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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 0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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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青岛市情况(第二十六批)
点击量:3744发布时间:2021-09-30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六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55件(来电11件,来信44件)。截至9月30日,已办结24件,阶段性办结31件。其中,责令整改24家,立案处罚1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6批2021年9月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200062 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徐家东山上,建设了封闭式的陵墓园,投诉人认为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反映未果。 市北区 生态 9月23日,市民政局组织市北区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徐家东山是附近8个自然村村民的祖坟地,已有600余年的历史,山上现有坟墓主要为附近村民坟墓以及经营性公墓福宁园。
2.徐家东山上村民坟墓系600多年来附近自然村村民自发殡葬行为形成。2015年,针对徐家东山散布的大量坟墓,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平坟头、改卧碑的生态化整治,并进行绿化美化。经查,根据山林防火工作需要,徐家东山周边建设了围挡墙,分别在不同方向留有入山口,村民坟墓未采用预制墓穴等硬化手段,外围无任何封闭式建筑物和设施,非“封闭式的陵墓园”,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情形。
3.福宁园公墓位于徐家东山,毗邻福州北路,始建于1954年(为青岛市第五公墓),1999年经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改造为园林植树式公墓,属封闭式经营性公墓,相关审批手续齐全。现场检查,该公墓采用树葬方式,地下未采用预制墓穴等硬化手段,骨灰安葬后植树并安放艺术形式的标识,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4.2017年以来共接到同类信访件3件,均按照规定答复处理。
不属实 已办结
2 D2SD202109200061 两河东侧,保利海上罗兰小区西侧的污水井都会不定时外溢,外溢出来的污水臭气熏天。 西海岸新区 其他污染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两河东侧保利海上罗兰小区西侧的污水井”为两河东岸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井,该污水管线主要用于收集两河路以东、辛屯路以西、胶州湾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区域的生活污水。
2.保利海上罗兰小区西侧共有19处检查井,其中1处检查井有污水冒溢。
3.该区域存在雨污混流问题,且污水管线所处位置地势低洼,在遇强降雨天气时(9月20日该区域降雨量为52毫米),部分雨水混入污水管线,致使该污水管线超负荷运行,发生污水冒溢,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已当即组织管线养护单位对冒溢检查井进行抽排,尽快解决污水冒溢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周边区域污水收集率,已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下游滨海大道压力污水管线和污水提升泵站,计划10月底前完工。
属实 1.由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负责,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该区域雨污混流问题排查工作,后根据摸排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分步推进实施。
2.由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负责,加快推进滨海大道压力污水管线和污水提升泵站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3.由区公用事业集团负责,进一步加大污水管线巡查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3 X2SD202109200241 投诉人称,平度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香店街道办事处)伙同大泥河头村村委骗取村集体土地基本农田一千多亩,违法建楼房、搞房地产、建厂房。 平度市 生态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凤台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区域位于凤台街道办事处青啤大道以东、登州路以南、潮州路以西、宏伟一路以北,原为大泥河头村集体土地,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合计894.142亩。1997年至2020年期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先后完成了对该块土地的征收及补偿工作,并将土地性质划转为商住用地2宗(约402.384亩)、工业用地19宗(约388.121亩)、公益事业用地5宗(约103.637亩)。土地征收及补偿符合相关规定,未占用基本农田。
2.该宗地块个别企业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私自进行建设行为,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进行查处:青岛格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了5处共3303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建筑物,2013年11月份,开发区管委组织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青岛海汇铁塔机械有限公司违规建设一处面积19102.94平方米的建筑物,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11月18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建无需拆除;海州路与厦门路交口南20米路东大泥河头市场大棚南侧及东侧一处约3000余平方米混凝土钢架结构建筑,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0月20日对该处的二层建筑进行了拆除。
部分属实 1.平度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建局、凤台街道办事处对大泥头村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该地块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违规建筑依法进行拆除,计划10月31日前完成。
2.平度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处片区的监管巡查力度,严防违法行为发生。
阶段性办结
4 X2SD202109200303 小城西村徐某伟把徐某庆1999年9月分的位于村东的口粮田挖沙盈利。 平度市 生态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仁兆镇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徐某伟、徐某庆为仁兆镇小城西村村民,徐某庆1991年承包的土地位于该村村东约20米处,面积约1亩,属口粮地,系其在本村唯一土地。
2.该地块目前种植花生,长势旺盛,无挖沙现象。通过调查徐某庆本人及该村干部群众,自其承包该处土地以来无挖沙采沙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5 X2SD202109200151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马连庄镇唐家庄村唐家庄中学北700米左右有一处大型养猪场,猪的粪便及猪尿等排泄物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周围的农田土地中,严重污染土壤,臭气熏天,污染环境。多次反映未果。 莱西市 9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马连庄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养猪场”实为青岛华育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唐家庄村北约800米处,距离唐家庄中学约700米,属适养区。从事种猪养殖,现存栏母猪及仔猪5千余头,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工商登记、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动物防疫、环评批复及验收等手续。
2.该公司已按环评要求建成粪污处理装置、沼气池、沼液暂存池等环保设备;承包377亩农田和110亩林地作为消纳地;场区内已实现雨污分流。该公司粪污经固液分离,干粪发酵后还田,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后进入暂存池,定期用于消纳地灌溉。粪污处理方式符合环评要求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3.现场巡查,未发现该公司向消纳地以外的农田土地排放粪污、污染土壤的问题。
4.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周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5.截至目前,莱西市有关部门共接到9次关于该公司的投诉,均按时办结回复。
部分属实 马连庄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禁出现粪污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6 X2SD202109200116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建筑承包商姜某孝的三层楼房万余平方米,做为一处养殖场,寄养部分牲畜,异味、污水对企业及学生造成影响。 胶州市 大气 9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姜某孝养殖场位于胶州市第二十八中学西侧约700米,仅在三层楼房一楼养殖,面积约1千平方米,现存栏生猪48头、牛16头,属于散养户,不属于禁养区,距离最近居民区约800米。
2.该养殖户已配套建设了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养殖污水通过管道排至防渗贮存池,粪便存放于干粪棚,定期外运还田。现场检查时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由九龙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养殖户加大除臭剂使用频次,及时清理产生的粪污;同时,加大对该养殖户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已办结
7 X2SD202109200253 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拜泉路以南、南京路以北的青岛生物科研交流中心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市北区 噪音 9月21日,市北区政府组织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生物科研交流中心项目位于市北区拜泉路以东、规划清江支路以南、南京路以北,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为青岛城发筑康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距离最近居民楼约40米。
2.施工场地已设全线围挡,场地内停放有3台液压破碎机械、2台挖掘机。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夜间违规施工行为。
3.该项目于2021年8月进场平整场地,9月1日起清运土石方,9月16日起机械支护,施工过程产生较大噪声。9月17日周边群众到工地反映机械噪声过大,9月18日起停止施工至今。
属实 1.海伦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施工单位在靠近居民区位置设置移动式隔音屏,已于9月26日完成;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严禁违规夜间施工。
2.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在工地设置隔音屏且正常施工后,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工地进行噪声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3.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已办结
8 D2SD202109200019 田横岛旅游度假区拖车口村原村支部书记孙某正和原村主任孙某玉在任期间,将村东南侧的十几亩耕地划分成14块建房地块,将建房地块出售给外村人员,购买的人员在地块上进行建房,至今未恢复耕地。 即墨区 土壤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地块位于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拖车口村东南侧,占地面积2145平方米,原地类为耕地。2009年1月,原拖车口村委出售该地块建楼房,共有14户购买并建设了房屋,其中,2户为本村人员,12户为外村人员。2014年10月,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对拖车口村委(其中10处住宅)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现该地块办理了农转用审批手续,土地性质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现场14处住宅正常使用。
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对其余4处房屋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立案查处。
2.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加强巡查,严禁违法违规新建房屋。
阶段性办结
9 X2SD202109200228 聚源物业有限公司破坏人行道绿化带(吉林路41号与章丘路拐角)建停车场。 市北区 生态 9月21日,市北区政府组织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吉林路41号与章丘路拐角区域位于聚豪科技广场小区内,该小区于2002年1月交付使用。根据青岛市规划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吉林路41号与章丘路拐角区域规划为停车区,不属于小区规划绿地,但项目交付前开发商对该区域约600平方米空地进行了绿化。
2.2007年10月16日,该小区物业青岛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可利用吉林路41号至章丘路段设置停车场。随着小区业主车辆不断增多、停车位紧张,2015年青岛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该区域建为3处停车区共44个停车位,并设置挡车杆进行统一管理。
部分属实 由辽宁路街道办事处要求青岛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加强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已办结
10 X2SD202109200083 青岛胶南市大场镇下辖村马家滩村,位于镇驻地5公里处,有移动破碎石子机多台:
1.作业车辆导致路上尘土飞扬。
2.无环评手续,现场扬尘严重,无证排污,无废气处理设施。
西海岸新区 大气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机场建设指挥部、大场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马家滩村”是位于部队建设项目范围内,已于2020年拆迁。经向有关方面了解,该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就地进行大量土石方和碎石回填,车辆经过时,会有扬尘污染现象。
部分属实 通过有关方面要求作业单位加强对本作业区域的监管力度,加大施工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频率,严格控制项目进出车辆,同时做好石料堆放区域密目网覆盖。
阶段性办结
11 X2SD202109200266 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古岛社区锦盛公路南端,青岛忠群集团违法破坏林地30余亩建养猪场,无环保手续,异味扰民,空气污染严重。 城阳区 9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城阳区农业农村局、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养猪场”系青岛玉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搬到现址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三路南段,古岛社区西侧,实际占地面积约77亩。该养殖场及东、西、南侧为苗圃用地,北侧为原金岭工业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古岛社区)约1000米。
2.现养殖场土地规划性质为林地(具体分类为苗圃地),2020年养殖场建设之初,原种植户将枯萎死亡树木进行了采伐,存活树木进行了移栽。该地块原种植苗圃的砍伐、移植经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林业科室监管备案。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5月20日对该养殖场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于2021年6月4日分别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函告报备,尚未收到回复意见,该养殖场使用林地手续正在办理。棘洪滩街道于2021年5月20日对该养殖场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2021年6月17日,青岛玉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统一编码:2106-370214-04-01-959748)。经核实“该项目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目前生猪养殖场使用林地手续正在办理。
3.青岛玉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原养殖场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该公司新址尚未全部完成建设,有部分圈舍正在建设中。现有存栏生猪1000头,计划存栏生猪2000-2100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为登记表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现址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进行备案。
4.该养殖场建有粪污沉淀池一处,约850立方米,粪污定期拉运至西毛社区果园、苗圃地,自8月10日以来已拉运2次。企业定期对沉淀池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场界外未闻到明显异味,猪舍及沉淀池周围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9月22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猪场周边4个点位进行恶臭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执法人员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青岛玉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已于9月22日完成备案。
2.由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对企业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由棘洪滩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尽快补办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手续。
4.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区农业农村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12 X2SD202109200079 胶州市金色家园小区18号楼2单元101户在共有阳台外墙上搭建长6米,宽2米的雨棚,投诉人认为会产生噪音;业主整改后,再次占用公共绿地摆放桌凳、修小路。 胶州市 噪音 9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金色家园小区18号楼2单元101户南侧为该住户大门,该住户在大门上方安装一处遮雨棚,宽约1.9米、长约5米,经相关部门认定不属于违法建设,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
2.9月14日,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该住户占用绿地的大理石地面、石桌和石凳进行了拆除。9月16日,该住户将拆除的石桌、凳再次摆放于公共区域,并间隔铺垫4块大理石板用于出行踩踏。9月21日,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组织对摆放于公共区域的石桌、石凳及铺垫的大理石石板移除。
部分属实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及时查处占用公共区域的问题。 已办结
13 X2SD202109200287 丁家庄南山山头公园位于香港中路、台湾路交界处,2015年银海大厦施工后,部分山体被破坏,山体裸露,原有植被被破坏,现场有不少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 市南区 生态 9月21日,市南区政府组织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丁家庄南山山头公园位于香港中路、高雄路交界处,银海科技大厦位于该公园东北侧。大厦主体工程2015年完工,主体工程距离山体8米左右,山体立面与地面垂直,山体立面用混凝土进行了支护,建设手续齐全。
2.丁家庄南山山头公园内有1处活动场地,约200平方米,原为居民活动的裸露土地,2016年区教体局对地面进行铺砖硬化,并安装健身器材。未发现破坏山体、植被及山体裸露现象。公园绿地内存有少量废弃绿色防尘网等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1.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对山头公园绿地内垃圾进行清理,并保持好周边的环境卫生。已于9月21日清理完毕,完成整改。
2.珠海路街道办事处与区城管局加强对该区域巡查,指导、督促青岛丽景大酒店对山头公园进行维护管理。
已办结
14 X2SD202109200082 蓼兰镇西吴村建一养殖场,距离住户130米,粪便遍地,污水乱排。 平度市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蓼兰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养殖场”实为青岛幸福畜牧有限公司,位于蓼兰镇西吴家村东南约130米处,2007年4月建设,建设干粪棚60立方米,二级沉淀池20立方米,氧化塘4725立方米,均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条件,建设容积符合畜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2009年3月1日李某科租赁该养殖场,现存栏肉鸭17000只,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无需办理土地手续,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
2.养殖场2019年便采用稻壳垫料饲养,肉鸭出栏后一次性运走用于加工有机肥,养殖过程无污水产生。前期未采用稻壳垫料饲养方式时,因沉淀池或干粪棚清运不及时,导致粪污外溢,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现场未发现粪便随意堆放现象,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部分属实 1.蓼兰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该养殖场规范日常管理,保持场内卫生,及时喷洒除臭剂,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2.蓼兰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养殖企业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已办结
15 X2SD202109200331 巫峡路22号公寓楼屋后两头各有一棵大雪松树,屋后空地上20多棵树全部被砍伐,巫峡路23号园子里30多棵大树也被砍伐。 市南区 生态 9月21日,市南区政府组织八大峡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巫峡路22号为一栋三层别墅楼,95年建成,属个人房产,已闲置十余年。楼北侧空地约60平方米,未见种植雪松和其他树木,现场也未见砍伐树木的迹象。
2.巫峡路23号为中泰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属自管房,楼东侧有院子约150平方米,院内及周边绿化带内树木均完好,未见砍伐树木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16 X2SD202109200238 大城村养猪户李某军多年以来一直在村中养猪,所排出的粪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21年6月份经镇政府清理,但该户把剩余的猪偷偷运到自己现在的居住地饲养,夏季期间苍蝇蚊子很多,粪便气味难闻,前段时间又运部分猪只到原饲养地(离他现在的居住地南300米也是在我们村中)进行饲喂。 平度市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崔家集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李某军养猪场位于平度市崔家集镇大城村,共有两处养殖场地。李某军于2007年在其住所开始生猪养殖,现存栏生猪77头;2012年又在其东面庭院开始养殖,现存栏100头。为非规模化养殖,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系农村庭院养殖,无需办理工商登记、环评备案等手续,两处养殖场所均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现场有异味,未发现粪便外排现象。
2.崔家集镇政府督促李某军于2021年5月17日将东面庭院原有生猪全部销售,并寻找空置养殖场地搬迁,未销售完的母猪饲养在其住所处,7月20日,李某军又将其住所处母猪新下的部分仔猪迁往东面庭院饲养。因距离周边村民房屋较近,粪便异味较大,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1.崔家集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养殖户的日常巡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清运产生的粪便,降低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
2.崔家集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辖区内的养殖污染摸排和治理工作,严防养殖污染现象发生。
已办结
17 X2SD202109200175 曲戈庄工业园有污染企业,园区内有一处厂房为建筑垃圾收集点,每天晚上收垃圾,污染环境。 李沧区 土壤 9月21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办事处、李村街道曲戈庄社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区域是曲戈庄社区装修垃圾暂存点,面积300平方米,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6号院内,主要从社区收集装修垃圾在此暂存,在密闭厂房内分拣分类后,可回收物出售,其他垃圾外运至垃圾消纳点。
2.现场存有30立方米的装修垃圾待分拣,地面简易洒水。3.垃圾收集时间不固定,白天为主,时有夜间收集。周边一公里内没有居民区,厂房周边未发现污染环境现象。
部分属实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暂存点于9月30日前安装洒水防尘设施,并加强对该暂存点的监管,装修垃圾分拣时必须进行洒水降尘方可作业;督促曲戈庄社区加强暂存点周边环境卫生清理,避免出现扬尘污染情况。 阶段性办结
18 X2SD202109200263 胶州市福州南路228号书香名苑:
1.小区只有一个出口,噪声扰民,尾气严重。
2.小区违规施工,扬尘严重。
3.新希望乳业和旭辉银盛泰之间的少海大道,扬尘严重。
胶州市 大气 9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书香名苑小区设有东门和南门,其中东门为车辆进出口,南门因道路施工处于半封闭状态,仅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东门距离福州路约50米,属城区主要交通枢纽,车流较大,存在一定的车辆噪声和尾气问题。
2.现场检查未发现书香名苑小区存在施工情况,据了解,9月4日--6日因小区内部道路出现部分破损,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组织对破损道路实施补压沥青层作业,施工期间正逢降雨,无扬尘污染。
3.少海大道为一期太湖路市政工程,全长2491米,于2020年10月1日开工建设。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彩钢板围挡,现场堆放的砂石物料堆已全部覆盖,施工现场配备雾炮、洒水车等抑尘设施。现场检查时部分土地裸露,施工过程中偶尔有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现象。
部分属实 1.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在南侧道路硬化完成后,及时组织开放小区南门,降低东门车辆出入影响。
2.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少海大道施工方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抑尘措施,同时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到位。
3.少海大道施工方已于9月22日前对部分裸土进行了覆盖。
已办结
19 X2SD202109200343 青岛开创建材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崂山区 其他污染 9月21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中韩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青岛开创建材有限公司原位于崂山区中韩街道董家下庄社区529号,成立于2000年7月,主要从事室内外装饰装潢,门窗、楼梯制作与安装,家具制作以及建筑材料等的销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公司于2020年3月停止生产并搬离,2021年7月办理了公司迁出手续。厂房现为空置状态,无生产加工和经营情况。
部分属实 由中韩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已办结
20 X2SD202109200289 黄岛区江山路和峨眉山路之间,青岛研创中心和金岛花园小区南侧,以及孝河的北侧,东西长约250米,宽约25米,有一地块自2006年荒废至今,除夏季外砂石裸露、扬尘严重。多次反映未果。 西海岸新区 大气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地块位于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峨眉山路社区金岛花园小区南侧至小河沟北侧,东西长约250米,宽约25米,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
2.该地块是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薛辛庄村民委员会的土地延包地,已按程序分配给本村的26户村民,由村民自行根据季节情况及农作物生长习性来耕种。前期,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共收到类似问题投诉件2件,都按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反馈。
3.该地块现种植有蔬菜等农作物,在无农作物耕种的时节,可能会有土地裸露和扬尘问题。
基本属实 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大对该区域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已办结
21 X2SD202109200325 即墨区文化路新安小区,26号楼前7号2层,门口垃圾桶异味扰民。 即墨区 大气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新安小区位于即墨区文化路313号,24号楼西侧约5米处有一垃圾箱放置点,放置了4个分类垃圾箱,分别是1个厨余垃圾箱和3个其他垃圾箱,为2010年设置的公共垃圾投放点,原为4个铁方垃圾箱,2021年5月,区环卫中心将其更换为4个分类垃圾收集箱。垃圾箱的清运和日常管理由区环卫中心负责,每天安排专人对垃圾统一收集,日产日清,垃圾桶每周清洗。现场26号楼周边无垃圾箱,24号楼西侧的4个垃圾箱外观比较整洁,内有垃圾且轻微异味。
基本属实 1.通济街道办事处立即协调区环卫中心对垃圾箱的垃圾进行了清运,当天已清理完毕。
2.通济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卫中心加强日常巡查,对垃圾箱做到每天冲洗卫生消毒灭杀,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22 X2SD202109200344 2008年前后,城阳区河套街道罗家营社区干部杨某界承包了村集体只有2亩地左右废弃的炼油厂(位置坐落在社区西北面,现社区公墓路南边)。厂墙外四周乱占乱建,占用农民口粮地。2020年10月份,杨某界以修河坝的名义,向大沽河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污染垃圾,造成河水污染。去年10月份连续几个月的时间里,利用深夜用无数车辆向大沽河到无数车垃圾。 城阳区 土壤 9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河套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杨某界租赁地块位于社区西北,面积为2.68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2005年6月杨某界与罗家营社区签订了租赁合同,从事包装生产,租期为30年。该厂区院墙东面为水塘,西面为果园,南面为农用地,北面为社区道路。经现场核查,2006年,杨某界在厂墙东侧违规占用约0.4亩耕地,建设了板房。
2.大沽河(罗家营村段)岸边有护堤土堆,是经过长期冲刷后岸堤有坍塌现象。为防止涨潮时海水漫过河堤浸泡岸边的近千亩国家公益林,2020年10月,经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社区用康复大学施工现场的基坑泥进行堤坝加固,不会对大沽河水体造成污染。现场核查时,落潮后大沽河里未见生活、建筑及工业垃圾。
部分属实 1.河套街道办事处责令杨某廷10月8号前自行拆除板房。
2.河套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违法占地行为发生。
3.河套街道办事处督促罗家营社区加强对河岸及社区周边巡查力度,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混合垃圾的监管工作,严格管控社区拆迁、项目建设单位废弃物处置去向。
阶段性办结
23 D2SD202109200012 张家楼街道小崔家庄村262号,房屋西侧有一条大街未硬化,未硬化的道路上会产生扬尘。 西海岸新区 大气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张家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小崔家庄262号住户位于村庄最北侧,房屋北侧和西侧系基本农田,其房屋西侧的道路为通往农田的一条压实生产路,宽约4米,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
2.因该道路是生产路,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之规定,无法进行硬化。
属实 由张家楼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该区域定期洒水降尘。 已办结
24 X2SD202109200259 因李哥庄镇雨污没有分离,排涝期间,大量雨水、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灌入青岛桃源湖冉旭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虾池内,强行排涝行为造成该公司养殖区域内养殖的咸水虾、淡水鱼大部分被冲走,没冲走的咸水虾由于污水,死亡率高达90%以上。 城阳区 9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城阳区政府组织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分别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青岛桃源湖冉旭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陈家埠子村东、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黄家庄社区西、204国道以南,主要从事渔业养殖,养殖、环保手续齐全。公司所属区域地势较低,其南北两侧各有1条约1米深排水沟,是胶州市李哥庄镇204国道以南区域汛期向桃源河排涝的主要流经通道。该公司筑有高度约1米的堤坝,现场未发现雨水、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灌入虾池现象。
2.自2014年起,李哥庄镇工业污水已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2021年4月,李哥庄镇204国道以南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将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204国道以北个别村庄雨污分流管网不完善,汛期暴雨时,由于管网容量限制,会出现生活污水随雨水管道溢流至204国道以南的防汛排水沟内的情况。
3.2020年8月-9月,受台风影响,李哥庄镇普降暴雨导致雨污水溢出排水沟,致使该公司养殖区出现进水情况,李哥庄镇政府及时调配挖掘机、增加排水泵等设备用于该企业周边筑坝、疏通沟渠排水,将积存的雨水尽快排出,降低周边养殖户损失。
属实 李哥庄镇政府继续完善辖区污水收集措施,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25 X2SD202109200226 在东盛石材加工厂南侧和西侧,企业用锯泥废渣填埋侵占耕地林地达10亩;随意破坏山体,破坏林地,锯泥废渣随意倾倒,扬尘污染;在企业东侧石料厂场,侵占林地,随意破坏,占用耕地100亩;企业废水乱排;无环保手续。 平度市 土壤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盛石材厂”实际为平度市盛伟石材厂,位于大泽山镇旋口村村西,占地面积约12亩(建设用地约6亩,园地约6亩),2007年10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建筑石材加工,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手续,无土地、环评手续。
2.厂区南侧硬化地面约5亩,地类为园地,西侧有约1亩土地,土地平整未硬化,未种植作物,地类为园地,未发现南侧和西侧存在锯泥填埋现象,2021年5月20日曾发现企业南侧堆放部分锯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企业于5月26日将锯泥清理完毕并复耕。但在厂区内锯泥废渣随意堆放现象依然存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3.厂区西侧山体有明显破坏迹象,损坏山体均位于莱州市境内,经走访周边干部群众,未发现盛伟石材厂存在违规破坏山体行为,现场未发现林地破坏迹象。企业东侧存料场压占土地约7亩,地类为园地,用于临时存放石料,对压占的园地造成一定破坏。
4.企业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材切割工艺,统一排入厂区西侧的防渗沉淀池循环利用,沉淀池周边存在废水溢流迹象,企业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后定期清运。
部分属实 1.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于10月15日前将厂区内堆放的锯泥废渣清理完毕,在环保手续完善前不得生产。
2.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企业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预计10月25日前下达处罚决定。
3.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正在邀请专家制定整治标准,按照整改提升类、完善手续类、关停退出类、清单管理类,对大泽山镇石材企业分类整治。
4.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同时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阶段性办结
26 X2SD202109200236 村内王某业养猪场,臭气熏天。 胶州市 9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王某业养殖户位于李哥庄镇矫戈庄村南,为散养户,不属于禁养区,现存栏母猪4头,仔猪15头,粪污日产日清用于还田,每日喷洒2次除臭剂,现场检查时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由李哥庄镇政府督促该养殖户加大除臭剂使用频次,及时清理产生的粪污;同时及时查处污染环境的行为。 已办结
27 D2SD202109200043 姜山镇姜山星之杰塑料有限公司,公司没有环保手续,扬尘严重,工厂内的废水排放工厂门口东侧和西侧的水沟内,污水会顺着水沟流到周围村里,导致周围村落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井受到污染。 莱西市 大气 9月21日,莱西市政府会同姜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星之杰新型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姜山镇孙岚庄,2019年月建成投产,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生产项目为年产PVC扣板150000平方米,环保、立项、土地、规划手续齐全。
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及VOCs,已建成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脉冲滤芯除尘器、喷淋塔+过滤棉吸附+静电吸附+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等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符合环评及验收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查阅该公司2020年至今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3.因供电所限电,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自9月17日停产至今,预计9月30日投产。生产车间内有少量塑料粉尘。该公司近期修缮厂房,厂区内有少量施工积尘。
4.该公司污水主要为冷却水排污、喷淋塔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防渗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符合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该公司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水沟,已干涸,东侧有一条南北走向水沟,沟内有部分积水。未发现污水排入水沟和周边耕地现象。
5.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东侧水沟、公司南侧约500米处灌溉水塘和姜山一村一村居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沟积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灌溉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
部分属实 姜山镇政府落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要求企业将厂区内施工积尘清理干净,已于9月25日清理完毕,修缮车间时应定时洒水抑尘;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28 X2SD202109200267 胶州市李哥庄镇前辛疃村东有一五十亩的大湾,从2021年春天开始有人往里填埋生活和建筑垃圾,今年8月份时又从湾的另一侧往里面倾倒垃圾,现填埋面积己达80%以上,并且填埋以后比原来地势高了一米多,使得该区域降雨积水倒灌我村农田,破坏了地下水和当地的农业生态。 胶州市 土壤 9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大湾”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与即墨区蓝村镇交界处,距离李哥庄镇前辛疃村约1.8公里,占地面积约30亩。
2.2019年6月15日,沈某鑫承包该地块,并于2021年4月利用购买的基坑土对该处进行初步平整,用于种植小麦,现平整面积己达80%,平整后地势高于原地势约一米。经李哥庄镇政府核实,平整土地无需审批。
3.9月21日,李哥庄镇政府在该区域选取三个点位深挖两米左右,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该区域农田四周均有排水沟,降雨后雨水存在排水沟中,未发现雨水倒灌至农田现象,不存在破坏地下水和当地的农业生态情况。
部分属实 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督促承租方对该区域进行彻底平整,预计10月30日前完成。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污染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29 X2SD202109200315 投诉人对信访件X2SD202109040077调查核实情况有异议。
1.2001年仙格庄村支部书记史某修二哥史某庆把小沽河20亩流砂卖掉,2013年史某修把河堤2000多棵器材树处理掉。
2.离仙格庄村西南100米处有个沙场湾,有耕地10多亩,史某修侄子史某辉生产木炭棒干,做货场用,2005年建窑烧炭,2017年前20几个窑洞昼夜不停烧炭严重污染环境。2010年史某辉伐集体280亩苹果树做烧木炭原料。
3.村东头人建平塘,面积1200平方米,深7.5米,现里面有各种垃圾约4000立方,污染水源和空气。
莱西市 生态 9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院上镇政府、莱西市水利局、莱西市农业农村局、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公安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史某修于1986年11月至1995年5月、2002年2月至2020年8月担任仙格庄村党支部书记。
2.史某庆为史某修二哥。现场检查时小沽河仙格庄段河底平坦无沙坑,未发现挖沙拉沙痕迹,经走访仙格庄村村委负责人及部分村民(目前该村暂无支部书记),无人反映史某庆或其他村民有在小沽河挖沙卖沙行为。该村范围内的小沽河河堤长约230米,最宽处约7米,现场核查时河堤内无林木,无采伐痕迹,经走访,无人反映村集体及村民有破坏林木行为。
3.史某辉为史某寿侄子,其窑厂位于该村村西南约100米的一处沟内。窑厂设有7孔窑洞,占地约200平方米;南侧一处约500平方米灌溉平塘为投诉人反映的“沙场湾”;窑厂与平塘间有约2000平方米空地为投诉人反映的“货场”,上述地块地类均为沟渠,非耕地。2005年史某辉租用该处沟渠建设窑厂,利用废木材烧制木炭。2017年,因该窑厂无相关环保手续,被院上镇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联合予以取缔,取缔后再未生产。现场核查时窑厂已荒废,无生产痕迹。2010年前后史某辉购买村内2000余棵更新换代的果树树桩做为烧炭用原料,折合面积约70亩,并非采伐林木。
4.该村中心街东头原有一处平塘,为40余年前建设,面积约1200平方米,深约6米,地类为坑塘水面,多年干涸已失去灌溉功能。长期以来个别村民将生产生活垃圾丢弃至该处。为改善村居环境,2018年12月份院上镇将该平塘内垃圾进行了清挖,共清运垃圾及泥土约1500立方米,均运至河头店镇尚家庄填埋场进行了规范填埋。因坑塘过深,为消除安全隐患,该村拉土将平塘填平,填平行为不违反相关规定。现场核查时该处卫生状况良好,无环境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院上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做好土地、林木的保护工作;加强小沽河流域村庄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采沙挖沙及倾倒填埋垃圾等行为。 已办结
30 X2SD202109200290 问题1.小区内毁坏绿地严重,房产公司利用小区内部山体,隐蔽毁林建造别墅群和小区物业侵占绿地,小区内堆放垃圾。
问题2.青大三路第三热力公司,锅炉处理设施和水塔夜间低频噪声长期扰民。
崂山区 土壤
9月21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崂山规划分局、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亚麦山城小区位于崂山区青大一路38号,共36栋楼,包括11栋低层住宅,7栋多层住宅,17栋高层住宅和1栋幼儿园。
2.“别墅群”实为11栋低层住宅。该地块于2004年批准为建设用地,2005年6月取得土地证,2006年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1年4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4月竣工验收备案。经对该项目建设前后影像(2008年、2012年、2021年)比对,建设过程中未毁坏林地。
3.小区物业将大件垃圾暂存处设置在幼儿园东侧公共绿地内,堆放有破旧沙发等数件大件垃圾,占用面积约5平方米。2021年8月30日,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发现2号楼旁的绿地被硬化,9月3日予以恢复。未发现其他毁坏绿地问题。
4.青大三路第三热力公司实为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三热力分公司,隶属于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崂山区青大一路17号,为冬季供热企业,现有锅炉规模为5台46MW和2台29MW热水链条燃煤锅炉,供热面积630万平米,居民热用户4.34万户,锅炉于2003年投产开始供热。目前为非供热季,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20年至2021年度锅炉运行期间,公司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对公司现场检查6次,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公司厂界噪声符合相关要求,但是供热季设施运行期间的低频噪声仍会对周边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区城市管理局已于2021年9月22日将存放的大件垃圾全部清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及大件垃圾管理工作,已于9月29日按程序完成大件垃圾暂存点设置。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该小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
3.市城市管理局督促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三热力分公司在本采暖季开始前对厂区噪声源隔音设施再进行优化,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在冬季供热锅炉运行期间,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阶段性办结
31 X2SD202109200347 青岛宏腾五金制品厂,生产时夜间噪声扰民;在西北岭村村南的厂房面积约6000平方米,2193平方米有土地证,其余4000平方米厂房内都有生产设备,投诉人认为环保手续是非法获取的。 即墨区 噪音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宏腾五金制品厂”实为青岛君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北安街道西北岭村村南工业园内,距离西北岭村约300米,占地面积2193平方米,主要从事索具生产,办理了工商、土地、环保手续。
2.村南的厂房面积实为5073平方米,其中2193平方米属于青岛君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其余2880平方米的地块由西北岭村村民李某池于2006年4月未经批准占用村集体土地修建厂房。2007年6月8日,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并处罚款5.76万元,至今未履行。2011年10月,李某池将该厂房租赁给李某春,2021年初,李某春将厂房租赁给青岛杰宏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专业设备制造,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保手续,该项目的土地手续仍不合法。
3.经了解企业负责人和部分西北岭村村民,两家企业夜间均不生产,未发现夜间噪声扰民。
基本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将对有关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2.北安街道办事处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督促李某池尽快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3.北安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32 D2SD202109200071 之前反映D2SD202109030031的问题,认为“2.2018年9月土地整治完毕并通过验收后,移交给青山前村组织耕种。青山前村对部分土地进行了耕种。9月4日现场核查,45亩地已部分种植和计划种植农作物,未发现挖土卖土迹象,未发现无法在口粮田内种植问题。”不属实,有于某涛挖土卖土的照片和每方土十元的电话录音以及买土方买土的视频。 即墨区 其他污染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金口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45亩基本农田位于青山前村西南的土地整治项目内,该项目于2017年11月经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山东明瑞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办,2018年9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移交给青山前村组织耕种。青山前村对部分土地进行了耕种。
2.区自然资源局、金口镇政府分别对金口镇青山前部分群众以及于某涛进行了调查,均表示未发现于某涛挖土卖土;对山东明瑞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的调查表明,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挖土售卖的行为。
3.9月21日,区自然资源局、金口镇政府对挖土卖土照片进行逐一核实,照片实际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运入种植土并进行整理的照片。相关录音及视频无挖土卖土现场的信息,证据不够充分,暂时无法作为完整证据确定于某涛存在违法行为。视频中驾驶员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佐证,目前没有证明人和证据证明于某涛挖土卖土。
部分属实 由区自然资源局、金口镇政府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发现破坏耕地、挖土卖土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已办结
33 X2SD202109200262 举报人对“胶州市李哥庄镇小窑村叶某春抽沙毁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掠取国家自然资源”公开回复不认可,回复称本来就有的水库,但原来只是七八十亩,深度不过2米的小湾溏,自从叶某春承包后,三四年不分昼夜的挖土抽沙,慢慢的就变成了面积为三百多亩,深度达到十七八米的小水库。 胶州市 生态 9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位置位于李哥庄镇小窑村东北角,现状为湾塘,水质清澈,面积约200亩。该湾塘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存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铁路三局修建胶济铁路兰西编组站时在此塘取土。1994年至2004年,小窑村委将湾塘承包给叶某春用于养鱼;2004年至2007年,该鱼塘闲置;2007年村委承包给叶某年用于养鱼(承包年限50年)。1995年至今未发现有采沙卖沙迹象。
2.经查阅2009年度国家下发卫星遥感影像,该湾塘面积约200亩。经现场勘察,湾塘边界清晰,边坡草地及芦苇等植被完整,湾塘深度约八米。
部分属实 1.李哥庄镇政府强化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护,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胶州市自然资源局、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34 X2SD202109200252 青岛格兰德中学租用原青岛海蓝印刷厂厂房改建成学校,学生在新教学楼学习感到不适,投诉人认为学校选址应经过场调等评估后再决定。 市北区 其他污染 9月22日,青岛市教育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2018年,因原办学场所发生变化,青岛格兰德中学启动新办学场所选址工作,经多次论证,确定租用青岛恒大彩印有限公司(海蓝印刷厂)厂区,将原厂房改建为教学楼。该场所占地面积约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650平方米。
2.在不改变厂房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学校对原有设备、构配件、装饰面层等进行了拆除、搬离及工程设计,之后开始装修改造施工,并于2018年11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2019年3月,教学楼装修改造施工完成,进行自然通风;2019年7月,学校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要求;2019年7月-9月学校组织开放日、环境质量公示等活动,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在与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新办学场所于2019年9月正式启用。
3.截至目前,该校区已经正常使用2个学年,现有23个班500多名学生、100多名教职工,运行情况良好。自校区使用以来,学校未收到类似环保问题投诉。
部分属实 1.由市北区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校区空气质量和土壤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下一步措施。
2.格兰德中学加强对学校环境的日常监管,做好教学楼日常通风,确保空气质量安全。
阶段性办结
35 D2SD202109200035 受理编号:D2SD202108310032。“1.莱西市河头店镇田家庄村村南耕地共253亩,现场农作物生长旺盛。现场核查人员利用无人机对该村村南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航拍,并对比2016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影像(自然资源影像最早为2016年,其中重点对比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影像),无耕地被挖,破坏耕地现象。现场核查人员走访村委干部和村民,均表示该村村南的土地一直在耕种,没有挖地、破坏耕地的问题。”对此结果不满意。2019年9月17日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西自罚字【2019】130号文件:破坏2223亩耕地,处罚结果要求15日内恢复耕地,罚款78075元。罚款至今未交,土地至今未回复。(该处罚书已经邮寄,快递号:1115683828877)处罚书内容证明破坏耕地行为属实,与实际回复不符。 莱西市 土壤 9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河头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田家庄村村南无破坏耕地情况,投诉人反映的被处罚单位应为河头店镇千家村。行政处罚文件为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17日针对河头店镇千家村村委会破坏土地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面积实际为2223平方米。
2.2017年汛期,雨水将龙青高速公路施工堆放的泥土冲刷至千家村村南的农田及一条荒沟,造成土地被埋和荒沟部分淤堵。2018年12月,千家村两委会决定委托施工方进行清淤及荒沟扩挖工程,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即开始施工,清淤总面积约2223平方米(基本农田213平方米、其他草地2010平方米),产生土方约6000立方米,全部运往河头店镇丈儿山村用于村路修复。
3.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就千家村未办理审批手续、破坏土地违法行为,于2019年9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78075元。目前农田已复垦,尚未种植农作物;因紧邻龙青高速公路,降雨时雨水汇集此处,如将扩挖的荒沟回填,将影响汛期行洪排涝,经与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协商,河头店镇政府及村委决定不恢复原状。该罚款未缴纳,2020年4月、2020年12月,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两次向莱西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罚款,均未执行成功。
部分属实 1.河头店镇政府、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莱西市公安局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村庄重大事项审批程序监管,督促村庄依法办事;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破坏土地行为。
2.河头店镇政府责成千家村村委,督促村民尽快恢复基本农田的耕种,土地所有人计划2022年春天恢复耕种。
3.莱西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千家村村委未按期缴纳罚款的问题,联系莱西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到位。
阶段性办结
36 X2SD202109200212 李沧区浮山路街道青山路618号福林苑小区33号楼4单元102户在绿地上修建台阶、修建道路,毁绿占绿之后将住宅变为商铺和加工厂房先后出租给五金店铺、服装店铺、以及食品加工点等,这些店铺毁坏绿地、占用绿地,还将物业补绿的草和绿植拔掉,在经营性活动中排放废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最近这段时间,从2021年8月4日开始,102户将住宅租给搞食品加工的企业,这个食品加工点从屋内修了一根很粗的排油烟管插到绿地上,这个食品加工点没有任何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每天加工食品的气味非常大,还有巨大的噪音污染。 李沧区 生态 9月21日,李沧区政府组织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处为居民私人住宅,现场发现102住户在阳台窗外自行设置了一个可移动的铁制台阶,台阶及周边小部分区域草地被简易硬化,未发现“修建道路”问题;未发现将住宅变为商铺和加工点等问题,未发现五金店铺、服装店铺、食品加工点等门头,室内检查也未发现对外经营迹象;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管网,生活垃圾及时处置,未发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未发现噪音问题及产噪设备;该住户在厨房安装了一根排烟管,延伸到自家阳台下,经了解,二楼住户因纠纷将该户公用烟道堵塞,油烟无法正常排放,只能在厨房另加装排烟管口,会产生少量油烟。
部分属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已责令将临时楼梯连同周边简易硬化区域拆除并尽快复绿;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物业对两住户的纠纷进行调解,尽快疏通烟道,将一楼厨房油烟接入烟道正常排放,减少油烟污染,计划于10月31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37 X2SD202109200213 青岛西海岸新区铁山工业园玉屏路27号青岛桌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常年开工不开环保设备大量含油漆盐酸的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水黑褐色有刺鼻异味有大量泡沫),晚上后半夜把废油漆直接倒入下水道然后用水冲走。在车间违规用盐酸给工件去锈,产生的含盐酸废水直接冲入下水道。环保部门来检查之前打开环保设备淸理废水废油漆,把装有盐酸的大桶装到货车上拉出去。待环保部门检查结束后再关闭环保设备,把装有盐酸的大桶再拉回车间。 西海岸新区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卓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注册,主要从事家电和汽车零配件生产,主要生产工序为:脱脂-水洗-锆化-水洗-电泳-UF水洗-纯水清洗-固化-冷却-包装,配套建设一台生物质热风炉,环保及其他手续齐全。
2.该企业无酸洗工序,仅电泳工序中使用的中和剂涉及酸类物质,且主要组分为冰醋酸,其他工序均不涉及酸类物质。查阅该企业2021年的进货单据,未发现盐酸等酸类的采购记录。该企业不使用油漆,仅电泳工序使用KNTLF黑浆,生产时贮存于电泳槽内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废漆产生。
3.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为各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呈灰色,有轻微异味,不包含油漆、盐酸等成分,日产生量4立方米左右,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青岛中科成胶南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热风炉废气经“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后排放。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于2021年6月11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4.该企业在《电泳加工合同》中与委托方对电泳底件材料质量进行了约定,委托方须提供合格的底件材料,保证无锈污、油污,青岛卓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不负责锈污、油污处理工作。
5.污染防治设施部分部件有生锈损坏现象。经查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异常,但台账记录信息不完善。未发现该企业“用盐酸给工件去锈”迹象,经对厂区内、外污水古力井进行排查,古力井内水质酸碱度正常,未发现“含油漆盐酸的污水”排放痕迹。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于2021年9月18日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取样检测,9月25日已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超标,已进行立案调查。
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是于2021年10月31日前对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安装电量监控;二是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修复破损部件,现已完成;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38 D2SD202109200014 青岛市黄岛区新海岸新区天泰阳光水岸小区,小区住宅楼下的公共绿地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一是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硬化地面,二是开挖绿地,破坏地下室承重墙,扩建阳光房和阳光窗户,三是用公共绿地种菜。以上行为严重破坏小区生态环境,2018年交房以来多次举报未解决。以上行为若合法,合法依据是什么?若不合法,请有关部门依法衣柜恢复绿地公共属性,拆除围挡、围栏、违建,补种花草树木。 西海岸新区 土壤 9月23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天泰阳光水岸小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99号,于2018年8月建成,建有住宅27栋,住户483户,现已入住约210户。
2.“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是指一楼业主为圈占院子搭建的院墙和窝棚花棚,共21处,前期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已依法对19处院墙全部予以拆除。
3.“硬化地面”是指一楼住户对入户门前荷兰砖停车位进行的改建以及门口出入通道进行铺装硬化,共有86处,物业将对已硬化的停车位按照“便民、利民”原则进行规范管理,符合建设规划。
4.“阳光房和阳光窗户”实为地下室透光天井,个别业主对透光天井进行了改造,共有7处,未开挖绿地,未破坏地下室承重墙,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7日下达《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
5.“公共绿地种菜”一是指在1号楼1单元北侧公共绿地种植豆角、地瓜等农作物,约30平方米,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21日清理完毕;二是指绿篱内存在蔬菜种植43处,目前正在清理中。
属实 1.由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于10月31日前对2户院内的窝棚、简易花棚进行清理,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由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业主11月30日前将地下室透光井恢复原貌。
3.由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于10月15日前对43处绿篱内种菜进行清理。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39 D2SD202109200050 青岛市城阳区仙山西路南50米,流亭豆制品加工园区内有一个无手续洗沙场(城阳汽车北站正西,老板:周某),每天晚上作业(白天不敢生产),产生扬尘和噪音。 城阳区 大气 9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流亭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洗沙场为青岛鑫路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流亭豆制品加工园东侧,属国有铁路林场范围,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2.该公司于2021年4月租用国有铁路林场原有厂房从事渣土洗沙作业,车间面积约600平方米,室内有一条洗沙生产线,现场有生产痕迹。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确有调试设备,试生产的行为。试生产期间有扬尘、噪音扰民隐患。室外有渣土堆1处,约8000立方米,已覆盖。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于9月21日对该洗沙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于9月25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私自进行生产。企业已于9月24日下午拆除完成。
2.流亭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查处。
已办结
40 X2SD202109200299 通济区云桥村,村民仇某光开金属加工点,废料乱堆乱放,噪音扰民。 即墨区 噪音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金属加工点实为青岛亿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通济新区云桥村平安一路与幸福七街交汇处西50米,面积约15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因无订单未进行生产加工,车间内堆放少量铝合金原材料和下脚料,未发现废料乱堆乱放。经了解,在切割、铆接的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1.因该加工点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动员该加工点已于2021年9月24日搬离此处。
2.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处理。
已办结
41 X2SD202109200235 青岛市黄岛区青岛新和盛餐具消毒配送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157号院内)没有办理任何环保环评手续,2021年2月份开始生产消毒餐具,污水和蒸汽锅炉的烟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加工餐具时的噪音、污水、臭气、锅炉烟气污染严重。 西海岸新区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胶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新和盛餐具消毒配送有限公司”实为青岛圣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8月开始在隐珠山路1157号院内生产,主要从事餐具消毒,2021年8月12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土地、工商、环保等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一台0.8t/h液化气热水锅炉、一套污水处理设备。该公司周边为厂房,无居民区。
2.该公司生产污水经两级沉淀、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蒸汽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高空排放。生产噪声主要为现场餐盘的清洗撞击噪声。臭气主要为餐具残留的餐厨垃圾产生的气味。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无异味。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积存的污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超标,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在企业正常生产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锅炉排气、厂界噪声、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3.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42 D2SD202109200010 青岛市城阳区湘潭路和文昌路路口中石油加油站南侧,在农业用地上建厂房,更改使用土地性质,从事非农业用途的门窗加工、喷漆、铁艺加工等,喷漆时有异味。 城阳区 土壤 9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区域共有七家小型经营企业。李沧区旭日东升建材经营部,主要从事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李沧区淇强华艺广告店,主要从事广告牌制作;城阳区中晖怡嘉纸箱包装厂,主要从事纸箱生产;李沧区刘兵装饰服务部,主要从事塑钢厨具制作;青岛宝萱橱柜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制橱柜制作,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青岛新潮欧美利尔实木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实木家具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青岛沐恩乐器有限公司仓库,仅做仓储使用。以上七家企业均为环评豁免企业,土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七家企业中有从事门窗加工、铁艺加工企业,但均无喷漆工序,现场无喷漆异味。
部分属实 由夏庄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加大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已办结
43 D2SD202109200011 1.对D2SD202108270041公开情况不认可,“该企业占地约5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举报人坚持认为该企业实际占用三百余亩,并非5亩地,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9月19日再次有部门人员去现场勘测,测量结果仍为5-6亩,对测量结果不认可。
2.张某军在大洛戈庄村西河边,有三个预制件厂(营里路北),没有环评手续,没有降尘污染设备,在院中露天搅拌水泥,没有合同私自占用基本农田建厂,晚上偷着干活,噪音扰民,扬尘严重。
胶州市 大气 9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8月28日、9月11日、9月21日,胶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共计进行了三次现场勘验,打点作图,确定该企业实际占地约5亩。
2.大洛戈庄村西侧三家水泥预制件厂实为胶州市军霞水泥制品厂的三个区域,实际负责人为张某军。主要生产工艺为:水泥商砼(成品)—浇筑—脱模。该项目使用成品混凝土,不使用水泥,厂区洒水降尘。路面撒漏物料未及时清理,存在扬尘现象。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2021年7月,九龙街道办事处认定该水泥预制件项目为“散乱污”企业,将其确定为整治类,责令停产至今。未发现露天搅拌水泥迹象,现场未发现夜间生产迹象。经核查,该水泥预制件厂的3处生产车间中2处为建设用地,其余1处为一般农田,用于存放成品,均非基本农田。
部分属实 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已责令胶州市军霞水泥制品厂在完善相关手续前禁止生产。同时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与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2.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张某军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10月15日前将占压一般农田的成品预制件清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44 X2SD202109200069 村内多家养殖厂(奶牛、肉鸡、生猪)都将养殖污水直接通过管道排到前面一个大水塘内,污水呈墨绿色,臭味熏天。 平度市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崔家集镇、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水塘”位于崔家集镇昌许屯村东北角,面积约650平方米,水体呈红褐色,水面无生活垃圾漂浮,有明显异味。周边共有4家养殖场户,均为非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相关手续,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均已配套建设干粪棚和沉淀池。
2.陆某林养殖场,占地面积约3亩,存栏生猪310头;魏某杰养殖场,占地面积约6亩,存栏奶牛35头;张某福养殖场,占地约200平方米,存栏生猪35头;李某兴养殖场,占地约700平方米,存栏肉鸡12000只。
3.现场环境较为脏乱,异味明显,魏某杰、李某兴养殖废物及时清运,无粪污外排现象;张某福、陆某林养殖场未及时清理沉淀池,形成外溢,存在向水塘排污痕迹。
属实 1.崔家集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张某福、陆某林立即清理场区内外环境,并组织人员机械对沉淀池及该处湾塘进行清理,计划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
2.崔家集镇政府将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四处养殖户的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其及时清运养殖废物,及时喷洒除臭剂,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阶段性办结
45 X2SD202109200216 平度市大泽山镇泰德石材一区二区,在南侧基本农田上,侵占耕地,硬化水泥地面达10亩,生产污水排到车间南墙外的水渠,趁下雨时候,污水跟雨水顺水渠流向淄阳河,污染地下水。夜间生产噪音严重扰民。 平度市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泰德石材一区二区”实为青岛泰德伟业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大泽山镇东岳石工业园,2010年3月30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加工销售安装。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工商、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该企业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实际生产状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2.该公司在南侧硬化水泥地面约3.2亩,所占用土地为一般农田。针对其违法占地行为,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9月26日立案调查。
3.石材厂距离淄阳河大约1.5公里,南墙外水渠与淄阳河不连通,厂内建有防渗沉淀池,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但污水沉淀池有外溢现象,未流出厂外,大泽山镇政府已现场责令其进行清理。该企业距离村庄1公里,存在夜间生产现象。
部分属实 1.大泽山镇政府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生产时的噪声、地下水进行检测,计划10月3日出具检测报告。
2.大泽山镇政府责令企业加强日产管理,及时清运沉淀池污泥,转运至有资质处置公司进行处理,杜绝污水外溢现象发生。
3.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46 X2SD202109200243 移风店镇政府南两公里处移康路东,有常年非法洗沙场,污水横流,地下水也受污染,洗沙场几年前就给我们周围种植户造成极大的损失。 即墨区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移风店镇政府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该洗沙场位于移风店镇移康路路东、移风店6路南,2019年4月开始经营,2021年3月停产至今,日产成品沙50立方米,占地面积约15亩,地类为建设用地;已办理工商注册,无环评审批手续,建设了容积约120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洗沙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洗沙场内有生产设备,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堆放沙料约900立方米,覆盖不彻底;沉淀池内水和泥沙明显分层,水质较清,未发现洗沙场周围污水横流现象;前期该洗沙场曾因沙堆滑塌压占种植户土地,该企业立即清理了积沙恢复土地原状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3.移风店镇所有村庄日常饮用水全部由利水水务公司统一供水。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在沙场内的地下水井采样监测,根据洗沙水污染特征,确定监测耗氧量(CODMn法)、氨氮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基本属实 1.移风店镇政府要求沙场业主于2021年9月24日拆除生产设备、覆盖沙料堆,现均已完成;同时加强对沙料堆的管理,及时洒水抑尘。
2.移风店镇政府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进行处理。
已办结
47 X2SD202109200240 平度市南村镇前双丘村原书记周某智,在前双丘村蔬菜批发市场非法占用可耕地50余亩罗沙、存沙,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平度市 生态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南村镇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某智为南村镇前双丘村村民,2004年至2011年任前双丘村支部书记。“蔬菜批发市场”位于平度市南村镇前双丘村南侧约50米处,占地约31亩,地类为耕地,系周某智于2005年建成,已于2010年停业。周某智于2019年在此处注册成立平度市国龙沙石建材经营部,主要从事沙石批发、零售,已办理营业执照,无土地、环评审批手续。
2.蔬菜批发市场大棚内存有沙土约60立方米,废旧筛沙设备两套,沙土已覆盖,近期未发现生产迹象,沙土装卸过程中因降尘措施不到位,会导致扬尘产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南村镇政府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设备,清走大棚内沙堆,沙堆和设备已于9月22日全部清理完毕。
2.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9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当事人限10月14日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违章建筑和其他设施,清理土堆,并处以罚款68400元。
阶段性办结
48 X2SD202109200291 张家楼致通化学公司深夜就排放类似84消毒液气味的气体,早晨8、9点就慢慢没了,冬天无风或者大雾天气味更严重。 西海岸新区 大气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家楼致通化学公司”实为青岛致通化学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办事处,于2003年12月建成投产,相关证照及手续齐全。主要以液氯、氰尿酸、钙粉为原料生产杀菌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主要生产工序为氯化反应-抽滤-中和-干燥-造粒。该公司距离北侧的龙湖时代商街约17米,距离西侧的龙湖九里晴川小区、龙湖西府原著小区约90米。
2.“84消毒液气味”实为氯气挥发产生的气味。该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液氯经气化后进入氯化釜反应,储存、反应过程均在密闭储罐和管道内,反应剩余的微量氯气经三级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公司产品在自然状态下会挥发微量氯气,产品转移过程中会挥发氯气。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于2021年6月4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建限值要求。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2021年1月12日、7月13日、7月15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氯气进行检测,废气排气筒氯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5m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颗粒物、氯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该公司实行24小时三班制生产,昼夜生产工序完全相同,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因距离居民区较近,在特定气象条件下挥发氯气会产生异味对周边造成影响。
属实 1.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已于9月28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氯气连续三天进行检测,计划于2021年10月5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加大对该公司的夜查频次,并督促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49 X2SD202109200346 1.即墨区段泊岚镇贾家后疃村在2017年把南邻的一个自然湾和一个有机井的平溏深挖后当成一个垃圾填埋场,填埋各种生活垃圾。2018年底填满后用以前挖出的土进行覆盖,严重污染地下水,破坏浅层水源。
2.村支书在耕地上建造了自家的居住房屋,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
即墨区 土壤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段泊岚镇政府、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垃圾填埋场实为原段泊岚镇非正规垃圾暂存点,位于段泊岚镇贾家后疃村西南约1公里处,原为村庄的自然湾和自然沟。2017年初,段泊岚镇选择此处作为临时垃圾暂存点,主要用于暂存周边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2018年5月至7月,即墨区焚烧发电厂运行后,段泊岚镇对此处非正规垃圾暂存点进行了综合整治,将生活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原暂存点清理干净,覆盖了种植土(非原土),进行了绿化种植;2018年10月委托青岛益众检测有限公司对周边水源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2018年12月区联合验收组对该处垃圾暂存点进行了检查验收,确定此处非正规垃圾暂存点整治完毕。现场原垃圾暂存点已种植杨树且长势良好,未发现污染地下水、破坏浅层水源现象。
2.村支书居住房屋位于段泊岚镇贾家后疃村西,使用人贾某刚系贾家后疃网格书记乔某尧的丈夫,为其家庭农场种植看护房,占地约0.4亩,2013年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地类为耕地。2021年8月,区自然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当事人已缴纳罚款。现场看护房未拆除。
基本属实 1.段泊岚镇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周边水源进行采样检测,预计10月中旬出具检测报告。段泊岚镇政府、区住建局将根据水质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同时继续加强对该原非正规垃圾暂存点的日常监管。
2.段泊岚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依法按程序推进贾某刚非法占地建筑物的拆除等工作。
阶段性办结
50 X2SD202109200321 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200多家冷库收购胡萝卜和白萝卜等蔬菜,不经处理将洗菜废水直接外排周围土地,污染上千亩土地,大量废菜叶和烂菜直接填埋地下或者沟里,投诉人污染地下水。 莱西市 9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店埠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西市店埠镇是蔬菜大镇,现有蔬菜保鲜冷库143家,其中无涉水作业的51家,有涉水作业的92家,以清洗萝卜为主,蔬菜清洗及冷库项目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2.92家涉水冷库厂内普遍安装一至二台萝卜清洗设备,清洗作业主要集中在每年5—9月份,日均用水量约15至20立方米。经排查,目前23家冷库配备三级沉淀池及污水深度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至路边沟渠;66家冷库配备三级沉淀池,其中1家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65家沉淀后排放至路边沟渠,存在外排废水超标隐患;3家冷库无三级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排放至路边沟渠,前期日常检查工作中,店埠镇政府已于9月2日要求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3家冷库停止涉水作业。
3.冷库排放的清洗废水主要携带泥沙,污染程度较小,废水排入沟渠后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经抽查未发现灌溉作物出现死亡现象。
4.冷库在拣择入库或蔬菜清洗过程中会产生蔬菜残次品及萝卜缨,日均约产生5立方米尾菜,无偿提供养殖户用于畜禽喂养,现场核查未发现废菜叶和烂叶直接填埋低下或沟里的情况,挑选店埠村,东南阁村,葛家疃村,东张村四个点位进行挖掘抽查,均未发现填埋尾菜垃圾情况。
5.9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部分冷库附近的地下水进行抽检,共抽检3处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
部分属实 店埠镇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要求各冷库于10月30日前完善污水处理措施,安装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或接入市政管网排放,逾期未完成的予以停产整顿,生产中废水需处理达到法定标准方可排放;加强厂区日常管理,做到尾菜日产日清,严禁违法倾倒、掩埋行为。 阶段性办结
51 X2SD202109200297 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所有铸造企业全部关门停止生产,并将电闸拉下贴上了封条。停产企业都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也齐全,可是没有环保手续的海容在正常生产,龙山南贡的好几家铸造厂都没有环保手续但没有停产。前北葛村委大院一个祷造厂什么手续没有照干不误,还庄村的蠃某宇也在生产没人管,举报人要求对没有手续的进行规范。 即墨区 其他污染 9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龙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工信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停产企业”实为即墨市同盛铸件厂、即墨区环风铸造厂、青岛青川机械有限公司、青岛瑞宏索具有限公司、青岛鑫旺恒达机械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前期,龙山街道巡查过程中发现,该5家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产整改。现场5家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正在停产整改,前期贴的封条未拆。
2.龙山街道无注册名称为“海容”的铸造项目。
3.“龙山南贡、前北葛村委大院祷造厂”实为龙山街道东南贡村的即墨市德路五金索具厂、青岛勤明铸造有限公司、青岛凯润达五金索具有限公司、即墨区新永顺索具厂和前北葛村委大院的即墨区北葛机械厂。该五家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同时还存在安全隐患,前期龙山街道已要求5家企业进行整改,并断电在电闸处贴封条。现场检查时五家铸造厂已断电、停产,电闸处封条未拆。
4.“庄村的蠃某宇”实为青岛嬴乾宇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潮海街道南庄村西南约1km处,该项目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符合生产要求。现场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存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
部分属实 1.即墨市同盛铸件厂等5家有环保手续的铸造厂完成整改,经龙山街道办事处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
2.由于即墨市德路五金索具厂等5家无立项、产能备案手续,不具备整改办理环保手续条件,龙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工信局要求五家企业于9月28日前拆除电炉等主要生产设备,现已完成。
3.龙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工信局加大对铸造企业的日常核查和监督执法力度。
阶段性办结
52 X2SD202109200209 黄岛区承恩路63号(导航青岛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青岛浩东阳光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有一喷塑厂经常有各种颜色粉末飘出了,有时候半夜焚烧,气味烟尘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西海岸新区 大气 9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喷塑厂”实为青岛铭泉工业品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承恩路63号,2020年6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冰箱金属零部件表面喷粉处理,生产工艺为来料件-上件-擦拭-喷粉-固化-下件-成品,无表面预处理工艺,土地、工商、环保等手续齐全,距离北门里村约60米。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该企业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使用白色、黑色等颜色的聚酯粉末,废气主要来源于喷粉、固化等生产工序,喷粉废气经滤筒收料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进入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2021年6月3日该企业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有组织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和厂界无组织废气的颗粒物、VOCs进行检测,燃烧废气、烘干废气排气筒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喷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但由于距居民区较近,会对周边有影响。
4.该企业喷粉室暂存有白色、黑色、绿色、菊红色等颜色的聚酯粉末,由于厂房门窗封闭不严,不排除喷粉室有粉末飘出的可能,未发现有焚烧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计划10月8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如发现超标依法查处。
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已于9月21日责令企业密闭门窗,加强管理。同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53 X2SD202109200217 大泽山镇泰德石材西侧石材加工厂,无手续,露天生产,扬尘污染严重,固废随处堆放,噪音严重扰民。 平度市 大气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石材加工厂为2020年9月大泽山西崖村村民徐某芹租赁泰德伟业石材有限公司车间开办,主要从事石材板材表面处理、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加工销售安装,位于大泽山镇东岳石工业园。该加工厂工商、土地、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该企业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实际生产状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2.企业生产设备全部在室内,生产作业时均为密闭空间作业。现场露天存有少量下脚料,该企业已于9月25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3.企业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石材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音、粉尘。
部分属实 1.大泽山镇政府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扬尘进行检测,因天气原因,计划10月3日出具检测结果。
2.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要求企业生产过程严格密闭,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和噪声产生。
3.大泽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
54 X2SD202109200298 平度市大泽山镇和莱州市夏邱镇交界处的平度市和莱州市两不管区域,存在很多石材厂,这些石材厂自去年8月份开始侵占耕地,环评等手续不齐全,扬尘严重,噪音超标,在耕地上随意倾倒锯泥废渣和废水,下雨时全部是白锯泥水乱淌。夏邱镇夏南村到大泽山镇东岳石村之间的三条道路坑洼不平,当车辆行驶时,扬尘严重,道路上垃圾随意倾倒,臭味熏天。其中青岛新源鹏石材厂和青岛君霞石材厂北侧石料场违法占耕地,在耕地上堆满石料和锯泥,扬尘相当严重。 平度市 土壤 9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平度市大泽山镇和莱州市夏邱镇交界处共有7家石材厂,均属于平度市,其中有土地、环评审批手续的石材厂6家,无环评手续的1家(2020年已停产)。企业厂区地面积尘较多,存在扬尘污染,下雨时,积尘会随雨水流淌至厂区外,实际生产过程中因车间密闭不严,会产生噪声。经平度市自然资源局证实,存在违规压占耕地行为的企业地块,均位于莱州境内。
2.“夏邱镇夏南村到大泽山镇东岳石村之间的三条坑洼不平道路”建于1995年,属莱州市夏邱段,路面已硬化,因年久失修存在扬尘污染,大泽山镇辖区内的道路整体平顺,未发现两侧存在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经调取以往巡查记录并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周边存在异味,经调查系莱州夏邱境内的养殖粪便堆存场地散发。
3.青岛新源鹏石业有限公司位于大泽山镇西岳石村,占地面积14亩,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2006年4月建设,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销售,工商、土地、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4.青岛君霞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大泽山镇东岳石村,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2010年5月建设,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销售,工商、土地、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5.经查阅平度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卫星图片,青岛新源鹏石业有限公司和青岛君霞石材有限公司北侧的石料场位于莱州市夏邱镇夏南村和小初家村,涉嫌非法压占耕地约28亩、园地1.8亩、其他草地5.2亩,地面未硬化,未发现随意堆放锯泥现象。
部分属实 1.联系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9月27日对青岛新源鹏石材厂、青岛君霞石材厂违法压占土地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两家公司清理压占石料,目前正在清理中。大泽山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交界处6家石材厂的噪声、扬尘进行检测,计划10月3日出具检测结果。
2.莱州市夏邱镇政府对粪便堆存场进行清理,已于9月27日清理完毕。
3.大泽山镇政府督促该6家石材厂严格落实洒水抑尘制度,及时清理厂区环境,生产作业时车间严格密闭,减少扬尘噪声污染。
4.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该处路段道路养护,及时洒水抑尘,发现破损现象及时进行维护。
阶段性办结
55 X2SD202109200150 青岛市莱西市水集镇309北侧水集工业园内,三家石子厂和商混站没有环评,环评没批复就生产加工,现场环保设施不到位,污染周围土地。 莱西市 其他污染 9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区域实际有6家机制砂和混凝土生产企业。
2.青岛水集建筑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水洗砂生产,混凝土项目已办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水洗砂项目于202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建设,尚未投产,未进行环保验收;青岛中建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生产,已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8月31日建成投入调试,正在进行自主验收;青岛赛维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机制砂生产,混凝土项目已办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机制砂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尚未开始建设;恒基(青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水稳料生产,已办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青岛永佳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机制砂生产,已办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
3.上述5家公司立项、土地、规划齐全,均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全部硬化,废水通过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污染周边土地问题。
4.青岛润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机制砂生产,已办理立项手续,租赁他人厂房。2020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因资金问题未建成,决定10月30日前自行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核查时现场无生产活动,车间内存放有移动式机制砂设备一台,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堆放石渣,已进行覆盖,无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染周边土地问题。
部分属实 由水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该区域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厉打击废水外排、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而主体项目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已建成项目恢复正常生产后第一时间进行监督性监测。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