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青岛市情况(第三十三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三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8件(来电0件,来信8件)。截至10月18日,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4件。其中,责令整改3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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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批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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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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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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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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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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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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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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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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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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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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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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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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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100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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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环保产业园,现如实反映青岛云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排污问题,(附:最近几年反映多次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青岛云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有两处厂房,现举报其中一处厂房,因公司门口没有挂写公司名称,现将详细地址写如下:青岛大升电力有限公司对面,左侧为中国石化617号加油站,右侧为得力宾馆及酒店。1.青岛云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院内隐藏一个约6—7米左右, 直径4米左右的流动天然气储存罐,没有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也没专人管理,经常看到有人在周边抽烟走动,给我们住户及周边百姓带来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令人十分担忧。2.该公司非法在院内采用地下水,并且生产大量的污水不处理直接排放到管道内,极其影晌环境。3.该公司生产、加工时,产生大量的呛人气味,同时,大量蟹壳原料没有入库,异味令我们周边百姓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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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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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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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云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厂区位于即墨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37号,主要从事壳聚糖生产。该企业工商、土地、环保手续齐全,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经“碱液喷淋除臭塔+生物过滤除臭罐”处理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脱钙、脱蛋白和水洗等废水经“厌氧+好氧”生化法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现场未发现流动液化天然气储存罐。经了解,该厂区内曾有车载液化天然气储罐,因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21年8月17日自行拆除。
3.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2021年9月安装的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调试尚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的现象;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存在非法取用地下水的情况。
4.现场检查时企业废气的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界不明显;蟹壳原料均存放在密封库,未发现露天堆放现象。
5.2021年8月5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废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各项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的标准。
6.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到区政务热线转办对该企业的投诉三次,主要投诉堆放蟹壳原料、不按正规处理污水、异味扰民和天然气储存罐问题,立即要求企业拆除了车载液化天然气储罐,同时加强企业规范管理;每次均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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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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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0月9日,即墨区水利局向青岛云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限期拆除违法取水设施通知书,该企业已于2021年10月9日自行拆除了违法取水设施并封闭了取水井。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该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启动监督性监测,预计10月22日出具监测报告,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依法处置;同时,要求该企业加快污水在线监测设备调试,尽快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云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进场蟹壳原料必须进入仓库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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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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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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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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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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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哥庄镇矫戈庄村抽厕所的粪便倒在村西北,臭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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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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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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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矫戈庄村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驻地北约8.5公里处,在该村西北约200米农田附近的水沟内发现有粪便,约20立方米,现场有臭味。经调查走访,周边村庄个别村民私自将自家化粪池粪便抽取倾倒至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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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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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哥庄镇政府已于10月13日将粪便清理干净,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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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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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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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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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100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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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至2019年底,区民政局退休人员张某田,在张家沙沟社区崂山水库大坝的北端,以高价收钱,倒卸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万多车,合三十多万立方米,回填垃圾高度二十余米,高于崂山水库最高水位十七米,毁坏耕地、林地、山地近百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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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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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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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区域位于张家沙沟社区东南,与崂山水库分处苗虎山山脊南北两侧,该位置在北侧,土地性质为社区园地,该处土地一直无人承包,未进行规模种植。2003年3月份社区居委会与居民张某忠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张家沙沟社区集体土地约100亩(含荒山、荒地)承包给本社区居民张某忠使用,合同期限50年,其中涉及投诉人反映填埋垃圾区域约50亩,现实际使用人为张某田。
2.反映区域的50亩土地分割为6块,地面覆盖有种植土。2019年王某东和张某田拉运部分种植土和砖块等建筑废弃物对此处进行了回填整平,共计约5200立方米。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对二人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废弃物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张某田先后将其中约27亩分别租赁给其他村民用作堆放塔吊、建筑材料等用,约22.5亩空置,约0.5亩种植樱桃树。50亩土地中,约16亩地面用沥青废渣铺地并做压实处理,约4亩进行了水泥硬化。2021年5月,城阳区接到类似问题举报,夏庄街道办事处对此处随机布点29处进行挖掘探查,发现其中20处存在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2021年8月,已将土地表层沥青、硬化及地下生活垃圾清空,并进行了种植土回填。
3.该处为社区园地,未毁坏耕地、林地、山地近百亩。
4.崂山水库总库容量5955万立方米,最高水位55.86米。夏庄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0月10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对投诉人反映的地块进行了海拔测量,该处最低海拔39.3米,最高海拔57.2米。未高出崂山水库最高水位1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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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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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庄街道办事处、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发生;张家沙沟社区将加大对此处用地管理监督力度,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土地,防止违法违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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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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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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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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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100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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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村民委员会西北约70米处有一钢渣加工厂,污染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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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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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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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钢渣加工厂”实为泊里镇周村西南的青岛伟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渣的磁选,租赁厂房约2000平方米,2018年9月投产,土地、工商、环保手续和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
2.该公司钢渣加工项目主要以钢渣为原料,经过两级磁选分离后生成粒子钢,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废钢渣、黑砂等固体废物。密闭厂房内设置喷淋装置,生产时采用湿式降尘定时向原料和产品喷水,并采用雾炮喷洒抑尘,与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一致。废钢渣、黑砂等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3.企业车间门口有少量撒落的钢渣,运输废渣的车辆进出时会造成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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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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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青岛伟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当天对车间门口撒落的钢渣清理完毕,提高自动喷淋,雾炮使用频率,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撒漏现象,减少扬尘污染。
2.泊里镇政府负责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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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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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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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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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1005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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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一路306海和嘉园小区1号楼、二单元、三单元楼顶违规改建私人住房,破坏了楼体结构,破坏公共排烟通道,造成楼下住户遭受油烟回流污染;该物业却默认并暗地支持这种破坏行为。小区且三个楼都有这种情况,希望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干净的环境。2.反映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一路306和288号中间施工破坏绿化行为,且在施工中机械噪声和水泥车运输扰民严重。3.反映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一路288号西侧夹岭山靠近小区的山体,有部分居民在山一侧开荒种地,毁坏植被,破坏山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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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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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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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北分局、相关部队委托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海和嘉苑小区为部队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该小区在劲松一路306号有3个楼座,产权为部队所有,共有5户在楼顶建设房屋,分别为1号楼1单元、2单元,2号楼3单元,3号楼1单元、2单元,但未发现破坏楼体结构和公共排烟通道的问题。经走访了解3个楼座的部分居民,均未发现油烟回流问题,小区物业公司从未收到住户反映此问题,且已对楼顶建设房屋行为向部队进行反映。
2.“市北区劲松一路306和288号中间施工”实为海军河马石离退休干部住房三期工程,施工单位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该区域距离最近的海和嘉苑小区约50米。施工现场已全线围挡,场地内无绿化植被,砂浆搅拌机采取封闭措施,混凝土泵车等机械设在远离居民楼的区域。施工现场未发现破坏绿化和夜间违法施工行为,运输水泥的罐车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3.海和嘉苑小区部分居民在劲松一路288号西侧夹岭山靠近小区的山体种菜,共有菜地12处,面积约200平方米。种菜区域均在军事管理区域,未发现毁坏植被、破坏山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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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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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劲松一路306号海和嘉苑小区产权所属单位提供房屋相关建设规划图纸后,合肥路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部队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合肥路街道办事处要求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规范施工,在12:00-13:30和20:00后停止大型机械作业。对该区域加强巡查,发现违法施工行为及时查处。
3.市北区政府积极配合部队对军事管理区域内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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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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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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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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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100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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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逸景湾小区小区东南方,积米崖污水泵站,异味严重,影响小区生活。问题2.井冈山路市政公司公交站附近经常会闻到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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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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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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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积米崖污水泵站位于南港路逸景湾小区东南侧,与逸景湾小区最近距离30米,2010年建成并运行至今,主要用于提升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该泵站在泵房内配套建设了一台除臭设备,2020年6月份市政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该泵站正常运行,除臭设施正常运行,巡查周边区域污水管线无冒溢现象,该泵站下风向处有轻微异味。
2.井冈山路市政公司公交站位于市政公司院门北侧,与市政公司下属的井冈山路污水泵站最近距离20米,井冈山路污水泵站位于市政公司院内,于1996年建成并运行至今,主要用于提升嘉陵江路周边区域的城市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该泵站在格栅间内配套建设了一台除臭设备,自2018年4月起,每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2021年9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井冈山路污水泵站的无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该泵站正常运行,除臭设施正常运行,巡查周边区域污水管线无冒溢现象,井冈山路污水泵站院内及井冈山路市政公司公交站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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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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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青岛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处泵站厂界无组织废气连续检测三天,计划于2021年10月25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2.市生态环境青岛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市政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两处泵站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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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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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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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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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1005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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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青岛信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该公司没有土地规划,在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上建设厂 2.偷排生产污水,臭气熏天。3.在生产车间以南约五十米左右的位置上挖了一个大约(一亩地)左右的大坑,将以前加工鸡毛的污水排入该坑中掩埋,严重污染土壤以及地下水。4.该公司所套的围墙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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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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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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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沽河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信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莱西市长兴支路1号,距离最近的向阳岭村约800米。立项、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根据环评文件,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项目主要以鸡毛为原料,从事肉骨粉、羽毛粉生产。
2.该公司建厂时在厂区东南处新建一处厂房,非法占用724平方米其他草地及16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2019年9月4日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将非法占用的740平方米土地退还沽河街道向阳岭村委,罚款11100.00元,目前罚款已缴纳,土地退还尚未履行,沽河街道办事处已责令企业尽快将非法占用的740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拆除,土地退还向阳岭村委,现已开始拆除作业,预计2021年10月31日前拆除完毕。该公司其余厂区占地约30亩,其中村庄建设用地5.42亩,其他草地24.58亩,为莱西市产芝水库西干渠管理所于60-70年代建设的办公场所及圈套的空地,无用地手续,该公司于2018年租赁使用。
3.该公司目前正常生产,厂区内有轻微异味,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厌氧+多级A/O工艺+沉淀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冷却、筛分、粉碎工艺密封,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冷凝器+喷淋塔预处理,最后引至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未排水,巡查周边未发现污水违法外排痕迹。调阅该公司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自行监测报告,结果均达标。10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排污口存水、厂界臭气分别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排污口存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二级标准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级限值要求。
4.“在生产车间南侧大坑”实际为该公司厂区围墙内南侧的一处土坑,长约38米、宽约8米,土坑平常为干枯废弃状态,未发现排污口,因近期降雨量大,坑内积存雨水,水质清澈。10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土坑内积水及厂内水井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积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限值要求,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限值限值要求。10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坑周边的土壤进行了采样检测,预计10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巡查厂区内外,未发现其他挖掘、掩埋痕迹。
5.该公司所建围墙高约1.9米,压占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西侧及北侧围墙外为道路及水沟,围墙南侧4米外种植玉米和花生,东侧围墙外1米左右种植玉米,根据农业部门勘查,农作物长势均良好,未发现影响农作物生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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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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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沽河街道办事处责令企业于10月31日前拆除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备,将违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向阳岭村委。
2.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对该企业无用地手续,圈占使用土地问题依法查处,责令其退还土地。
3.沽河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注意厂区环境卫生,减少异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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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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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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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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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100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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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称,其租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黄家庄社区的150亩咸水虾养殖池,该地位于桃源河相邻与胶州市李哥庄镇交界处。2020年8月26日,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在没有通知举报人的情况下, 用两台大功率泵机将大约15万立方米工业污水、生活用水排入养殖区域内,造成养水质被污染,大批虾、鱼死亡,每逢节假日继续排污入桃源河,导致污水常年渗入养殖区域。2021年9月19日和2021年9月26日李哥庄镇政府仍有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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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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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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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咸水虾养殖池”实为青岛桃源湖冉旭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陈家埠子村东侧、204国道以南,主要从事渔业养殖。该公司周边区域雨水经胶州市李哥庄镇陈家埠子村东南侧的防汛排水沟排入桃源河,沟深约1米。该公司筑有高度约1米的堤坝,现场未发现雨水、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灌入虾池现象。自2014年起,李哥庄镇工业污水已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2021年4月,李哥庄镇204国道以南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将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204国道以北个别村庄雨污分流管网不完善,汛期暴雨时,由于管网容量限制,会出现少量生活污水随雨水管道溢流至该防汛排水沟内的情况。
2.2020年8月26日,受台风“巴威”影响,李哥庄镇普降暴雨,降雨增多导致洪水溢出排水沟,导致该公司养殖区出现进水情况,当时现场并未发现有大批虾、鱼死亡情况。因遭遇极端天气情况紧急,无法全部通知到位,8月26日至31日李哥庄镇政府及时调配两台大功率泵机、挖掘机等设备用于该企业周边筑坝、疏通沟渠排水,将积存的雨水尽快排出,降低周边养殖户损失。防汛期间及防汛期后,李哥庄镇政府多次与该公司进行了联系沟通。
3.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因排涝需要,李哥庄镇政府在李哥庄镇第八中学南800米左右、李王路西侧设置泵机机房,用于在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时沟渠排水。日常节假日期间不开启,未导致污水常年渗入养殖区域。经落实,2021年9月19日和2021年9月26日李哥庄镇区域有降雨,并未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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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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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哥庄镇政府继续完善辖区污水收集措施,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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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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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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