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

2024年05月06日 07时
  
状况:
等级: 一级
首要污染物:
温馨提示:非常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注:以上为仪器实时直传数据,未剔除可能因仪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异常值。数据更新时间为每小时的第20分钟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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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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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81发布时间:2024-03-04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对青岛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15日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

受理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电话:0532-82899917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整改任务内容

检测弄虚作假,抽查的滨州市、东营市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均存在问题,其中滨州邹平市广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中心在车辆明显排放黑烟情况下,仍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抽测东营市4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不合格率达38.6%。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2022年7月下旬,组织全市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一是组织全市检验机构对照国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标准和定期检验规范开展站内自查,并签订《规范检测承诺书》;二是组织各分局采用现场检查、远程监控和数据核查等方式,重点严查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和不规范检测行为。此次共检查全市在营检验机构114家,发现问题79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对检验机构采取自行整改或停线整改的方式,其中77家自行整改,2家停线整改,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已依法立案处罚。

(二)将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纳入年度执法计划,2022年11月开展非道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全市共现场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489台,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4269台,对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立案处罚32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845台,未发现冒黑烟机械。交通运输部门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60台,未发现冒黑烟机械。

三、销号验收情况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我市于20237月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并于20237月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对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销号验收。20242月,省生态环境厅向我市印发销号验收意见,认定我市已完成此项任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