扬尘污染。2.泊里二路和董家口路交汇处西北的双龙大众浴池长期盗采地下水,院内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泊里镇现有在营的道路运输公司61家,均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共有牵引车569辆、半挂车351辆。该区域临近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及S312省道,大型车辆通行密集。
现场调查时,S312省道泊里镇段部分路面破损,董家口路路面有积尘,车辆经过时有扬尘,现场抽查部分运输车辆,均未发现车辆改装超载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双龙大众浴池”实为黄岛区双福禄洗浴店,位于泊里镇海泊二路1-36号,有淋浴水龙头26个、保温储水罐3个。
经现场调查,该店温水为外购,存于保温储水罐,已建立热水采购记录,洗浴污水排入泊里二路污水管网;有一切断管线的废弃自备井,现场已完成封堵;未发现抽水泵及抽水管,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情况;在距离该洗浴店约5米的路旁有附近村民堆存的约4立方米生活垃圾,当天已完成清理。
基本属实 完成道路修补,保持道路整洁,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监管到位,防止发生盗采地下水情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泊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已于6月22日完成S312省道泊里镇段破损路面修补。
2.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泊里镇政府组织加强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超限超载情形。
3.泊里镇政府负责,加大对该区域市政道路养护、清扫抑尘、垃圾清理、禁止盗采地下水等工作力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未办结
17 X3SD202506170113 青岛市黄岛区中国船舶公司北海造船厂露天打磨船体产生颗粒粉尘、焊接烟尘、露天喷漆产生的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周边环境。船厂辅机和打磨、喷漆、焊接噪音扰民。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中国船舶公司北海造船厂”实为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船舶修造和海洋装备制造,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露天作业主要为修船区对船体的除锈打磨、焊接和喷漆作业,配有防尘网、高压雾炮机、活性炭吸附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船外壳除锈打磨工艺2019年升级为超高压水除锈。噪声主要来源于船舶辅机噪声和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设备已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停靠船舶优先使用岸电。查阅该公司2025年1月至5月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监测报告,结果均符合要求。2025年4月11日、5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周边进行VOCs走航检测,未出现超标数值。2025年6月6日,对该公司无组织VOCs、颗粒物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修船区因船舶进出坞未作业,泊位停船18艘,其中13艘已接岸电,剩余5艘不具备接电条件;现场有船舶辅机运行声,生产车间内有噪声和异味,厂区边界无明显噪声和异味。当日,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待该公司修船区正常作业时对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
基本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2.督促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落实好环保要求,确保除锈打磨、焊接和喷漆作业的防尘网、高压雾炮机、活性炭吸附设备正常运行,降低粉尘等污染物对周边的影响。
3.督促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定期维护生产车间隔声减震设备,船舶岸电应接尽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借助大气走航车、在线监控系统数据等非现场手段,对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废气进行监管,发现超标问题及时处理。
未办结
18 X3SD202506170128 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领军循环园区污水未有效收集,盗挖场地内一百多亩地上的砂土。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自然资源局、南墅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领军循环园区”实为青岛领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占地约403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土地审批手续。公司主要从事绿色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一期(一体化装配式保温板项目)已建成投产;二期已停建,占地约88亩,环保手续齐全。因市场原因,企业于2023年12月份停产。
2.现场调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生产过程无涉水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厂区内污水未收集情况。二期项目与一期项目地面有接近8米的高差,二期项目建设挖土约15000立方米,其中约7000立方米用于现场土地平整,剩余约8000立方米堆放于场内西侧,覆盖了抑尘网,用于后期施工回填,未发现盗挖砂土情况。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确保污水规范收集处置,土地合法使用。 莱西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自然资源局、南墅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与帮扶,监督企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防违法排污。
2.市自然资源局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对非法占地、盗挖砂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南墅镇政府加强监管,鼓励居民协助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解决,及时查处违法排污、盗挖砂土行为。
已办结
19 X3SD202506170129 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王家庄村存在大量耕地被倾倒建筑垃圾情况,污染周边环境,破坏的耕地至今未修复。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秀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环秀街道王家庄村村委西约400米、淮涉河二路以南约50米,为闲置地块。该地块属于王家庄村集体土地,土地类型原为建设用地,在2021年变更为草地,不属于耕地。该地块面积约2500平方米,历史堆放工程渣土约17500立方米,为2005年淮涉河二路基建修路产生的工程渣土,包括工程弃土和少量石块、混凝土块。
2.6月3日现场调查时,该地块设有部分围挡,对堆放的工程渣土采取了种草绿化、覆盖密目网等措施,但仍有部分区域土地裸露,未全部建设围挡,有轻微扬尘。6月18日现场调查时,已建设全部围挡,绿植覆盖完全,无明显扬尘。
基本属实 完成建筑垃圾分拣清运、工程弃土平整绿化,保持环境整洁。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秀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8月30日前,环秀街道办事处完成该地块的石块、混凝土块分拣工作,交由有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处理,对剩余的工程弃土进行平整绿化。
2.环秀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加强管理,做好绿化维护,减轻扬尘影响。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发现侵占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周边居民协助监督,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未办结
20 X3SD202506170147 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纺织工业园区内,在奥润昊嘉商砼西边厂房内有一非法洗砂洗石子厂,非法经营四年,粉尘污染扰民。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奥润昊嘉商砼站东边池塘内,流入大沽河支流。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非法洗砂洗石子厂”实为胶东街道办事处纺织工业园内位于青岛澳润昊嘉商砼有限公司西侧的一处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承租人为沈某某。沈某某于2021年8月开始租赁该厂房至今,用于存放、供应砂子。2022年12月,胶东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该厂房存在违规洗砂作业的情况。胶东街道办事处联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责令该洗砂点停止生产并拆除洗砂设备,沈某某当时即拆除完毕。在后续巡查中,该处厂房仅用于存放、供应砂子,未再发现洗砂生产情况。
2.现场调查时,该厂房内存放砂子约200立方米,仓库南侧空地存放砂子约300立方米,已覆盖密目网,无扬尘污染情况,未发现存放有石子。现场堆放少量废弃洗砂设备零部件,不具备生产条件。经对该厂房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通往奥润昊嘉商砼站东侧池塘的管道,未发现废水直排情况。据核查,该池塘为独立水体,与大沽河支流没有连通。
基本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非法洗沙、污水偷排问题发生。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东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监督沈某某将拆除的洗砂生产设备零部件外运处置。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东街道办事处督促沈某某做好抑尘措施尤其做好露天物料覆盖,地面洒水,防止出现扬尘污染。
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东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防止非法洗砂加工死灰复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21 X3SD202506170171 青岛市高新区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危险废物鉴别、环境检测过程造假,标样及耗材与实际样品量不符,多次帮助客户修改危废鉴别结论。 青岛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6月18日-20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公司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酸性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或万向罩收集后分别通过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套SDG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经6支高于屋顶5米以上的排气筒排放(实际高度约40-46米)。现场调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废水分为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实验废水主要为实验器具第3-6次清洗废水(前两遍清洗废水单独收集,规范处置),经园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经查阅废气、废水处置记录,未发现异常,现场未发现“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经调阅2024年6月《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斯坦德衡立实验室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期间废气、废水均可达标排放。2025年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和实验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废水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现场调查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监测领域专家对该企业2025年以来出具的4772份大气、水、噪声业务检测报告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抽取4份大气检测报告、3份噪声检测报告,5份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对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和实验室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危险废物鉴别、环境检测过程造假”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抽取了10份检验检测报告,并核查2024年、2025年《标准物质台账》《耗材出入库》记录,对上述检验检测报告中使用的标准物质、耗材进行了核查,标准物质有效期、领用数量、使用时间,耗材领用数量、使用时间均与检测原始记录中标准物质、耗材使用情况保持一致,上述报告没有发现结论修改的痕迹,未发现“标样及耗材与实际样品量不符,多次帮助客户修改危废鉴别结论”的问题。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资质、检测造假等情况发生。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做好以下措施:
1.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督促该公司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考核。通过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促进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2.市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完善落实实验室产废精细化管理制度,规范实验管理,通过分类收集、规范清洗、监控监督及人员培训等举措,有效降低污染风险。同时,常态化开展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核查,加大对检测报告等案卷的抽查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操作,督促检测机构立即整改;对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规范性和数据质量的准确性。
已办结
22 X3SD202506170194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八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40084号 “青岛市李沧区北九水街道森林公园小区(石牛山路182号)西侧紧邻青银高速,噪声扰民”不满意,认为:核查情况未注明噪音检测结果,且因小区地势高于青银高速,普通2-3米隔音屏不能起到作用,并且24号楼西侧未设置隔音屏。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森林公园小区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陆续交付使用,共建设28栋楼,入住率约15%;该地块用地红线距青银高速现状隔离栅60米至65米不等,有8栋楼邻近青银高速。根据《李沧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青李沧政发〔2021〕28号),该小区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55dB(A)、夜间环境噪声限值45dB(A)。
2.6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对该小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21号楼西侧昼间62.5dB(A),夜间59.3dB(A);18号楼6楼、11楼、16楼西窗外昼间分别为66.3、67.7、69.6dB(A),夜间分别为60.5、63.8、63.0dB(A),超过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3.经现场核实,该小区楼座底层地势高,与青银高速垂直距离8-10米不等;小区对应青银高速路段共517米,2018年项目方(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综合考虑使用寿命、工程建设可行性、技术、经济成本和高速交通噪声对周边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北段110米设置了直立式声屏障,高度为2.8米,包括24号楼西侧区域;24号楼以南20米未设置声屏障,其余南段387米属于路堑挖方段,不具备设置条件。其他降噪措施还包括依托小区西侧种植高大乔木,采用三玻两腔窗户。2024年8月,开发商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建筑室内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在房屋销售时,购房合同附件中已阐明受高速公路噪声影响等不利因素。
4.经现场走访及调查了解,因小区地势及楼层较高,现有直立式声屏障对高层噪声消减作用较小。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李沧区政府责成城市建设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9月底前,完成24号楼以南20米声障屏的安装。
2.2025年12月底前,在森林公园小区与青银高速公路间的绿化带加密种植乔木,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3.2026年6月底前,结合小区西侧规划道路建设,在道路旁边种植行道树。
4.积极听取居民意见,专题研究综合整治方案,最大限度减少高速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未办结
23 X3SD202506170200 青岛市李沧区楼山街道融海致远居电梯低频噪音扰民,室内噪声超标准。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局、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融海致远居于2022年完成竣工验收,共建有12栋楼,其中已交付入住的6、9、10、11、12号楼共安装10部电梯,均为有机房电梯,每月2次维保。
2.现场调查时,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润通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对融海致远居小区已投运的10部电梯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标准第A1.3.14“噪音测试”要求。
3.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委托华航检测(青岛)有限公司于6月21日-24日期间每栋楼选取一户代表,开展室内噪声检测,昼间、夜间检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李沧区政府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局、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下一步在电梯养护过程中采取调低电梯运行速度、对电梯周边机房内设备承重减震更换隔音垫等措施,减少电梯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噪声影响。
2.加强对小区电梯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未办结
24 X3SD202506170249 青岛市平度市仁兆镇东王戈庄村存在盗挖砂石问题,盗挖地点为村南约1公里处、村东南坡、杨家沟、村西大桥,破坏周围生态环境。 青岛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6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水利水产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仁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南约1公里处、村东南坡”为仁兆镇东王戈庄村南1.3公里处洗心河西岸。2016年2月,仁兆镇沟东村村民王某某在该处非法采砂,原平度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对其立案处罚,之后该区域未再发现采砂行为。经查阅卫星图片,该区域2016年至今未发生变化。
2.信访件反映的“杨家沟”位于仁兆镇东王戈庄村南1.5公里处,为该村南北向农田排水沟渠,长约500米,宽约4至10米,深约4米。经查阅卫星图片,该区域2016年至今未发生变化。
3.信访件反映的“村西大桥”位于仁兆东王戈庄村西600米处,为洗心河S310省道西王戈庄桥。经查阅卫星图片,该区域2016年至今未发生变化。
4.现场调查时,走访村委13名党员、14名群众,未发现上述地点存在盗挖砂石情况。目前洗心河两岸为耕地,种植土豆、大葱等农作物,排查未发现盗挖砂石情况。
部分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违法开采石料问题发生,保护好自然资源。 平度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水利水产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局通过田长制与日常卫片监测相结合,及时发现非法取土、采砂问题,并将违法线索及时移交至执法部门。
2.市水利水产局通过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河道、沟渠、湾塘巡查,发现盗采砂石现象,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3.仁兆镇政府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宣传引导,对辖区易出现盗采砂石的河道、沟塘等区域加强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相关部门移交线索后,第一时间立案查处;与属地镇街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打击合力,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取土、盗采砂石等破坏自然资源行为的良好氛围。
已办结
25 X3SD202506170251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竹窝村(位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存在大面积砍伐树木、毁坏林地,建造多处房屋问题。 青岛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8日,崂山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竹窝村,位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区,现有宅基地房屋356处,均列入农村房地一体登记调查范围,林地面积约2800亩。
2.经调查,2019年,崂山区政府组织对该村房屋开展排查,共拆除违建房屋11栋;2022年依据相关政策要求组织专项复核,并通过验收。
3.现场调查时,竹窝村范围内未发现2019年以来砍伐树木、毁坏林地非法建设房屋问题;同时通过无人机航拍全面排查,发现该村存在一处占用林地建设道路问题,面积约300平方米。
属实 监管到位,防止毁坏林地、非法建设房屋问题发生。 崂山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沙子口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占用林地建设道路问题整改,恢复林业植被。
2.区自然资源局通过日常巡查、卫星影像比对、信访举报等人技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毁坏林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周边山体管护。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日常监管,组织社区和居民加强非法建设、毁坏林木问题防范,发现违法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