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19〕7号)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针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关于化工项目违规建设、化工企业入园率低的问题,我市依法依规推进整改,现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级复核。省反馈我市手续不全化工企业共568家,截至2022年10月底,已补齐手续173家,关闭155家,转产240家,青岛市现无违规在产、在建化工企业。完成2个化工园区认定和部分扩容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搬迁入园奖补政策,我市化工企业入园率已达到46.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联系电话:0532-66016913。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日)。
受理单位: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