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

2024年05月06日 18时
  
状况:
等级: 二级
首要污染物: 可吸入颗粒物
温馨提示: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注:以上为仪器实时直传数据,未剔除可能因仪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异常值。数据更新时间为每小时的第20分钟前后。

空气质量图片
温馨提示
适宜户外活动或锻炼。
空气质量
AQI
 
55
空气质量
PM2.5
 
38
μg/m3
空气质量
PM10
 
60
μg/m3
首页>环保督察>山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公示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 整改情况的公示
点击量:379发布时间:2021-01-29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青岛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青环督改办〔20192号)要求,现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2020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14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3%。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0年已完成《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中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已完成整改。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公示时间:2021129日至25日;

公示电话:0532-82964043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日);

受理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