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七批)办理情况
点击量:1400发布时间:2024-05-03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十七批信访举报件共计64件,截至5月3日,已办结34件,阶段办结4件,正在办理26件,其中,属实63件,部分属实1件。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QD20240425001 来电 即墨区田横镇丰城社区东百里村村东侧山体,2010年左右被村书记朱某强挖空后将耕地土壤私自流转、采石私自使用。 青岛市即墨区 生态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田横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位置位于即墨区田横镇东百里村1.5公里处,2011年经即墨市政府同意,将该地作为修建拦海大坝和滨海公路连接线的取料场。朱某强于2002年-2021年3月担任西百里村村书记一职。
2.经与投诉人共同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位置现场为荒地,岩石裸露,无采石设备,未发现新开挖痕迹。对比历年影像,该区域2012年9月至今无变化。经了解,东百里村村东侧山体未出现耕地土壤私自流转、采石私自使用的情况。
属实 田横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对该地的巡查和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2 D3QD20240425002 来电 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上海东路以南扬州路东侧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大气污染、废水、废渣处理问题。4月25日投诉人来电反映昨天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经常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上风口进行检测,由于烟筒过高,外加昨天风力较大,烟筒周边并不会闻到异味,而检测仪器放在排烟筒下方,距离烟筒30-40米,检测数据不实。要求在烟筒内上方进行取样监测。之前检测臭气超标的设备经常会响,目前已被拆除。因长期闻臭味原因造成周边居民生病。 青岛市莱西市 大气、水、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0050、D3QD20240424007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水蓬路3号,法定代表人乔某蛟,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目前仅建有“保健食品及软骨素生产项目”。该公司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和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废渣(蒸煮下脚料)定期清运,用作饲料加工。
2.调阅该公司2018年以来历次督察期间和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件期间生产记录,2021年5月13日至6月2日第二轮省督察期间,原有项目停产拆除,现有项目尚未建成投产;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按照莱西市应急管理局环境安全检查要求,于2021年9月2日至27日停产进行罐区整改,其余时间均正常生产。
3.2021年10月、2022年5月、2022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时企业正常生产,厂界上风向、下风向均布设了检测点位,现场布点、采样、检测过程等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结果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2024年4月25日上午晴,南风风力3.1级,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位于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南风向下风口的宏远长安奥园进行大气检测,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经核实,该公司未安装过臭气检测设备,不存在拆除问题。
5.应投诉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现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气筒及厂界外)硫化氢、氨、VOCs、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有组织排放检测的采样位置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设置;无组织排放检测的采样位置按照《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布设;同时在位于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风向(西北方向)约1100米处的宏远长安奥园小区布设检测点位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无证据表明恶臭气体导致周边居民生病。
6.目前,企业未接到关于被起诉的法院传唤。
属实 莱西市政府责令望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 已办结
3 D3QD20240425003 来电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浦洼村东、公路北侧一片竹林附近的院内,生产塑料颗粒的厂房(院子东北角),老板袁某,污水直排厂房东北角臭水沟内,破坏周边树木;印刷厂(院子正北方向)油墨异味刺鼻,污水直排厂房东北角臭水沟内。 青岛市即墨区 水、大气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院子”位于北安街道蒲洼村村东北侧,即兰路以南。现场核查时,院东北角自然沟内有少量污水,周边树木没有被破坏痕迹。
2.投诉人反映的“塑料颗粒厂房”为袁某正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院子”东侧,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设备拆除搬离,企业未建成未投产,不产生生产废水。现场核查时,厂房内无生产设备。经了解,该“院子”粪便废水排入化粪池后抽运处理,少量生活灰水排入院东北角沟内。袁某正未破坏过周边树木,周边树木近几年不存在被破坏情况。
3.投诉人反映的“印刷厂”实为青岛华盛天成服饰有限公司,位于该“院子”正北方向,2019年2月开始建设, 2019年6月份投产,2019年5月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年加工服装99万件,生产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印使用水性油墨,无生产废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现场无异味。经了解,正常生产时,车间内会有轻微异味。经了解,该“院子”粪便废水排入化粪池后抽运处理,少量生活灰水排入院东北角沟内。
属实 1.北安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院房东立即对院子东北角自然沟内污水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督促青岛华盛天成服饰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3.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立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整治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4 D3QD20240425004 来电 莱西市南墅镇埠前庄村东侧的周某进养牛场,晒牛粪,异味刺鼻。 青岛市莱西市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X3QD20240411005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南墅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周某进养牛场实为青岛强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南墅镇埠前庄村西南150米。法定代表人周某进。现有奶牛养殖棚6座,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存栏量480头。合作社对粪污进行了干湿分离处理,干粪于干粪棚内发酵后运送至该合作社承包的230亩农田用于施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发酵后通过罐车运输至该农田施肥。
2.现场核查时养殖场牛粪均存放在干粪棚内,场区及周边未发现有晒牛粪的情况,养殖场内有轻微异味。
3.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现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合作社东南(上风向)布控1个点位,和该合作社西北面(下风向)布控3个检测点位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最大值为16(无量纲),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属实 莱西市政府责令南墅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强化对养殖行业监督检查,发现露天晒粪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5 D3QD20240425005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衡山学府南侧、西侧空地长期闲置、裸露,扬尘严重。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大气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衡山学府南侧空地”实为西海岸新区惠康医养中心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医疗用地,占地面积约21亩,共分三期建设。其反映的“西侧空地”实为惠康医养项目的配套道路用地,全长约1300米。
2.现场检查时,惠康医养项目因三期敬老院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部分用地因周边村民垦荒种地导致土地裸露,已现场安排进行清理并整平。其配套道路已完成400米道路及管线铺设工程,因道路用地涉及苗圃占用评估赔偿,目前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进行评估,已现场安排施工单位对裸露路基进行覆盖。
属实 1.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项目方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项目用地范围内裸露土地覆盖草毡并播种草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快道路施工进度,并于2024年5月5日前完成裸露路基覆盖工作。
整治到位,立行立改。 未办结
6 D3QD20240425006 来电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大夼社区东侧、小夼社区西侧的原来采石场,原村董事长薛某元租用该场地堆放木材、卖沙子,倾倒化工原料、淤泥填埋。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X3QD20240421003、D3QD2024042401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原来采石场”实为大夼经合社东侧的40亩采矿用地。其反映的薛某元现为大夼经合社董事会委员、青岛瑞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经核查,2017年8月,薛某元租赁大夼经合社的40亩采矿用地,后于9月1日将该租赁用地转租给青岛汇博元业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存放木材及该公司施工机械车辆等。现场检查时,在该处采矿用地内堆放有废弃的三合土搅拌设备,停放有两台摊铺车、一台挖掘机、一台铲车。现场未发现堆放木材、卖沙子现象。
3.经电话联系投诉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又于当日对其反映的场地东侧,下挖深度约1.2米,均未发现倾倒化工原料、淤泥填埋等问题。
属实 由红石崖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立行立改。 已办结
7 D3QD20240425007 来电 平度市田庄镇习礼埠村东路口309省道东侧洗砂场,长期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粉尘污染严重,厂房属于违法建设。 青岛市平度市 噪声、水、大气 4月26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田庄镇政府、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洗砂场”实为青岛卓盛建材有限公司,从事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自2024年4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因市场原因未生产尚未开展环保自主验收。
2.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已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循环水池,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厂区东侧存放的料堆已进行覆盖,厂区内已配备雾炮车。距离最近的村庄直线距离约890米,生产时存在噪声扰民隐患。
3.4月27日田庄镇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取样检测,预计5月6日前出具结果。
4.该企业在租赁的老旧厂房(具备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基础上,搭建钢结构棚,搭建时未办理规划手续,属于违法建设。
属实 1.平度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违建厂房立案查处。
2.田庄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开展环保自主验收,生产时采取密闭门窗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未办结
8 D3QD20240425008 来电 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五台山路1697号“生鲜直供”门店排放海鲜废水排放到路面,产生异味。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水、大气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生鲜直供”门店实为黄岛区王某璐生鲜商店,经营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生鲜、海鲜、水果经营。
2.现场检查时,该门店门口有轻微异味,已督促商户及时将洒落的废水进行清理。经问询核实,因日常配送海鲜的厢式货车会停放在门口的停车位处卸货,其车内桶装冰块、海水等会从车辆箱体缝隙洒落至地面。
属实 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责成商户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环境卫生管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整治到位,立行立改。 阶段办结
9 D3QD20240425009 来电 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长江中路299号湛园华府负一楼开设会所,产生油烟严重,且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1号楼某住户用于商业直播夜间噪声扰民。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大气、噪声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长江中路299号湛园华府负一楼开设会所”实为私人茶室。现场检查时,在长江中路299号湛园华府负一楼未发现灶台、燃气灶、油烟净化等设备,不具备餐饮制作条件。
2.投诉人反映的“湛园华府某户”实为青岛春日宴美妆有限公司,2024年3月15日租赁作办公使用。该户为复式结构住房,其日常直播时间为18:00—24:00,有3个直播室,其中一个已经移到楼上,现场有直播设备,夜间直播时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1.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责成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降低设备音量、合理调整直播时间等措施,减少直播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加强监管,立行立改。 未办结
10 D3QD20240425010 来电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夏庄路、枣园路交接处银座和谐广场楼顶石棉网外露,石棉网碎屑全部飘到空气中。 青岛市李沧区 固废 4月26日,李沧区政府组织李村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银座和谐广场2015年投入使用,楼顶保温石棉网面积约6000平方米。楼顶地面保护层防裂网因为时间长久、风吹日晒造成局部裸露,导致石棉网外露,面积大约400平方米,有部分碎屑因风吹散落。
属实 李村街道办事处要求银座和谐广场对楼顶防裂网于2024年5月5日前完成整修。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11 D3QD20240425011 来电 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淮河东路39号联拓化工偷排废水入海;弄虚作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没有进行现场取样而是以送样的形式。投诉人多次举报。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4009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联拓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淮河东路39号,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生产,已建成一座处理能力为22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环保手续齐全。
2.经核查,青岛联拓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高盐管线排海。该污水处理设施为间歇运行,正常生产时每月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约10天,已于2022年9月30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并完成联网。经调阅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和自主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废水均达标排放。
3.前期投诉人曾通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热线三次反映该公司偷排废水入海问题,均按程序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经查阅企业自行检测平台,发现企业今年提供的自行检测报告(废水)确为送样检测,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重新进行自行检测。
4.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生产废水暂时存放于原水收集池内,预计下次废水排放时间为5月20日左右。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于2024年5月20日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联拓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进行检测。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督促其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立行立改。 未办结
12 D3QD20240425012 来电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东柞村北村的隆鑫饺子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到村的雨水沟里排不出去。 青岛市即墨区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环秀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隆鑫饺子馆”实为即墨市北街饭店,位于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东柞村290号,经营面积约90平方米,2016年6月取得营业执照,2019年7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时,饭店废水排入屋后雨水沟内,雨水沟未堵塞,最终排向污水渠。厨房内灶头上方安装油烟收集罩,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属实 1.环秀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饭店立即实施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专用U型排水管道和沉淀池,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计划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改造,未整改完毕前不得经营;雨水沟已清理完成。
2.环秀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饭店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13 D3QD20240425013 来电 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珠海路与威海路交界处大车上不盖防尘布、附近工地上没有任何降尘措施、导致尘土很大。 青岛市莱西市 大气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莱西市交通运输局、水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珠海路与威海路交界处为珠海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现场核查时,该工程正在建设中,主路段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沥青路面铺设,施工期间采取湿法作业;珠海路与团岛路交接部位有少量机械正在施工,已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完成路面铺设,路面较洁净,未发现有大车不密闭运输情况。珠海路两侧绿化带因需要管线施工,部分区域未绿化,核查期间未施工,开挖区域使用防尘网覆盖。
2.珠海路与威海路交界处未发现其他建筑工地,现场核查期间,在珠海路与威海路交界处东北一大院内有两处渣土堆覆盖不完善,水集街道办事处现场已组织人员进行覆盖。
属实 1.水集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两处裸露的土堆抑尘。
2.莱西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大货车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查处力度,会同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渣土车治理联合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3.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施工现场巡查力度,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要求,对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置。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
14 D3QD20240425014 来电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豪德博尔路大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厂房无环保手续生产木漆家具,使用的胶异味很大、不使用除尘设备。 青岛市胶州市 大气 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豪德博尔路大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厂房”实为从事木器加工的青岛喜安木业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公司属于豁免类项目。现场核查发现无明显胶味,已配备布袋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于4月2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有组织排放及厂界颗粒物浓度、异味进行检测,预计5月6日出具检测结果。
属实 胶西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未办结
15 D3QD20240425015 来电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九龙派出所西侧海尔三期建设路工地,挖掘机没有雾炮,裸土均未覆盖,扬尘严重,工地环境脏乱差。 青岛市胶州市 大气 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海尔三期建设路工地实为海尔胶州冰箱智能制造三期项目工地,占地总面积约17.2万平方米,现场正在施工,施工现场内部围挡上安装有自动喷淋设施并正常开启。施工场地配置两辆移动雾炮车,八台固定式雾炮机。项目西侧空地开挖土方使用密目网覆盖,部分位置覆盖不全。项目施工场地主要道路已进行硬化,现场施工秩序良好,未发现环境脏乱差问题。部分道路有积尘,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
属实 1.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将裸土覆盖完全,同时加大对道路洒水和清扫频次,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要求,减轻扬尘产生。
2.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大该项目工地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16 D3QD20240425016 来电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大王邑村月牙河水库西侧院里十几亩基本农田土被(月牙河水库西侧院承包人:张某文)挖走,表面被海泥覆盖。 青岛市胶州市 固废 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农田位于九龙街道办事处月牙河水库以西约100米处,负责人为张某文,总面积约11.67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该农田内西侧有一土坑,面积约3.17亩,为张某文所挖,现场未发现海泥。经询问张某文,小部分土用于平整农田周边自然沟,大部分土被运至胶州市九龙工业园海尔卡奥斯地块,用于工业园建设和创信路修路。
属实 1.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龙街道办事处正在对张某文进行进一步调查,后续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2.九龙街道办事处会同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大周边区域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相关土地违法问题。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未办结
17 D3QD20240425017 来电 胶州市铺集镇S217省道南侧胶州市福源织布厂东侧紧挨的某木器厂时不时有粉尘产生,胶桶随意丢弃,未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 青岛市胶州市 大气、固废 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铺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木器厂实为青岛森黎亚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铺集镇北龙池村南,主要从事木制柜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未发现粉尘外排情况。该公司使用袋装热熔胶进行生产,无胶桶产生,经查阅该公司环评审批文件,该外包装袋为一般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现场产生的外包装袋已规范收集处置。4月26日,铺集镇政府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排放及厂界颗粒物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属实 铺集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18 D3QD20240425018 来电 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2022年-2028年租赁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公司恶意举报,利用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名义对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施加敲诈勒索。 青岛市城阳区 其他 4月26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区信访局、河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了解,自2023年8月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投产以来,与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因经济问题产生了矛盾纠纷,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2023年11月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关系,2023年11月29日法院进行调解未达成一致,2024年2月1日、2月27日、4月18日、4月26日四次开庭审理。
2.2024年4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收到5次举报案件。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承诺,待法院对其设备进行评估、判决后,立即搬离韶海路61号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厂区。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河套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协调解决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纠纷;加强对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监管,监督其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后续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依法做好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9 D3QD20240425019 来电 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锦绣城雅园二期北侧有地铁13号线噪声扰民。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轨道交通指挥部、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锦绣城雅园二期”实为青岛润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双星轮胎老厂区开发项目F地块项目,距离地铁13号线约100米。其中,地铁13号线于2018年12月通车试运行,该小区于2021年11月竣工交付使用。
2.该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规划方案中住宅距离地铁区间结构外轮廓线的最小水平距离约100米,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外,规划建设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地铁车辆经过该区域时有车辆运行噪声。
3.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4年5月15日前对该路段噪声情况进行检测。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依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未办结
20 D3QD20240425020 来电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姜家村崮子河水库西岸,2021年7月姜某礼将周边7棵直径15公分以上的景观黑松树砍伐,将周边景石开采建房石料达100余立方米,将2013年政府立项修建的200余米挡污墙全部拆除,用拆除的石料违法建房86余平方米,距离水源仅6米,严重污染四个村民饮用水源。(事发至今多年多人投诉均没有任何回复和结果);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马头涧西侧、竹溪山居属于崂山区自然保护核心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2021年6月社区主任姜某礼一伙在没有任何手续、没有通知承包人姜某臻的情况下,毁损林地两处计1500余平方米,盗伐直径20公分以上林木100余颗、直径20公分以下树木1500余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诉求查处实际毁林数量和面积,把毁林后现场用挖掘机掩埋树木的三个大坑进行清理,查清现场埋了多少颗树,多少立方,根据盗伐林木现场周边,按同等面积对比计算出滥伐树木的数量,参考2021年6月卫星图斑计算评估出毁林数量,请有关部门根据多方论证做出客观的实际毁林数量和面积并恢复原貌。可联系投诉人带路 姜先生 132****2327。4月25日投诉人来电反映在建采建房之前是一道挡污墙,要求对挡污墙进行恢复) 青岛市崂山区 生态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18、X3QD20240423005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崮子河水库”实为王哥庄街道姜家村水库,水库西岸现场有框架结构石块砌建平房一处,2024年4月24日,该房屋已拆除,该区域属于社区集体土地。投诉人反映的“挡污墙”实为姜家村水库临山侧原有的排水沟,非政府所立项修建项目,后因社区污水管网建设、道路拓宽被拆除,不宜重新建设。2021年8月5日,姜家村两委会议研究在姜家村水库西侧建设房屋一处,用于存放消防器材,使用原有排水沟拆除的石料在水库西岸建设石砌建筑一处,区综合执法部门发现后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工后未再建设使用。投诉人先后11次通过政务热线反映该问题,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均给予回复,回复内容为“责令社区停工并加强监管,督促社区补办相关手续”。因未能补办相关手续,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11月20日对姜某礼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现场核查时,该石砌建筑已拆除完毕,周边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2.投诉人反映毁林问题位于该社区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土地属于社区集体土地,位于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地类为乔木林地,属国家二级公益林。2021年6月,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姜家村村主任姜某礼未经审批,在该社区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毁林修路,毁林区域原有村民上山小路,在修路过程中对部分区域向两边拓宽,宽处约5米、窄处不足1米,道路长度约300米,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区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因案发现场已被破坏,树木已被砍伐搬离,经现场对毁坏林地的面积、毁坏林木等情况进行勘验,并结合遥感影像、调取无人机航拍的高清晰实时图像,认定姜某礼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姜家村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因修建道路毁坏林地面积1031.72 平方米,毁坏树木97株。根据姜某礼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1日,区自然资源局向姜某礼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19032万元,2024年1月5日,姜某礼缴纳罚款。
3.投诉人先后16次通过政务热线和3次给国家信访局邮寄信件反映该毁林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均给予答复,并多次上门面复。前期通过政务热线反映时,投诉人均明确表示发现上百棵树木被不明原因砍伐,该数量与现场勘测数量基本一致。区自然资源局通过调查得出毁林数量后,无有效证据证明毁林数量为1500余棵。

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共同向投诉人阐明毁林数量测算过程及结果。
2.针对姜某礼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工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政务处分。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 已办结
21 D3QD20240425021 来电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枣山东路地铁4号线彭家庄站南侧有一水泥搅拌站,扬尘严重。西南侧旁边山体被破坏,北侧部队门口有一冷库,噪声严重。 青岛市崂山区 大气、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6034、X3QD2024041900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崂山区政府组织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水泥搅拌站”实为青岛中建富兴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枣山东路地铁4号线彭家庄站南侧约100米,环保手续齐全,反映的“山体”位于该公司南侧,属沙子口街道坡前沟社区集体土地,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公司现正常生产,物料传送带、料仓均封闭,仓外料堆已覆盖,除尘装置、喷淋装置、进出车辆冲洗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发现该企业厂区部分地面及道路保洁不及时和一处沙料覆盖不完全,已整改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相关要求。该公司南侧山体系上世纪90年代采石场,经2008年以来天地图影像比对未发现该区域存在破坏山体问题,现场核查时无开采设施和行为。
2.投诉人反映的“冷库”实为青岛博众鑫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枣山东路地铁4号线彭家庄站西北侧约150米,系租用青岛昌海冷藏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进行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封闭,冷库正常使用,主要噪声源为空气压缩机,每日白天运行3-4小时,夜间不使用。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对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守法,规范扬尘、噪声管理,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查处。
2.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22 D3QD20240425022 来电 西海岸新区大场镇凤凰庄村中心街以南600米与大场镇外环路交界处道路两侧生活垃圾很多年没有没有清理、大部分掩埋,小部分露天。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大场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大场镇凤凰庄村中心街以南600米与大场镇外环路交界处道路两侧”实为大场镇外环路两侧的边沟。
2.现场检查时,在投诉人反映的道路两侧边沟内发现有旧衣物、塑料袋等生活垃圾。经现场随机选取3个点位,下挖深度约2.5米,均掩埋有生活垃圾,东侧约50立方米,西侧约800立方米。
属实 由大场镇政府负责,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管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未办结
23 D3QD20240425023 来电 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峨眉山路1388号戴戈庄社区南区5号楼4单元地下室,地下室为6号楼3单元602户业主刘某珊所有,用于自家餐饮制作,夜间产生噪声很严重。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地下室”实为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1378号戴戈庄社区南区5号楼4单元地下室,由6号楼3单元602户业主刘某珊租用,目前用作储藏仓库使用。刘某珊曾于2021年2月在外从事烤鸭生意,将该地下室作为烤鸭腌制、货物堆放使用,后于2024年3月不再从事烤鸭制作,该地下室仅用作货物存储使用。
2.现场检查时,在地下室内堆放有冰柜、瓶装矿泉水、纸箱等,未发现食品加工、餐饮制作痕迹。
属实 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24 D3QD20240425024 来电 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蓝鳌路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处马山部队东侧的槐树每年遭周边村民破坏。 青岛市即墨区 生态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通济街道办事处、区旅游开发投资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槐树位于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蓝鳌路以北,约有一百余株槐树。经了解,以往每年五月槐花开花季有个别村民上山采摘槐花。现场核查时,蓝鳌路一侧有通济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值守。
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通济街道办事处、区旅游开发投资公司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攀折树木、采摘槐花行为,将立即制止。
2.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为应对今年槐花盛开期已制定了相应的预案,并制作了25条横幅悬挂在主要路口、重点地块、人员集中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将联合区旅游开发投资公司,重点巡查槐花开花区域,及时发现和制止攀折树木、采摘槐花的行为,避免树木被破坏。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25 D3QD20240425025 来电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午山水库,水库上游的围河坝内有大量生活垃圾;水库东侧亲水平台东侧木楼梯上去,有生活垃圾,下雨会冲入水库。
午山片区A1、A2、A47、A49四个地块,鲁商开发建设过程中,原先地貌被破坏,扬尘严重。
青岛市崂山区 固废、大气 4月26日,崂山区政府组织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崂山规划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午山水库位于金家岭街道午山社区,用途为景观用水,权属归午山社区所有。投诉人反映的“围河坝”实为午山北山一条长约600余米、宽2米、深2米排水渠,主要用于引流山上雨水至水库。水库西北侧靠岸边区域有一处观景平台,向上修建木质楼梯,可至曦园小区内部。现场核查发现,午山水库上游排水渠内和水库西北侧观景平台上方有枯枝、塑料袋、废弃纸壳等垃圾。
2.午山片区A1、A2地块位于松岭路东侧,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午山片区无A47、A49地块。午山片区A1、A2地块已覆盖防尘网,部分点位防尘网破损,未开工建设。
属实 1.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对排水渠内和观景平台上方垃圾的清理。
2.区自然资源局督促地块权属单位已于2024年4月26日对A1、A2地块进行了全方位防尘网覆盖,做好扬尘管控,并督促企业加大协调力度,抓紧开展后续项目建设。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26 D3QD20240425026 来电 对编号D3QD20240416004的信访件调查情况不满意,未明确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刘家院西村164号冷库是否合规,担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离开后,将压缩机运回,继续产生噪声。 青岛市莱西市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6004、D3QD20240416030、D3QD20240417006、D3QD20240418028、D3QD2024041900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望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冷库已于2024年4月24日搬离冷库内物品并拆除运走压缩机,该处楼房大门已上锁。望城街道办事处刘家院西村164号改建冷库未经村集体同意,不符合相关规定。
属实 望城街道办事处、望城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期加强整改成效监管,杜绝后期违规将压缩机运回,避免继续产生噪声。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27 D3QD20240425027 来电 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黄家庄社区桃源河西岸,与胶州市李哥庄镇交界处(李王路1号),承包的虾池被李哥庄政府排的污水倒灌。 青岛市城阳区、胶州市 4月26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区海洋发展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胶州市政府组织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虾池处为青岛桃源湖冉旭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黄家庄社区西、桃源河西岸,李哥庄镇陈家埠子村东,占地200余亩,其北侧、西侧、南侧与胶州市李哥庄镇接壤,东南部分与城阳区上马街道接壤。该公司主要从事两混水青草鲢鳙鱼、南北美白对虾养殖,养殖证齐全,已办理环评备案。该公司所属区域地势较低,是胶州市李哥庄镇204国道以南区域汛期向桃源河排涝主要流经区域。南北两侧各有一条东西走向排水沟,承接上游李哥庄镇来水向东汇入桃源河,西侧、两条排水沟中间,有一条南北向排水沟。南排水沟内水体为雨水,西侧水位明显高于东侧,落差约1米左右,西排水沟水体颜色呈灰绿色。沿排水沟向上游排查,发现沟内(李王路西侧,地势较高)存有深色污水。为防止污水进入,在该公司南侧堆建了3条围堰,西北角堆建有一条围堰,围堰北侧水体颜色呈绿色。现场未发现雨水、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灌入虾池现象。
2.在该公司西北约450米、李王路东侧有一过路涵洞,积存有水,靠近公路处水体颜色呈深绿色,观感水质较差,已用围堰拦截,围堰东侧水体呈绿色。一旦有较强降雨该处有外溢的风险。据了解,汛期暴雨时,由于上游李哥庄镇区域管网容量限制,会出现少量生活污水随雨水管道溢流到防汛排水沟内的情况,2020年前后曾发生过因暴雨导致周边雨污混流水进入虾池。
3.该虾池附近有一条泄洪沟,该泄洪沟西段属于胶州市李哥庄镇,东段属于城阳区,沟深约1米,主要用于汇集汛期雨水,最终排入桃源河。
4.该虾池外筑有高度1米多的堤坝,现场未发现污水灌入该虾池现象。2024年4月14日,李哥庄镇短时强降雨,该泄洪沟东侧被人为封堵,雨水无法正常排出,导致泄洪沟北端的养殖户虾池出现进水现象,投诉人的虾池未发生进水现象。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已在泄洪沟附近放置8台大功率抽水泵,应对暴雨等不利天气,及时将泄洪沟内积存雨水排出。
属实 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并及时疏通泄洪沟,防止出现雨水倒灌虾池现象。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 已办结
28 D3QD20240425028 来电 高新区聚贤桥路和新悦路交接处,东南方向50米堆放长200米到400米的建筑垃圾,脏乱臭。 青岛市高新区 固废 4月26日,高新区管委组织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高新区聚贤桥路和新悦路交叉口,绿地观澜半岛小区南门向东方向堆放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长约40米,宽约3米。为小区业主和建筑施工单位私自倾倒。
属实 高新便民服务中心责令小区物业于2024年5月2日前将垃圾清理完毕,并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私自倾倒垃圾,现已清理完毕。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未办结
29 D3QD20240425029 来电 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事处,世纪大道与民安街交叉路口以北50米,路西有一洗砂场,污水乱排。
夹沟村村北,青岛奥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对面,有一洗砂场,污水乱排。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世纪大道与民安街交叉路口以北50米,路西有一洗砂场”实际位于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世纪大道以北、民和街以西,面积约27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属于小台村和小哨头村集体用地。院内均未发现洗砂场和洗砂设备,未发现有污水乱排行为,院内有2000立方米的砂土堆一处,为企业顶债砂土料,已用防尘网覆盖。
2.投诉人反映的“夹沟村村北,青岛奥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对面”实为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峡沟经合社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约20亩。2003年1月,青岛天泰化工有限公司租赁该地块,租期30年。现场检查时,院内未发现洗砂场和洗砂设备,未发现有污水乱排行为,有10000立方米的砂土堆一处,为企业顶债砂土料,已用防尘网覆盖。
属实 由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30 D3QD20240425030 来电 投诉人对于编号为D3QD20240414028、D3QD20240416009的信访件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维多利亚湾小区晚上8点-凌晨4点,北船重工、青岛港等周边企业噪声扰民。小区西侧堆放的集装箱已超过隔音墙体的高度,会影响检测噪声设备,可以将检测设备放在小区内进行监测。投诉人认为噪声检测结果不对,用企业自行申报的数据进行考核,要求公开标准、规定以及测量结果,学校周边属于一类环境保护区,目前按照三类区执行,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装置并与山东省噪声监测系统联网;青岛优选通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降低噪声影响。
投诉人反映噪声检测结果没有代表性,不能代表实际情况。希望在24、25层楼的高度处进行第三方噪声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或在居民楼上同样高度处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装置。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0003、D3QD20240413006、D3QD20240415007、D3QD20240416009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北船重工”实为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漓江东路369号,环保手续齐全。“青岛港”,实为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汉江路27号,港口经营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学校”实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位于西海岸新区汉江路1号,维多利亚湾小区西侧。“青岛优选通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维多利亚湾小区以西、汉江路以南。
1.青岛新前湾紧邻维多利亚湾小区西北向,主要从事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和集装箱堆存业务,为24小时连续作业,主要噪声源为船舶发动机运转发电、集装箱装卸设备、大型运输车辆行驶等。北船公司位于小区南向距离维多利亚湾小区约1000米,主要从事船舶建造、船舶修理与改装等,为24小时连续作业,主要噪声源为船舶发动机运转发电和高压水除锈枪、打磨、排风机等修船设备。由于上述两家企业与小区距离较近,即使噪声排放达标,仍会产生扰民现象。
2.投诉人反映的“监测噪声设备”实为青岛新前湾自行安装在集装箱场站厂界的噪声检测设备,主要用于公司对场站作业单位的噪声监管,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已督促企业对场站作业噪声进行改善,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的监督性监测和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检测)报告皆可依申请查询。
根据2022年4月8日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印发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定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及周边的青岛新前湾和北船公司为Ⅲ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根据环评要求青岛新前湾和北船公司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北船公司纳入噪声监管重点单位,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正在开展中。青岛新前湾没有纳入噪声监管重点单位,无须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
3.根据4月10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整改要求,青岛优选通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已对集装箱搬运设备加装了消音垫,夜间10时以后停止生产作业。
4.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规定,噪声检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米的位置。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的监督性监测和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自主检测均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范要求,检测结果均有效。
5.现场检查时,青岛新前湾、北船公司、优选通达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明显船舶发动机运转、集装箱装卸、大型运输车辆行驶、船舶维修设备等噪声。
属实 1.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青岛新前湾和北船公司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31 D3QD20240425031 来电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马店社区陆家村西北角紧靠瑞祥花园西10米左右某加工钢结构厂房,无环评手续,且生产噪声扰民。 青岛市胶州市 噪声 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加工钢结构厂房”位于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陆家村工业园,距离东侧瑞祥花园约30米,厂房内共有两家钢结构加工企业,分别为青岛宏源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青岛中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均为环评豁免类项目。现场核查时,两家企业均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噪声产生。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企业的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属实 胶莱街道办事处已督促两家企业在厂房东墙加装隔音棉,降低噪声影响,预计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后续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未办结
32 D3QD20240425032 来电 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堤村村南养牛场或养牛场对面化工厂有异味,村民闻到后觉得头晕恶心,怀疑是排放有毒气体。 青岛市莱西市 大气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堤村村南养牛场实为青岛丰联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赵某,位于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堤村以南700米,2016年8月开始进行奶牛养殖,环保手续齐全,现存栏量约为470头,现场有养殖异味。该合作社建有两个粪污沉淀池,分别约320立方米、380立方米,沉淀池上方均用塑料布遮盖,建有一个干粪棚,产生的粪便定期运送至位于该养殖合作社北面约1200亩消纳地堆存和施肥。
2.投诉人反映的化工厂为李某塑料加工点,位于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堤村以南100米,2023年6月份租赁前堤村村民贾某全旧厂房开始进行设备安装并投产,主要进行废塑料制品收购、破碎,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3.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现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合作社东南(上风向)布控1个点位,西北面(下风向)布控3个点位检测臭气浓度,检测结果为17(无量纲),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属实 1.莱西市政府责令望城街道办事处、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督促青岛丰联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和灭蝇剂,减少异味产生。
2.望城街道办事处对李建塑料加工点于2024年4月30日进行断电,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生产设备的拆除。
立行立改,制定方案。 未办结
33 D3QD20240425033 来电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挪庄村,中铁八局四公司在修沈海高速加宽工程挪庄村标段时野蛮施工,将钻柱子的含碱泥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青岛瑞鑫祥合作社的水库中,占压1亩多合作社的土地,投诉人担心含碱泥浆危害身体,希望督察组对泥浆进行取样检测,阻止野蛮施工。 青岛市胶州市 固废 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交通运输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位置为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挪庄村西北侧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由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该工程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齐全。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投诉人反映的“青岛瑞鑫祥合作社的水库”实为施工作业面西侧一处大坑,目前已干涸。经核实该处为村集体所有,不属于青岛瑞鑫祥合作社,现场正在进行墩台施工,未发现泥浆。前期桩基施工过程中,护壁泥浆掺加的普通黏土不含碱性物质。2024年4月27日,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土壤取样进行酸碱度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属实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三里河街道办事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现场施工,避免对周边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群众满意,充分沟通。 未办结
34 D3QD20240425034 来电 投诉人对于编号为D3QD20240416021的信访件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反馈“该公司2016年10月10日缴纳罚款并补办了环评手续”为错误信息,该建设项目实际上没有环评手续,投诉人希望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公示该项目的环评手续,拆除违建物并追责。 青岛市莱西市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6021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大望城社区位于望城街道大望城村村南,占地约4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已建设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项目现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无施工设备及施工物料。
2.2016年8月原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对青岛同顺置业有限公司大望城社区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10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环罚字〔2016〕79号),罚款5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2016年12月,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西土罚字〔2016〕53号),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5.122万元。
3.4月17日接省督察编号为D3QD20240416021转办件现场核查时,现场停工无人,执法人员电话询问该公司环保负责人,称已办理环评手续;接本次督察件后再次与该公司环保负责人进行确认,称因办理环评手续过程中资金链断裂,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未再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莱西市政府责令望城街道办事处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 已办结
35 D3QD20240425035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南营小区13号楼1单元与原社区办公大楼共用一堵墙,现在原社区办公大楼要改成酒店,投诉人希望能将办公大楼与13号楼设为禁设区。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其他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原社区办公大楼”实为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南营股份经济经合社商业办公用房的独栋建筑,位于南营小区东南侧。其反映的13号楼系无商业网点的居民楼,与原社区办公大楼均不属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餐饮业“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中的禁设区域。青岛淌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租赁南营股份经济经合社商业办公用房的独栋建筑,准备从事民宿项目经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装修改造。
属实 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36 D3QD20240425036 来电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墨悦湾小区周围有多家汽修厂,喷漆时产生异味,其中名匠汽修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卖给小商贩;小区路南中障工业园中顺信包装印刷厂、天熙宜家家具厂和不知名印花厂,均不使用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生产时异味严重,头盔厂(韩国企业)虽使用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但生产异味依然严重;投诉人希望督察组对该工业园中所有产生废气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排查。 青岛市即墨区 大气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潮海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名匠汽修厂”实为青岛名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文化路18号。办理营业执照,无喷漆工序,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滤芯、废机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经营,日常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规范齐全,现场无明显异味。
2.青岛迈腾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文化路37号。办理营业执照,无喷漆工序,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滤芯、废机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经营,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规范齐全,现场无明显异味。
3.投诉人反映的“顺信包装印刷厂”实为青岛顺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文化路27号。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查阅近两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台账记录齐全,2023年7月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投诉人反映的天熙宜家家具厂实为即墨区天熙宜家木门厂,位于即墨区文化路31号,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公司无订单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记录齐全。2023年8月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5.投诉人反映的“不知名印花厂”实为青岛金乐迪服装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文峰路30号。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烘干废气、压烫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因订单原因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齐全。2023年12月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6.投诉人反映的“头盔厂(韩国企业)”实为青岛巨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文峰路17号。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成型废气经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泡、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与烘干废气经水幕除尘+过滤纤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查阅近两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台账记录齐全。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内无明显异味。2024年3月的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7.青岛恒昌盛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文峰路25号。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后与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净化后、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调阅近两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台账记录齐全。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内无明显异味。2023年9月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督促以上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要求,确保生产时,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潮海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37 D3QD20240425037 来电 1.市北区嘉善路24号海瑞社区院里面1号楼2号楼中间有变电箱建设违法,投诉人称当年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投诉后,市北区四方街道办事处答复因无辐射、历史事实、无资金为由,未将变电站往外挪,影响小区居民的健康。投诉人认为市北区四方办事处欺上瞒下,欺骗督导组,居民都不同意建设为违法建设。
2.市北区湖岛街道办事处瑞昌路210号楼,楼前从青岛发电厂接出的高压线,存在辐射问题,市北区政府以湖岛街道办事处答复上报,答复不存在辐射、对居民安全、对居民区没有任何影响。投诉人认为该高压线辐射严重、下雨天噪声影响严重,当年建设该高压线的程序是违法的,当年四方规划局未批准该高压线建设手续,现有手续为补办,补办程序也违法。且高压线的电线杆占用了村民耕地;高压线建设后,湖岛街道办事处报市北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建设停车场,该停车场手续违规,投诉人称按照法律法规高压线下不能建设停车场,且该停车场所占土地原为湖岛村民的自留地,湖岛村原村委(现为某农工贸公司)勾结湖岛街道办事处及市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擅自改变土地性质。
青岛市市北区 噪声、辐射 2024年4月26日,市北区政府会同国家电网青岛供电公司、四方街道办事处、湖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市北区嘉善路24号海瑞社区院里面1号楼2号楼中间有变电箱”为10千伏瑞昌线#1-2台式变压器,建于2002年,是嘉善路24号及周边居民的主要供电基础设施,为国家电网青岛供电公司建设管理。变压器位于小区内,距离嘉善路24号1号楼6.5米,距离2号楼6.2米,安装位置满足10千伏配电装置距离建筑物、构筑物边沿2.2米的设计要求。
2.四方街道办事处在2021年6月8日会同国家电网青岛供电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电磁辐射和噪声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结果辐射、噪声均符合标准。
3.投诉人反映的瑞昌路210号楼前从青岛发电厂接出的高压线为220千伏青南线、青李线,杆号范围为#7至#8,1995年取得了青岛市规划局的批复意见(青规市管字[1995]第02号),2008年11月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手续齐全,由青岛供电公司输电运检中心运维。
4.青岛供电公司于2019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瑞昌路210号至216号距离高压线最近的南侧4座楼开展辐射及噪声检测,检测电磁场强度,昼、夜间噪声测量值均达标。青岛供电公司于2021年选择阴雨天气再次进行检测,噪声昼、夜间测量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5.经规划部门核实,原湖岛村(现为青岛四方区隆昌农工商公司)于1980年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原集体土地转为农转非国有土地。不存在“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电线杆占用耕地及停车场占用自留地”问题。投诉人投诉的停车场为青岛煦园停车场,位于市北区瑞昌路210号楼以东,地块归属青岛市四方区隆昌农工商公司,面积约1.2公顷;该地块于2017年4月18日租赁给青岛煦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至2037年4月17日。2018年12月13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管理、服务。该停车场于2020年4月份建成,建成后一直由青岛煦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停车场位于高压线正下方,供电公司确认未有高压线下不能设置停车场规定。
部分属实
1.青岛供电公司严格按照运行管理规定开展线路运维,并于2024年4月29日完成电磁辐射和噪声检测,运行过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四方街道办事处督促电力部门加强巡查,确保电力设施运行符合相关标准。
3.湖岛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督青岛煦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范停车场的日常运行管理。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38 D3QD20240425038 来电 投诉人对于编号为D3QD20240415028的信访件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称4月11日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对地下水进行检测,称达到三类标准,投诉人称村民也委托了检测,检测报告称重金属锰数值780,二级味道、氯化物数值496,超标严重,洗完澡后皮肤存在刺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龙泉河北村位于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驻地西北侧约1.25公里,龙泉河东岸约50米处,村庄占地面积12公顷,共有356户,常住人口1240人。
2.龙泉河北村内共有两处水井,其中一处为饮用水井(加装了净化设施),另一处为生活用水井。前期收到投诉人反映的“存在污水泄露至饮用水井,地下水污染严重”问题后,相关部门对饮用水井水的锰、氯化物等38项相关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饮用水质标准。
3.现场检查时,村庄饮用水井、生活用水井、自供水净水设备、龙泉河河道周边无异常,水体无异味。针对投诉人本次反映的金属锰、氯化物浓度超标问题,村民洗澡用水为生活用水水井,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已现场对生活用水井水质进行采样检测。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出具生活用水井水质检测结果,目前检测报告正在按流程出具中,下一步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下步工作措施。 制定方案,整改到位。 未办结
39 D3QD20240425039 来电 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青岛小镇1期院墙外西侧,用铁栅栏拦起来,里面存在大量建筑垃圾被掩埋,小区东边有个幼儿园后面存在大量海泥回填,5期楼东北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回填,正在开发的6期的建设也破坏环境,东西两侧都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回填。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小镇位于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胶州湾东路999号,总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山东小珠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其反映的幼儿园实为阅武路幼儿园。
2.现场检查时,在投诉人反映的小区1期院墙外西侧堆放有建筑废弃物约10立方米,5期楼东北侧堆放有建筑废弃物约200立方米,6期项目西侧有散落的建筑废弃物约5立方米,阅武路幼儿园附近及6期项目东侧未发现垃圾。对投诉人反映的五处区域分别各选取3处点位,下挖深度约2米,均未发现建筑垃圾或海泥。
属实

由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山东小珠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相关区域建设废弃物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40 D3QD20240425040 来电 即墨区大信街道办事处常家街村,村东北侧,青新高速以西,青新高速过了服务区向青岛方向右侧,赵某成向池塘里倾倒两三千车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目前用薄土掩埋。常家街村东南侧,停放了很多工程车和挖掘机,扬尘很严重。 青岛市即墨区 固废、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5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大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常家街村实为赵家街自然村,村东北角的大池塘为2005年青新高速公路施工取土后形成的水湾,占地约30亩。2009年赵某成租赁该区域种植果树。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赵某成将2010年村庄建设住宅小区开挖的基坑土15000立方米左右转运填平水湾种植小麦、梨树。投诉人反映的村庄东南位置为赵某成个人料场,附近无水源。
2.现场水湾填平处小麦和梨树等长势良好;在赵某成个人料场处有沙约5000立方米、基坑土约3000立方米,均已覆盖完全。个人料场内停放8辆运输工程车和1辆挖掘机,地面未硬化,车辆行驶存在扬尘隐患;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未发现污染水源的现象。经核实村庄及当事人,均表示未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填埋水坑。
属实 1.大信街道办事处要求当事人做好抑尘覆盖措施,对料场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大信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和监管,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41 D3QD20240425041 来电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东台村,村支部书记曲青在村西侧,东台桥西北头,西北河河西占地5亩,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毁田,计划开砂场。在东台村曲家沟北扩建了一个占地约4200平方米的啤酒厂,没有环评手续,污水排向水井。 青岛市崂山区 4月26日,崂山区政府组织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占地”地块位于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王沙公路东台村路段东台桥西北头、西上庄河西侧,为村集体土地,该地块第三次国土变更调查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为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尚未进行征收。东台村西侧、东台桥西北头地块现场堆放有景观石、交通隔离墩、铁栅栏等物品,为交通服务物资,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发现砂场,未发现占地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毁田。
2.投诉人反映的“啤酒厂”实为青岛泓麦坊精酿啤酒有限公司,位于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东台村桥北侧,成立于2022年5月10日,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环保手续齐全。公司日产废水约3吨,配套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每天5吨。污水处理设施为间歇式运行,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属实 1.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后期将加强对东台桥西北头土地的使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将进一步做好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查处。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42 D3QD20240425042 来电 对编号D3QD20240413020的信访件调查情况不满意,调查核实情况中称平度隆盛利源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皮及贸易,为豁免类,无需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认为该公司实际24小时从事塑料生产作业,不应属于豁免类。 青岛市平度市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D3QD20240413020、D3QD20240422029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5日晚,平度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平度隆盛利源塑业有限公司”全称为平度市隆盛利源塑业制品厂,位于平度市崔家集镇周家村223号,法定代表人为万某山,主要从事塑料制品贸易及销售,无生产实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豁免类,无需办理环保手续。
2.经核查,平度市隆盛利源塑业制品厂同一院区内,有一家名为青岛鲜湘莱农业有限公司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陶某峰,主要生产原料为聚丙烯(具有无色、无毒、无味特性),环保手续齐全。
3.4月23日现场核查时,青岛鲜湘莱农业有限公司未生产,查阅该公司近一年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噪声、挥发性有机物均达标。4月24日再次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车间密闭生产,配套安装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平度市崔家集镇政府已于4月24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期间的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4.4月25日晚22:50,核查人员进入青岛鲜湘莱农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安装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核查人员在该公司厂界四周巡查,未闻到严重异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平度市崔家集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两公司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未办结
43 D3QD20240425043 来电 市南区徐州路22号川香馆饭店油烟扰民,烟囱从地底向上排到了周边绿化带中,导致树苗死亡。 青岛市市南区 大气 4月26日,市南区政府组织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川香馆饭店注册名称为市南区鲜川馆水饺店,注册地址市南区徐州路10号北-5,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2023年3月24日获得营业执照,2023年3月27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照齐全。
2.市南区鲜川馆水饺店前期未按照办理营业执照时的承诺,开展了炒菜等产生油烟的餐饮加工项目,该店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净化后的烟气通过门头侧面,贴近地面的排放口排至室外,该排放口距离道路绿化带大约1米,绿化带略有稀疏,未发现有树苗死亡现象。市南区城发集团市政部门已于4月26日对此处绿化带进行优化修整补株。
属实 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市南区鲜川馆水饺店依照营业执照许可范围经营,不得开展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协同职能部门处置。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44 D3QD20240425044 来电 市北区辽阳路188号(原百安居装修建材市场),中铁建工自2023年至今,经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多次投诉未解决。 青岛市市北区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4035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市北区政府组织辽源路街道办事处、青岛融汇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建设工地为百安居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一栋商业楼、一栋办公楼和五栋住宅楼,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以北、辽源路以南、福州北路以西,大洋花园小区以东。施工单位为中禾江源(山东)建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三路101号,法定代表人梁某。该项目于2022年12月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0200202212050075),2023年3月开工建设。项目工地与大洋花园小区之间设有一面长180米,高2米的装配式围挡,施工位置距离大洋花园小区居民楼最近距离约20米。施工现场已采取降噪措施包括混凝土振捣采用平板式振捣器代替传统插入式振捣棒,锚杆、桩基施工时周边设置隔声板等。
2.百安居城市更新项目正常施工时间为每天6:00至22:00。2024年4月23日早晨6:00至2024年4月24日凌晨2:00,因工艺质量要求,进行连续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产生施工噪声;本次夜间施工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3.2023年至今,政务热线多次接到该项目工地噪声扰民投诉。辽源路街道办事处接到投诉后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约谈施工方,督促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并安排佳木斯路社区配合施工方做好居民解释工作,告知居民每天规定夜间施工时间到晚22:00。
属实 1.辽源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于2024年4月25日对中禾江源(山东)建工有限公司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夜间施工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2.辽源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建设工地严格规范施工,一是在规定时间(6:00至22:00)内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公告附近居民;二是施工车辆进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三是合理安排高噪设备工作时间,在靠近大洋花园侧将产生噪声较大工序集中安排在9:00至18:00。
3.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对该区域进行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建设工地按规定时间作业,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处置。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45 D3QD20240425045 来电 即墨区段泊岚镇华方路,鼎泰信商砼以西,中泰砂浆以东,有一家洗砂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原材料为盗采没有手续。 青岛市即墨区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2001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段泊岚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段泊岚镇方戈庄村鼎泰信商混站”和“商混站西侧有制砂场”实为青岛鼎泰信商砼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水洗砂生产。环保手续齐全。混凝土生产车间封闭,配套喷淋装置。水洗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洗砂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配套有洒水喷淋和进出车辆自动洗车设施。
2.现场核查时,公司正常生产,水洗砂车间洗砂用水经循环水池循环利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经调查,洗砂所用原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督促青岛鼎泰信商砼有限公司做好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加强对洗砂车间废水管理,水洗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段泊岚镇政府将持续深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庄及相关单位责任,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未办结
46 D3QD20240425046 来电 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雪驰路雪驰羽绒服厂厂区内东北侧50多亩地,被非法采矿的林某、马某下挖20多米采砂石,卖给采石场,又接收建筑垃圾、污泥、生活垃圾回填。 青岛市城阳区 固废 4月26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红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位置为青岛鑫启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明),位于岙东南路以东、青兰高速以南,2023年4月14日,该公司变更为青岛福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家)。2019年7月,该公司租赁青岛雪驰有限公司东北侧土地,用于石料加工及商砼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土地共约50亩,地块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用地手续齐全。
2.经现场实测,地块东北角有约20余亩的石坑,整体平均深度9.24米,局部低洼点平均深度12.35米。核查发现地上存有料堆、石料加工设备等,现场未发现非法采矿行为;经询问青岛鑫启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经营人马某和林某及青岛雪驰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均认定自2021年8月接手以来,原地貌已成现状,未变化,否认非法采矿行为。红岛街道办事处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查看并比对2003年、2011年、2015年、2022年地形图及2019年至2023年影像图,发现自2019年至2021年,该区域有逐年发生地形、地貌变化情形,目前正在联系出租方青岛雪驰有限公司当年负责人和青岛鑫启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原实际经营人,进一步落实2019年至2021年期间此处位置的生产经营情况,石坑形成原因需红岛街道办事处会同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调查核实。
3.石坑内存有料堆、石子加工生产设备,地表未发现污泥及建筑生活垃圾。在坑内的厂区道路上随机抽取5个点位进行开挖,开挖处均有少量建筑垃圾回填,但未发现污泥及生活垃圾。
属实 1.红岛街道办事处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将对石坑形成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若存在非法采矿行为,将落实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红岛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查防尘和非法采矿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47 D3QD20240425047 来电 投诉人对编号为D3QD20240415012的信访件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李沧区虎山街道办事处融创逸山小区6.2米折板式声屏障降噪效果不明显,诉求安装全封闭声屏障。 青岛市李沧区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5012、D3QD20240416020、D3QD20240418016、D3QD20240424026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7日,青岛城投集团所属交发集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目前青银高速融创逸山小区段为高度3米声屏障,为李沧区政府2021年增设,现状路基改桥拆除部分原状恢复可满足环评要求。考虑周边居民感受,在此基础上,城投集团拟在青银高速融创逸山小区段将原3米声屏障更换为6.2米折板式声屏障并延长实施范围,择优考虑声屏障材质。
2.经与设计单位论证,不具备全封闭声屏障加装条件。高速公路车速快、车型复杂、危化品车辆不限行,互通立交附近明洞、黑洞效应易造成司机判断失误,发生车祸引起的火灾。一旦发生危化品泄露,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爆炸的概率极大,对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及周边小区的公众安全产生极大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属实 1.城投集团将继续与小区居民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小区居民与物业、开发企业会同当地主管部门商讨解决方案。
2.项目建成后,对青银高速公路两侧绿化空间高标准打造提升景观绿化,发挥高大乔木降噪抑尘辅助作用,进一步帮助小区居民减轻噪声影响,同时,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环保专项验收,满足降噪要求。 3.运行通车后,将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利用交通管理手段重点管理车辆鸣笛、禁止超载车辆行驶等,并且按照主管部门意见落实高速公路范围内绿化提升改造措施。
加强管理,确保措施到位。 阶段办结
48 D3QD20240425048 来电 投诉人对编号为X3QD20240415002的信访件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反映的鱼塘并非自然形成的湾塘,原是基本农田和河流,徐某伟未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徐某伟2006年破坏了基本农田和河流大约18亩,采砂出售。 青岛市平度市 生态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4020、X3QD20240415002、D3QD20240423010、D3QD20240423030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平度市政府组织仁兆镇政府、平度市水利水产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走访村干部和村里老人,投诉人反映的“鱼塘”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为村庄湾塘。1999年3月,小城西村村民徐某伟与村委签订承包合同(期限1999年至2039年,合同双方均已签字、盖章),经落实,双方对该合同无异议。徐某伟承包该处湾塘用于养鱼。经小城西村委同意,徐某伟分别于2006年和2016年对该湾塘进行过清理。经查询卫星图像,2009年至今,湾塘面积未扩大。现场未发现挖沙现象。
2.投诉人在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反映过相似问题,经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后,均给投诉人答复,回复情况基本一致。
属实 平度市政府督促仁兆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耕地、滥采滥挖行为。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49 D3QD20240425049 来电 投诉人对编号为D3QD20240416038的信访公示中对粪污日产日清、喷除臭剂的措施不满意,投诉养殖厂违法建设,把村中河流改道,在原河流上方修建房屋,养殖场距离道路、房屋过近。于某川和村中原支部书记有亲戚关系,养殖场粪便排入村中河流,堵塞河道。1990年左右潘某良私占南仙庄水库,损坏大坝私自养鱼,养牲畜,至今未恢复。 青岛市莱西市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603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姜山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莱西市水利局、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养牛场为莱西市海川奶牛养殖场,位于姜山镇南仙庄村南,位于2002年该村统一规划的养殖小区内,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经营者为于某川,2002年开始从事奶牛养殖,2018年改为黄牛养殖,年存栏量90头,年出栏量30头至50头,环保手续齐全。
养殖场距离包某魁家约10米,最近的养牛棚距离包某魁家约30米。配套建有粪便堆积发酵棚一座和三级污水沉淀池一座,距离包某魁家约50米,粪便于发酵棚内发酵后运送至该养殖场自有农田施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发酵后通过罐车运输至该农田施肥。经核查,投诉人反映河流上方修建房屋实为在村内雨水沟上建造的饲料棚,该饲料棚所在地块性质为设施农用地,现场未发现粪污排入雨水沟现象。
2.投诉人反映的南仙庄水库实为南仙庄村村委于1990年挖掘的平塘,主要用于农业灌溉,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该平塘为村集体所有,目前未进行承包或租赁,潘某亮在此私自养鱼;平塘东侧堤岸有一养殖大棚,占地800平方米,为潘某亮修建,该养殖棚占用土地为村集体所有,目前棚内养有鸡鸭鹅约50只。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对大坝及平塘造成生态破坏的情况。
属实 莱西市政府责令姜山镇政府妥善处理南仙庄村内部纠纷。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50 D3QD20240425050 来电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颐和无纺布营王路南有个工厂,为某印染企业(投诉人不知道名字),常常夜间生产,该企业污水未经处理乱排;通济街道办事处陈家河工业园中有某服装印花工厂,污水未经处理乱排。 青岛市即墨区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通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印染企业”实为北安街道办事处伏某亮印花厂。主要设备为1台自动印花机,20条印花台,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了解,该加工点2023年6月开始经营,由于缺少订单,夜间未进行过生产,2024年1月停产至今。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
2.投诉人反映的“陈家河工业园”中的服装印花工厂为青岛金格尔服饰有限公司,位于通济街道办事处马山东路陈家河村工业聚集区7号车间,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服装印花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布料-印花-覆膜-烘干-产品。主要设备为压烫机10台、台版烘干机12台、印花台板442米、椭圆印花机两台等。洗版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核查时企业因缺少订单未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3.投诉人反映的“陈家河工业园”中的服装印花工厂为青岛向日葵数码印花有限公司,位于通济街道办事处马山东路陈家河村工业聚集区5号车间,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布料印花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布料-印花-覆膜-烘干-产品,主要设备为自动崩网机1台、烘干机34台、印花台板34台。洗版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核查时企业因缺少订单未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属实 1.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伏开亮印花厂将现场设备拆除,限期2024年5月5日前完成;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立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通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继续加强对青岛金格尔服饰有限公司和青岛向日葵数码印花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要求两家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51 X3QD20240425001 来信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蒲洼村张某池在村东开办的铸造厂存在大气扬尘和气味扰民。 青岛市即墨区 大气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铸造厂实为即墨市心池机械加工厂,位于北安街道蒲洼村村东侧,负责人张某池。主要从事电炉高温熔铁铸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该厂已于2024年3月份取缔,已断水断电。
2.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中频加热炉设备未拆除,其余设备已拆除堆放在车间东侧,原料已用密目网覆盖,现场无明显刺鼻气味和扬尘。经了解,生产时会产生少量扬尘和气味。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督促即墨市心池机械加工厂于2024年5月4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后续不得在此经营。
2.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立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未办结
52 X3QD20240425002 来信 即墨区大信镇浦东社区营普路新坤盛工贸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不按照要求开启,工业污水不进行处理外排,环评手续不齐全,产能不符,督察时当地环保部门为逃避责任进行停产处理,督察后该企业继续不按规范生产。 青岛市即墨区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大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新坤盛工贸有限公司实为青岛博纳五金有限公司,位于大信街道任家屯自然村东南约650米,2021年7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热镀锌件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年产热镀锌件500吨、汽车零部件(热镀锌工艺)10万件,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布袋除尘器一套、锌烟除尘器一套、抛丸除尘器一套、酸雾吸收塔一套。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产生的废盐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企业用电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企业近期正常营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口,无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外排情况。2023年4月,企业获批热镀锌产能20000吨/年,2023年9月,企业办理了扩能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该生产线尚未建设投产,目前实际产量约为热镀锌件每年420吨,汽车配件1.5万件。
属实 1.大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博纳五金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大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53 X3QD20240425003 来信 即墨区青威路青岛金源热电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作假,通过破坏设备提供不准确的数据。1.1号锅炉湿度一直是0,导致氧气折算数据低,造成数据偏低。2.1号锅炉没有进行二氧化氮监测。3.2023年11月12日11:00至18:00监控系统显示停产,但当时已供暖;12月25日1号、2号天然气锅炉已联网,但26日21:00两个点位没有监测数据。4.2023年12月7日1:00至9:00,1号锅炉二氧化硫超标却报故障,12月31日18:00至1月1日8:00,系统氧气故障,但当时正常生产,存在数据造假。 青岛市即墨区 其他 2024年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金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天井山二路1113号,2003年11月建成投产。投诉人反映的1号锅炉实为1台46兆瓦燃煤锅炉和1台46兆瓦生物质锅炉,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湿法氧化镁脱硫+SNCR+臭氧脱硝装置处理后排放。投诉人反映的1号、2号天然气锅炉为该公司两台每小时30吨的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的工艺。上述设备均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由第三方机构运维。运维公司每季度都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全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含量、烟气湿度、温度、流速)比对,比对结果均符合要求。
2.投诉人反映的“1号锅炉湿度一直是0,导致氧气折算数据低,造成数据偏低”问题。2023年供暖季锅炉运行期间(2023年11月12日锅炉点炉试运行到2024年4月3日停炉),数据通过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推送,1号锅炉排放口烟气湿度日均值仅有2023年12月24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8日出现为零。期间运维公司判定湿度仪“负漂移”,对湿度仪进行更换和校准,但效果不明显。湿度为零或者偏低对数据会造成一定影响。
3.投诉人反映的“1号锅炉没有进行二氧化氮监测”问题,1号锅炉排放口包括46兆瓦燃煤锅炉和46兆瓦生物质锅炉两台锅炉,其中二氧化氮通过转换炉转化为一氧化氮监测,未对二氧化氮单独监测。2024年1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联合山东省生态环境青岛监测中心对设备转化效率进行测试,转化效率大于95%,符合要求。
4.投诉人反映的“2023年11月12日11:00至18:00,监控系统显示停产,但当时已供暖”问题。2023年11月12日,公司供暖锅炉启运调试,在线监测设备处于本年度断电重启运行调试阶段,因平台操作人员对接不及时,未按照规范及时将2023年11月12日11:00至18:00标记为点炉状态。
5.投诉人反映的“12月25日1号、2号天然气锅炉已联网,但26日21:00两个点位没有监测数据”问题。1号、2号天然气锅炉按规定于2023年12月底与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联网,12月25日联网后数采仪处于调试阶段,此期间锅炉启停频繁,导致12月26日部分数据缺失,当日22:00调试完毕后,正常上传数据;12月27日,开始对有效传输率进行考核。
6.投诉人反映的“2023年12月7日1:00至9:00,1号锅炉二氧化硫超标却报故障”问题。经查询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2023年12月1:00至9:00,1号锅炉排放口二氧化硫监测小时均值在标准范围内,未出现超标情况,也没有故障报告。
7.投诉人反映的“12月31日18:00至1月1日8:00,系统氧气故障,但当时正常生产,存在数据造假”问题。经查询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2023年12月31日18:00至1月1日8:00,1号锅炉未发生系统氧气故障,正常生产,数据传输正常,未发现数据造假现象。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对金源热电在线异常线索进行现场核查和测试,调阅了相关资料,对青岛特思达仪控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和约谈。督促金源热电及青岛特思达仪控技术有限公司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运维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建立机制,确保规范运维。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金源热电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要求。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54 X3QD20240425004 来信 西海岸新区藏马镇后沟村村委书记丁某敬私挖村内基本农田沙土。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生态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自然资源局、藏马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后沟村村委书记丁某敬”实为后沟村支部书记丁某敬,“私挖村内基本农田沙土”区域位于西海岸新区藏马镇后沟村村南约1500米处,面积约2亩,土地性质为旱地。2014年5月,农大高科农业园与藏马镇后沟村经合社签订租赁合同,承包该区域用于发展特色农业。农大高科农业园承包期间曾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并对西侧塘坝自主实施清淤工程。后因该企业经营不善,藏马镇后沟村经合社于2023年12月与其解除了租赁合同。
2.现场核查时,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未发现私挖沙土问题。经问询核实,未发现丁某敬有参与扩容工程和与城管人员串通躲避检查等问题。
属实
由藏马镇政府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巡查,强化监管。 已办结
55 X3QD20240425005 来信 西海岸新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窝洛子村办公室东200米双泊河北侧2019年至2023年耕地填埋垃圾,倾倒污泥。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0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村办公室向东200米左右,双泊河路北侧”实为窝洛子合作社村委东北侧林地,约20亩。卢某友于2018年4月起租赁该处场地,后对部分区域进行了平整。2020年6月22日,灵珠山街道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卢某友在该场地内堆放有建筑废弃物,约30立方米,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清理完毕。2021年4月14日,灵珠山街道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又发现邢某超在该场地内倾倒建筑废弃物,约18立方米,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清理完毕。2024年4月23日检查时,该场地处于闲置状态,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现场随机选取7处点位,下挖深度约1.5米,其中1处点位发现填埋有少量建筑废弃物。
2.现场检查时,卢某友正在对4月23日挖掘发现的建筑废弃物进行清理外运。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在现场随机选取4处点位,下挖深度约1.5米,均未发现垃圾、污泥。
属实 由灵珠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卢某友已于2024年4月29日将场地内建筑废弃物清理完毕,并责成其于2024年6月30日前进行植树造林;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56 X3QD20240425006 来信 平度市崔家集镇青岛远佳饲料有限公司,污水乱排,夜间排放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青岛市平度市 大气 4月25日晚,平度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远佳饲料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崔家集镇郭家庄村东,主要从事蛋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2.2024年4月25日23:40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外有明显气味。饲料烘干工序配套安装的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常开启,但打开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活性炭箱,发现填充的活性炭已完全浸湿失效,无法正常使用,过滤棉框内未安装过滤棉,该行为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3.该公司污水经管网进入崔家集镇污水处理厂,现场核查未发现其他污水去向。
属实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已立案调查。
2.平度市政府责令平度市崔家集镇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57 X3QD20240425007 来信 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西,于家河村北工业园01区102号院西侧,有一家回收饮料瓶的企业,白天、晚上机器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回收饮料瓶的企业”实为青岛鑫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回收塑料瓶分类、打包作业。该企业四周为工业厂房,与最近的居民小区(齐长城花园)直线距离约300米。
2.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有传送机、打包机各1台,工人正在对回收塑料瓶进行分类、打包,机器运转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经与公司负责人问询核实,作业时间为上午7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3.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4年4月29日前对青岛鑫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噪声情况进行检测,目前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属实 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58 X3QD20240425008 来信 即墨区华山高新区工业园西侧,窎庄村鲁晨一路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破坏土地,改变土地性质,非法占用近百亩集体农用地,从事非粮化工业加工在农田地里硬化路面10余亩,加工黑心棉,刮风飘飞絮,气味刺鼻。 青岛市即墨区 大气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青岛蓝谷高新区管委、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蓝谷高新区窎庄工业园鲁晨一路,2006年5月18日工商注册,2015年停产,未从事黑心棉加工,厂房已被法院拍卖。该宗地块为建设用地,区域内的建筑物均有合法用地手续。未发现违规改变土地性质、非法占用、破坏土地、农田区域硬化路面问题。
2.现场核查时,投诉人反映的原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厂区内仅有青岛赞宸贸易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正在经营,主要从事针纺织下脚料分拣,工商手续齐全。该公司在厂区露天进行针纺织下脚料分拣整理,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属环保豁免项目。现场地面分布有零散纺织下脚料,堆有少量已整理好的纺织下脚料尚未发走。现场无异味。
属实 1.青岛蓝谷高新区管委要求青岛赞宸贸易有限公司规范堆放现场散落的纺织下脚料,完善覆盖措施,并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2.青岛蓝谷高新区管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类似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59 X3QD20240425009 来信 李沧区娄山街道办事处滨海路4号,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生产线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环评于2024年3月18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批复,但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存在违法批复行为。(该项目位于娄山河片区(低效片区),该片区规划为新兴产业片区,该项目是否符合青岛市低效片区提升规划?该项目距离娄山河河道不足10米,部分建筑物在河床上,是否符合国家保护水源地、河道等相关规定?) 青岛市李沧区 其他 4月26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兴城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4号,法定代表人王某玉,经营项目为混凝土、砂浆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该企业具备的手续有营业执照、滨海路4号土地租赁协议、发改立项,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函复意见书、环评批复。
2.该项目为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生产线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占地84.45亩,尚未建成,正在进行结构施工。施工现场地面正在硬化,无明显扬尘,无污水外排。已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
3.该项目原位于李沧区印江路2号,环保手续齐全,为配合李沧区政府低效片区提升工作,2023年3月开始租赁李沧区滨海路4号场地搬迁安置,2023年12月开始项目建设入场准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发现其已进场施工后,已责令其抓紧完善补充已编制的环评文件及申请并报送。2024年2月,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提交环评申请等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依法予以办理,2024年3月18日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青环审(李沧)〔2024〕4号)。项目存在违法批复行为情况不属实。
4.该区域不属于已启动建设的低效片区(青钢片区、碱厂片区和瑞金路片区)范围内。
5.项目距离楼山河最近处为北段,离河约15米,没有建筑物在河床上,在河道管理范围线之外,楼山河流域未划定河道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属实 1.兴城路街道办事处对此区域加强巡查,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2.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对河道加强巡查,防止项目违反河道管理相关规定。
3.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按要求实施监管,确保项目按环评要求建设实施。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60 X3QD20240425010 来信 对编号X3QD20240412002的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市北区大港街道办事处华阳路15号大院内青岛天弘广告公司每天排放有毒气体,污染大气环境。要求取缔或搬迁。大港街道办事处曹县路33号院内木质垃圾问题未解决。 青岛市市北区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X3QD20240412002、D3QD20240417053投诉的内容一致。
4月26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大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天弘广告”实为市北区天弘卓越广告设计工作室,经营场所市北区华阳路17-1号,经营者:薛某磊,2017年5月注册经营。主要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室内外装饰装潢、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批发零售广告材料及办公用品。该设计室有2台UV打印机、1台雕刻机,无喷绘业务。2021年10月安装了1台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营生产过程门窗均密闭。4月13日、4月18日、4月26日,三次现场核查,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房间内无异味。2022年1月、2022年2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VOCs)、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均达标。2022年至今,一直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含量的UV能量固化墨水,年使用量约为60公斤,所使用原料中无有毒物质,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有毒气体。
2.“曹县路33号院”为原国人集团厂区,占地约20亩,现有厂房零散出租,“木质垃圾”为市北区壹帆风顺废旧物资回收分拣点回收的再生资源,该公司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距离最近的沾化路3号院直线距离约100米。装卸作业时间为8:00至19:00,每天使用半挂货车进行1至2次外运。现场无木材切割设备,占地约2000平方米,作业区地面已硬化。现场核查时作业区内剩余贮存木材约15吨,正进行装车作业,喷淋等降尘设施正常运行、未及时清运的物资有密目网覆盖。
属实 大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天弘广告和国人集团厂区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61 X3QD20240425011 来信 李某森2015年至2021年在平度市田庄镇吉戈庄村西杨家埠309省道以东一处耕地、村西南一处耕地从事非法采矿加工,侵占破坏耕地约60余亩,损毁村路,严重污染环境。2021年2月非法开采停止,但破坏的耕地,开采遗留的两处矿坑未回填修复。2018年,李某森使用工业化工废渣回填矿坑,目前坑内仍堆积大量工业化工废渣,上面用一层土覆盖;长期倾倒的废渣经下雨冲刷,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地下水。村民多次反映,李某森拒不清运也不回填,平度市政府也未追究其责任。(投诉人希望督察组严肃查处,责令李某森将矿坑回填倾倒的化工工业废渣清运,两处露天矿坑予以回填,被破坏的耕地整治恢复,并恢复耕种条件) 青岛市平度市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301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田庄镇政府、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两处矿坑”,一处位于田庄镇吉戈庄村以西约1000米,面积约30亩,原为20世纪90年代修建潍莱高速取土形成的土坑(以下简称村西取土坑),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另一处“矿坑”(以下简称村西南坑塘)位于田庄镇吉戈庄村西南约300米,面积约10亩,原为自然形成的坑塘,用于灌溉取水,2011年左右吉戈庄村委组织村民挖掘扩大至现在面积,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
2.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李某森”,于2012年7月与吉戈庄村委签订合同,租赁该村村西一处采矿用地,建设砂石加工项目。2019年,李某森因非法采砂被立案处罚,砂石加工项目被关停取缔。
3.现场核查时,村西取土坑内有积水,水质清澈,内有鱼群,村民正在取水灌溉。该村村干部表示,约在2015年前该土坑北侧填埋了部分石墨尾矿砂,平度市田庄镇政府曾于2021年9月20日对填埋区域随机选取6个点位进行机械挖掘,未发现填埋化工废渣现象;2024年4月24日,平度市田庄镇政府又重新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7米,发现石墨尾矿砂。平度市田庄镇政府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西取土坑内土壤和积水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达标,2024年5月20日前出具土壤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采取后续措施。
4.现场核查时,村西南坑塘内无积水,坑底未发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积现象,在坑塘北侧发现确有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田庄镇政府已组织机械进行清理。
5.村西取土坑和村西南坑塘现状用地为采矿用地,暂无回填计划。田庄镇政府先后接到反映类似投诉4次,均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
属实 1.田庄镇政府立即组织对村西南坑塘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合理处置,2024年4月27日已完成;设置围挡,防止乱倒垃圾,预计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
2.田庄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非法采挖、倾倒垃圾等行为依法查处。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62 X3QD20240425012 来信 自2011年起,肖某创非法侵占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肖家社区现安置区北防护林地(北临新悦路,东临岙东路S309以西),大面积砍伐损毁集体防护林,违法建设会所、房屋、挖水塘、做观景等。2018年至2020年间,有关部门几次组织对肖某创非法占用林地进行拆除,但肖某创拒不整改,截至2023年3月已非法侵占集体防护林地约70多亩。 青岛市城阳区 生态 4月26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红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位置位于新悦路以南,岙东路以西,总占地60余亩,其中一般商品林30余亩,其余地类为农村宅基地、其他林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其他草地、旱地等。肖某创实际占用面积约50亩,经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该区域一般商品林被占用面积约18亩,另有集装箱房、零星树木、空地、压实道路、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现场存有一处约3亩房院,于2011年至2014年间建成,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明确地类为农村宅基地,另有两处水塘。
2.经落实有关执法部门,2018年至2020年间未查到相关执法记录。经核查,在此区域中约有18亩林地存在灭失现象。据红岛街道办事处了解,肖某创反映,2020年7月遭遇暴雨,形成内涝,造成大面积承包林树木冲倒、淹死。当时城阳区短时突降百年未遇暴雨,该区域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积水浸泡面积较大,受灾尤其严重。由于水量太大,积水短时间排不出去,该区域林木受雨水浸泡时间较久。但是否因受灾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林灭失难以准确判定。
3.2021年至2023年,上级部门陆续下发林业图斑,红岛街道办事处多次督促社区进行缺林整改补种。此处区域有关管护范围(实际占用区域)和使用用途等问题,萧家社区与肖某创之间一直存有争议,萧家社区多次进行沟通,肖某创拒不整改。期间,红岛街道办事处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对压占林地行为进行调查,肖某创拒不配合。
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红岛街道办事处督促萧家社区,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占用林地清理及植被恢复工作。
2.区自然资源局继续进行调查,会同红岛街道办事处核实被投诉人涉嫌压占林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3.红岛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在明确信访件中这一处房屋土地性质后,结合该处房屋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中的地类,综合研判处置。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63 X3QD20240425013 来信 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青岛锦麟绣品有限公司夜间10点之后噪声超标,工业废水直接排放雨水管道、味道刺鼻。投诉人不认可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出具的噪声监测结果,称监测时有人为控制风机转速现象。投诉人希望督察组在机器满负荷状态下重新检测;青岛锦麟绣品有限公司在厂房顶部、东墙根底下挖1.5米防止减震垫,东墙和北墙后窗加厚降噪处理,晚上22:00至早上6:00之间不生产。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804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锦麟绣品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灵山湾路南,于2005年建成投产,从事刺绣产品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经核查,该公司为24小时生产企业,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已采取厂房封闭及隔音降噪、设备减震等措施。经查阅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2023年以来监测报告,其噪声结果均达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企业进行监测时,均按照规范要求确认企业生产情况后再进行监测,监测条件和监测点位设置也均符合规范要求。2024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昼夜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均达标。
2.该公司不产生生产废水,其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期,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曾收到类似问题信访投诉。经排查,其反映的“工业废水”实为周边暖气管道破损泄漏的介质水,已现场联系供热部门对管道完成修复。
3.针对投诉人“在厂房顶部、东墙根底下挖1.5米防止减震垫,东墙和北墙后窗加厚降噪处理,晚上22:00至早上6:00之间不生产”诉求,公司负责人反馈前期已先后对厂房顶部东端安装隔音棉、对北墙后窗进行了加厚降噪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公司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尽量不在晚上22:00至早上6:00时间段进行生产。
4.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厂区周边无明显噪声、无异味。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64 X3QD20240425014 来信 2019年即墨区政府为妥善解决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蓝鳌路北侧区域的管理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即墨区旅投公司对流转土地进行封闭管理,但是目前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蓝鳌路北侧区域(马山部队东侧)这片地未进行封闭管理,仅用铁丝网圈住,在铁丝网上挂了几个牌子,周边村民及游客自由出入开荒、烧荒、种植、砍伐等,破坏生态环境。(投诉人希望尽快把这片区域封闭管理) 青岛市即墨区 生态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蓝鳌路北侧区域”位于蓝鳌路北、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马山部队东侧。属于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无需封闭管理。根据2019年即墨区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对流转土地进行封闭管理,依法合理运营管护。但因该区域存在大量耕地,已不适宜封闭绿化。
2.经核查,蓝鳌路北、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马山部队东侧区域未进行完全封闭管理,周边部分区域有铁丝网,靠近蓝鳌路入口处,通济街道办事处安排了专人值守,防止外来人员进出和破坏铁丝网等。现场未发现违规开荒、烧荒、砍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属实 区自然资源局将配合通济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