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

2024年05月06日 16时
  
状况:
等级: 二级
首要污染物: PM2.5
温馨提示: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注:以上为仪器实时直传数据,未剔除可能因仪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异常值。数据更新时间为每小时的第20分钟前后。

空气质量图片
温馨提示
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空气质量
AQI
 
62
空气质量
PM2.5
 
44
μg/m3
空气质量
PM10
 
63
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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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点击量:354发布时间:2020-03-04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

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按照青岛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青环督改办〔2019〕2号)要求,现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2018年省环保督察以来我市对全市砖瓦窑企业全面深入排查,组织砖瓦炉窑企业专项整治,解决砖瓦炉窑企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直排、治污设施不配套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污染问题。全市共排查砖瓦炉窑企业28家,其中11家砖瓦炉窑企业完成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窑炉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12家砖瓦炉窑企业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关停取缔2家砖瓦炉窑企业停产整治,2家砖瓦炉窑企业停产待拆迁;1家新建砖瓦炉窑企业,已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配套建设高标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改情况见台帐)。

公示时间:202034日至310日,公示电话:0532-82872713;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日);受理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3 整改公示说明 -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