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问题就是最大的民生。即墨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针对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力争从源头上解决。同时,结合省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坚持打好主动仗,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主动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整改高质高效、长治长效。
为保障督察工作有序推进,即墨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对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镇街、部门和人员,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信访案件快速、高效办理,即墨区坚持“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查明、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上报”,在办理过程中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一是明确责任,细化分解。区案件督办组接到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立即进行研讨,明确案件办理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并下发案件交办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合理攻坚。各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案件整改,接到案件交办通知后,责任单位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不能立即解决的细化举措、抓紧推进,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效率。
三是集中核查,整改到位。案件核查组每天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对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按照整改标准督导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