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为仪器实时直传数据,未剔除可能因仪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异常值。数据更新时间为每小时的第20分钟前后。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制度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日常执法检查活动等工作;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等。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流转、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政务公开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纪律检查、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作;负责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制度、计划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牵头配合生态环境督察工作;负责环境执法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移动执法管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水、流域、海洋、地下水等水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负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农村、畜禽养殖执法;组织开展工业源全面达标工作;负责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执法指挥、协调机制的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负责企业守法审核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土壤、核与辐射、环境应急与安全执法工作;负责风险源隐患排查、化工企业整治工作;负责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排污许可制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执法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各级转办交办的挂牌督办、信访举报、污染纠纷、舆情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开展跨部门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边界执法工作;负责组织较大、跨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大气环境领域执法工作;负责噪声环境领域执法工作;负责燃煤锅炉淘汰、工业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铁路两侧监管执法工作;负责消耗臭氧层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执法工作;负责移动源、环检机构、加油站、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牵头柴油货车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四减四增工作;负责黑烟车举报和机动车污染投诉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动车环检、企业电量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业整治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