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137发布时间:2025-03-06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对青岛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372025320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

受理单位: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受理电话:0532-85683619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整改任务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排查率总体进度仅为53.4%。全省市县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共计3434公里,潍坊、临沂、德州和聊城等市合流管网均在300公里以上。德州市上实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置能力为8万吨/日,2011年建成投运以来,一直未配套建设污水进厂管网,企业长期从东沟箱涵抽取雨污水进厂处理,雨季时大量未及时抽取的污水全部流进岔河。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2023年年底前,完成剩余管网排查任务。2024年年底前完成市、区(市)建成区75.3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管网排查进度,2022年总体进度达到75%,2023年实现排查率100%。

二是组织开展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制定改造方案,分年度确定改造任务,其中,2021年完成6.3公里,2022年改造21.2公里,2023年改造24.5公里,2024年改造23.3公里。

(二)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全省城市市政污水管网排查任务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青岛市要完成剩余约3240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其中2022年1390公里,2023年1850公里。青岛市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用管道机器人、电子潜望镜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含2021年四季度)完成排查长度2138公里,2023年完成排查长度1192公里,共计排查长度3330公里,完成上级下达的排查目标,实现排查率达100%。

二是2022年6月,青岛市制定《青岛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前,青岛市建成区市政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青岛市组织对市政雨污合流管网全面摸排,结合市政道路建设、老旧管网更新等项目,制定雨污合流管网整改计划并实施改造。2021年完成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长度45.58公里,2022年完成改造长度38.94公里,共计完成改造长度84.52公里,超额完成整改措施中规定的75.3公里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目标,青岛市及所辖区(市)均实现城市建成区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清零。

三、销号验收情况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我市于20241230日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并于202525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对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销号验收。20253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我市印发销号验收复核意见,认定我市已完成此项任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