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五批)办理情况
点击量:1005发布时间:2024-05-01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十五批信访举报件共计50件,截至5月1日,已办结24件,阶段办结14件,正在办理12件,本批50件信访举报件全部属实。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QD20240423001 来电 胶州市大沽河管委会站前大道半岛城邦小区225号楼2单元某户反映站前大道车辆通行导致房屋内墙体破裂。站前大道上24小时大车噪声污染严重、尾气异味、道路扬尘。破坏少海景区环境,对周边居民区、医院造成严重影响。 青岛市胶州市 噪声、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09001、D3QD20240409009、D3QD20240409017、D3QD20240409020、D3QD20240410002、D3QD20240411007、D3QD20240412006、D3QD20240414041、D3QD20240415047、D3QD20240417041、D3QD20240418051、D3QD20240419009、D3QD20240420016、D3QD20240422008、D3QD20240422056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胶州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大沽河管委会、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站前大道建于2009年,南接尚德大道,北到胶州火车北站,为胶州东部唯一南北向货运通道,大货车流量较大。站前大道入口段至云泰路路段两侧的少海馨德苑、枫林小镇、中洲半岛城邦、中海九唐四个居民小区受大货车通行带来的噪声影响较明显。
2.自2022年以来,胶州市组织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包括站前大道在内的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针对重型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地尾气抽检,对发现的尾气超标车辆第一时间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3.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处按照《青岛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工作标准》(青城管〔2020〕118号)的要求,每天两次机械清扫、全天人工保洁,视天气情况每天不低于两次洒水抑尘,每周组织联合作业、巡查等措施,确保道路无扬尘、无垃圾积存。
4.少海风景区距离站前大道最近处约200米,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分院急诊中心距离站前大道约100米,经现场巡查,站前大道未破坏少海景区环境,未对周边居民、医院造成严重影响。
5.因投诉人在外出差,暂无法入户内核实噪声情况。
属实 胶州市政府针对站前大道噪声污染问题已成立治理工作专班。
一是近期加快推进站前大道整修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邓家庄至香港路段整修,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其余路段整修。
二是已制定站前大道调流路线初步方案,现由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进行细化,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和社会稳定性分析评估,完成后立即组织实施。协调加快南外环与沈海高速交汇处施工进度,按施工计划2024年7月底完工通车,计划2024年8月初实现大货车调流,切实缓解道路噪声扰民和交通拥堵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西外环(马铁路)跨胶济铁路桥、李王路北延工程建设,打通城区外围大货车通行路线。
四是根据站前大道通行实际,及时对部分路口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适当延长绿灯放行时间,提升货车通行效率,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五是加快开展胶州市国土空间重大交通设施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货运交通。
六是组织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对包括站前大道在内的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针对重型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力度,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地尾气抽测,对发现的尾气超标车辆第一时间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制定方案,充分沟通。 未办结    
2 D3QD20240423002 来电 西海岸新区王台街道办事处西漕文村村西204国道西侧青岛津力源物流有限公司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石子厂和灰土搅拌站,院内存放大量石头石渣,没有防护,没有厂房,毁坏周边基本农田,要求尽快清理,恢复耕地。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706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王台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津力源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运输,占地面积约22.5亩,土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其反映的“石子厂”实为青岛旭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6月租赁青岛津力源物流有限公司部分场地,主要从事三合土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2.现场检查时,青岛旭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生产线部分设备检修,未进行生产作业。在其租赁场地北侧厂房内发现有一条三合土生产线,院内堆放有石子约2000立方米、石硝约1500立方米、石粉约400立方米,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经查询相关影像资料,该处场地内外均无基本农田,不存在“毁坏基本农田”问题。
属实 由王台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3 D3QD20240423003 来电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三里庄环保产业园2003年占用投诉人的耕地,没有任何手续。(多次反映,问题未解决,希望归还耕地) 青岛市即墨区 其他 4月2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三里庄环保产业园”实为“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投诉人反映的占用“耕地”区域位于G204国道以东、金王二路以西、辉恒路以北、青岛速特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南,面积约95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2001年10月18日,该地块东半部分22010平方米(合33.015亩)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2年8月2日,该地块西半部分41320平方米(合61.98亩)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3.经核查,该地块现有三家企业,分别为青岛九州物资有限公司、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青岛恒鑫盛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区数字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从未接到此事件的投诉。
属实 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持续依法依规做好园区招商引资落户工业项目征地工作。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4 D3QD20240423004 来电 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肖家社区以南高铁36号桥墩-75号桥墩之间(也有投诉人称北侧),以修高铁勘察道路的名义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青岛市城阳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1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组织红岛线路车间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青盐铁路肖家村特大桥区域,具体位置在萧家社区以南、高铁36号桥墩-75号桥墩北侧,对应铁路里程17公里732米至19公里200米(36号墩至75号墩)。青盐铁路于2018年12月开通,青岛工务段负责青盐铁路K0+000-K115+000线桥设备维护和应急处置。反映土路位于红岛街道萧家村社区以西铁路安全保护内。2024年4月8日青岛工务段红岛线路车间防洪检查发现该巡检道路部分区段积水,最深达到0.5米,且部分道路泥泞,致使抢修车辆、人员无法通行,严重影响高速铁路的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置。为确保高速铁路运行安全,青岛工务段决定采用建筑渣土进行垫高抢修处理,2024年4月中旬青岛工务段红岛线路车间组织对该区段铁路36号墩至75号墩的600米长土路应急垫高抢修,总共用建筑渣土大约600余立方米,无生活垃圾。道路初步整修完后,现场遗留部分建筑渣土未清理(约20立方米),个别处路面不平顺,需后续整理。
属实 青岛工务段于2024年5月10日前对剩余的建筑渣土继续用于填筑整修道路,对不平顺处所及砖石外露处所铺设石面材料整平修缮,确保道路顺畅。 限期整改,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5 D3QD20240423005 来电 投诉人对于编号为D3QD20240418472信访件的处理速度不满意,李沧区虎山路和军峰路交叉口公交站牌处,从虎山公寓、商铺的墙上伸出4根七八公分粗的管道,管道内污水流到马路上,又臭又脏。 青岛市李沧区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8019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李沧区政府组织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君峰路公交站牌附近,海尔虎山公寓挡土墙上有4个雨水外排口,流淌污水。经了解,2021年海尔虎山公寓小区北侧地块房地产开发时,虎山路街道顺河路社区协调北侧地块开发企业帮助对海尔虎山公寓小区重新敷设专用排水管道。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该开发企业未将原存在缺陷的专用排水管道废除,因原有缺陷排水管道堵塞、破裂,导致海尔虎山公寓小区居民生活污水自破裂处渗漏到虎山路君峰路公交车站附近外溢。
2.2024年4月以来,虎山路街道办事处曾接到多名群众投诉此问题,分别于4月7日、4月9日、4月10日组织人员对小区内和周边商铺用水管道进行排查和维检。4月12日,市政环卫部门对地面道路进行清污,但地面依旧存在渗水情况。4月17日、4月18日李沧市政工程养护总公司对海尔虎山公寓内的污水管道进行排查疏通,发现污水管道破裂,4月19日,对管道进行应急加压排污。因周边排水管道管线老旧复杂,管道存在漏点,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已现场组织施工队伍,计划对小区专用排水管线进行翻建修复。因管线复杂,尚未彻底解决。
属实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顺河路社区立即查找污水泄漏点位并进行封堵,同时开展污水管网改造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改造。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6 D3QD20240423006 来电 投诉人对于编号为D3QD2024041216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前桃林社区书记违法征地违法拆迁,在青岛青春体育馆以东靠高速路路口附近占用村里土地40亩(有投诉人部分土地),还有其余占用部分投诉人无法估算,需要落实所在社区有多少属于自己的地被违法征收,并将40亩地交回集体所有。 青岛市城阳区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216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青春体育馆以东靠高速路路口附近土地”实为青春足球场以东、烟青路以北、前桃林社区办公楼以西、规划路以南区域的前桃林社区集体土地,共约70亩(包括反映的40亩),该区域地块分别于2020年12月25日和2021年5月8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目前已建设为市政道路和青春足球场训练场。
2.根据目前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桃林社区剩余约270亩土地尚未拆迁和开发建设,现为空地。
3.经查实区自然资源局已按法定流程对该地块办理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手续,此地块征收合法有效。
属实 城阳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充分沟通。 已办结    
7 D3QD20240423007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长江东路181号香奈公馆旁绿地,被街道出租给安子村薛某波,破坏绿地改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9027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绿地”区域位于世茂香奈公馆小区东侧,用地性质为国有储备建设用地,面积约3亩。投诉人反映的“施工”实为4月20日街道办事处接到受理编号D3QD20240419027信访件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场地内集装箱板房和垦荒菜地的清理作业现场。
2.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安子村薛某波”实为青岛泰润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该公司于2022年11月与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签订租赁合同,期限2年,对该地块进行看护使用。场地内原有的6处集装箱板房和一处垦荒菜地已于2024年4月30日全部清理完毕,场地内已硬化。
属实 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青岛泰润升工程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该场地的日常管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巡查,立行立改。 已办结    
8 D3QD20240423008 来电 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宜昌路33号保利时代西侧铁路火车通行扰民严重。(要求安装隔声屏) 青岛市市北区 噪声 4月24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胶济铁路于1996年11月完成双线建设,2008年改造为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目前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代为运营。青岛保利时代小区2020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6月交付。该小区内距离铁路最近住宅为西侧6号楼,距离铁路边界线距离约100米,其间有高2.2米围墙和宽5米至8米绿化带。
2.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距离铁路外轨轨道中心线30米(6号楼一侧),进行昼间(19:28至20:28)和夜间(22:02至23:02)噪声检测,检测时铁路运营正常并有火车经过,测定值分别为50分贝和52分贝,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和修改方案》(GB 12525-90)中噪声排放标准;宜昌路33号保利时代小区6号居民楼前进行敏感点昼间(19:34至20:34)和夜间(22:03至23:03)噪声检测,测定值分别为50分贝和47分贝,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Ⅱ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属实
市北区政府协调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胶济铁路四方至青岛北区间列车限速运行,禁止鸣笛。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9 D3QD20240423009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长江东路世贸香奈公馆小区外,台湾风情大街的垃圾收运点占用人行横道,行人通行困难,且堆放的厨余垃圾漏液、收运不及时,道路上都是渗沥液流淌,夏季异味扰民严重;垃圾回收车漏掉的垃圾无人清扫。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水、
大气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台湾风情大街位于长江东路187号,系怡海新都小区的商业网点。因怡海新都小区目前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新物业服务单位(青岛森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导致该小区商业网点垃圾桶清运点无人管理,垃圾回收车漏掉的垃圾无人清扫。
2.现场核查时,该小区商业网点有垃圾桶占用人行横道,道路无渗沥液流淌,无垃圾散落,有轻微异味。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协调青岛森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前进场,加强对小区的服务管理。
属实 1.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将破损垃圾桶进行更换,要求物业公司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于垃圾清运车到达前半小时将垃圾桶出桶完毕,垃圾清运车清运完毕后及时回桶避免占路及占用人行横道。将清运车清运后散落垃圾清理并将垃圾桶和道路进行冲洗。
2.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青岛森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管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巡查,立行立改。 已办结    
10 D3QD20240423010 来电 投诉人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热线编号为D3QD20240414020的信访件办理情况不满意,质疑平度市仁兆镇小城西村徐某伟签订的湾塘承包合同造假。 青岛市平度市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4020、X3QD2024041500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平度市仁兆镇政府、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水利水产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鱼塘位于小城西村东约10米处,为历史自然形成坑塘,非耕地。1999年,小城西村村民徐某伟与村委签订承包合同(期限1999年至2039年,合同双方均已签字、盖章)。经落实,双方对该合同无异议。徐某伟承包该处湾塘用于养鱼。经查询卫星图像,2009年至今,湾塘面积未扩大。
2.投诉人反映的违法建设为徐某伟自用房屋,地块性质为耕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于2020年1月立案查处,因徐某伟无其他住房,经仁兆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其暂时居住。经核查,现场无养猪场。
属实
1.平度市政府责成仁兆镇政府在徐某伟解决生活必需住房后对其违建房屋依法依规处置。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及时查处。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11 D3QD20240423011 来电 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办事处东南崖村,距村南头200米,3月17日有人倒了2立方米建筑垃圾。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铁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东南崖村,距村南头200米”区域实为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东南崖村村南的一条生产路。
2.现场检查时,在该生产路西侧发现有碎石、土块等建筑废弃物,约2立方米。
属实 1.铁山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4月24日将现场建筑废弃物清理完毕。
2.由铁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巡查,立行立改。 已办结    
12 D3QD20240423012 来电 平度市田庄镇吉戈庄村,自2015年至2021年2月,李某森在村里占用基本农田非法采矿,遗留两处巨大矿坑,一处位于村西杨家埠309省道以东(占地约30亩),用化工废渣回填后覆盖一层薄土,下雨后污染地下水;一处位于村西南500米,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求清运化工废渣并回填矿坑恢复耕地)
村西的砂石加工厂(2021年后停止生产),为违法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加工产生的废料、砂石导致该块土壤无法耕种,一直未修复。
青岛市平度市 固废、
水、
土壤
4月2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田庄镇政府、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位于村西杨家埠309省道以东”的“巨大矿坑”,实际位于平度市田庄镇吉戈庄村以西约1000米,面积约30亩,原为20世纪90年代修建潍莱高速取土形成的土坑(以下简称村西取土坑),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投诉人反映的“位于村西南500米”的“巨大矿坑”(以下简称村西南坑塘),实际位于平度市田庄镇吉戈庄村西南约300米,面积约10亩,原为自然形成的坑塘,用于灌溉取水,2011年左右吉戈庄村委组织村民挖掘扩大至现在面积,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
2.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李某森”,于2012年7月与吉戈庄村委签订合同,租赁该村村西一处采矿用地,建设砂石加工项目(即投诉人反映的“村西的砂石加工厂”)。2019年,李某森因非法采砂被立案处罚,砂石加工项目被关停取缔。
3.现场核查时,村西取土坑内有积水,水质清澈,内有鱼群,村民正在取水灌溉。该村村干部表示,约在2015年前该土坑北侧填埋了部分石墨尾矿砂,田庄镇政府曾于2021年9月20日对填埋区域随机选取6个点位进行机械挖掘,未发现填埋化工废渣现象;2024年4月24日,田庄镇政府又重新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7米,发现石墨尾矿砂。田庄镇政府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西取土坑内土壤和积水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达标,2024年5月20日前出具土壤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采取后续措施。
4.现场核查时,村西南坑塘内无积水,坑底未发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积现象,在坑塘北侧发现确有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平度市田庄镇政府已组织机械进行清理。
属实 1.田庄镇政府立即组织对村西南坑塘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合理处置,2024年4月27日已完成;同时,设置围挡,防止乱倒垃圾,预计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
2.田庄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非法采挖、倾倒垃圾等行为依法查处。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
13 D3QD20240423013 来电 莱西市南墅镇大庄子村,东河沟内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和粪便。 青岛市莱西市 固废 4月24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南墅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东河沟位于南墅镇大庄子村东侧,沟边有少量生活垃圾及养殖粪便堆积。南墅镇政府现场组织人员对垃圾及粪便进行清理。
属实 1.南墅镇政府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垃圾及粪便清理。
2.南墅镇政府强化辖区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14 D3QD20240423014 来电 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小管岛村,投诉人称为了发展旅游业拆除养殖池,有人将海岸线私挖的石头及养殖池拆除的石头部分售卖,部分用于建设村中最南端临海的多层别墅(占地上千平米)。
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时,海科公司将部分工程外包给村主任,破坏原生的植被、土地和林地,从外地买来大量不适应当地环境的植物,植物存活率低,水土流失严重。
村东污水处理厂等不合规,对环境有污染。
青岛市即墨区 生态、
4月2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小管岛村位于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东部海域,面积0.29平方公里,海岛岸线2.75公里。2019年,根据《青岛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实施方案(2019至2020 年)》,启动小管岛保护性开发工作。拆除养殖池,是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一项内容,拆除的石头投放到海岸线用做礁石,未进行售卖。
2.投诉人反映的多层别墅实为小管岛海洋牧场的体验中心和管理中心,建筑面积2291.61平方米,是小管岛海洋牧场的配套附属建筑;2020年开工建设,用地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手续齐全。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无块石砌体,不存在用养殖池拆除的石头建设情况。
3.生态修复工程栽植的苗木都是本地适生的苗木,包括耐冬、黑松、竹子、樱花、朴树等乔木以及各类灌木,受风暴潮、海岛气候的影响,栽植的苗木少量死亡属于正常现象,施工单位已经补栽补种,未破坏植被,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岸线整治和苗木栽植绿化,防止了水土流失。
4.2019年,青岛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在小管岛村东侧建设了一座日处理能力95吨的污水处理模块并配套管道等设施。污水处理模块建成投产后,将全岛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中水用于岛内灌溉以及道路洒水,解决了岛上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属实 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小管岛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岛上绿化植被保护措施,防止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发生。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15 D3QD20240423015 来电 紧邻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金地格林美景小区西侧有一个金属制品厂,生产时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2008、D3QD20240412047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金属制品厂”实为青岛青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东佳路969号,主要从事农产品物流器具生产,于2018年4月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其反映的金地格林美景小区,于2022年12月交付使用,与青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仅一墙之隔。
2.经核查,青岛青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8:00至18:00左右,其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焊接、喷塑废气,经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排放;噪声主要是抛丸、切割、冲压等生产噪声和风机、电机等设备噪声。经查阅青岛青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主检测报告和2023年10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均达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已于2024年4月1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因厂区东北侧为该公司的抛丸车间,其抛丸作业会产生含铁锈的扬尘,会对小区造成影响,该公司计划将抛丸车间搬迁至厂区西侧。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原抛丸车间已停用,新抛丸车间正在建设,喷塑工序已停产,其他工序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无明显异味、粉尘,有生产噪声。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青岛青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抛丸车间搬迁,并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16 D3QD20240423016 来电 胶州市里岔镇黄家岭村村东500米处占用耕地20多亩用于填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青岛市胶州市 固废 4月2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里岔镇政府、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胶州市里岔镇黄家岭村东1000米处,土地性质为耕地和沟渠。2023年7月,胶州市里岔镇政府曾接到关于该处垃圾问题的反映,现场核查时发现此处堆积着少量垃圾,立即进行了清理,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回复,未发现垃圾填埋迹象。2024年4月24日,里岔镇政府对该地块进行现场核实,发现此处大部分区域已种植小麦等农作物,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填埋现象。
2.经查询,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接到该处填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问题的举报。
属实 里岔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17 D3QD20240423017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金沙滩路77号楼前山里小区D区对面,漫纱半岛小区对面某条土路,存在污水横流未设置下水严重影响环境。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漫纱半岛小区对面某条土路”实为山里小区D区西侧的一条生产道路;投诉人反映的“污水”实为青岛齐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养殖废水,该公司现养殖有7匹马,日常养殖废水会直排入道路南侧排水沟内。
2.现场检查时,在该道路南侧发现有流动污水,有明显异味。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已现场责令青岛齐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污水,并要求其建造沉淀池等设施进行污水处理。
 
属实 1.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对前期的排水沟已经完成整治。
2.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责成青岛齐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沉淀池建造。后续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18 D3QD20240423018 来电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正阳东路777号青特集团下雨天偷排污水至白沙河支流,且喷漆车间油漆味特别严重。 青岛市城阳区 水、
大气
4月2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特集团位于玉皇岭路以东、正阳东路以北,主要生产车桥等汽车零配件。该公司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平时雨水排放口无排水,下雨时厂区内雨水会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入源福路西侧自然排水沟,该自然沟汇集雨水流入惜福镇北河,经曹村河最终汇入白沙河。现场巡查时该厂雨水排放口无排水,排水沟内存水较为清澈,市生态环境城阳分局对雨水排水沟内存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青岛中汽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位于青特集团内,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有一条喷漆线,现场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界外未闻到明显异味。废气排放口安装有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查阅在线自动监控数据无超标情况。
3.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于2024年4月7日收到城阳区民声服务中心关于该投诉问题的转办单(城2024107532号),4月8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信访人反映的青特集团污水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办理,并第一时间反馈信访人,不存在超期办理的情况。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责成青特产业园制定雨水管网定期巡查排查计划,定期对雨水管网进行巡查维护,确保雨水排放口无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加强对青特产业园的监管,监督青特产业园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9 D3QD20240423019 来电 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蓝鳌路即墨区中医院连续两年夜间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青岛市即墨区 4月2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即墨区中医医院位于即墨区蓝鳌路1281号,创建于1992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预防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环保等各类手续齐全。医院现有床位700个,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厌氧、接触氧化、二沉、消毒。已安装污水在线监控设施,接入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
2.现场核查时,调阅近两年医院污水处理站夜间运行记录和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排水流量等数据,即墨区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转正常,各项水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4月24日夜间对医院及其周边进行排查,污水主排口流量正常,未发现其他排放口,未发现夜间污水直排现象。
属实 1.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对医院医疗废水排放情况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2.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加强对运维厂家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按计划对医院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已办结    
20 D3QD20240423020 来电 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灵山湾壹号小区旁边奥体中心南侧山体存在大量建筑垃圾。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灵山湾壹号小区旁边奥体中心南侧山体”实为灵山湾壹号住宅四期项目与奥体中心(体育馆)中间空地上的一处土坡,位于观海四路以南,朝阳路以东,占地面积约23亩,系两侧项目下挖平整场地后形成,与周围高差约8米。
2.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土坡四周有散落生活垃圾,已现场清理完毕;顶部有原厂房拆迁遗留痕迹,地块南北两侧分别为建筑工地,现场有部分建筑废弃物。因现状坡顶与地面落差较大,待该地块规划项目启动后一并整平处理。
属实 1.由灵山湾影视文化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督促海发集团与青岛鲁商润置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日前对该区域建筑废弃物使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2.由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该区域日常管护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21 D3QD20240423021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南岛小区,中心街转盘商业街商户存在店外经营造成污水横流,造成道路环境脏乱差。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3035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南岛小区”实为南岛小镇小区,位于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罗浮山路与银沙滩路交叉路口,为施沟、董家河、鹿角湾等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居民集中安置区,分南北两个区域,于2015年11月交付使用。投诉人反映的“中心街转盘商业街”区域实为南岛小镇南侧的多层住宅区中心街。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区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4月1日启动实施了南岛小镇区域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因部分道路封闭,个别商户到小区中心街从事经营活动,期间产生少量垃圾和污水,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区域纳入重点检查区域,并督促有关商户规范经营行为。
2.现场检查时,海鲜摊位周边存在海水随意撒漏情况,地面有零星散落的生活垃圾,已现场对垃圾进行清理。  
属实 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此处区域纳入重点检查区域,督促经营业户规范经营行为,并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护,及时冲刷清理撒漏海水及残存垃圾。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22 D3QD20240423022 来电 莱西市店埠镇庄头新村里的耿家庄村西南边100米处,有人违法挖取官东路西侧60余亩土地毁田卖砂,后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填埋。 青岛市莱西市 生态、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1015、D3QD2024042202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店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约60亩土地位于耿家庄村西南300米处,为一处存放沙子的大院,负责人为耿某令,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该大院地类为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耕地(耕地约1.5亩)。2011年耿家庄村经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在此处开挖水塘用于抗旱、排涝,挖出的砂土2011年由耿家庄村委卖给刘某海,卖沙所得收入为耿家庄集体所有。后期用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回填水塘西南侧及水塘内部,并用浮土覆盖,回填后水塘占地约18亩。经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后,将水塘占地地类全部调整为坑塘水面,其中包括原有耕地1.5亩,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2.现场核查发现,大院进门西侧有两处建筑垃圾,约40立方米:水塘位于大院西北侧,水塘内有长约30米、宽约8米建筑垃圾筑成的道路:水塘西南侧(回填处北侧)有一处建筑垃圾,约200立方米,其中混有少量生活垃圾。店埠镇政府现场组织人员对水塘西南侧用挖掘机于回填处随机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其中2个点位土层下填埋了建筑垃圾并夹杂少量生活垃圾。
3.现场存有砂土约5000立方米。经调查,为宋某民、耿某令外购存于此处。该砂土来自2012年大沽河截流整治工程,为院上镇政府拍卖,程某荣转卖。
属实 1.店埠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水塘西南侧及内部回填垃圾彻底挖掘,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回填垃圾及堆放垃圾清运处置。
2.店埠镇政府强化对该地块巡察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倾倒问题。
3.店埠镇政府组织对砂土进行覆盖,2024年4月25日已完成覆盖。
立行立改,制定方案。 阶段办结    
23 D3QD20240423023 来电 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紫荆路57号锦绣桃源小区的粪便、污水直排小区南侧的臭水沟,外溢至周边的土壤中,污染耕地。 青岛市平度市 固废、
水、
土壤
4月2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李园街道办事处、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平度市水利水产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臭水沟,是位于李园街道办事处紫荆路57号锦绣桃源小区南墙外的一条雨水沟渠,积存长约100米、宽约3米、深约0.5米的污水,主要为小区生活污水经管道排入。经落实,该小区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未配套建设市政污水管网,配建有化粪池,小区开发商负责定期吸污,吸污不及时或降雨天气会造成污水外溢至小区以外。
2.现场核查时污水积存在雨水沟渠内,没有发现外溢至周边农田现象。沟渠东侧是耕地,种植小麦,长势良好。
属实 1.平度市政府责成李园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吸污处置,2024年4月25日已完成;对沟渠污水的清理处置,2024年4月28日已完成,待清理完毕后对排污洞口进行封堵,预计2024年5月2日完成。
2.平度市政府责成李园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小区定期组织吸污处置,并加快研究小区污水管道与收集设施连接问题,避免污水外溢。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24 D3QD20240423024 来电 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海港路79号灵山湾壹号小区,62号楼到64号楼三栋楼南侧与奥体中心间的山体上堆积大量生活、建筑垃圾。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3020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灵山湾壹号小区,62号楼到64号楼三栋楼南侧与奥体中心间的山体”实为灵山湾壹号住宅四期项目与奥体中心(体育馆)中间空地上的一处土坡,位于观海四路以南,朝阳路以东,占地面积约23亩,系两侧项目下挖平整场地后形成,与周围高差约8米。
2.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土坡四周有散落生活垃圾,已现场清理完毕;顶部有原厂房拆迁遗留痕迹,地块南北两侧分别为建筑工地,现场有部分建筑废弃物。因现状坡顶与地面落差较大,待该地块规划项目启动后一并整平处理。
属实 1.由灵山湾影视文化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督促海发集团与青岛鲁商润置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日前对该区域建筑废弃物使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2.由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该区域日常管护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25 D3QD20240423025 来电 高新区和源路2号览秀城小区东侧沿街商铺多家饭店,风机噪声扰民严重,风机不过滤,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直排,扰民严重。 青岛市高新区 噪声、
大气
4月24日,高新区管委组织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高新区和源路2号览秀城小区东侧沿街商铺共有四家餐饮店位于商业综合楼,不属于禁设区。四家餐饮店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设备运行正常,并建立了定期清洗油烟设备台账,运转工作时会产生噪声。
2.其中位于华东路东侧的餐饮店为铁锅年代、蛙宗师和三盛园,烟道均沿店铺东墙延伸至楼后,烟道口朝向居民楼的侧面。现场无明显油烟;烧烤小酒屋位于览秀城(商贸城)东侧北面,营业时间为17点至次日凌晨2点,为室内烧烤(非露天),油烟净化设备安放在室内,烟道口位于楼顶平台,无明显油烟。
属实 1.2024年4月25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4家餐饮店进行油烟和噪声检测,油烟检测结果达标,噪声检测结果待出。
2.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4家餐饮店加强日常管理,正确操作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定期进行清洗维护,确保油烟、噪声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26 D3QD20240423026 来电 胶州市李哥庄镇纪家庄村,村委王某纤将后辛疃村、东小埠村池塘非法采砂后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填埋,目前池塘是给胶州市供自来水的,污染水源。 青岛市胶州市 固废、
4月2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水利局、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池塘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西小埠村西、后辛疃村北。2013年该池塘作为胶州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进行了清淤扩容,现场核查未发现采砂设备及采砂迹象、也没有生活垃圾倾倒及填埋迹象。池塘南侧堤坝发现有混凝土砖石块填埋迹象。
2.经水利部门确认,该池塘非胶州市供水水源。水塘水体清澈,用于蓄积雨水。4月25日,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预计5月1日出检测结果。
属实 2024年4月29日,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已联系清运车对现场发现的部分混凝土石块清理完成,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频次,避免出现偷倒垃圾现象。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27 D3QD20240423027 来电 市南区云南路街道办事处寿张路与西藏路交叉路口北侧的基站,距离居民区很近,投诉人怀疑辐射超标。 青岛市市南区 辐射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4016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站址2018年建设,站名是市南城武路费县路路口,安装有4G/5G设备。
2.公司在2021年2月委托核工业二三零研究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2022年11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s://beian.china-eia.com/a/login)进行了线上备案,备案号202237020200000518。
属实 铁塔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2024年4月27日对投诉人家里以及室外进行检测,4月28日下午检测单位已出具报告,各项指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已按照信访人要求向其提供了检测报告,也一并在基站现场进行了检测报告的张贴公示。 加强沟通,立行立改。 阶段办结    
28 D3QD20240423028 来电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迟家屯村以东迟某东破坏农田、盗取沙土、将海里污泥填埋至盗取沙土的大坑里,导致大量农田被破坏。 青岛市胶州市 生态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8030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农田位于九龙街道办事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使用权人为迟家屯村村民迟某芳,迟某东为该地块的实际使用人。该地块有一处土坑,经影像图对比,该地块在2023年2月份左右有明显变化迹象。现场未发现海泥,无异味。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挖出土的去向以及取土人员信息调查核实。
属实 1.九龙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地块使用权人立即进行整改,对土坑进行回填,计划2024年7月1日前整改完毕。
2.九龙街道办事处会同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大周边区域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相关土地违法问题。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未办结    
29 D3QD20240423029 来电 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金家湾村原支部书记孙某先租赁金家湾村东北侧大约100亩的耕地建设钢结构大棚房用来养殖并且无排污设备;占用紧挨养殖大棚处耕地搭建停车棚;2015年至2016年将金家湾村以西的耕地毁坏、挖沙石售卖,长度约1公里;金家湾村西北侧占用耕地违法建设5个二层楼。 青岛市即墨区 生态 4月2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灵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钢结构大棚房”位于金家湾村东北约200米,为2015年孙某先任村支部书记时建设的五个大棚,其中三个用于养鸡、一个养鹅、一个用于存放饲料,达不到规模化养殖规模;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合2.25亩)。现场四个大棚闲置,一个大棚内散养50只鸡,采用干清粪方式处理粪便,粪污主要用于自家土地还田。
2.投诉人反映的“占耕地搭建停车棚”位置为养殖场出入的道路,土地性质属于耕地中的一般农田,2017年孙某先为挡雨搭建的透明板棚,面积约192平方米,地面未硬化。
3.投诉人反映“耕地破坏”位置位于金家湾村庄西北方向约700米处,村庄公墓以东,为历史形成自然沟渠,长度约100米,不占用耕地,未发现毁坏耕地、售卖挖沙石情况。
4.投诉人反映“占用耕地建设5个二层楼”位置位于金家湾村西北侧。经查,2019年6月,村庄报请有关部门在村西北角申请18户农户二层宅基地,经土地部门审查13户符合条件已建成并发证;其余5户不符合条件,目前未建;该处地类经2019年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为建设用地。
属实
1.灵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要求孙某先于5月31日前拆除停车棚,合理处置养殖粪便,严禁污染周边环境。
2.灵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动态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30 D3QD20240423030 来电 对于督察组公布的“Q3QD20240414020”办理情况不满意,要求督察组与投诉人本人联系取证。 青岛市平度市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4020、X3QD20240415002、D3QD20240423010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仁兆镇政府、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水利水产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鱼塘位于小城西村东10余米处,为历史自然形成坑塘,非耕地。1999年,小城西村村民徐某伟与村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处湾塘用于养鱼。经查询卫星图像,2009年至今,湾塘面积未扩大。
2.投诉人反映的违规建房为徐某伟自用房屋,地块性质为耕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于2020年1月立案查处,因徐某伟无其他住房,经仁兆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其暂时居住。经核查,现场无养猪场。
3.核查组现场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称已外出离开平度市。
属实 1.平度市政府责成仁兆镇政府在徐某伟解决生活必需住房后对其违建房屋依法依规处置。
3.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及时查处。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31 D3QD20240423031 来电 认为第七批D3QD20240415017办理情况不属实,要求督察组进一步督察。 青岛市胶州市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5017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胶州市政府组织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泄洪沟位于胶州市第八中学以东约1000米,主要用于汇集汛期雨水,最终排至桃源河。泄洪沟与该区域污水管网相互独立,现场无排污口,未发现有管道偷排污水及偷运偷倒污水迹象。泄洪沟内水体无明显异常,呈自然的淡绿色,现场无异味。
2.该泄洪沟东侧有养虾池一处,2024年4月14日该区域降雨增多,泄洪沟满溢导致养虾池进水。养虾池内水质无明显异常,呈淡绿色,未发现虾死亡迹象。现已在泄洪沟附近放置8台大功率抽水泵,应对暴雨等不利天气,及时将泄洪沟内积存雨水排出。
3.前期经与投诉人沟通同意,李哥庄镇政府已在泄洪沟西端加装拦水坝,避免泄洪沟满溢导致养虾池进水情况发生。
属实 李哥庄镇政府将继续完善辖区污水收集措施,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 已办结    
32 D3QD20240423032 来电 第七批的D3QD20240415040号办理情况不满意。 青岛市平度市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5040、X3QD20240420001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平度市政府组织仁兆镇政府、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水利水产局、平度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仁兆镇东王哥村”实为东王戈庄村,村东南1.5公里范围内均为农田,目前种植蒜苗、土豆等农作物,未发现破坏耕地挖沙痕迹。
2.投诉人反映的“李家姑村”实为李家沽村,村后一公里处为农田,面积5.93亩。2016年2月,村民王某林转包该处土地,将其中3.6亩非法采沙,采挖深度约4米。自然资源部门已于2016年3月立案查处。2016年至今未发现再次挖沙问题。
3.投诉人反映的杨家沟位于东王戈庄村南1.5公里处,为田间排水沟渠。2013年7月,为解决沟渠周边农田汛期排水问题,经该村委研究同意后曾对沟渠进行疏通。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采沙现象。
4.投诉人反映的“西王哥庄村”实为西王戈庄村,村西建有一处无名桥。经落实,2014年李某美、于某美、仉某珍未经批准擅自在该村西侧桥南建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于2019年3月立案查处。桥北种植农作物,未发现挖沙现象。
5.西王戈庄村南均为农田,目前种植大葱、大姜、芋头等农作物,未发现企业废水排入迹象。
属实 平度市政府责成仁兆镇政府会同相关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33 D3QD20240423033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大涧山路南侧靠近薛家岛示范小区有一条臭水沟,异味严重;北侧排污井盖经常外溢;西侧老市场院内堆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水、
大气、
固废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老市场”实为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薛家岛某社区经济合作社的原农贸集市,现已停用;其反映的“大涧山路南侧道路”为进出该农贸集市的一条内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其反映的“臭水沟”实为该道路东侧的一处排水沟。
2.原农贸集市已于2005年停用。在其内部道路两侧仍有10余家个体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私自往排水沟倾倒垃圾、污水现象时有发生,排水沟长期积水并产生异味;由于道路不平整,地势低洼处易形成积水,非排污井外溢所致;原农贸集市院内区域用作装修垃圾暂存点来使用,定期组织清运。
3.现场检查时,道路东侧排水沟有生活垃圾,有明显异味;未发现排污井外溢痕迹;原农贸集市院内有少量装修垃圾、零星生活垃圾,现场已清理完毕。
属实 1.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薛家岛社区物业服务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排水沟垃圾清理完毕,督促现有商户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2.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34 D3QD20240423034 来电 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韶海路61号鑫汇纤维染色未验先投,4月20日河套街道办事处带相关部门去核查时没有生产,4月21日和4月23日开始生产。 青岛市城阳区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0023、D3QD20240419025、X3QD20240420007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河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租用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车间进行生产,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编制的《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染整坯布变更为染整涤纶丝、锦纶丝的变更分析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中明确,该项目的生产地点、生产工艺、规模及污染治理设施等与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租赁其染色车间内从事锦纶、涤纶弹力纤维项目生产情形一致,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环评技术服务平台类似问题的回复意见,不属于“未验先投”。
2.经了解,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属于订单式生产,4月21日上午和4月23日有过生产行为,产生的生产污水存放在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集水池内待处理。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河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监管,监督其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5 D3QD20240423035 来电 西海岸新区王台街道办事处青岛铠硕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邢某松,三家厂房分别在郎中沟村、紧靠王台供销社南侧、法家庄村委会北侧(前二沟村北侧道路往东走),露天喷漆,易燃危化品乱堆乱放,无环评手续。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大气、
固废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铠硕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秀,主要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主要生产工艺为来件、机床加工、组件,共有三个厂区:一是郎中沟村河西厂区,环保手续齐全。二是王台供销社南侧厂区,仅进行手工零部件组装,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三是法家庄村委会北侧厂区,于2023年6月取得环评手续,目前该厂区厂房已基本建成,正在安装生产设备,暂不具备生产条件。
2.现场检查时,法家庄村委会北侧厂房前地面存在喷漆痕迹,经了解,为建设厂房所用的预制钢构件补漆所致,其他未发现露天喷漆作业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当天已对该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易燃危化品乱堆乱放问题。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该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36 D3QD20240423036 来电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金正润达贸易公司,2008年至今,从事化工生产,强酸强碱露天经营,无采购资质,非工业用地,废气、废水乱排,刺激味严重。4月20日发生大火,目前味道严重。 青岛市城阳区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17投诉的情况基本一致。
4月2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阳分局、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今正润达贸易公司位于汇福路以东、抱虎山路以南,成立于2015年,法人史某凌,从事五金配件黑化生产,属于金属制品业。发黑工序使用酸液和碱液,废水排入厂区中和池经中和反应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产生工艺废气由酸雾吸收塔等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现场无储存酸、碱现象,酸洗池内的酸液未有撒漏和乱排问题,未发现该公司废气、废水乱排现象,有轻微异味,未发现露天经营问题。
2.该企业无采购危险化学品资质,2016年5月、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公司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生产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93万余元(青环城罚字〔2016〕43号、青环城罚字〔2021〕6号、青环城罚字〔2021〕7号)。因该公司未按期缴纳罚款,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已于2016年12月21日和2021年8月3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该企业地块为2002年史某凌和后庄社区签订3亩非耕地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工业产品经营使用,2008年史某凌及家人在该地块搭建约3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加工塑料制品,营业规模较小。2015年注册成立青岛今正润达工贸有限公司。经核实,青岛今正润达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共占地1.4亩,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占用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工业用地。
4.2024年4月21日3时44分,青岛今正润达工贸有限公司起火,无人员伤亡。该企业厂房、设备及酸雾塔均已全部烧毁,起火原因正在调查。
属实 1.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责成青岛今正润达工贸有限公司做好灾后酸洗池内的酸液规范处置,防止出现酸液撒漏、外溢等问题。
2.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社区,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协调该公司进行重新选址及搬迁工作。
加强监管。 未办结    
37 D3QD20240423037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办事处维多利亚湾小区外北船重工施工造成噪声、异味等问题严重。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0003、D3QD20240413006、D3QD20240415007、D3QD20240416009、D3QD20240417015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维多利亚湾小区,位于西海岸新区汉江路1号,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73.7公顷,于2016年交付使用;其反映的“北船重工”实为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船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漓江东路369号,该公司与维多利亚湾小区南侧直线距离约1000米,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对于噪声、废气、粉尘的治污措施均符合环评要求。
2.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北船公司纳入噪声监管重点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通过加强环境监管,组织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履行自行监测等法定环境保护义务对该公司进行监管。该公司将通过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制定“绿色修船”项目规划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3.北船公司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4小时对废气、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监控,通过“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6.1”平台,截至目前,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如需了解相关检测结果,可申请查询。对于居民要求参与监测过程,主管部门可视情允许其全程参与。
4.北船公司的修船项目,由于船壳较大、工艺特殊等存在的安全因素,导致产生的废气无法采取密闭空间、移动式局部收集等污染防治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JB37822-2019)中也明确了“因安全因素或特殊工艺要求不能满足本标准规定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可采取其他等效污染控制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或依据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执行”,该公司使用防尘网、高压弥雾进行遮挡,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相关要求。
5.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维多利亚湾区域规划包含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码头等用地性质。其中,北船重工位于海西湾船舶海工产业基地,该基地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三大造船基地之一,也是国家级新型工业化船舶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北船重工所在区域定位为青岛市船舶海工产业区,主要布局服务造船、修船、海洋工程建造等的临港工业项目,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6.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内有明显生产设备、船舶发动机等噪声,无明显喷漆异味。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38 D3QD20240423038 来电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特小镇D区南侧臭水沟,臭气熏天。 青岛市城阳区 大气 4月2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位置为学城路以西、厚城路以北,青特小镇D区东南侧的204国道雨水沟,现场发现沟内有污水自西向东流动,有轻微异味。经溯源排查,发现位于204国道南侧的老喜盈门工业园内一化粪池污水冒溢至该排水沟。
2.老喜盈门工业园内未配套污水管线,园区内企业污水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园区管理单位负责定期抽运。
属实 1.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老喜盈门工业园管理单位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化粪池冒溢污水的抽运处理,污水不再进入204国道排水沟;同时完成204国道排水沟的冲刷,冲刷水全部通过春阳路截污点进入污水管道,目前排水沟内无污水、无异味。
2.城阳街道办事处加强204国道排水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39 D3QD20240423039 来电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南泉镇挪城河南村挪城鸡场院内,酸洗铝制品加工厂将强酸、重金属废水通过深井直排地下,距离挪城水库1公里(属于一级饮用水水库),严重污染水资源,投诉人要求对该加工厂院内的深井水进行检测。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南泉镇南泉青岛农商银行往西过十字路口紧邻友涛商店西侧院内,酸洗铝制品加工点偷排直排强酸、重金属废水。 青岛市即墨区 4月2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蓝村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挪城河南村挪城鸡场院内“酸洗铝制品加工厂”实为挪城河南自然村村西原青岛正大有限公司养鸡场内的陈某月有机肥加工点,负责人为蓝村街道办事处挪城河南自然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月,距离挪城水库约1.5公里,在准保护区之内。2023年11月起,陈某月用鸡粪生产有机肥,无工商、环保手续,不进行铝制品加工。投诉人反映的“深井”实为院内西侧的一处水井,主要用于灌溉院内农田。
2.现场厂房内存有鸡粪约50立方米,院内西侧的水井水质观感清澈,无异味,不在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蓝村街道办事处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井水质进行采样检测,预计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
3.投诉人反映的“南泉酸洗铝制品加工点”实为青岛亨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院区内的12号车间酸洗生产线,位于即墨区蓝村街道南泉村,负责人为陈某月。青岛亨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铝制品酸洗,环保手续齐全。厂区污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电解+混凝沉淀,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即墨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现场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偷排、直排现象。
属实 1.蓝村街道办事处要求陈某月立即清除厂房内堆放的鸡粪及沤粪设施,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2.蓝村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亨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依规处置。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
40 D3QD20240423040 来电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兴国东路,重庆中路与石沟景苑小区中间有一停车场,毁坏树木,占用1至2亩的政府绿地,目前土地裸漏,私自安装充电桩。 青岛市李沧区 生态 4月24日,李沧区政府组织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等。土地权属为石沟社区“农转非”国有土地,目前尚未征收,仍属石沟社区集体所有。该区域占地1485平方米,内有约500平方米土地裸露未进行覆盖和硬化。2018年由社区租赁给逄某本使用,由逄某本将此闲置荒地平整修建为停车场,当时此处无树木和绿地。现场未发现破坏生态问题。特来电公司与逄某本签订合同后,于2018年9月及2022年12月在此区域分批安装30个快充充电桩及12个慢充充电桩。截至目前该处停车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主要向居民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属实 1.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石沟社区居委会,2024年5月31日前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绿。该地块在未征收前,由石沟社区居委会负责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
2.石沟社区居委会责成租赁方不得作为停车场使用,同时协调特来电公司,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充电站场地管理设备升级,除充电需求车辆外不允许其它车辆进入。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41 D3QD20240423041 来电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东城家园东南侧一马路之隔的合家兴工贸有限公司长期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 青岛市即墨区 大气 4月24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环秀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合家兴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前东城村,公司车间最北端距离东城家园西南侧约135米。已办理工商注册,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年产废塑料造粒约5000吨,设有挤出线5条,安装了喷淋塔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现场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挤出车间有轻微异味,厂界处无明显异味。该公司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检测,2023年9月8日和2024年4月8日的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查阅青岛合家兴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3至4月的用电台账,显示该企业近期一直正常生产。
3.环秀街道办事处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
属实 1.环秀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稳定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3.环秀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阶段办结    
42 D3QD20240423042 来电 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天泰阳光水岸小区内部绿地被开发商承诺送给一楼业主做院子,被一楼业主私自占用并进行违法建设,开挖绿地私建地下室采光井,要求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图纸恢复绿地,拆除违法建设。对2021中央环保督察处理编号D2SD202109200014处理结果,投诉人认为与事实不符合。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生态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天泰阳光水岸小区”位于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99号,由青岛天地阳光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7栋、住户483户,目前由青岛天泰爱家物业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其反映的“小区内部绿地被开发商承诺送给一楼业主做院子”实为住宅楼周边绿地;其反映的“开挖绿地私建地下室采光井”实为规划的地下室透光天井,共有110处,个别业主对透光天井进行了改造;其反映的“中央环保督察处理编号D2SD202109200014处理结果”中拆除搭建窝棚、恢复原貌透光井、清理绿篱内种植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经查阅档案资料核实,该小区住宅楼周边绿地在规划审批及规划竣工验收时均为公共绿地,采用绿篱围合形式,部分建筑规划设计有采光井。
3.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处正在施工的擅自改造地下室透光天井行为,已现场制止并责令恢复原状;发现新增7处绿篱内种植蔬菜行为;部分一楼入户门前出入通道处的绿地进行了硬化铺装,一楼住户为方便居住和出行进行的合理改造,共有60处。部分绿篱外使用铁网、砖彻等形式进行围挡,为一楼住户为防范大风天气绿篱倒伏进行的隔离防护。
属实 由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责成当事人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改造的一处地下室透光天井和7处绿地内种植行为恢复原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小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生态恢复,整治到位。 未办结    
43 D3QD20240423043 来电 莱西市店埠镇庄头新村里的耿家庄村西南边100米处,有人违法挖取官东路西侧60余亩土地毁田卖砂,后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填埋。 青岛市莱西市 生态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1015、D3QD20240422028、D3QD2024042302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店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约60亩土地位于耿家庄村西南300米处,为一处存放沙子的大院,负责人为耿某令,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该大院地类为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耕地(耕地约1.5亩)。2011年耿家庄村经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在此处开挖水塘用于抗旱、排涝,挖出的砂土2011年由耿家庄村委卖给刘某海,卖沙所得收入为耿家庄集体所有。后期用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回填水塘西南侧及水塘内部,并用浮土覆盖,回填后水塘占地约18亩。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后,将水塘占地地类全部调整为坑塘水面,其中包括原有耕地1.5亩,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2.现场核查发现,大院进门西侧有两处建筑垃圾,约40立方米。水塘位于大院西北侧,水塘内有长约30米,宽约8米建筑垃圾筑成的道路。水塘西南侧(回填处北侧)有一处建筑垃圾,约200立方米,其中混有少量生活垃圾。店埠镇政府现场组织人员对水塘西南侧用挖掘机于回填处随机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其中两个点位土层下填埋了建筑垃圾并夹杂少量生活垃圾。
3.现场存有砂土约5000立方米。经调查,为宋某民、耿某令外购存于此处。该砂土来自2012年大沽河截流整治工程,为院上镇政府拍卖、程某荣转卖。
属实 1.店埠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水塘西南侧及内部回填垃圾彻底挖掘,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回填垃圾及堆放垃圾清运处置。
2.店埠镇政府强化对该地块巡察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倾倒问题。
3.店埠镇政府组织对砂土进行覆盖,2024年4月25日已完成覆盖。
立行立改,制定方案。 阶段办结    
44 X3QD20240423001 来信 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集旺路277号美锦能源(青岛)氢能科技园在没有通过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施工一年多。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其他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美锦能源(青岛)氢能科技园内共有两处施工项目,分别为由青岛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青岛美锦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由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的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迁建改造项目。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于2020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手续,2021年8月进场施工。汽车迁建改造项目于2023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手续,2023年11月进场施工。  
3.现场检查时,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汽车迁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施工。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45 X3QD20240423002 来信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长江东路181号世茂香奈公馆小区,人行出入口右侧,有一条台湾风情大街商业街,店铺油烟总排风口对着小区一号楼,导致业主无法开窗,异味扰民。近期向环保部门反映后相关部门对烟道进行了封堵。4月19日晚,被封堵的地方被擅自打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1010、D3QD20240419026、D3QD20240421013、D3QD20240422019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店铺油烟总排风口”实为怡海新都小区商业网点集中排烟设施的排放口,2016年随该网点配套建成使用;其反映的世贸香奈公馆小区于2023年4月交付使用。投诉人反映的“4月19日晚,被封堵的地方被擅自打开”是因为排烟设施排烟效率不高,用餐高峰期排风不畅发生油烟倒灌时,餐饮单位将前期封堵改造留的应急排风口打开一半。  
3.现场检查时,网点内餐饮商户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烹饪产生油烟均通过集中排烟设施处理后排放,封堵排烟口处于关闭状态运行正常。
属实 1.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烟道加粗、增加排风设施等改造,解决高峰时段排风不畅问题。
2.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 已办结    
46 X3QD20240423003 来信 西海岸新区琅台路南路晨旭混凝土、明关路瑞嘉台、峄山路原化工厂院内、西海路明月海藻南世泰达、寨子山路大海跃水产公司、王家楼工业园德克隆、开城路汇轩科技、兴楼路小泥沟头村西一卓建材院内,无环评手续夜间偷着加工砂石,噪声、粉尘严重。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大气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张家楼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晨旭混凝土”实为青岛晨旭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于2011年9月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噪声、粉尘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输环节,已配套建设雾炮等污染防治设施。经查阅企业自主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均正常生产,车辆运输时会产生噪声和轻微扬尘。
2.投诉人反映的“明关路瑞嘉台”实为青岛瑞嘉台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于2017年7月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粉尘主要来源于石子破碎和车辆运输环节,石子破碎在密闭车间进行,粉尘经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厂区已配套建设雾炮等洒水抑尘设施。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已采取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经查阅企业自主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有生产噪声、无明显扬尘。
3.投诉人反映的“峄山路原化工厂”实为原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院内存在的非法筛砂加工点,隐珠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11月8日巡查发现后进行清理取缔。该公司后于2024年1月将部分场地租赁给瑞嘉台环保建材公司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院内未发现砂石加工问题,有瑞嘉台环保建材公司堆存的砂土原料,未完全覆盖,存在轻微扬尘。
4.投诉人反映的“明月海藻南世泰达”实为青岛世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因厂区已被征用待拆迁,企业自2024年以来无生产订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厂区内无明显噪声、扬尘。
5.投诉人反映的“寨子山路大海跃水产公司”实为青岛大海跃水产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院内存在非法洗砂加工点一处,隐珠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3月巡查发现后,现场责令当事人对砂土原材料进行清理,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断电张贴封条处置。现场检查时,院内洗砂点未生产,厂区内堆存部分砂土,未完全覆盖,存在轻微扬尘。
6.投诉人反映的“德克隆”实为青岛德客隆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加工,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2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其中一期项目已完成验收,二期项目正在进行验收。该公司粉尘主要来源于石子破碎和车辆运输等环节,石子破碎在密闭车间进行,粉尘经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厂区已配套建设雾炮等洒水抑尘设施。噪声主要是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已采取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经查阅企业自主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时,一期项目包括两条破碎线,因无订单未生产。二期项目包括5条洗砂线和一条破碎线,只建设3条洗砂线,未生产,厂区内无明显噪声、扬尘。
7.投诉人反映的“汇轩科技”实为青岛汇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于2021年初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粉尘、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输环节,已配套建设雾炮等洒水抑尘设施、采取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经查阅企业自主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车辆运输时会产生噪声和轻微扬尘。
8.投诉人反映的“兴楼路小泥沟头村西一卓建材”实为青岛钰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尚未取得环评批复手续。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一条磨料生产线,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已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属实 1.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会同滨海街道办事处、隐珠街道办事处,督促晨旭混凝土公司、瑞嘉台环保建材公司、世泰达新型建材公司、德客隆工贸公司、汇轩科技公司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抓好各项环保措施落实。
2.由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现场已责令原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大海跃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对未覆盖砂土原料进行完全覆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对院内砂土原料清理完毕。进一步加强对原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大海跃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按程序对青岛钰成新型材料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由张家楼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47 X3QD20240423004 来信 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韶海路61号鑫汇纤维有限公司将印染废水违法排放,存在未验先投问题。4月20日河套街道办事处及检查部门现场查看,公司处于休息状态,4月21日恢复生产,废水仍在偷排。 青岛市城阳区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0023、D3QD20240419025、X3QD20240420007、D3QD2024042303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河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租用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车间进行生产,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编制的《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染整坯布变更为染整涤纶丝、锦纶丝的变更分析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中明确,该项目的生产地点、生产工艺、规模及污染治理设施等与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租赁其染色车间内从事锦纶、涤纶弹力纤维项目生产情形一致,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环评技术服务平台类似问题的回复意见,不属于“未验先投”。
2.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生产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污水总排放口间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了解,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属于订单式生产,4月21日上午和4月23日有过生产行为,产生的生产污水存放在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集水池内待处理。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河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监管,监督其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8 X3QD20240423005 来信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姜家村崮子河水库西岸,2021年7月姜某礼将周边7棵直径15公分以上的景观黑松树砍伐,将周边景石开采建房石料达100余立方米,将2013年政府立项修建的200余米挡污墙全部拆除,用拆除的石料违法建房86余平方米,距离水源仅6米,严重污染四个村民饮用水源;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马头涧西侧、竹溪山居属于崂山区自然保护核心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2021年6月社区主任姜某礼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没有通知承包人姜某臻的情况下,毁损林地两处计1500余平方米,盗伐直径20公分以上林木100余颗、直径20公分以下树木1500余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诉求查处实际毁林数量和面积,把毁林后现场用挖掘机掩埋树木的三个大坑进行清理,查清现场埋了多少颗树,多少立方,根据盗伐林木现场周边,按同等面积对比计算出滥伐树木的数量,参考2021年6月卫星图斑计算评估出毁林数量,请有关部门根据多方论证做出客观的实际毁林数量和面积并恢复原貌。 青岛市崂山区 生态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1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毁林问题位于该社区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土地属于社区集体土地,地类为乔木林地,属国家二级公益林。毁林区域原有村民上山小路,在修路过程中对部分区域向两边拓宽,宽处约5米、窄处不足1米,道路长度约300米,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2021年6月,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姜家村村主任姜某礼未经审批,在该社区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毁林修路,区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因案发现场已被破坏,树木已被砍伐搬离,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毁林案件中被毁坏林木及其伐桩灭失的立木蓄积测算有关问题的复函》(林函策字〔2004〕97号),在案件调查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借助华测GPS(RTK)对毁坏林地现场进行测量,同时调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2021年4月10日、7月10日两次在案发现场无人机航拍的高清晰实时图像,对林木变化可疑位点进行判读。
2.经现场对毁坏林地的面积、毁坏林木等情况进行勘验,并结合遥感影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姜某礼毁坏林地案现场勘验报告》《关于姜某礼毁坏林地案涉及林木资产价值评估结论书》,认定姜某礼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姜家村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因修建道路毁坏林地面积1031.72 平方米,毁坏树木97株。根据姜某礼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1日,区自然资源局向姜某礼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19032万元,2024年1月5日,姜某礼缴纳罚款。
3.投诉人先后16次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和3次给国家信访局邮寄信件反映该毁林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均给予答复,并多次上门面复。前期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时,投诉人均明确表示发现上百棵树木被不明原因砍伐,该数量与现场勘测数量基本一致。区自然资源局通过调查得出毁林数量后,投诉人无有效证据证明毁林数量为1500余棵。
4.投诉人反映的“崮子河水库”实为王哥庄街道姜家村水库,水库西岸现场有框架结构石块砌建平房一处,2024年4月24日,该房屋已拆除,该区域属于社区集体土地。投诉人反映的“崮子河水库西岸挡污墙”实为姜家村水库临山侧原有的排水沟,非政府所立项修建项目。2021年8月5日,姜家村两委会议研究将原有排水沟拆除的石料用于在水库西岸建设石砌建筑一处,该建筑用于存放消防器材。区综合执法部门发现后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工后未再建设使用。投诉人先后11次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该问题,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均给予回复,回复内容为“责令社区停工并加强监管,督促社区补办相关手续”。因未能补办相关手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1月20日对姜某礼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目前,该石砌建筑已拆除完毕。周边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共同向投诉人阐明毁林数量测算过程及结果。
2.针对姜某礼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王哥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政务处分。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 阶段办结    
49 X3QD20240423006 来信 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高家台社区窝洛子河上游北侧,高某破坏林地、填埋建筑垃圾。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102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窝洛子河上游北侧”区域实为富春江路汇融智能产业小镇南侧,窝洛子河北侧的集体用地,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由周家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管护;其反映的“高某”实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高家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已于2023年离职。2021年3月26日,长江路街道执法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青岛长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范某)在汇融智能产业小镇南侧、窝洛子河北侧集体用地内倾倒渣土,当即以“倾倒建筑废弃物涉嫌违法行为”为由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貌。2021年4月5日,该公司将倾倒的建筑废弃物清理完毕。后为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管理,周家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用绿色围网进行了围挡,并安排专人看护。  
2.现场检查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联系确定了位置,在该区域有一处集装箱板房(看护房),场地平整无开挖痕迹。经进一步问询核实,自有专人看护以来,未发现“破坏林地、填埋建筑垃圾”问题。  
属实 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50 X3QD20240423007 来信 莱西市店埠镇耿家庄书记耿某令破坏耕地60余亩,盗挖沙土资源几十万立方米,破坏后的大坑回填垃圾,位置在沙场大坑西南角,面积50米×30米,深度到水面5米,水下3米,垃圾量有1万立方米以上,包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蔬菜垃圾以及卫生医疗用品,污染环境和地下水;在核查前都用浮土掩盖。耿某令利用集体耕地违法建设别墅40栋、门头房86间及机动车检测线、冷库、加油站,把持耿家庄村委和东庄头新村村委。   青岛市莱西市 生态、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1015、D3QD20240422028、D3QD20240423022、X3QD20240423007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4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店埠镇政府、莱西市公安局、莱西市水利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约60亩土地位于耿家庄村西南300米处,为一处存放沙子的大院,负责人为耿某令,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该大院地类为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耕地(耕地约1.5亩)。2011年耿家庄村经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在此处开挖水塘用于抗旱、排涝,挖出的砂土2011年由耿家庄村委卖给刘某海,卖沙所得收入为耿家庄集体所有。后期用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回填水塘西南侧及水塘内部,并用浮土覆盖,回填后水塘占地约18亩。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后,将水塘占地地类全部调整为坑塘水面,其中包括原有耕地1.5亩,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2.现场核查发现,大院进门西侧有两处建筑垃圾,约40立方米。水塘位于大院西北侧,水塘内有长约30米、宽约8米建筑垃圾筑成的道路。水塘西南侧(回填处北侧)有一处建筑垃圾,约200立方米,其中混有少量生活垃圾。店埠镇政府现场组织人员对水塘西南侧用挖掘机于回填处随机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其中2个点位土层下填埋了建筑垃圾并夹杂少量生活垃圾。
3.现场存有砂土约5000立方米。经调查,为宋某民、耿某令外购存于此处。该砂土来自2012年大沽河截流整治工程,为院上镇政府拍卖,程某荣转卖。
4.反映的别墅位于耿家庄村村委以南,共有48栋二层楼,2015年开始陆续建设,经店埠镇政府了解为社区村民住房,其中西面16栋为2018年建设,用地已于2015年11月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青政地字〔2015〕162);其余32栋用地为存量建设用地,不存在利用集体耕地问题。以上两宗土地涉嫌违规,因建设年份较久远,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反映的门头房86间位于店埠镇南城线两侧,耿某令参与建设的共有9间门面房,2008年通过莱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店埠信用社拍卖竞得,其余77间与耿某令无关。反映的机动车检测线全称为青岛庄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店埠镇耿家庄村村南,南城路西侧,官东路南侧,法人代表耿某杰(耿某令之子),主要从事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该用地于2014年1月办理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14〕25号),2023年取得了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10186号产权证(土地使用期自2016年月2日起至2066年3月1日止)。反映的冷库全称为青岛耿家庄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杏花村村北,兴店路东侧。2021年9月开工建设冷库,2023年5月投入使用,法定代表人耿某令,主要从事蔬菜加工冷藏,用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号QDLXDB-01-0089)。反映的加油站全称为青岛天成加油站,位于店埠镇东庄头蔬菜批发市场北,南城路东侧,法定代表人耿某令,主要经营汽油、柴油。已于2002年1月10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国用〔2001〕字第001号)。
5.该地块距于家小里和耿家庄距离相近,均约500米,投诉人不认可于家小里检测结果,店埠镇政府现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耿家庄村耿某涛、耿某海两家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2017)Ⅲ类相关要求。
属实 1.店埠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水塘西南侧及内部回填垃圾彻底挖掘,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回填垃圾及堆放垃圾清运处置。
2.店埠镇政府强化对该地块巡察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倾倒问题。
3.店埠镇政府组织对砂土进行覆盖,2024年4月25日已完成覆盖。
立行立改,制定方案。 阶段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