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二批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4月9日进驻青岛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驻时间为20天。
督察进驻期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29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2—86718475,专门邮政信箱:青岛市A053邮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