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青岛市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D20250719-6)
点击量:477发布时间:2025-10-10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山东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青岛市信访案件

办理情况统计表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区域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1

D20250719-6

西海岸新区

海青镇海屯村,村南沈海高速施工打桩震动噪声扰民。

噪声

2025年5月27日15时,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海青镇政府、交发集团沈海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投诉人反映地点为海青镇海屯村南,沈海高速上跨国道G342处,正在开展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建设,该位置设计为老桥拆除原位扩孔新建、两侧拼宽,全宽28m,上部结构型式为3×20m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型式为柱式墩,桩基础。按照工程设计应有2处区域需进行打桩,其中国道G342西南侧区域3月份已完成打桩及桥墩施工;国道G342东北侧区域因与临近一户村民房屋(茶厂)未就施工噪声问题协调一致,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剩余5颗桩基未施工。该房屋为茶厂,日常看护茶园和加工售卖茶叶使用,距离1#桩位最近约8米,1#桩位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25年7月21日未开展实质性施工。2025年7月29日,市交通运输局、西海岸属地政府、交发集团赴现场核实并召开座谈会议。2025年9月,诉求人刘丰光就桥梁打桩影响房屋事宜与项目相关单位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书。

其他

初期诉求人反映与属地政府征迁补偿未达成一致。2025年9月,诉求人刘丰光就桥梁打桩影响房屋事宜与项目相关单位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书。
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作为省重大、市重点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妥善处理后续施工可能涉及的噪声问题,施工单位在采取了一系列改进优化措施降低噪音后,具体降低噪音优化措施如下:
(一)优化施工工艺: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将原计划使用的冲击钻改为旋挖钻,以降低施工噪音。
(二)加强隔音降噪设施:在红线范围内加装硬质围挡,并增设噪音检测仪等相关检测设备,实时监测施工噪音数据,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环保规范要求。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错峰施工方式,将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在上午 8:00-12:00、下午 1:30-18:00,确保在合规时间内进行作业,禁止在夜间(22:00 - 次日 6:00)及午间等敏感时段施工,避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
(四)强化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施工手续及改进措施报告,并安排专人与当地居民进行深入沟通,做好施工事宜的讲解和安抚工作,争取获得居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