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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25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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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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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街道办事处福州路挂车厂家属院2号楼2单元楼前储藏室改建成厨房做饭时烟囱排放浓烟,污染环境问题,多次反应至今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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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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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挂车厂家属院为上世纪建设的老旧小区。2号楼部分居民家中未建设厨房,使用初期储藏室改建成厨房。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5月27日,调查组现场核查,发现2号楼南侧储藏室屋顶均建有烟筒,现场未发现烟囱排放浓烟、污染环境现象。该处现有4户居民仍将储藏室作为厨房使用,3户居民储藏室内有燃烧柴火的土灶台。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凤台街道与3户居民反复沟通,3户居民表示同意暂时不使用土灶台烧柴做饭。2025年5月9日,3户居民为了缓和邻里关系,自行将做饭的大锅移除。经查,信访人曾就李某波使用储藏室做饭问题起诉至平度市人民法院。案件于2024年7月31日立案后,8月28日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信访人诉讼请求。判决书中表明“居民在平房内烧火做饭系日常生活需要,其烧火做饭的时间、频率并未超出合理限度,烟筒冒烟乃是必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2024年12月12日,信访人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关单位多次就该问题做了邻里关系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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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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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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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街道办事处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居民使用土灶台烧火做饭冒黑烟,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将及时进行制止。同时,做好邻里之间关系调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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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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