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15发布时间:2025-01-10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对青岛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1132025124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

受理单位: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电话:0532-85911453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整改任务内容

“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山东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近年来,通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顺利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上半年全省能耗强度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打折扣、搞变通,想方设法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开绿灯”。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两高”项目206个,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有114个,其中,涉及节能评估问题45个,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问题23个,涉及产能置换问题11个。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完成违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新建“两高”项目“五个减量替代”和在建“两高”项目“三个替代”。

二是2022年5月底前,完成“两高”项目市、区(市)部门联审。2023年年底前,按照合规项目类、完善手续类、改造提升类、关停退出类“四类处置方式”,完成2018年以来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5个项目整改。

三是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聚焦钢铁、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进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大力发展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四是加强“两高”项目监管,加密加严现场督导,早发现、早纠偏、早处置,严防违规新增产能、超产超量、虚报瞒报行为发生。强化举报投诉和联合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信用惩戒,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杜绝违规获利。

(二)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青岛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专班,及时传达贯彻省有关部门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按照最新政策要求对新建和在建项目的“五个指标”严格执行相应替代要求。二是对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完成2018年以来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项目整改,项目的整改情况已通过了省级多部门联审及现场核查。三是完成“三个坚决”涉及行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开展落后产能退出“回头看”工作,确保落后工艺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且无新增违规落后产能。四是不断提升“两高”行业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强化“两高”行业监督检查,配合好省联合检查组和“四进”工作组定期督导工作强化举报投诉和联合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销号验收情况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我市于202312月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并于20242月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对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销号验收。20251月,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市印发销号验收意见,认定我市已完成此项任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