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点击量:269发布时间:2025-12-09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青岛市的21个问题,其中19个已完成整改(15个已销号、4个正在销号备案),剩余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将2个在推进整改的任务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任务32: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根据《山东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有关要求,按照《“坚决淘汰一批”任务清单(煤电机组)》,涉及我市的青岛市恒光热电有限#1#2#3#4机组已拆除,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2#3机组已列为应急备用;按照省工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轮胎行业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我市组织专家完成了列入名单的4家轮胎企业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报省工信厅等5部门;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完成5台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关停退出工作。

(二)2024年全市新能源装机新增139万千瓦,达到621万千瓦,占全市发电总装机的53.98%,装机数较2021年实现翻番,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新能源倍增计划,年发绿电近100亿度,年可节约标准煤300万吨。推动西海岸新区、胶州市、莱西市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累计并网突破250万千瓦,超额完成国家试点任务(100万千瓦)。突破海上新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总投资102亿的中电建即墨海上光伏(一期)60万千瓦用海获国务院批准,已全面开工,2025年5月首批并网。

(三)持续优化港区货物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公转铁、公转水、公转管等多式联运模式,提升清洁运输占比。2025年1-10月,山东港口青岛港大宗干散货“铁路+水路”清洁运输占比达到86%,其中前湾港区、董家口港区大宗干散货“铁路+水路”清洁运输占比分别达到96.3%和78.7%,全港油品“铁路+水路+管道”清洁运输占比达到97.3%。大力发展多式联运,1-10月海铁联运完成240万标箱,同比增长10.9%。中欧班列(齐鲁号)开行1042列,同比增长13.9%。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指导协助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1-10月全市新能源充电桩增量3.05万个,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保有量约12.06万个。2025年以来出租汽车新增或更新9970辆,其中新能源9708辆,占比97.3%。市区公交车在保留必要燃油车作为应急运力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四)落实《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政策宣传,推动企业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对全市涉焦化、水泥粉磨站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有序推进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市1家焦化、7家水泥企业均已完成改造。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2025年以来,全市登记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4897台;全市路检路查柴油车4516辆次,集中停放地监督检查柴油车2078辆次,遥感监测柴油车13.8万余辆次,检查环检机构112家次。

二、任务37:柴油货车攻坚存在明显短板。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青岛市建立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长效督查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日常调度及数据汇总工作,处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政策咨询及信访工作。

(三)公安部门:对此前办理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的3759辆车辆轨迹逐一核查分析,发现4辆异常行驶轨迹,已追回2辆,其他2辆已无行驶轨迹。

(四)商务部门:做好有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督导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拆解、组装行为。督导相关企业认真整改省商务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经营活动大检查提出的问题。2025年以来共回收101293辆。

        (五)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各区市按职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排放标准认证和审核工作。组织全市开展重型柴油车停放地监督执法,2025年以来检查重型柴油车2078辆次;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查执法检查,2025年以来检查车辆4516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