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

2025年11月22日 0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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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青岛市情况(第二十二批)
点击量:1744发布时间:2021-09-26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26件(来电13件,来信13件)。截至9月26日,已办结15件,阶段性办结11件。其中,责令整改1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批2021年9月2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60021 9月3日反映的“青岛市平度市大泽山镇祝哥庄,铸造厂扬尘及异味很大”的问题,答复结果“由大泽山镇政府督促青岛一凡铸造机械厂加强日常内部管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定期检修,定期更换防震垫片,生产时关闭门窗,降低噪声影响。”投诉人有异议,该铸造厂依然在生产,噪音、扬尘、异味问题未解决。 平度市 其他污染 9月17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泽山镇祝哥庄铸造厂”实为青岛一凡铸造机械厂,法人王某平,该厂于2019年收购原鹏达铸造厂厂房和部分设施,主要从事钢铁铸件制造,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工商、土地、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实际生产情况和环评验收一致。
2.企业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其覆膜砂生产工艺会产生部分废气和噪声。根据环评审批要求,该企业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查阅该公司2020年以来的检测报告,噪声及废气(含扬尘、异味)排放均达标。2021年9月6日,大泽山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的噪声和废气(含扬尘、异味)进行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标准。
3.2021年9月4日大泽山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时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环保意识,未对该企业提出停产整治要求。
部分属实 1.青岛一凡铸造机械厂已于9月17日对设备进行全部检修,对老化废旧的螺母和防震垫片进行更换,减少噪声产生。
2.大泽山镇政府督促该厂在日常生产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时严格关闭门窗,降低废气、噪声影响。
3.大泽山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已办结
2 D2SD202109160026 青岛市城阳区天泰城以琳美地小区35号楼,该楼没有排烟道是餐饮禁设区,楼下底商有两家面包店及一家卤肉店,使用自制烟道向小区排放严重油烟及异味,引起居民身体不适呛嗓子。 城阳区 大气 9月17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城阳区天泰城以琳美地小区35号楼位于湘潭路以南,景平路以东,非餐饮禁设区。
2.“两家面包店及一家卤肉店”分别是麦滋美烘焙坊、甜咸&家和瑞美滋酱肉世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麦滋美烘焙坊和甜咸&家两家面包店室内无烟道,仅麦滋美烘焙坊后窗有轻微烤面包气味。瑞美滋酱肉世家经营熟食销售,不在该店内加工制作,有室内烟道但未使用,烟道口朝向小区外。三家业户均为无油烟餐饮,不产生油烟污染。
部分属实 1.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麦滋美烘焙坊将后窗关闭,减少烘焙味从后窗散发。
2.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依法审批,对餐饮禁设区域内产生油烟的餐饮店不予审批。
3.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已办结
3 D2SD202109160073 对青岛市政府官网上看到其他人员反映的“青岛市平度市大泽山镇沙沟村,大朱家村的村民朱某涛占用村西南侧40余亩的基本农田开办沙厂,并挖沙售卖;2021年8月15日左右朱某涛又在村西南侧基本农田(约2亩)上挖沙。几乎每天夜间洗沙的机器噪音扰民,朱某涛还挖了村内西南侧的河坝,并用土填埋。之前反映过,未解决”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对调查核实情况的第一条“沙厂位于大泽山镇沙沟村西南侧约1500米,无手续,利用本地及外地运来的石材废料、剩余尾料进行砂石加工,占地约10亩,实际为耕地、林地,并非基本农田。现场核查时,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部分原料正在清理,未发现挖沙痕迹“不满意,工厂占地实际是40余亩,工厂无土地手续和环保手续并且之前被电视台曝光过,但工厂还是继续生产,并且工厂加工的材料都是从河道里挖的,不是外地运来的,问题未解决,希望深入调查。 平度市 其他污染 9月17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水产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沙厂”实际位于大泽山镇沙沟村西南侧约1500米,2017年大朱家村村民朱某涛建成,主要从事砂石废料加工。经平度市自然资源局认定,占地面积约10亩,未占用其他土地,“40亩”为2017年朱某涛租用该村村民徐某春的40亩地(租赁期限20年),地类为耕地、林地,无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厂区无动力电,主要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能力,现场存有部分生产原料。经查看购销凭证,加工所用的砂石料均来自山东黄金鑫汇金矿购买。经查阅大泽山镇、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以往巡查记录,并走访周边干部群众,未发现朱某涛于此40亩地块非法挖沙取沙。
2.“村西南侧挖沙点”位于大泽山镇沙沟村西南侧约1000米,地类为基本农田。2021年8月18日,朱某涛于此处采挖沙土,采挖面积约1.7亩。
3.“河道”为淄阳河大泽山镇沙沟村段,距离沙厂约5米,现场未发现采挖痕迹。经走访干部群众、查阅河长巡查记录,该河段未存在非法采挖行为。
4.原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15年对朱某涛非法占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拆除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并处以罚款13.924万元,当事人未履行,2015年11月30日,原平度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未履行。2020年3月15日,青岛电视台曾报道过该沙厂违规经营问题,大泽山镇政府已于2020年10月16日、11月12日、2021年5月8日对其采取断电措施。
部分属实 1.大泽山镇政府责令朱某涛于9月30日前将剩余设备拆除完毕,并将厂区剩余原料全部清运,10月15日前拆除厂房,恢复土地原状。逾期未整改,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2.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8月20日对朱某涛压占土地行为、涉嫌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按程序推进,预计11月20日前结案。
3.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大朱家村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各类非法采挖、违规占用土地等行为发生。
阶段性办结
4 X2SD202109160095 青岛李沧区金水路179号万科生态城,小区北侧长川路和金水路交汇处院士港后200米内的青岛烟青玛钢厂、青岛三旺金属有限公司、青岛新兴美塑料厂存在严重异味扰民问题。金水源、金麓西园、万科生态城等周边小区居民多次反映未果。 李沧区 大气 9月17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世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烟青玛钢厂于1996年9月建成,主要从事玛钢管件生产,工商、环保手续齐全,主要污染环节为抛光打磨粉尘、机加工噪声等,粉尘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该公司已于2021年8月中旬对铸造工艺进行停产改造,目前仅保留机械加工工艺,厂区内未闻到明显异味,经调阅2019-2020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该公司目前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280米。
2.青岛三旺金属有限公司2000年8月建成,从事液压管接头加工,工商、环保手续齐全。2019年该公司拆除了大部分生产机床,目前仅保留研发车间的24台机床,含切削液的废铁屑暂存于仓库内,产生一定异味,已对废铁屑暂存库加装了异味净化装置。该公司现场使用5台机床进行样品研发,异味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要有实地检测)。该公司距离目前最近的居民楼约80米。
3.青岛新兴美塑料厂2002年10月建成,从事塑料板生产,工商、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高温熔融状态下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但在车间内能闻到一定异味。经调阅2019-2020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该公司距离目前最近的居民楼约120米
4.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共接到7起关于该区域异味问题的信访举报,其中有2起投诉人希望核实异味是否与青岛烟青玛钢厂有关,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执法人员均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查,均未发现上述三家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且青岛烟青玛钢厂产生异味的工艺正在停产改造。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立即安排对上述三家公司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和臭气浓度进行监督监测,预计9月27日取得监测报告,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将根据监督监测结果,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5 X2SD202109160146 夏庄街道办事处后古镇社区书雨路路北土地荒芜,环境脏乱差,堆有建筑垃圾。 城阳区 土壤 9月17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地块面积约80亩,为规划工业用地,归后古镇社区所有。现少部分土地建有工业企业,大部分为农业大棚种植区。仅在书雨路北侧路边和田间道路旁、大棚看护房外有少量土地荒芜,未见成片土地撂荒现象。
2.该区域环境较为脏乱,在部分大棚看护房墙外有约20立方米生活垃圾,未发现建筑垃圾堆放。
基本属实 由夏庄街道办事处责成后古镇社区立即将垃圾清理干净,已于9月18完成;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已办结
6 X2SD202109160059 姜某礼在集体山林内违法大量烧香烧纸,砍伐林木100余棵,破坏山体植被约1500平方米。 崂山区 生态 9月17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崂山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并调阅防火巡查记录,未发现姜家村社区姜某礼及其他居民在集体山林内大量烧香烧纸的行为。
2.崂山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7月发现姜某礼在姜家村社区马头涧四姑洞区域砍伐林木,破坏山体,于8月25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基本属实 1.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集体山林野外用火、毁坏林木的动态巡查力度和密度,坚决遏制非法野外用火、毁坏林木行为的发生,对巡查发现违法野外用火、毁坏林木行为,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2.由区自然资源局根据评估勘测砍伐林木数量及破坏林地面积,依据《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处罚,并限期补种树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阶段性办结
7 X2SD202109160045 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01号正对面不足50米处有一个垃圾处理站,夏天蚊子苍蝇横飞,垃圾臭水遍地,气味难闻,每年的四到十月份不敢开窗,尤其到了夜晚,垃圾车不断倾倒垃圾,臭味夹杂着噪音直到清晨。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未果。 市北区 大气 9月17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南京路垃圾收集站始建于2003年5月,位于南京路哈尔滨路路口西南角(海城加油站北侧),占地面积70平方米左右,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直线距离约为35米,承担周边五个社区3万余户居民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日转运量约为65吨。该收集站为压缩箱(车)式垃圾收集站,冲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垃圾收集站作业时段为9:00--18:00,2021年7月18日至7月28日由于市垃圾终端处理厂出现故障,造成垃圾清运工作至凌晨,工作产生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3.垃圾收集站在作业区冲洗垃圾箱(车)体,作业区三面有排水沟,有时会有少量冲洗废水喷溅在人行道。
4.经了解垃圾收集站附近的居民和经营业户,该垃圾站前期存在蚊子苍蝇横飞、气味难闻、凌晨有作业噪声的问题。8月27日起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垃圾站加装了自动除臭设备,工作时每10分钟进行除臭喷淋15秒,垃圾臭味明显减轻;每天6次对蚊蝇进行喷药消杀,目前无蚊子苍蝇横飞情况,夜间无垃圾转运作业。
5.市北区城市管理局从2021年4月中旬至2021年9月中旬,共十次办理12345热线转办关于南京路垃圾站臭味、噪声扰民等问题,均及时进行了办理回复。
基本属实 由市北区城市管理局要求南京路垃圾收集站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垃圾收运的规范化、标准化作业管理,多措并举做好冲洗除臭消杀:夏季增加除臭设备喷洒频次,每90秒喷洒15秒,减少收集站工作时段臭味;每天定时对蚊蝇进行喷药消杀,避免滋生蚊蝇。 已办结
8 D2SD202109160040 青岛市李沧区李村街道办事处夏庄路127号楼,下水管道破裂,导致污水漏到地下室,小区内臭气熏天,蚊虫众多。反映多年,有关部门仅是在地下室安装了排水泵,问题未彻底解决。 李沧区 大气 9月17日,李沧区政府组织李村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夏庄路127号楼属办公、商住混合使用楼,共11层,现有95户居民、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20家网点。
2.9月17日,李村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排查,该处污水管网无破裂、堵塞问题,排除污水渗漏的情况,同时未发现“小区内臭气熏天,蚊虫众多”的问题。
3.该处曾经由李村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管局于2019年7月查明积水原因:该楼地势低,楼基地下水丰沛,存在多处地下水不断冒溢,同时污水管网堵塞造成少量污水渗入形成。李村街道办事处为此组织人员清除淤泥,开挖引水沟90米,安装照明线路120米,将旧排水设施拆除,安装了新的排水排污泵站,自动定期排水排污。因运行后自动泵有时会出现停机问题,2021年5月,李村街道办事处为该处安装了一套手动排水设施,按时查看及时排水。
部分属实 李村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值守,每周四抽水一次,夏季雨水丰沛时视情增加抽水频次,抽干水后对该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污水管道漏点马上修复,防止污水渗漏到地下室。 已办结
9 X2SD202109160107 投诉人对X2SD202109010070回复有异议。回复中“养殖场内原氧化塘已干涸无污水”,投诉人称目前仍有污水外流,只是外流污水现场为该养殖场流转土地,称其为“消纳地”,并已种植玉米,少有人去。 莱西市 9月17日,莱西市政府组织院上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西市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院上镇母猪养殖场,位于院上镇驻地西北方向,距最近的仇家庄村约400米,处于适养区。设计存栏量3万余头。该公司工商登记、环保、土地等手续齐全;已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
2.现场核查原氧化塘确已干涸无污水,与9月2日现场核查情况相同。新建设的氧化塘中存水约15000立方米,未发现外排情况。
3.该养殖场废水经处理后暂存于氧化塘,用于消纳地作物灌溉或园林绿化,符合环评要求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鼓励支持种养结合方式消纳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相关规定。该养殖场于2020年10月流转仇家庄、徐家屯等村土地共约600亩,作为养殖废水消纳地。现场通过人工及无人机勘察,消纳地内全部种植玉米,长势良好,地内无积水;养殖场四周未发现污水外排问题。
部分属实 由院上镇政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维护好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保证正常运行,依法依规生产。 已办结
10 D2SD202109160022 青岛市平度市长乐镇大朱家村,村民朱某超利用养殖名义在村西南角占用20多亩土地建设厂房,但是在厂房内加工塑料,有异味,并且产生的污水随意排放,造成地下水污染。 平度市 9月17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朱某超”实为大泽山镇大朱家村村民朱某涛,“厂房”实为朱某涛于2011年建成的青岛金瑞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该村村南,占地面积约10亩,土地类型为规划建设用地,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工艺为塑胶原料熔化、压型加工成珍珠棉。工商手续齐全,无土地、环评、租赁协议等相关手续。
2.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已于9月14日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在以往正常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该公司生产工艺不涉水,不产生废水,未发现废水排放迹象。大泽山镇政府已于9月25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部分属实 1.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责令朱某涛于9月30日前将剩余设备拆除完毕,10月15日前拆除厂房。逾期未拆除,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2.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大朱家村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各类非法采挖、违规占用土地等行为发生。
阶段性办结
11 X2SD202109160157 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东李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某岗安排他人在李沧区东南面的双峰山挖土挖坑、破坏山体、毁坏林地10余亩。李沧区东李社区原党委书记李某福在李村河整治时霸占河道,导致河道改道;2011年在枣山南北两侧毁林平地,霸占山体14.35亩,在村集体公司办公楼区域开设饭店,毁林占地3462平方米。 李沧区 生态 9月17日,李沧区政府组织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李沧区东南面的双峰山”位于石牛山路与枣山路交界处东北侧。现场未发现双峰山山体破坏情况,2018年12月,东李社区拟在此处开垦建设怀念堂用于周边散乱墓葬点整治,但因未办理审批手续,毁林面积6387平方米,于2019年7月11日由市园林和林业局进行处罚(青林罚书字〔2019〕01号),违法行为已被责令停止。
2.李村河中游(青银高速至君峰路)综合整治工程,全长约3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截污、清淤、景观绿化、桥梁、亮化等,于2017年8月完工,经比对李村河划定的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情况,李村河中游(青银高速至君峰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存在“霸占河道,河道改道”情况。
3.枣山也称象耳山,位于双峰山西侧李沧区与崂山区交界,西侧为象耳山公园。枣山东、北侧现场未发现山体破坏现象,但在山体红线以外存在土地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东李集团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等历史存在建筑物,土地规划为非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于2015年5月12日对其非法占地2239.1平方米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青李土罚字〔2015〕2号),没收其中非法占有1638.7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设施并移交李沧区政府,其余的于2015年12月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李土申执字〔2015〕2号)。
4.“村集体公司办公楼区域开设饭店”,2013年为东李集团公司职工食堂,主要是用于职工中午就餐,2018年3月,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李沧区枣儿山酒家”对外经营。
5.4张照片证据为违建“会所”,属于违章建筑,已于2019年9月拆除。
6.3张照片证据为青银高速绿化带破坏。此处是一片杨树林,2018年青银高速两侧环境整治对此处的杨树林进行修剪,周边进行了绿化,原有的碎石场地进行了硬化,不存在破坏绿化带现象。
7.6张照片证据为违建别墅。该处建筑为青岛鹏利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东李社区居委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4762.9平方米建设房屋,2015年6月15日,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李土罚字〔2015〕3号),没收在非法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移交李沧区政府。
部分属实 1.浮山路街道办事处责令东李社区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东李双峰山被破坏林地进行恢复。
2.由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用地、破坏河道、破坏山体及林地行为。
阶段性办结
12 D2SD202109160065 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同乐3路湖光山色小区,小区垃圾遍地,无人清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公共绿地被居民圈占堆放垃圾及杂物,造成绿地破坏。小区内的湖无人清理,水体发绿且有臭味,湖中的鱼及植物存在死亡现象。小区范围内有众多树木死亡杂草遍地,一直未补种。 市北区 其他污染 9月17日,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湖光山色小区共有42个楼座,居民2127户,小区环境卫生较为脏乱,垃圾分类桶部分破损,垃圾在垃圾分类桶周围乱堆乱放。原因为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了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新的小区物业,定于2021年9月27日交接,老物业青岛广瀚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正式交接的情况下,于9月初撤出保洁队伍,仅保留两名保洁人员,导致小区环境卫生脏乱。
2.2011年-2016年小区业委会自治期间,因缺乏养护导致小区绿化大面积缺失,杂草丛生,乔木出现病虫害陆续有18棵树木死亡,未进行补种。部分一楼住户将缺失绿地的部分区域内杂草铲除,用于堆放杂物,未发现垃圾。
3.小区人工湖湖面有枯枝、落叶等漂浮物。湖水较清澈,无臭味,湖中无死亡鱼类和植物,不存在湖水发绿且发臭的问题。
4.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于7月2日致函青岛广瀚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其加强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和物业服务工作,并通过市北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其实施了扣分处理;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多次约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履行物业服务职责,加大保洁力度,直至与新物业公司完成交接。
5.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于9月16日对青岛广瀚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清理小区积存垃圾,已于9月17日完成;积极协调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前派员入驻小区与原物业公司共同做好卫生保洁工作,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于9月17日派员入驻小区。
基本属实 1.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要求青岛广瀚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捞人工湖内漂浮的枯枝落叶等杂物,9月18日已清理完毕。
2.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督,督促青岛广瀚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物业交接期间保持小区整洁有序。
3.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协调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进驻小区后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环境整治提升方案,解决圈占公共区域问题,清理住户堆放的杂物。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计划11月底前完成小区乔灌木修剪、枯死乔灌木移除,根据季节因地制宜开展绿化补种。
阶段性办结
13 X2SD202109160197 有人在东河河床上盖房,造成河道改道;村南卜家店十几亩土地被开采了几十万立方米方石子。 胶州市 生态 9月17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洋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河河床盖房实为东河西侧前澄海村村民孙某华在自家院内修建的两处防雨棚,距离河床约10米,分别约为4平方米和40平方米,养殖羊11只、牛7头,属于散养户,养殖粪污日产日清,用于堆肥。经核实,该处不在河道保护范围之内,不属于禁养区和限养区,未发现河道改道的现象。
2.前澄海村南卜家店石子开采处原为荒岭,非耕地。经走访调查,上世纪80年代,前澄海村和周边村庄村民于此处采石盖房。因该村农业灌溉需要,于2003年在此处修建约10米深,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平塘蓄水用于灌溉。该处现为蓄水平塘,自2003年以后未发现该处有开采石头、石子等行为。
部分属实 1.胶州市洋河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违规建房现象。
2.胶州市洋河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偷挖盗采行为。
已办结
14 D2SD202109160068 青岛市黄岛区榕江路177号昆仑首府,小区位于海尔大道旁边,此前此条路大车限行,从去年3月开始大车限行取消,由于小区距离道路仅有十几米,大车流量很大,产生严重的噪音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向12345反映,未解决。 西海岸新区 噪音 9月17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海尔大道”实为G228国道,位于昆仑首府西侧,距小区最近距离约30米,为双向六车道,限速50km/h,非货车禁行道路。
2.G228国道为西海岸新区的一条重要交通主干道,日均货车通行量约6000辆次,因昆仑首府与该道路距离较近,过往车辆通行时会存在噪声扰民问题。2018年5月18日,西海岸新区下发《关于调整设置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确定海尔大道为货车禁行路段,后因城市发展建设现实需求,统筹考虑城市货运需求、道路承载、支持运输企业在防疫期间复工复产等因素,结合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8〕552号)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与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0年3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设置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确定海尔大道为非货车禁行路段,自2020年4月1日起实行。
3.为切实减少噪声扰民问题,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已在昆仑山路安装禁止鸣笛标识,在下坡路段安装测速抓拍系统,同时每天安排执勤警力加大对该路段的管控力度,对乱鸣笛、超载等易产生噪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经查阅问题投诉记录,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自2021年5月以来共收到类似投诉件22件,均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作了反馈。
属实
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负责,继续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乱鸣笛等违法行为,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已办结
15 X2SD202109160170 青岛市市南区大尧路60号1号楼,楼对面是江西路116号,在这栋楼的1楼有一个顺快递的后门,有二、三十辆送快递的电动车,倒车的时候发出“请注意倒车”的声音,每天早上7点左右到晚上9点(夏季早上6点至晚上10点),只要车辆倒地就会发出声音,快递打包,撕胶带的声音刺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投诉人称多次向市长信箱反映,城管部门处理后回复“已约谈快递公司,关闭倒车声音,包装在室内进行,避免扰民”,但是快递公司至今未整改,仍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市南区 噪音 9月17日,市南区政府组织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公安市南分局、市南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快递公司位于市南区江西路118号,为青岛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第三营业部。快递公司后门与大尧三路60号小区居民楼距离约50米。
2.快递公司现有快递车辆35辆,倒车时会发出警示音,在快递件较多时,偶尔会有快递员在室外打包的情况,打包时有撕胶带的声音。
3.市南区综合执法局前期两次接到该点位举报,2021年7月6日举报占道经营,2021年9月6日举报车辆噪音,均到现场查看并依法依规处置。
属实 1.市南交警大队要求快递公司对快递车辆进行处理,倒车时不再发出“请注意倒车”的声音,避免噪声扰民,已于9月19日完成。
2.市南区综合执法局要求快递公司加强人员管理,不得在室外进行打包,减轻撕胶带声音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16 X2SD202109160092 青岛市李沧区铜川路靠进枣山路附近两侧山体严重毁绿,砍树劈石后用水泥护坡,造成山体破坏。枣山北麓,数家采石场、石材厂挖到山脊线,门口道路尘土飞扬,破坏生态。枣山南麓山体裸露,有石坑。 李沧区 生态 9月17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铜川路靠进枣山路附近两侧山体水泥护坡区域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20年12月,该项目通过李沧区发改局立项。2021年9月1日,铜川路南段两侧边坡地质灾害点应急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枣山北麓破损山体为历史上存有的采石场导致,已由李沧区政府依法关停。在枣山北麓,枣山东路以南,有一家正在经营的石材加工厂,不存在新的采石场。其中正在经营的石材加工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建筑用石加工排污许可证,但无用地及规划相关手续。现场不存在新的非法采矿问题。反映的道路为规划的铜川路延长线,当前路面未硬化,车辆经过时有扬尘现象。
3.枣山南麓现场山体裸露石坑,系2000年崂山区政府组织关停的采石矿坑,不存在新的非法采矿问题。

部分属实 1.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该区域道路的喷水作业,解决尘土飞扬问题。目前,铜川路(崂山段)延长线建设已列入政府计划,正在进行土地征收及农转用组卷报批工作。
2.枣山北麓因历史采石造成的山体破坏问题,由李沧区政府组织实施治理。
3.枣山北麓,枣山东路以南,在营的石材加工厂无用地及规划相关手续问题,由青岛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崂山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查处其违法占地行为,由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查处其违法建设行为。
4.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将枣山南麓采石场治理追加列入全区废弃采石场治理计划,全面开展现场勘察、治理初步设计等工作。
阶段性办结
17 D2SD202109160062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新马家庄村内的悦峰建材厂,村内回收工业污泥制作砖块,有异味,没有环评手续。 胶州市 其他污染 9月17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李哥庄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胶州市悦峰建材厂位于李哥庄镇新马家庄村东南侧,距离村庄最近处约20米,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该公司页岩砖生产项目于2020年4月取得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的环评批复,2020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主要原料为建筑垃圾、页岩石渣、粉煤灰及污泥等,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粉碎—搅拌—挤压—烘干—成型,配套建设有污泥储存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
2.该企业污泥原料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青岛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青岛棘洪滩水厂均签订污泥处置协议,经查阅相关台账和现场核实,未发现收集工业污泥的情况。现场检查时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公司污泥池卸料口封闭不严,污泥卸料过程中有异味产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9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责令该公司已于9月21日对污泥卸料口进行全封闭,防止卸料过程产生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已办结
18 X2SD202109160136 青岛环科废油脂利用有限公司注册厂址在莱西市姜山镇金岭工业园,但实际场所在城阳区仙山东路36号巨源集团院内。目前厂址内无废水处理设备及能力,其回收的废油中的废水去向不明;恶臭气体无法处置。 城阳区 9月17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环科废油脂利用有限公司,原注册地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东蓝家庄社区安顺路西、仙山路南,主要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营业执照、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许可等手续齐全,属于环评豁免类。该企业2019年9月在夏庄街道仙山东路35号院内东侧设废油脂收集中转办事处,不进行生产加工。2020年5月25日,企业申请变更地址,由原注册地变更至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金岭工业园。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事处无生产、经营行为,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2.该企业中转办事处只用于仓储中转,暂存回收的废弃油脂,不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收运的废弃油脂积攒到一定量后,运送至河北金谷增塑剂有限公司,期间不产生废渣、废水。
3.该企业中转办事处现场未有明显臭味,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于9月17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监督性检测,四个点位结果显示均不超标。
部分属实 1.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责令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油脂存储容器密闭不外溢,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厂区环境整洁。
2.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已办结
19 D2SD202109160070 举报人曾反映:“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延吉路162号,2008年之前楼下的土地是绿地和活动用地,现在海诺公司(市南财政局持股的公司)将此处绿地改为商住用地,破坏土地原貌,建设三栋公寓,违背了中央300米见绿,500米见公园的精神。每天6:00-20:00在楼下的土地上施工,产生噪音。”回复结果表示“5.现场核查时该工地由于连日降雨基坑积水,处于停工状态,工地大部分区域用密目网覆盖,工地四周设置有3米高围挡,大型机械旁设置有可移动隔音板。”但实际此处无隔音围挡,现在噪音依然严重。 市南区 噪音 9月17日,市南区政府组织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延吉路旧城改造八号地块项目工地四周除北侧一段长约150米的围墙外,其余位置均设置有3米高围挡。该段围墙为工地与海延雅居小区之间分界墙。前期工地在靠近围墙侧施工时,采取设置移动隔音板的方式,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的影响。
2.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9月19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地噪声进行检测,符合相关标准。
属实 1.八大湖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海诺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于9月30日前补充设置隔音围挡。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如发现噪声超标将依法处置。
阶段性办结
20 X2SD202109160155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刘家下河社区村主任付某禹在刘家下河社区南边山的水库上方,毁坏大片林木,建1座1000多平方米的别墅;在该处别墅的上方隐蔽处,即该社区山上原来废弃的石场边,破坏山体,毁坏林木盖了一座1000多平方米的二层别墅。产生的生活的污水、垃圾污染周围环境。 李沧区 生态 9月17日,市园林和林业局会同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刘家下河社区护林房西南山沟低洼处有一栋三层建筑,占地面积395.9平方米,院门口挂有“刘家下河社区怀念堂”不锈钢竖牌,系刘家下河社区于2013年传统墓葬点迁移时建造。该处建筑用地性质为林地,未办理审批手续。2016年5月26日,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刘家下河社区居委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12月,九水街道党工委给予时任刘家下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怀念堂未正式启用,一直未拆除。现场除当年建设该建筑外,其周边的山林、山体未见明显被毁、人为破坏现象。
2.山上二层建筑系刘家下河护林房,为林业直服设施,所在地块为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根据《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林业直服设施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014年,经原李沧区农业办公室批准,该护林房开始建设,面积700余平方米,建成后作为刘家下河森林防火办公室(加挂九水街道森林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基地牌子)使用至今。楼内现有器材室、值班室、培训教室,非个人住宅。该护林房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该区域未发现生活污水,但存在少量垃圾。
部分属实 1.李沧区政府区争取于2022年3月31日前依法依规完成违建怀念堂后续事宜整改
2.市园林和林业局会同李沧区政府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杜绝违法开采、毁林等违法行为发生。
3.市园林和林业局配合李沧区政府尽快完成周边环境清理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阶段性办结
21 X2SD202109160244 前任书记张某,破坏山坡和水库,未办理任何手续,建设一栋楼房,污水排入河道近十年,污染环境。 崂山区 9月17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北宅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区域位于北宅街道办事处张家社区停车场西侧约40米,1990年8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原为张家社区居委会办公用地,2009年翻建成现状楼房,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面积约1480平方米。该楼房内设张家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和社区卫生室,其余为15户小产权房。
2.该楼房距离最近塘坝直线距离约750米,且在塘坝下游,未发现破坏山坡和水库的现象。
3.该楼房配建有一处化粪池,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社区定期组织清掏。2019年10月,北宅街道办事处实施张家社区污水等综合治理工程,已将该楼原化粪池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排入河道。
部分属实 北宅街道办事处已启动实施石岭子以北30个社区(含张家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此楼房已纳入张家社区村庄规划范畴并予以完善手续。 已办结
22 X2SD202109160050 青岛市地铁四号线登瀛车辆段施工阻塞原先河道,且在被征用地块筑起目测四五米高土台,投诉认为破坏生态环境。 崂山区 生态 9月17日,青岛市地铁集团协同崂山区交通运输局、崂山区农业农村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及施工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登瀛车辆段范围分布有2条河道,东侧为岭西河道,西侧为西登瀛河道。两条河道改造的洪评报告、环评报告、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崂山区水利局行政审批单等资料齐全。岭西河道已施工完成,河道宽6-9米、深6米,河道畅通无阻塞。西登瀛河道正在依据设计进行改造施工,原河道宽9米,改造后河道宽为18米、深5米。目前箱涵段已施工完成,正在准备开始明挖段施工,施工段与原河道接口处畅通,不存在阻塞现象。
2.4号线登瀛车辆段场平标高为8.45米,该场地原标高为3-4米,需要进行回填。西登瀛河道西侧存在约7米高的土堆,总计约为1万立方米,为用于车辆段及正线车站回填临时存放的土方。现场土堆采用防尘绿网全覆盖,施工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部分属实 由青岛地铁四号线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日常巡查检查,保障登瀛车辆段施工区域内河道畅通,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的各项要求,确保周边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已办结
23 D2SD202109160020 青岛市平度市蓼蓝镇双柳树村,村书记杨某林占用村西和村北的耕地,放置较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平度市 土壤 9月17日,平度市政府组织蓼兰镇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双柳树村位于蓼兰镇驻地东8.2公里处,2020年11月双柳树村与其他6个村合并为何家店新村,杨某林担任何家店新村党委书记。杨某林从未在双柳树村承包土地,也无证据证明其在此处放置较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双柳树村村西和村北的耕地内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周边距离村庄约15米的排水沟内有部分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未占用耕地,经走访附近耕地户及部分村民,该处垃圾主要来源于附近村民修建房屋的建筑废弃物和日常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蓼兰镇政府已对何家店新村各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未发现垃圾乱倒现象,已于9月19日将排水沟内的垃圾清理完毕。
2.蓼兰镇政府持续加大对村庄周边的日常巡查和宣传力度,确保垃圾投放规范,清理及时。
已办结
24 D2SD202109160050 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王台路1003号石料厂(没有名称,老板是邵某栓,王台生物制热电厂北门对面),每天夜间23:00开始偷偷加工,该厂房没有环保手续。 西海岸新区 其他污染 9月17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王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台镇王台路1003号石料厂”实为青岛天圣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王台街道王台路1003号,经营范围为市政工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商手续齐全。
2.该企业租赁青岛华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于2020年3月建设了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等建筑废弃物破碎设备,并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3.2021年3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建筑废弃物破碎设备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部门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处罚违法行为清单(第一批)》(青环发〔2020〕64号)规定,企业建设的建筑废弃物破碎设备未使用,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符合免予行政处罚情形,依法进行了免予行政处罚。2021年5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该企业进行夜查,现场未生产。
4.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内建设了建筑废弃物破碎设备并有再生骨料堆存,经调阅企业进料单等相关资料,该企业建筑废弃物破碎设备自2021年7月开始根据进料情况间歇使用,可能存在夜间生产的行为。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针对企业建设的建筑废弃物破碎设备已使用,于9月17日对企业建筑废弃物破碎设备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环保验收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王台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巡查,责令青岛天圣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严禁擅自投入生产。
阶段性办结
25 D2SD202109160047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西北岭村23号,有一家生产冷柜的厂家,无环评手续,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也无环保设备,化工,原料桶私自处理,每天晚上偷着干活。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下疃村青烟路西100米即墨堡尔制冷设备厂,生产冷柜,无环评手续,无危险处理资质,也无环保设备,化工原料桶私自处理,每天晚上偷着干活。 即墨区 其他污染 9月17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安街道西北岭村23号产冷柜的厂家”实为青岛赫强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西北岭村村南。该公司2021年5月建成投产,工商、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冷柜生产,年产冷柜5万台。该公司化工原料桶由供货厂家回收循环利用,且已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车间正在生产,危废暂存场所内放置了3个原料桶,供货厂家尚未回收;企业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未发现私自处置危废行为;检查发现危废台账不齐全。
2.即墨市堡尔制冷设备厂,位于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下疃村村南工业园,2018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冷柜组装生产,按照《建设项目分类名录》(2021),无须办理环保手续。企业已于2021年4月份停产,2021年5月10日注销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即墨市堡尔制冷设备厂车间未生产,部分生产设备已出售转让,无近期生产痕迹,未发现原料桶等危险废物。经了解原负责人,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发泡工艺,无危废产生。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青岛赫强电器有限公司的“危废台账不齐全”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月18日企业已拆除生产设备不再生产。
2.北安街道办事处督促即墨市堡尔制冷设备厂已于9月18日将全部生产设备清理完成。
3.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26 D2SD202109160056 青岛市胶州市城区三河(护城河,云溪河,东干渠)治理不完善,护城河广州路到福州路河段有污水排放,有臭气,有鱼类死亡。 胶州市 9月17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云街道办事处、阜安街道办事处、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0年起,胶州市组织对城区云溪河、护城河及市东渠进行综合整治,2017年全面完工。按照治河先治污的原则实施了雨污管网改造,对沿河污水直排口全部改造完成,将污水全部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实施河道清淤清障、生态护坡、加固堤防;实施水质净化工程,建设补给水净化厂,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实现河道生态补水;实施绿化照明等工程,打造滨河休闲空间。河道整治完成后纳入市政、环卫、园林统一管理。
2.9月15日,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河道巡查中发现护城河福州路桥南侧雨水暗渠出现污水溢流,立即对该处上下游管道进行排查,发现海尔大道与扬州路路口西北侧检查井处存在淤堵,导致此处发生污水溢流。9月16日,已聘请专业疏通队伍进行抢修,9月18日该处暗渠已不再溢流。
3.护城河(广州路至福州路段)河道内水质清澈,无异味,河道内有少量漂浮树叶、枯枝,日常巡查中未发现死鱼现象。9月17日,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护城河广州路至福州路段进行了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坚决杜绝违法排污行为,对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强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清淤疏通,确保管网引排通畅、良好运行;加大河道补水力度,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实现城区河道水清、岸净。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