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

2026年09月23日 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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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仪器实时直传数据,未剔除可能因仪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异常值。数据更新时间为每小时的第20分钟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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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199发布时间:2026-09-04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委办2026〕9号)要求,现对青岛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8日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

受理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电话:0532-82870978、0532-82964043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整改任务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结构性、根源性压力仍处于高位,“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二)完成情况:2025年,青岛市全年PM2.5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省下达目标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91.2%(省下达目标88.8%),无重污染天气。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是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 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进行淘汰。

二是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 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到2025年,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左右。

三是优化货物运输方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力、水泥等中长距离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用作应急保障的基础上,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 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中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治污。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料使用替代。2023年年底前, 按照省工作部署, 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通过遥感检测、检验机构监管、执法检查、OBD远程监控等方式, 强化柴油货车监管。

(二)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推动我市煤电、水泥、轮胎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退出5台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完成列入名单的4家轮胎企业的低效落后产能退出验收工作,关停小煤电机组50台共645.5MW。制定青岛市“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引导重点工业企业对照国家能效水平标杆值进行技术改造,加快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和技术。青岛炼化、海湾化学、青岛特钢、圣戈班玻璃等企业的生产装置或生产线能效水平已优于国家标杆水平,青岛炼化、海湾化学被评为国家能效水平“领跑者”。目前,我市已完成“两高”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清零。我市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发改委肯定并推广。

二是制定《青岛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2年)》,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22年,我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降低5.1%。根据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青岛市不属于重点区域,2023年起不再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莱西市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累计并网突破250万千瓦,超额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突破海上新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电建即墨海上光伏(一期)首批并网。截至2025年底,我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达810万千瓦,装机占比从39.6%跃升至60.6%,超额完成“十四五”倍增目标。

三是大力发展公转铁、公转水、公转管等多式联运模式,提升清洁运输占比。加快推进前湾港区北岸铁路扩能改造、董家口港区中线铁路等重点铁路项目建设。2025年,山东港口青岛港大宗干散货“铁路+水路”清洁运输占比达到86.2%,全港油品“铁路+水路+管道”清洁运输占比达到97.4%。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海铁联运完成282.9万标箱,同比增长11.1%。中欧班列(齐鲁号)开行1225列,同比增长20.5%。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2025年全市公交车更新601辆,其中绿色车型占比100%;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增或更新15993辆,其中新能源14978辆,占比93.6%。

四是推动企业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截至2025年底前,我市已完成104个原辅材料替代项目。落实《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全市已有14家企业申报成功,享受豁免政策。有序推进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家焦化、7家水泥企业已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2025年,全市已登记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5464台;全市路检路查柴油车5031辆次,集中停放地监督检查柴油车2272辆次,遥感监测柴油车25.8万余辆次,检查环检机构217家次。

四、销号验收情况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我市于2026年6月29日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并于2026年7月17日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对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销号验收。2026年8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向我市印发销号验收意见,认定我市已完成此项任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