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

2024年05月06日 06时
  
状况:
等级: 一级
首要污染物:
温馨提示:非常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注:以上为仪器实时直传数据,未剔除可能因仪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异常值。数据更新时间为每小时的第20分钟前后。

空气质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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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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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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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环保督察>山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55) 整改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656发布时间:2022-03-07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青岛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青环督改办〔2019〕2号)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5)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各区市和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对本行业涉及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相应的进场管理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到位。对未登记备案喷码、冒黑烟超标排放、违规进入禁高区的非道机械禁止使用。每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021年8月-12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区市共检查建设施工项目3130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7139台,发现未喷码550台,督促整改563台;发现冒黑烟7台,发现违规进入禁高区9台,已全部督促整改。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编码工作属动态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市申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39万台,审核编码4.25万台,喷码4.14万台。山东港口青岛港自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全部完成环保编码喷码。

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公示电话:0532-82899920;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日);受理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