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综合科 |
办公电话 |
0532-82795048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组织协调分局日常工作。负责分局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对外联络等工作。
2.负责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员出国 (境)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资金安排建议。牵头政府采购工作。牵头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4.组织制定分局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工作要点、总结等综合文稿起草。
5.牵头法治政府建设,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牵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牵头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牵头涉及双公示等方面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6.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相关工作。牵头群团组织相关工作。
7.对口市局处室(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法规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考核办。
8.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环境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2-66200435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2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福州南路17号,27号四楼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做好审批权限范围内许可事项的双公示工作。
3.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相关工作,承担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分局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梳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4.负责辖区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5.牵头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6.牵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工作。
7.牵头碳中和、碳达峰工作,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负责应对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
8.牵头“三线一单”相关工作。
9.对口市局处室(单位):综合科技处、总量处、环评处。
10.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测科 |
办公电话 |
0532-82799617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工作。
2.负责污染源的例行监测、执法监测工作。
3.负责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等监测工作。
4.负责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体系运行等工作。
5.负责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工作,环境质量分析等相关工作。
6.负责监测业务规范化、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
7.负责环境质量自动站选址、调整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8.对口市局处室(单位):核与辐射处(环境监测)、省青岛监测中心、市监控中心。
9.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控科 |
办公电话 |
0532-82869601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辖区范围内车辆停放地机动车尾气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抽测等工作。
2.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的管理工作。
3.做好裸露土地、扬尘和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
4.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工作。
5.负责车辆管理、职工食堂、物业等后勤管理工作。
6.负责分局内安全生产工作。
7.对口市局处室(单位):省青岛监测中心、市监控中心、大气办。
8.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宣教信息科 |
办公电话 |
0532-82781769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工作。
2.负责组织环境宣传活动及媒体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新媒体运营工作。
3.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络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基地、环境科普基地创建工作。
6.负责舆情监控、调度、回复工作。
7.牵头负责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创建等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8.牵头负责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等工作。
9.对口市局处室(单位):市监控中心、生态处、办公室(政务信息)。
10.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南大队一中队 |
办公电话 |
0532-82794778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大队日常综合性工作组织协调。
2.牵头环境执法大练兵、污染源随机抽查、“互联网+”监管、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智慧监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3.牵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牵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大气污染攻坚工作。
4.牵头噪声、光等污染防治、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工作。
5.牵头环境信访工作。牵头社会综合治安隐患排查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6.牵头改革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考核、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7.牵头生态保护监管工作。
8.牵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9.对口市局处室(单位):执法支队、信访办、大气处、环委办、生态处、综合科技处、“四减四增”专班。
10.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南大队二中队 |
办公电话 |
0532-82797257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八大峡、云南路、中山路、江苏路、八大关、湛山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生态环境现场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
2.牵头固体废物、新化学物质等污染防治工作。牵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牵头与公安联勤联动工作。
3.牵头土壤、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4.牵头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执法工作。
5.牵头“散乱污”企业、小产业集群排查整治等工作。
6.负责片区内网格化监管、街呼区应、环境信访、舆情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环境应急与安全等工作。
7.对口市局处室(单位):执法支队、土壤固体处、无废办。
8.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南大队三中队 |
办公电话 |
0532-82799607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香港中路、八大湖、金门路、珠海路、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生态环境现场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
2.牵头水污染防治和执法检查工作。
3.牵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湾长制、胶州湾保护、美丽海湾创建工作。
4.牵头餐饮业油烟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禁设区划定,督导、协调、参与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
5.负责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牵头海洋执法工作。
6.负责片区内网格化监管、街呼区应、环境信访、舆情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环境应急与安全等工作。
7.对口市局处室(单位):执法支队、水处、海洋处。
8.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南大队四中队 |
办公电话 |
0532-82797980 |
投诉电话 |
0532-12345 |
邮政编码 |
266003 |
传真号码 |
0532-82791783 |
办公时间 |
09:00-17:3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
网址 |
http://mbee.qingdao.gov.cn |
电子邮箱 |
snhb@qd.shandong.cn |
职能 |
1.负责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负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环境监管以及机动车遥感设施管理工作。
2.负责加油站(含危险废物)、储油库、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工作。负责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3.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辐射执法检查、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与应急演练工作。
4.牵头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分局安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牵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信访、舆情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6.对口市局处室(单位):执法支队、辐射处、应急处。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