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督察工作以来,城阳区全面贯彻落实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过夜,责任落实不过夜”,提高办件质量和效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月16日,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批信访举报件反映“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与书雨路交界,路南的永顺发建材租赁市场,夜间生产噪声扰民”问题。
接到举报材料后,夏庄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位于王沙路与书雨路交界处路南的青岛永顺发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及建筑机具租赁,现场未发现生产加工设备和生产加工现象。
5月17日上午,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以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和夏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前往现场督导。
督导组现场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案件调查情况的汇报,对相关部门和企业下一步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督导组强调,要加大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相关街道要加大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合法经营;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晚10:00到早6:00之间不得从事装卸货物等易产生噪声的操作,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