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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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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批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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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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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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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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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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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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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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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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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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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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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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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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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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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孙家村社区鹰窝山(上山通道,右侧)未经批准变更土地用途,范某华(音)占用农田建设违章房屋,破坏耕地,同时存在坎山伐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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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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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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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北宅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崂山区北宅街道孙家社区鹰窝山地块属农用地(园地),2012年范某华未经批准擅自在该地块建设3处房屋,总面积347.25平方米。2019年11月7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2020年8月26日下达《代履行决定书》,责令其拆除违法建设。范某华不认同此执法行为,已通过法律途径提起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2.此地块非耕地,未发现“坎山伐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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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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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崂山区综合执法局根据法院判决,对范某华涉及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并责令当事人对该地块恢复农用地(园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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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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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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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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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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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上百家企业的固体废物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存在严重的属性随意判断,直接误导企业危废处置。土壤检测和调查报告弄虚作假,大量数据被修改。环境空气和验收项目中数据存在造假。公司实验室样品处置管理混乱,将危险废物当一般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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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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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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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青岛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1年11月,2013年5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17年10月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该公司位于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智造工场,服务领域涵盖:环境监测、土壤检测、固废危废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危险废物鉴别、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等。现场查验该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及授权能力范围、质量手册、体系文件等,未发现不符合;抽查“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中10名项目检验人员的档案、资质,未发现不符合;抽查10份报告样品标识、原始记录、证书等,均未发现不符合。
2.现场抽查该公司今年以来的危废鉴别检验报告22份,其中鉴定结论为危废的7份,均有专家评审意见,对照技术规范未发现异常;抽查土壤调查报告17份,均有专家评审意见,未发现造假情况;抽查验收检测报告23份,未发现数据造假问题。
3.检查公司实验室发现存在有少部分样品管理较混乱、过期样品未及时处理现象。
4.现场未发现危险废物当做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现象。抽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0份,经核实,2021年至今该公司共转移危险废物33.79吨,其中实验室废污泥(含废弃的固废样品)22.5吨,废液6.9吨,废试剂瓶4.39吨,危废的收集、贮存、转移联单等均符合要求。公司内部管理台账存在填报记录不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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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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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监管部门加大对全市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承担环境监测业务量大的机构,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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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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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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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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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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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马店工业园青岛盘鑫泰金属有限公司,公司无环评手续进行喷漆作业,时间:2020年12月份到2021年5月份,5月底6月份期间停止,2021年7月再次开工,9月份因环保督察进驻停止喷漆作业,但地面上有喷漆痕迹,每天进行焊接,在焊接期间,只有检查的时候才开启焊烟收集器。投诉人希望企业出具近年来的废气检测报告,核实废油漆桶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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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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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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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盘鑫泰金属有限公司实为青岛磐鑫泰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马店工业聚集区内,主要从事钢结构加工,生产工艺为钢板切割—焊接,无喷漆工序,生产车间面积约3400平方米。该项目属环评豁免类,无相关检测要求。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现场无喷漆痕迹,未发现油漆、喷涂设备等与喷漆相关的生产设备,现场未发现油漆桶。其焊接工艺安装有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正在使用。9月10日,胶莱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该公司自2020年3月份投产后,至2021年5月份一直处于生产状态,因订单原因自5月底起停产一个月,2021年7月开工正常生产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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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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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胶莱街道办事处加强企业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现象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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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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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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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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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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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昊润节水设备厂、金丰源滴灌带厂、春雨滴灌带厂、万家滴灌带厂、吴润滴灌带厂,无环评手续,废水、废气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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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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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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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崔家集镇政府、南村镇政府、蓼兰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鑫昊润节水设备厂”实为青岛鑫昊润节水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崔家集镇西宋家村新朱路1号,现租赁青岛冠龙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滴灌带生产项目,2020年建设尚未投产,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正在进行自主验收,查询其用电情况,未发现企业存在生产迹象。
2.“金丰源滴灌带厂”实为平度市金丰源滴灌带加工厂,位于平度市南村镇郭庄庙东村东,有营业执照,无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已于2021年5月底拆除了生产设备,现为仓库。
3.“春雨滴灌带厂”实为平度市春雨节水塑料制品加工厂,位于平度市南村镇瓦子丘村村西,有营业执照,无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生产设备已于2021年5月底进行断电。经辖区供电部门查询其用电量,显示无生产迹象。
4.经平度市重点排查,无“万家滴灌带厂”。
5.“吴润滴灌带厂”实为昊润滴灌带厂,位于崔家集镇大袁家村,只销售滴灌带,不从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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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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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督促青岛鑫昊润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加快整改进度,务必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自主验收报告并公示,验收通过之前不得私自生产。
2.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会同南村镇政府责令平度市春雨节水塑料制品加工厂责任人立即清除已停用的生产设备。9月10日该加工厂生产设备已全部清除完毕。
3.南村镇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辖区内的滴灌带作坊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对无合法手续的作坊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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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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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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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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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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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中南漫悦湾小区居民反映海尔工业园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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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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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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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辛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南漫悦湾小区位于西海岸新区前湾港路7号,2019年12月交付使用。海尔工业园位于西海岸新区前湾港路236号,位于中南漫悦湾小区南侧约150米,园内有14家企业,主要从事冰箱、空调等家电生产,环评相关手续均齐全。
2.海尔工业园内北侧紧邻中南漫悦湾小区有四家企业产生废气。其中: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空调生产,脱脂工序废气经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喷粉工序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设施处理后排放;青岛河钢复合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彩涂钢板生产,涂布、烘干工序及调漆室废气经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其他工序无异味产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热水器生产,喷粉、发泡工序废气分别经2套UV光解+活性炭设施处理后排放,酸洗工序废气经碱喷淋中和后排放,其他工序无异味产生;青岛海尔特种电冰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冰箱生产,发泡工序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设施处理后排放。上述四家企业环评中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均无相关要求。经查阅上述四家企业2020年以来自行检测数据,检测结果均达标。
3.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四家企业排放废气进行监督性检测。经查阅2020年以来监督检测数据,检测结果均达标;2020年8月、2021年8月两次安排走航车对海尔工业园周边走航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4.为进一步降低异味影响,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箱有限公司先后于2021年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青岛河钢复合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启动对废气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预计2021年10月底完成。
5.目前上述四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窗户已关闭,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会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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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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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四家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连续三天进行检测,于9月24日前出具检测报告,若发现超标现象将依法查处。
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上述四家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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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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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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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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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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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新城玺樾业主针对D2SD202108280009信访件公开情况存在异议,认为14天检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噪音影响情况;投诉人认为住宅楼应离开红线一段安全距离建设,居民不应贴着红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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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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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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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市机场办组织胶州市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8月30日上午,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新城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在物业公司与新城玺樾小区业主召开答疑会。依据《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5.4.1飞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测量时间与评价量的标准要求,“环保监督性监测、污染投诉监测:监测有代表性的连续7天数据”。因业主担心短时间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根据业主要求,双方在会上共同商定进行14天监测。
2.对于新城玺樾业主反映的“认为住宅楼应离开红线一段安全距离建设,居民不应贴着红线居住”。根据《青岛新机场总体规划》,航行噪音达到70分贝以上(不含70分贝)计入噪音影响区域,本规划及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均未对住宅建筑应退让70分贝噪音线的安全距离提出具体要求,也未对70分贝噪音范围线外住宅建筑提出管控要求及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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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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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沽河管委会8月30日已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接,因受降雨影响,检测机构于9月2日进场对小区进行14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如遇下雨等不利气象时间顺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解决方案。
2.待机场进出港航班达到稳定状态后,市机场办将根据机场发展情况,继续组织动态检测,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根据检测结果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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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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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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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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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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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大港街道华阳路15号甲大院青岛市市北区大港街道天弘广告、艺达广告未有效整改,仍然存在废气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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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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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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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大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天弘广告实为市北区天弘卓越广告设计工作室,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17-1号楼的一楼裙房网点,该楼座为商住综合楼,裙房有四层,高约12米。艺达广告实为市北区俊雅广告设计工作室,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营口路32号1005室,与市北区华阳路17-1号的商住综合楼为同一楼座。
2.市北区天弘卓越广告设计工作室主要从事广告设计、雕刻、UV打印等业务,无写真喷绘,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公司作业在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有异味,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9月2日该公司拆除了原设置在门前西侧树木上的约10米高排气筒。
3.市北区俊雅广告设计工作室主要从事广告设计、写真喷绘业务,使用的原料为低挥发性有机物油墨,年用量10吨以内,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公司作业在密闭房间内进行,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目前激光雕刻机和风机已拆除,排气筒连接处已断开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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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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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已于8月30日分别对市北区天弘卓越广告设计工作室、市北区俊雅广告设计工作室两家业户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两家业户建设和完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两家业户正在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建设,计划于9月30日前完成。
2.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和大港街道办事处督促两家广告公司于9月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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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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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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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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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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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董家口加油站和前湾港加油站用油罐车给外单位送柴油,加油过程不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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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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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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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西海岸新区青岛港董家口加油站、前港湾加油站”实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加油站分公司、前湾港区加油站分公司,分别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港区内纬十五路和前湾港区经八路1号,经营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零售汽油、柴油,环评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加油站分公司、前湾港区加油站分公司共租赁8辆柴油罐车,为港区内各集装箱场站企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注柴油,8辆柴油罐车均持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目前,该2家公司租赁的8辆油罐车均未进行加油作业,车辆下装口均已安装了油气回收设施。油罐车平时在加注汽油及汽油运输时按规定使用油气回收设施,加注柴油及柴油运输时不使用油气回收设施。国家未规定加油站加注柴油及柴油运输车辆需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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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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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该2家加油站在油罐车加油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按要求使用油气回收装置,采取固定点位作业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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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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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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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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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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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洛戈庄村村民凤某清,在村北1公里左右,占用耕地300亩建设厂房挖土方售卖,破坏了耕地,导致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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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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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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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村民“凤某清”实为大洛戈庄村村民宋某清,大洛戈庄北侧区域属于复垦整治项目区,项目大洛戈庄村片区总计38.2公顷,原土地性质主体为裸岩未利用地。2013年左右为改善农村环境,原营海街道办事处大洛戈庄村村委从该区域取土,挖出的土石用于周围村庄园区及垫湾建设。该项目施工主体为裸岩未利用地,未改变土地性质,经自然资源部门确认,该项目无需审批。
2.2018年6月11日,为改善大洛戈庄村面貌,原胶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联合批复立项《胶州市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九龙项目区》,组织对该区域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土地复垦面积38.2公顷,复垦完成后土地性质主体为耕地。2018年土地复垦至今未发现挖土售卖现象。
3.该区域种植了农作物和绿植,现场未发现挖掘设备及运输车辆,未发现近期施工痕迹,现场未发现在建及已建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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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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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2.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相关地块的管理,禁止未经审批部门批准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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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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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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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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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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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村书记高某将田某正在山上种的2720棵桃树、附近120棵刺槐、17棵法桐树非法砍伐,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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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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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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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市园林和林业局会同李沧区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问题发生在李村街道新村,被举报人为时任村书记高某敏。经向高某敏本人核实,其表示1990年前后村内无山无林,只有零星菜地,也未曾砍伐林木。经走访新村原村民闫某亮、高某修、闫某远,均表示1990年时该村无山无林,从未发生毁林行为。经李沧区李村街道办事处落实,因田某身份信息不详,无法当面求证当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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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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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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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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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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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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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李权庄躬仁路第派新材有限公司,公司在生产的过程中不定时排放刺鼻性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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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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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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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姜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第派新材有限公司位于姜山镇工业聚集区,距最近居民区约600米。该公司从事反式异戊橡胶生产,立项、土地、规划、环保手续齐全,于2015年10月建成投产。根据环评报告,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该公司排放异味污染物主要为异戊二烯,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冷凝器、冷肼等回收设施,调阅运行记录,生产时回收设施运行正常。查阅近两年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该公司已列入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应当于9月20日前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目前正在安装。
3.根据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该公司相关压力容器需每3年检验一次,目前已到检验周期。该公司自2021年8月29日起生产设备全部停产检修,停车期间进行氮气置换,预计9月30日检修完毕。现场核查时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均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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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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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公司检修完毕复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将第一时间对该公司有组织排放废气和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现场检测。
2.姜山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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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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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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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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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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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于8月27日反映:“青岛市胶州市九龙办事处大洛戈庄村,2012年开始,村民宋某清在村北侧破坏350余亩耕地挖土石方、洗沙,在挖掘的过程中使用挖掘机,导致扬尘污染,每天晚上22:00后施工,目前仍在施工。”投诉人对回复中“大洛戈庄村北区域为丘陵,土地性质为裸岩未利用地”存在异议,投诉人认为该处是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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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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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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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洛戈庄北侧区域属于复垦整治项目区,项目中大洛戈庄村片区总计38.2公顷,原土地性质主体为裸岩未利用地。2013年左右为改善农村环境,原营海街道办事处大洛戈庄村村委从该区域取土,挖出的土石用于周围村庄园区及垫湾建设。该项目施工主体为裸岩未利用地,未改变土地性质,经自然资源部门确认,该项目无需审批。
2.2018年6月11日,为改善大洛戈庄村面貌,原胶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联合批复立项《胶州市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九龙项目区》,组织对该区域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土地复垦面积38.2公顷,复垦完成后土地性质主体为耕地。2018年土地复垦至今未发现挖土售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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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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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2.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相关地块的管理,禁止未经审批部门批准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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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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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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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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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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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李家社区东卫村107号,距离自家后窗户三米远的位置有一变压器,变压器产生的噪音,影响自家休息,已经持续30多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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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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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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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南墅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莱西市电力公司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变压器建于1984年,用于全村生活用电,建设时附近房屋为村集体企业,1989年李某胜购买该处房屋,翻新后自住。该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10千伏,目前距离李某胜房屋约4米,符合“10千伏设备应距离建筑物边缘2.2米以上”的相关规范要求。
2.现场核查时变压器有轻微噪音。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变压器进行昼、夜间噪声检测,昼间、夜间检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I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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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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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墅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供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维护和保养,避免出现噪声超标等影响居民生活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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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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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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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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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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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店镇甄家庄村,村书记张某学在2009年开始破坏村南的集体用地耕地,挖掘大坑卖沙卖土,到现在一直未治理,并且在2009年霸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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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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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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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移风店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某学于2011年4月至2019年6月任甄家庄村原支部书记。2011年,为解决种植用水困难问题,甄家庄村对位于村南大棚种植区的湾塘进行整治,建设蓄水长塘,2012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为原即墨市农业综合开发整治项目一部分,已办理发改立项;开挖过程中未挖掘出沙子,开挖土方全部用于村庄修路使用。现长塘已蓄水正常使用,面积约1.5亩,最深处约3米。经区自然资源局核实,长塘地类为坑塘水面,非“集体用地耕地”;经了解周边群众,均未发现挖坑卖沙卖土的行为。
2.“霸占耕地”实为拖欠村庄土地承包费。为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2009年张某学承包村庄土地19亩建设蔬菜大棚,承包期限20年,并一次性交纳三年承包费,但2012年至今再未交纳过承包费。现张某学承包的19亩土地的蔬菜大棚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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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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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移风店镇政府要求张某学在2021年底前向村庄补交土地承包费。如逾期未交纳,移风店镇纪委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其进行党纪处理,同时依法追缴所欠土地承包费。
2.移风店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挖沙卖沙、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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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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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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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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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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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山路589厂区租户存在粉尘污染、废气污染、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无相关手续,从事木器加工,有喷漆、打磨等工序,粉尘、噪音、废气污染严重。该厂区设立修车厂,无环保手续,噪音、废气污染严重。该厂区的铁皮房建筑内从事废旧塑料颗粒生产和废塑料收集清洗,贮存大量的橡胶、塑料、化工产品等物品,有严重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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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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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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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茂山路589厂区”位于张戈庄社区南60米。
2.“从事木器加工”的租户实为青岛碧海佳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租赁厂房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家具木材加工,环评批复、验收及营业执照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环评中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相关要求。该企业生产粉尘主要来源为切割、打磨工序,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气主要为涂胶、吸塑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为切割、打磨工序。该企业于2021年7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有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以及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有切割机、打磨机,封边机等设备,无喷漆设施,车间内有粉尘,有轻微异味,车间南侧有部分窗户损坏。
3.“修车厂”租户实为青岛海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租赁厂房投入生产,主要从事卡车售后维修,有营业执照,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需办理环保手续。维修过程中会有少量机油挥发,产生异味,噪声主要来源为气动风炮拆卸轮胎螺丝过程产生的间歇性噪声。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进行维修作业,现场有轻微机油异味。
4.“铁皮房建筑内从事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的租户实为青岛鑫世名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租赁厂房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塑料颗粒生产加工,环评批复、验收及营业执照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环评中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相关要求。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为熔融挤出工序,废气去除颗粒物后,再经除湿器+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该企业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4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以及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时,车间内未发现橡胶、化工产品,存有废旧塑料原料及塑料颗粒产品,有异味,车间南侧有部分窗户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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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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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青岛碧海佳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鑫世名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13日对车间破损窗户更换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碧海佳商贸有限公司和青岛鑫世名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连续三天的检测,计划于2021年9月24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产生噪声的生产作业在保证噪声达标的前提下,尽量避开午间和晚间时段进行。
3.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青岛海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保证噪声达标的前提下,尽量避开午间和晚间时段使用气动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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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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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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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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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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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平度市旧店镇石楼院村村东,一名叫做张某海的人员在耕地上建设厂房,开设增海花生加工厂,在加工的过程中存在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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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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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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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旧店镇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平度市张某海花生加工厂位于旧店镇石楼院村村东约350米处,主要从事花生分筛。该加工厂建于2015年3月,2016年10月正式投产,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属于环评豁免类。
2.该加工厂占地面积为680平方米,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度市2011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地字〔2011〕171号)要求,此地块于2011年5月27日由耕地划转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事人已缴纳土地使用费用178300元。
3.该加工厂加工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在加工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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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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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旧店镇政府现场责令该加工厂经营者严格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分拣、筛选,及时清理车间和厂区内花生碎壳,对生产设备加装隔声挡层,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居民休息时间作业。
2.旧店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加工厂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其按照规定从事生产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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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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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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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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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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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前东城村青岛奎元商砼有限公司,公司园区内有一家石子厂,在生产的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水排放到青岛奎元商砼有限公司南侧的水库中,污水无经过任何处理,拉混凝土的车,清洗后污水也直接倾倒到水库中;在生产中有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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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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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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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环秀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奎元商砼有限公司位于环秀街道办事处前东城村东北角,墨城路以东、前东城回迁楼以北,距后东城村居民区最近处约200米。该公司年生产混凝土100万立方米,环保、工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手续齐全,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根据环评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企业车间、仓储采取了全封闭措施,厂区喷淋系统完好;车辆冲洗棚设3个车位,冲洗水进入厂区西侧的沉淀池后循环利用,冲洗池和沉淀池均无外溢;未发现有石子加工设备和痕迹。企业在正常生产、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
3.2021年8月12日,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噪音、无组织废气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检测。
4.“水库”实为2012年前东城村规划三期回迁区项目开挖后形成的基坑,位于该公司南侧,因降雨形成积水,并非水库,未发现有清洗车辆污水倾倒基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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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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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秀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奎元商砼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培训,严禁随意倾倒清洗废水。
2.环秀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环境问题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3.监督检测结果预计9月26日出具,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根据监督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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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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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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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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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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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顺通石化有限公司是一个收购小地炼劣质油,混合添加化学原料生产汽油、柴油的企业,产品供其连锁加油站和罐车出售。加油站在青岛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天粮食品西加油站,城阳区流亭镇李家女姑村顺通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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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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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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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顺通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系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铁骑路1号,不在青岛市行政辖区范围。
2.“青岛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天粮食品西加油站”与“城阳区流亭镇李家女姑村顺通加油站”是同一家加油站,即青岛城阳顺通加油站,位于宝陆莱路以北,李家女姑社区内。该企业证照手续齐全。2021年7月14日,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对该加油站所售油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3.青岛城阳顺通加油站与山东顺通石化有限公司无业务关系,该加油站与山东中油胜利石化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签订购销协议,提交至城阳区商务局的年检发票均系山东中油胜利石化有限公司出具。
4.9月10日上午,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加油站在售油品进行全面抽样检测,油品通过加油机油枪提取,检测样品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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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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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等部门依照职责继续加强辖区油站及成品油领域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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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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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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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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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0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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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坊砖厂,无环保手续,私自开采,土渣和煤渣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排放浓烟,气味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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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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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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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崔家集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家坊砖厂”实为青岛华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崔家集镇驻地东南6.9公里处,成立于2020年9月25日,主要从事砖瓦制造销售等。工商、土地手续齐全,已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办理环评验收。该厂于2021年6月30日调试生产设备并投入生产,属于“未验先投”。
2.该公司生产经营页岩砖,其主要原料为页岩土和基槽土,页岩土来自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后寨村,基槽土来自于平度市人才嘉苑工地,厂区内及周边未发现采土痕迹。场地内有页岩土和基槽土共计3万立方米。经查阅公司供销台账,并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私自采土行为。
3.厂区对物料进行了覆盖,部分路面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4.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存在脱硫过程产生的异味。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该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平度市崔家集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取样检测,出具的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厂已于2021年8月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预计9月30日前将正式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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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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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已于9月7日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完毕,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责令该公司在9月30日验收通过之前不得私自生产。
2.崔家集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制砖厂的日常巡查力度,防止其验收手续完善前私自生产,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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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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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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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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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9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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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8月27日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的关于"2014年前,村书记王某生,王某来,在张村小学的北侧、西侧,盗取耕地土壤,花岗岩贩卖,地下埋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上面建了建筑物”的问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整改意见中的第一条“中韩街道办事处组织张村河南社区动用大型挖掘机挖掘垃圾”,举报人表示并未使用挖掘机进行挖掘垃圾,垃圾还是填埋的状态,9月8日举报人亲自到填埋生活垃圾的现场去进行录像,现场无挖掘的痕迹;整改意见中的第一条“张村小学的北侧、西侧,盗取耕地土壤”的问题,崂山区区以及崂山区国土局和中韩街道办事处告知是建设用地,不是盗取土壤,但是举报人要求政府出具批准建设用地的文书时,政府无法出具;整改意见中的第五条“现任书记王某来今年在西河北侧、西侧破坏了耕地,建立豪华别墅,停车场等建筑”问题回复是部分属实,调查时没有到现场查看是否破坏耕地,9月8日举报人亲自到现场查看时还是有别墅和停车场;整改意见中的第四条的“2015年前后,河南社区西河(当地土称)用于种蔬菜的地,现任书记王某来、前任村书记王某生挖了大量的土壤、沙子贩卖,大坑用大量的垃圾填埋,填平后原地建了搅拌站,打了混凝土底座”问题,崂山区以及崂山区国土资源局以及崂山区城管执法局以及中韩街道办事处,原搅拌站已经被拆除并且被垒起来的砖块圈起在进行修路并且承包给驾校,没有解决填埋垃圾和破坏耕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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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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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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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中韩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7月,中韩街道办事处组织张村河南社区动用大型挖掘机对反映区域张村小学的北侧、西侧进行挖掘,填埋土为黄色无污染的土壤,未发现填埋垃圾现象。9月10日,中韩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共同对现场进行核查,有明显挖掘痕迹,未发现填埋垃圾现象。
2.张村小学周边区域经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5〕679号文件批复为建设用地,张村小学的北侧、西侧,不存在破坏耕地的问题。
3.西河北侧、西侧区域地类为建设用地,不存在破坏耕地问题。该区域有两处房屋和两处停车场,其中,一处房屋为张村河南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另一处为监控室和值班室;两处停车场为公益停车场,不存在豪华别墅。
4.2018年8月30日中韩街道办事处根据投诉人指认的区域调用挖掘机进行现场开挖核查,未发现填埋垃圾现象。反映的驾校为青岛安泰福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驾校所在区域地类大部分为林地,少部分为耕地。2018年8月31日,青岛安泰福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与张村河南社区居民王某玉签订了租赁协议,未办理用地手续,2019年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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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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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中韩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于2021年12月30日前依法对青岛安泰福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占林地、耕地进行恢复。
2.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及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决杜绝倾倒、填埋垃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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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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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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