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

2025年11月22日 08时
  
状况:
等级: 二级
首要污染物: PM2.5
温馨提示: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注:以上为仪器实时直传数据,未剔除可能因仪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异常值。数据更新时间为每小时的第20分钟前后。

空气质量图片
温馨提示
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空气质量
AQI
 
83
空气质量
PM2.5
 
61
μg/m3
空气质量
PM10
 
100
μg/m3
首页>环保督察>山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公示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7)整改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75发布时间:2025-11-03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七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2025年11月18日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受理电话:82899917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七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七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反馈问题

督察还发现各类非法洗砂点10余处,现场管理混乱、物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督察期间累计接收反映洗砂问题79件,群众反映强烈。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对全市排查出的、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的非法采砂洗砂点依法查处。现整改目标已完成。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组织指导各区市对信访反映及排查发现的点位进行分类整改。对无手续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取缔;对有手续、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的,督促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抑尘措施有效落实等。各区市已完成整改。

(二)加强涉砂企业监管,组织开展了全市砂石加工行业环境违法行为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对非法洗砂“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市执法支队对台账点位开展一次“全覆盖”现场复核,经复核,已全部完成整改,没有发现死灰复燃情况。

四、销号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我验收,经核查,已达到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