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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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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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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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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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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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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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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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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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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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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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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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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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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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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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204国道众诚信达车辆检测中心西侧停车场地面未硬化,车辆出入时扬尘扰民;检测中心向西三公里处停车场地面未硬化,车辆出入时扬尘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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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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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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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黄岛区”即“西海岸新区”,反映的“204国道众诚信达车辆检测中心西侧停车场”实为青岛众诚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西侧的审车等候区域约15亩,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贡口路与G204国道交汇处北侧。地面平铺形砂,未进行硬化,有多辆大货车正等待审车,车辆出入时会产生扬尘。
2.信访件反映的“检测中心向西三公里处停车场地面”实为青岛大元顺和工贸有限公司的场地,位于青岛众诚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西3公里处,经营范围为货物仓储、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场地面积约12.56亩。经了解已长时间闲置,无人看管,未进行硬化,场地内停放大货车1辆,社会车辆随意出入时会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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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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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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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泊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青岛众诚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5日前,在检测中心西大门处铺设胶皮;对审车等候区域15亩范围内平铺凝灰岩并压实,不定时洒水抑尘。
2.督促青岛大元顺和工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前,用隔离墩封闭出入口,对场地覆盖密目网,严禁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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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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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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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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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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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九水东路186号院内垃圾无人清理,并且居民生活污水排到院内,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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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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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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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李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第971医院等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李沧区九水东路186号,当前正处于拆迁过程中。现场有2座楼未拆除,因补偿条件未达成一致,仍有6户未搬离,无物业管理。
2.经现场调查,有生活垃圾未清理、堆置等情况,已于6月5日完成院内垃圾清运;未发现生活污水排到院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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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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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理垃圾,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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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第971医院采取以下措施:
做好当前未拆迁区域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处置。加强管理,避免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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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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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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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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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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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同乐三路3号湖光山色小区绿化带被破坏,用来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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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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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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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市北区政府组织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湖光山色小区建成于2004年,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由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于2021年9月入驻小区。
2.2021年前,树木间空地、绿化带间空地因绿植稀疏已存在停放车辆情况。2021年以来,小区内未发现新增破坏绿地问题。2024年5月,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会同湖光山色小区业委会、辖区派出所、青岛万科物业对绿地缺失区域进行设桩封堵,于2024年12月10日全部整改完成。后期物业在巡查中发现整改区域挡车柱被破坏,有22处私改车位问题,街道办事处组织小区业委会、万科物业,与涉及违规停车的相关业主多次沟通协调,效果不佳,部分业主拒绝配合恢复挡车柱原状,仍继续违规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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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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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违规停车问题清理整治,恢复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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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政府责成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对小区违规停车进行清理并设置挡车柱,清理完成后恢复绿地,计划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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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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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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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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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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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江家土寨村村委东侧耕地内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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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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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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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江家土寨村村委东侧耕地”,位于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江家土寨村委以东,崂山湾路以北,滨海大道以西,江家土寨河以南,属于江家土寨村集体土地。2006年4月19日,原江家土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现江家土寨村村民委员会)将该区域土地承包给王某,耕地面积2.9亩,用于农业种植。
2.由于该耕地地势低洼,雨季有被淹的情况,该土地承包人王某于2024年11月外运周边工程建设项目的弃土进行垫高,垫土面积约2亩。
3.现场组织对垫土区域5个点位进行了开挖,挖掘深度约1.5米,发现垫土层主要为砂土,夹杂少量建筑垃圾。未发现其他污染环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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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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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建筑垃圾清理,加强监管,防止倾倒、掩埋建筑垃圾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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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垫土区域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计划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2.加强耕地监管,落实好“田长制”主体责任,防止破坏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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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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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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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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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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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铁骑山路19号银圣泰德郡小区二期东侧河道上游一化粪池距离河道很近,化粪池污水会外溢到河道内,造成河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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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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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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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银圣泰德郡小区”实为“银盛泰德郡小区”,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铁骑山路19号;“小区二期东侧河道”实为小区内的泄洪渠,由小区物业(青岛银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清理和维护。
2.该泄洪渠上游有自建污水管线及化粪池,将周边酒店、小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青岛中联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维护。2025年3月底,该污水管线发生破损,污水通过雨水暗渠流入泄洪渠,造成水质污染。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已责成青岛中联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排查污水管线破损点并于4月12日维修完成。为避免污水再次泄漏,2025年5月,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岛中联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专业公司对污水管线进行系统排查,未发现泄漏隐患点。
3.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现象,泄洪渠内无异味。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泄洪渠内水体进行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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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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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防止污水外溢泄漏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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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水质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加强污水管线的排查维护,发现外溢泄漏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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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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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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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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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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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前田工业园混凝土搅拌站作业粉尘严重,搅拌站的水泥罐大车通行时扬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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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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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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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青岛明起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厚城路以西、崇阳路以北,前田工业园一废弃多年的水泥厂封闭车间内,生产车间面积约1500平方米。
2.该企业于2025年2月租赁现有厂房安装混凝土生产设备,3月份开始从事混凝土生产,因近期无订单,自5月30日停产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
3.现场调查时,该混凝土搅拌站未进行生产,现场有混凝土生产设备一套及砂石等生产原料,生产车间内无除尘设备,车间外院内道路有积尘,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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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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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非法企业,做好积尘清理,强化区域监管,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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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6月6日已对该企业进行取缔,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及车间外道路积尘,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2.对该区域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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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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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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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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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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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洛戈庄村存在环境污染问题:1.村东南侧400亩虾池进行土地复垦时使用海泥进行填埋表层垫了80公分土壤。2.村东北角一梨园被倾倒海泥,污染周边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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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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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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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洛戈庄村东南侧400亩虾池实为废弃养虾池,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2023年7月经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胶自然资规发〔2023〕172号),该区域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复垦为耕地,并于2024年11月30日竣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下层回填土为项目区域东侧的高铁桩基弃土(深度约60厘米),上层耕作层为官路水库建设过程中剥离的种植土(深度约80厘米),不存在复垦时使用海泥进行填埋的问题;经查阅项目实施前后2023年4月-2024年12月份的4份土壤检测报告,其中下层回填土、上层耕作层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对该土地复垦项目随机选取15个点位挖掘约1米后未发现海泥。
2.信访件反映的梨园位于大洛戈庄村东北侧,面积约90亩,由大洛戈庄村民王某某承包使用。经现场调查,梨园及周边区域未发现倾倒海泥污染痕迹,未发现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向大洛戈庄村委及土地承包人王某某核实,该块土地使用时进行过原地平整,没有垫土及使用海泥情况;经对梨园随机选取5处点位挖掘约1.7米后未发现海泥;梨园东南侧约150米处有一个水库,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6月6日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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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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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确保复垦地块土壤安全,防止土地污染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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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管护机制。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的管理,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2.加强监管,做好未利用地及复垦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管理,杜绝污染地块流入农业生产及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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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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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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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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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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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存在环境破坏问题:1.村北侧北岭存在偷挖砂砾土问题。2.村内耕地存在建设厂房养殖鸡鸭,私挖鱼塘情况,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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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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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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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北侧北岭”位于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洛戈庄村以北约1.3公里处,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其地类为裸土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果园、坑塘水面、耕地、仓储物流用地等。
2.经比对历年卫星影像资料,2009年至2010年间,大洛戈庄村北地貌地形发生较大变化,有采挖迹象,涉及面积约500亩。原营海镇大洛戈庄村委会对该区域部分地段进行了改造,挖出的土石用于周围村庄修路及垫湾、园区建设等。2018年,根据《关于胶州市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批复》(胶国土字〔2018〕67号)对其中113亩进行复垦,2020年12月复垦项目通过青岛市级验收,其余约400亩不在本次复垦范围内,未进行复垦,该区域近期无复垦计划,九龙街道办事处计划发展新兴农业。因采土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相关部门未进行处理。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近期采挖痕迹。
3.信访件反映的“养殖厂”实为青岛欣欣向荣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某某,2023年建设养殖棚,“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该养殖厂地类为果园和物流仓储用地,非耕地。该养殖厂不在禁养区范围内,未达到规模养殖,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已配建干粪棚、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养殖产生的粪污经沉淀池发酵后还田,现场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污染周边环境现象。养殖厂内有一处水塘,面积约7亩,目前用于养殖淡水鱼,“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地类为坑塘水面。经核实,该水塘为2009年至2010年间取土形成,宋某某在实际使用该地块后,未对水塘进行开挖。经核实,其养殖棚建设为非法建设,2025年4月28日,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洛戈庄村经济合作社就宋某某非法占地一事提起民事诉讼,胶州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已进入司法程序。2025年5月22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胶综法现改字〔2025〕第1440号),要求30日内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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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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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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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九龙街道办事处依照法院判决结果,对违法占地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督促宋某某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逾期未完成将立案查处。
3.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发现盗采、违法占地等行为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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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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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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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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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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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平度市旧店镇涧里村西侧山上黄金矿井非法洗金,废水直排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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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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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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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局、公安局、旧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市平度市旧店镇涧里村西侧山上黄金矿井”位于平度市旧店镇涧里村西侧约800米处,有4处废弃矿井,均已于2021年进行封井。
2.2025年5月23日,旧店镇政府、平度市公安局旧店派出所曾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平度市旧店镇涧里村西北侧1600米处原平度市旧店金矿废弃21号矿井内有人非法洗金。平度市公安局、青岛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综合执法局立即开展联合执法,发现该处存在一处疑似非法洗金点。5月24日,公安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中,同时旧店镇政府组织专人对矿井进行24小时看守。
3.经现场调查,现场无排水迹象,未发现废水直排环境问题。2025年6月4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涧里村地下水取样检测,相关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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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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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保护好辖区矿产资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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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局、公安局、旧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6月4日,对该处矿井进行封井处理并加强监管;
2.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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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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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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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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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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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路路北平度市人民法院西边加油站后面2栋家属楼绿化带被破坏,破坏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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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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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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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供销合作社、东阁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青岛路路北平度市人民法院西边加油站后面2栋家属楼”,实际位于平度市青岛路121号,该号下有两座家属楼,分属为两个小区。其中,信访件反映的“2栋家属楼”实为供销社家属楼2号楼,共有居民20户,由盛怡民物业管理。
2.信访件反映的“绿化带”位于供销社家属楼东侧,面积约17.5平方米,为2022年平度市老旧小区改造时所建。2025年5月12日,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移除0.42平方米绿化带(9株矮苗小黄杨),空出土地用于建设小区道闸,剩余17.08平方米仍为绿化带。该行为符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七款规定,不属于毁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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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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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业管理,防止破坏绿地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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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政府责成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供销合作社、东阁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加强对绿植及公共设施养护,及时处置破坏绿化带行为。
2.加强与居民沟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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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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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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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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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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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高家洼村东侧一千米左右的300亩基本农田被侵占破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开了两个石料厂;毁坏90亩土地,挖了11个大坑采石子。24年7月份,高家洼村基本农田内被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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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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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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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两个石料厂”,其一位于高家洼村东北约400米处,占地面积约40亩(以下简称西侧石料厂);另一处位于高家洼村东北侧约1公里处,占地面积约30亩(以下简称东侧石料厂),均为高家洼村集体土地。经调查,两个石料厂内,各有一处料堆,已使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均无相关手续。两个石料厂现场均无石料生产加工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现状土地类型均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2.2013年7月,西侧石料厂曾未经批准非法占用3.6亩基本农田存放石料,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月24日查处(即国土罚字〔2014〕4号);东侧石料厂2004年5月未经批准占用土地27亩,其中包括建设用地3.9亩和基本农田23.1亩,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0月15日查处(即国土罚字〔2009〕220号)。所有处罚决定已全部履行完毕,两家石料厂均已拆除,所占用基本农田已恢复原状。
3.信访件反映的“11个大坑”经排查实际发现4处,约55亩,均系原威青高速取土场,现由高家洼村负责日常管理,地块现状土地类型均为坑塘水面用地。
4.经现场调查,高家洼村范围内无垃圾倾倒情况;经向村委了解,2024年7月至今,高家洼村未曾发现基本农田内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污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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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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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违法违规占用农田、倾倒垃圾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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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料堆做好抑尘覆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监督管理,严防违法占用农田、倾倒垃圾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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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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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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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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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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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5号在院内西南角排放污水,异味扰民。在线监测设备避开污水最终排口安装,安装位置不合理,监测数据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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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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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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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市南区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市南区东海路5号实为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该医院排水、环保手续齐全。
2.院区西南角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院区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外排正常,有轻微异味。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异味进行检测,符合相关环境标准要求。
3.院区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出水口高度低于市政管网高度,设置提升泵将污水泵入市政管网,出水口至提升泵之间无其他污水汇入、无返流。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采样点位于出水口处,采样点布设符合规范要求。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进行检测,与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进行对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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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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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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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青岛市市立医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密封管理,减轻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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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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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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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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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SD2025060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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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宋家莹村东侧双青红木家具厂产生粉尘污染,异味及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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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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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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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宋家莹村”实为宋家茔村,胶州市双青红木家具厂位于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东宋家茔村东北方向,该厂距离村庄最近处约200米。主要生产工艺为木材切割、铣刨、打磨、组装,无喷漆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公司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调查时,该家具厂在密闭车间生产,个别车间窗户存在破损情况,已于6月7日完成修补。车间内压刨机、砂光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均配备布袋式除尘器,但木粉清理不及时,车间地面积攒木屑粉尘,已于6月4日完成清理。未发现粉尘外溢和异味问题。机械设备作业期间产生一定噪音。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该家具厂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家具厂无组织排放粉尘、臭气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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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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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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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三里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督促家具厂强化环保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车间密闭生产,防止粉尘外溢,降低异味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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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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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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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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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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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云桥村亿光工程公司噪声扰民,使用油漆涂料产生异味扰民,无任何环保设施,污水直排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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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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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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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亿光工程公司”实为“青岛亿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该企业生产过程不使用油漆,生产工艺不涉及废水排放,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声。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经调查,该企业2021年9月24日已搬离,现为空置房屋。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以举报地点为中心,对云桥村区域开展排查,未发现使用油漆涂料的企业,未发现噪声扰民和污水直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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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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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环境违法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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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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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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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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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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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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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海西路2901号院内1车间青岛晨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以来无环保手续夜间从事喷漆作业,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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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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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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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黄岛区”即“西海岸新区”,反映的青岛晨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聚环保)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路2901号5#车间内,主要从事环保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公司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经调查,2022年以来,晨聚环保与黄岛区建兴永顺商行(以下简称建兴永顺商行)签订协议,委托建兴永顺商行进行产品喷漆。2025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根据信访投诉夜查时,发现建兴永顺商行工人涉嫌在晨聚环保车间内违法补漆作业,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3.现场调查时,晨聚环保的加工项目正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未发现喷漆设备和喷漆痕迹,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开展夜间废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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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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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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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对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督促晨聚环保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违法从事喷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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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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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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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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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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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兴城路街道环湾白泥地公园内约200亩土地被李沧区市政公司倾倒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表层以黄沙覆盖压实,并从事沥青加工生产,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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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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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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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华奕集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李沧区市政公司”实为青岛市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反映的“李沧区兴城路街道环湾白泥地公园内约200亩土地”位于环湾路以西、白泥地公园以南,由青岛市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管理,该区域为市政材料和防汛(雪)材料集中放置点,共分3个区域,其中集中存放市政材料、机械设备及防汛(雪)物资等材料约50亩,建设为绿化带和养护道路约92.5亩,处于未开发空置状态约80亩。
2.2024年11月,曾接市民投诉并经现场核实,该区域被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倾倒堆放市政废料(建筑垃圾)约3000立方米,拟作为市政养护二次利用原料使用,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李沧综法限改〔2024〕第24070155号)。该公司已于2025年3月将堆放的市政废料清运完毕。2025年4月,委托青岛市地质工程勘测院对该区域进行勘探调查,设置勘探点30个,钻孔间距25—45米,钻孔深度6米,根据勘测报告:该区域勘探深度范围内主要以渣土为主,未见新增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土质组成、分布情况表明不存在表层以黄沙覆盖压实问题。
3.2025年3月25日,曾接市民举报并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前期在该区域存在违法加工沥青行为,使用沥青罐1个,青岛市生态环境李沧分局责令该公司拆除清理沥青罐(青环责改〔2025〕03010号)。沥青罐已于当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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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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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监管措施,防止违法倾倒、堆积、填埋垃圾及从事沥青生产等问题发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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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不得非法从事沥青加工生产。
2.加强监管,防止违法倾倒、堆积、填埋垃圾及从事沥青生产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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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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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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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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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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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张家西城北村存在基本农田内倾倒建筑垃圾,破坏耕地,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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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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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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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青岛市即墨区张家西城北村基本农田范围内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破坏耕地情况。
2.2024年11月,通济街道曾接到该村类似投诉反映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反映位置位于通济街道石林一路以西、青新高速以东,面积约14亩,其中包括3亩基本农田、约11亩林地;后调查该地块有部分生活垃圾堆积,通济街道已及时进行清理。目前该区域已种植玉米等粮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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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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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违法倾倒垃圾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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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向基本农田倾倒建筑垃圾、破坏耕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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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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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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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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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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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25号龙湖蓝湖郡19号楼1单元存在私挖鱼塘的情况,异味扰民,鱼塘常年使用小区绿化用水,安装的循环水泵及鱼塘水流产生的噪声扰民,鱼塘冲洗污水直排小区雨污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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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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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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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湖蓝湖郡小区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25号,2016年12月建成交付,共建有41个楼座,开发商为青岛龙昊置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公司为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经调查,该小区19号楼为叠拼别墅。信访件反映的“鱼塘”为该楼业主赵某某于2017年2月在自家一楼院内设置的观赏鱼池,长约5米、宽2.6米、深1.5米。鱼池采用循环水,现场无明显异味,鱼池循环水泵及水流产生一定噪声。
3.经现场调查,鱼池用水来源于业主自家使用的自来水管道,不使用小区绿化用水;鱼池冲洗污水排入该小区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直排及雨污混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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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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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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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协调业主采取加装隔音棉等降噪措施降低水泵和水流声响,已于6月9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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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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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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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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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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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里岔镇阎家屯村、大朱戈村养貂场使用鞋厂牛皮、皮革鞋面下脚料作为燃料蒸煮貂食,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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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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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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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里岔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阎家屯村养貂场”和“大朱戈村养貂场”实为刘某某养貂场和王某某养貂场。其中刘某某养貂场位于阎家屯村村南50米,占地面积约3亩,貂存栏量1000只左右。王某某养貂场位于大朱戈村村北200米,占地面积约3亩左右,貂存栏量1000只左右。2处养殖场均位于非禁养区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经调查,2处养殖场内各有大锅1口,用于蒸煮貂食。蒸煮时间不固定,主要燃用柴草,引火使用皮革下脚料,皮革燃烧时易产生焦糊异味。现场核实时,2家养殖场均未进行蒸煮加工,现场无皮革燃烧异味,但有轻微的养殖异味。刘某某养貂场存有2编织袋皮革下脚料,王某某养貂场存有1编织袋皮革下脚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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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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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库存下脚料清运及无害化处置,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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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里岔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6月10日前将库存皮革下脚料清运至青岛光大建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2.加强监管,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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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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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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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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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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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四甲村最北侧口粮地内建设生产车间,从事装载机生产,有喷漆工序,无任何环保设施和手续,喷漆废渣在夜间焚烧或就近填埋。以修水库名义在村最北侧盗取河砂,破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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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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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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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水产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生产车间”位于平度市新河镇洪山四甲村北侧,该宗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非口粮地,该宗地块符合平度市新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5年3月,青岛金泽隆宇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该处厂房从事农用机械组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公司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等手续。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未发现有喷漆作业工序、喷漆设备和喷漆痕迹,未见有喷漆废渣产生。该地块暂时无法补办用地手续,村集体决定终止该处对外租赁。青岛金泽隆宇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已于6月8日将厂房内的机械设备搬走,后续该处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4.信访件反映的“以修水库名义在村最北侧盗取河砂,破坏环境”问题,经核实,该村北侧有一湾塘,占地面积约7200㎡,地类为坑塘水面,为平度市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内容之一,由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2016年底完工,2017年3月经验收合格后,由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移交至新河镇政府管理,用于周边村庄蓄水灌溉。2016年施工期间挖出的沙土归洪山四甲村集体所有,不存在盗取河砂、破坏环境问题。现场调查时,湾塘干涸。经查阅卫星图片,自2017年以来,湾塘面积未发生变化,也再未出现取土挖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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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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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规划要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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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水产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终止该厂房的对外租赁,相应手续完善前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加强对耕地和河塘沟渠监管,保护自然资源,发现违规取土、采砂等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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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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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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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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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SD2025060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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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北葛村,环秀街道东兴家疃村、胡家村存在非法开山采石并制砂洗砂情况,破坏土地180余亩,扬尘、噪声、震动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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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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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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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龙山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即墨区龙山街道后北葛村以西1000米、环秀街道胡家村村委东南1700米,为2015年前形成的历史遗留矿坑,土地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共64.17亩。其中涉及龙山街道后北葛村土地63亩、环秀街道胡家村土地1.17亩,均为村集体土地。
2.2018年12月,林某某在该区域内囤积砂石并安装洗砂设备进行洗砂,产生一定噪声、扬尘,相关部门已于当月依法对林某某在该区域安装的洗砂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场调查时,现场有少部分林某某已拆解的废弃设备,6月6日已用篷布覆盖,龙山街道后北葛村土地内堆放约4万平方米砂石料堆,已进行密目网覆盖,3个村均未发现开山采石并制砂洗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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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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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防止非法开采、破坏土地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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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龙山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料堆覆盖和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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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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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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