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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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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批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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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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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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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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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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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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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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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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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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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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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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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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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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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080042回复结果“地铁正常运营引起噪声现象客观存在。2021年6月23日和7月1日,青岛地铁集团先后两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到投诉人家里开展噪音检测,均因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检测未能进行。9月10日,青岛地铁集团再次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答复最近身体不适,双方约定待投诉人身体恢复后再行检测。”投诉人称回复部分属实,7月1日青岛地铁集团未派人到自己家中检测,6月23日到家中检测时,在地铁到站前检测的工作人员将检测仪器按了暂停,检测结果未呈现噪音最真实情况,希望重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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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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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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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青岛地铁集团协同青岛市李沧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坊子街185号位于青岛地铁1号线南遵(南岭站~遵义路站)区间,距南岭站约270米的线路上方,隧道埋深10.07-11.35米,该区域当前被规划为重庆路绿化带。
2.6月23日晚间,按照和投诉人的约定,青岛地铁集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到投诉人住所进行噪声检测。按照二次辐射噪声检测规范,检测单位采用两台仪器分别检测二次辐射噪声和背景值。检测背景值时,为剔除地铁运行的影响,检测机构在列车经过时暂停了背景值检测仪器,属正常操作。由于投诉人对该操作流程有异议,检测未完成。
3.因投诉人不同意检测方案,为取得真实数据,7月1日,青岛地铁集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满足相关要求、距投诉人住所最近的点位进行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编号:ZBJC210520W2B),检测结果达标。
4.9月22日,青岛地铁集团协同李沧区政府到投诉人住所协调检测事宜,投诉人拒绝配合再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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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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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铁集团继续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解释。地铁运营分公司加强日常管理,按照检修规程做好轨道和车辆日常维护检修,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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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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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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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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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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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丁家河小区89号楼3单元101户连接的外围网点世起全羊馆,室外抽油烟机不好用,长期开门炒菜、煮菜,油烟进入楼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省督察期间反映过,但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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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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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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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丁家河小区于1995至1997年陆续建成,有多层楼房76栋、别墅54栋,住户1885户。“世起全羊馆”实为铭川福酒店,位于长江路街道长江中路105号,证照齐全,食品经营许可证至2022年3月22日。
2.2021年5月25日,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接到投诉反映该店“在北侧洗菜,脏水泼洒在路面,产生异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督促该店已于5月25日完成整改,现场核查该问题无反弹现象。2021年5月27日,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铭川福酒店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等级的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3.铭川福酒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抽油烟机位于餐饮店北侧外墙,运行正常,烟道为外置烟道,排烟口低空对地排放。餐饮店后厨有一通道,用于卸货及员工进出,后厨通道门未关闭,现场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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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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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铭川福酒店已于2021年9月24日完成后厨通道封堵。
2.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铭川福酒店进行油烟检测,已于2021年9月25日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等级的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3.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责令铭川福酒店于2022年3月22日前,完成烟道排烟口的整改工作,逾期仍未整改,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发放产生油烟类餐饮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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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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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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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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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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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南黄埠村存在以下问题:
1.村山南约300多亩耕地,近几年己成为村干部存土方和垃圾的场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村东(滨海路以东)、大约100多亩耕地,村民直至2018年走法律程序才知道被卖,现在也成为村干部存土方和垃圾的场地,怕被发现,很多垃圾被拉网遮挡和挖坑掩埋。现在已被堵路围挡。
3.村北金家岭区域150多亩耕地,2019年村干部以给南黄埠村拆迁安置区为名,把种植土卖了,其他土拉在琴湾小区以南,堆成土山掩埋耕地几十亩。现在金家岭区域己挖成大坑。
4.南黄埠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到处都是,9月15曰环卫工人给村放了几个垃圾桶,清理了部分生活垃圾。,其他建筑垃圾并未清理,而是用黑色遮阴网覆盖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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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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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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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温泉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村山南约300多亩耕地”实为南黄埠村以南、滨海公路南黄埠段向海侧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182.39亩,2004年2月,分别出让给青岛英豪东泰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均未开发建设。青岛英豪东泰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地块被人为倾倒了90多立方的建筑垃圾,9月1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在入口处浇筑隔离桩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现场地块外侧已设置围挡。
2.“村东(滨海路以东)100多亩耕地”实为村东(滨海路以东)、滨海公路南黄埠段向海侧地块,系北航科教新城发展预留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04.14亩。2017年原南黄埠村委会对地块调地清表,拆除的养殖棚等建筑物就地堆放。2021年8月份,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时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在南黄埠村东养殖池岸边有建筑废弃物,温泉街道立即将该处建筑废弃物清理转移,并用防尘网覆盖。现场滨海路以东区域的建筑废弃物已覆盖防尘网,出口处有隔离墩限制工程车辆进入;转移的养殖池建筑废弃物堆放在离岸边20余米的斜坡处,已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经了解南黄埠网格党支部,在拆除建筑物过程中从来没有填埋建筑垃圾,可能前期在清理转移养殖池建筑废弃物时被误认为填埋。
3.村北金家岭区域地块为南黄埠村安置区建设用地,面积162.02亩。2019年8月,原南黄埠村委会对地块地上附着物清表和场地平整,平整后的土方就近存放在琴湾小区以南地块,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2.2亩。现场无施工,未发现村北金家岭区域地块有大坑;琴湾小区以南地块存放约占12亩面积的土方,已覆盖防尘网;经走访南黄埠网格党员干部,均称未发现卖种植土的行为。
4.“村内”实为南黄埠村旧村址,2018年11月启动社区改造,目前剩余107处房屋尚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现场旧村址内大部分房屋已拆除,拆除的建筑废弃物就地堆放并进行了覆盖;村内设置了12个垃圾箱,有专人负责,垃圾日产日清,没有发现生活垃圾到处丢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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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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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泉街道办事处要求青岛英豪东泰置业有限公司加强对该待建土地的管理。
2.温泉街道办事处要求南黄埠村加强旧村址内生活垃圾的清理,及时更换建筑废弃物上破损的防尘网。
3.温泉街道办事处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土地的开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做好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区域内待建土地的巡查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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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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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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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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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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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市龙山街道康力商混站,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土地手续不全,在经营的过程中开挖厂西侧的山,在商混站院内有一家非法石子厂和非法洗沙厂,村民多次举报也未拆除设备,并且开山采石的地方露天堆放碎石,导致检查的时候看不到开采过的痕迹,夜间生产石子有噪音和粉尘,希望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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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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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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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龙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康力商混站”实为青岛康力商砼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龙山街道办事处石龙庄村以南,占地49.74亩,地类为建设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院内共包括青岛康力商砼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昇杰建材有限公司和青岛建邦绿色建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青岛康力商砼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工商、土地、建筑业企业资质手续齐全;共四套生产线,前三套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第四套生产线已办理环评审批,正在组织验收尚未正式投产。
3.青岛昇杰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洗砂及外加剂生产,工商、土地、建筑业企业资质、环保手续齐全。
4.青岛建邦绿色建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洗砂生产,工商、土地、建筑业企业资质手续齐全,已办理了环评审批,正在组织验收尚未正式投产。现场康力商砼生产正常,昇杰建材和建邦绿色建筑未生产,均未发现有石子加工生产设备及工艺,无明显噪声和扬尘;康力商砼生产车间的石粉、砂石等原材料均为外购
5.三家公司夜间10点以后均不生产。
6.康力商砼工程有限公司位置地势南高北低,经比对2013年以来的卫星影像,该公司在2016年建设厂房时将厂区内西侧山体进行了平整,2019年底至2020年初,在厂房西侧原有的山坡道路基础上下挖整平建设了消防通道。2020年5月,即墨区自然资源局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下挖整平工程中涉嫌非法采石,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已缴纳,违法行为停止至今。现场在消防通道处没有露天堆放碎石现象,通道西侧存放的少量石粉覆盖不彻底,未发现开采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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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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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山街道办事处要求青岛康力商砼工程有限公司于9月22日前将堆放的石粉清理到料仓内,严禁露天堆放砂石等原料,已于当天将石粉清理干净。
2.龙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康力商砼工程有限公司第4条商砼生产线、青岛建邦绿色建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水洗砂生产项目按要求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前严禁投入生产,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
3.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康力商砼和昇杰建材粉尘和噪声开展监督性检测,现康力商砼已完成检测,颗粒物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昇杰建材未生产尚未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4.龙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开采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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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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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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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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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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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举报人的林地倾倒数车沼液沼渣,致使树木有枯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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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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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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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金口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投诉件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天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金口镇即东路582号。2020年11月,张某整体租赁原青岛中环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成立青岛天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商、土地、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沼气生产,主要原材料为畜禽粪便、蘑菇菌棒、玉米棒等。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
2.林地位于金口镇王家瓦子埠村青威路两侧,系投诉人与合伙人2012年3月20日租赁,共计75亩,主要种植栾树。2020年3月,原青岛中环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宋某法介绍、合伙人口头约定同意后,在该林地内施用沼液沼渣作为肥料,施用量约60吨。
3.现场核查时林地内未发现沼渣沼液,大部分树木长势正常,少数树木存在枯枝现象,无法确定枯枝原因。青岛天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在此地倾倒沼液、沼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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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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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口镇政府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原青岛中环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与投诉方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投诉人诉求。
2.金口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天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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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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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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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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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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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与潍坊市边界王吴水库,是高密市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在王吴水库南岸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有燃油釆砂船、人为架设的渔网及养鱼网箱,在王吴水库上游胶河河道内(青岛市行政区域)有大量燃油釆砂船只,认为污染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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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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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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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水利局、胶州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铺集镇政府会同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潍坊市人民政府组织高密市人民政府和高密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吴水库为高密市水源地,总库容4703万立方米。
2.王吴水库西岸高密市空冲水村附近水域停放15条船只,其中12艘清淤船只,3艘辅助船只。2019年高密市组织对王吴水库进行清淤,2020年11月清淤结束后,清淤船只暂时停放在王吴水库上游高密市和胶州市交界的水库岸边,停放期间未发现船只启动运行行为。王吴水库南岸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水域、水库上游胶河河道内均未发现燃油釆砂船。
3.附近的村民在王吴水库上游胶河东岸(胶州市辖区内)以及高密市与胶州市交界处王吴水库附近水域安放渔网、迷魂阵等捕鱼渔具和养鱼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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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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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密市水利局责令潍坊锦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清淤船只清除库区范围,已于9月25日全部清除完成;对排查出的渔网及养鱼网箱进行清除,已于9月27日全部清除完成。
2.胶州市水利局会同胶州市铺集镇政府对排查出辖区范围内的渔网及养鱼网箱进行清除,已于9月27日全部清除完成。
3.胶州市水利局、胶州市铺集镇政府加大辖区范围内胶河河道巡查,一经发现非法捕捞将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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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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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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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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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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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龙山街道团彪村村支书隋某,攫取和占用集体土地,大肆挖土石整地,多年前在村东北端临山脚的团彪水库北侧建起多栋小别墅,对外售卖。从2020年开始,继续挖土石整地,破坏周边生态环境,违反国家规划,在团彪水库北侧又开发两栋约10000平米的多层小产权房,严重破坏这里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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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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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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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即墨区组织龙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小别墅”实为团彪庄村东北端、团彪水库北侧的村民住宅楼,分别为两栋三层住宅楼和三栋两层住宅楼,共27户,占地面积11亩,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2004年,团彪庄村委未经批准建设住宅楼,住宅楼建成后未对外售卖,现住户均为团彪庄村村民。2021年9月,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已对团彪庄村委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场住宅楼处均无挖土石整地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2.“多层小产权房”实为2018年初吴某超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的两栋五层住宅楼,201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位于团彪水库北侧、二层楼以东,建筑面积7000余平方米,占地2.67亩,地类为村设施农用地。2019年6月,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吴某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并没收地上建筑物,现罚款已缴纳,区自然资源局已提请法院予以裁定。现场检查时住宅楼已停工,周边无挖土石整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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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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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自然资源局会同龙山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政策和立案调查结果依法对违法建设的村民住宅楼予以处置。
2.龙山街道办事处会同区自然资源局根据法院对“吴某超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住宅楼”一案的裁定结果,依法处理到位。
3.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建、违法挖土采石等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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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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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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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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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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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谷小区5期,小区北侧山体的西北侧正在施工建设高压线塔,施工位置距离小区5期楼体较近,目测只有三四十米的距离,建设高压线塔破坏山体的绿植,担心高压线塔建盖完成之后对5期居民有辐射影响,并且高压线塔施工前没有进行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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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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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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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青岛市供电公司会同西海岸新区管委、省送变电联诚公司联合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高压线路工程属青岛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全线采用架空设计,由山东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高压线塔为青岛大楼(戴戈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T13杆塔,目前该塔已完成基础施工,现场实测杆塔基础中心点距小区外墙约45米、距离构筑物55米。
2.高压线塔所在地为山坡荒草地,经了解施工单位和属地镇街,开工前施工单位已将青苗赔款拨付街道,街道根据西海岸新区青赔文件要求,在履行相关审批审核程序后,将地面附着物青赔款分别赔付相关个人或集体。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区域开展施工,施工中临时占地也未超规定作业面,不存在破坏山体绿植问题。
3.工程开工前已编制《青岛大楼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线路走廊两侧30米内预测和类比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过程严格遵照环评报告要求。
4.高压线塔施工前,环评批复意见、工程项目核准批复、建设工程许可等文件均在《青岛日报》、《青岛西海岸政务网》、220千伏大楼变电站现场进行了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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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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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供电公司加强电磁辐射科学知识宣贯,会同西海岸新区发改局、街道等部门做好周边居民的解释沟通工作。
2.现场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和规范管理,做好工程完工后的土地平整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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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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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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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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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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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渤海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危险废物废物经营单位,持有青岛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青岛市内产生的废包装桶(HW49:900-041-49)(不含危化品废包装桶)。
1.环评要求:接收废油漆桶要求残留不超过桶重的3%,废稀料桶要求液体残留不超过桶重的1%,投诉人称企业超经营资质接收废矿物油桶等废桶,破碎后产生大量危险废物,除少量委外处置外,其他均非法处置。
2.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需对产品(铁粒、铁片、塑料片)进行检验,满足标准的前提下,可作为合格产品外售;若不满足标准,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后出厂。投诉人认为,该企业仅通过磁选、清洗,无法去除沾在壁上的附着物,不合格的产品,流向附近的小铸造企业,造成二次污染。多次反映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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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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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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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渤海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一路以北、青石路以东,2021年4月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手续。公司针对不同原料建立了破碎磁选生产线和破碎清洗生产线,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分别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产品出厂检测协议以及产品销售合同。
2.经比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评批复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核准经营范围及危险废物类别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包括废矿物油桶。现场对该公司接收的废矿物油桶进行核查,共有尚未处理的废矿物油桶3个,桶内残留物均符合环评中的“残留不超过桶重的1%”的要求。企业危废转移台账严格执行电子联单制度,自正式投产以来共产生危废243.412吨,其中,已转移处置HW12、HW08危废183.221吨,转移对象均为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尚有库存HW12、HW08危废60.191吨,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3.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磁选、清洗工艺,并且通过了专家评审,该处理工艺成熟可靠可以有效去除残留物。清洗后的铁粒、铁片、塑料片等产品检验合格后外售给青岛源杰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每批次的出厂产品均有第三方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经核查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和销售台账无异常,未发现向小铸造企业销售的现象。
4.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此前均未收到涉及该公司的相关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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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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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健全接收台账,把好危险废物接收源头关;加强生产运营管理制度和台账建设;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严禁违法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督其规范落实环保要求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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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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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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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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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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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大楼村,宗某和金某起两名村民在村内的山上建设违建,并且养殖家禽,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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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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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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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宗某”实为青岛珠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金某起”实为灵山卫街道森林管护队员;“违建”分别为青岛珠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大楼西山建设的设施农用地看护房和大楼村东山的森林管护房。
2.2011年,青岛珠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原胶南市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大楼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荒山有偿使用合同》,承包大楼村西山的100亩荒山,用于发展生态农业使用。该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申请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看护房4处,占地面积80平方米;于2012年12月25日申请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管理房1处,占地面积60平方米,总计审批建设看护房面积140平方米。经现场测量,该公司实际建设看护房面积176平方米,超准许建设面积36平方米。
3.经测量大楼村东山的森林管护房面积260平方米,系根据原胶南市林业局2009年批复文件建设,建设面积未超要求。
4.在西山看护房内及周边区域未发现建设种植大棚和养殖大棚,未发现家禽养殖;在东山森林管护房周边发现圈养有5只鹅和2只鸡,有轻微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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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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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于10月30日前将西山看护房超面积部分予以拆除,将东山森林管护房周边圈养的家禽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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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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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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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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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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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100053,对回复中的“1.2021年9月5日,大沽河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邀请胶州市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与新城玺樾小区业主进行座谈,现场解答业主质疑。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已于2015年5月1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批。2021年9月2日,大沽河管委会已委托山东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场对整个小区进行14天24小时不间断检测(如遇降雨等不利气象时间顺延),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解决方案”不认可,并没有公示送审稿,业主在签购房合同时明确表示有不利因素,但是未提及噪音问题;已经进行检测,但是检测结果未进行公示;是建设机场的规划问题导致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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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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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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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市机场办会同胶州市人民政府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9月5日,大沽河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邀请胶州市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在管委会一楼会议室与新城玺樾小区业主进行座谈,现场解答业主质疑。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已于2015年5月1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批。座谈会上,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演示查询生态环境部网站公示《青岛新机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的路径和方法,同时,向各位业主说明了青岛市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新城玺樾749-3地块项目”、“新城玺樾749-4地块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分别为201837028100000947、201837028100000948)情况。
2.新城玺樾云璟小区开发商青岛市丽洲置业有限公司售楼处在区域沙盘、项目沙盘、项目不利因素公示中,均有体现机场的位置,同时告知客户后期可能会有机场噪音。
3.9月18日,对新城玺樾云璟小区14天噪声检测已完成,9月29日,完成检测报告并由新城玺樾云璟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公示。
4.2015年11月30日,《青岛新机场总体规划》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和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2017年7月,新城玺樾云璟小区项目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备案。2017年10月23日,原胶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论证会审议通过该小区规划方案,方案中住宅建筑全部位于《青岛新机场总体规划》2025年和2045年70DB噪声线(噪声红线)范围外,符合相关规定。新城玺樾云璟小区在办理规划业务时,资料齐全,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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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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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政府根据检测评价结果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同时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倾力推动工程施工,全力将隔声降噪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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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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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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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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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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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晖水泥制品厂无环评手续,露天喷漆,产生的废漆桶卖给无合法手续个体,产生的废水倒入下水道。投诉人称,河头店镇环保部门回复投诉人企业已停产,实际上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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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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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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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河头店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莱西市住房和建设局、莱西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西市英晖水泥制品厂,位于河头店镇东大寨村村东南约1公里处,主要从事水泥瓦制造,于2018年12月投入使用,无立项、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根据电费单据,该企业于2021年5月停产至今。
2.现场有搅拌机、成型机各一台,院内堆放砂土10吨左右,未覆盖,堆放水泥瓦半成品约3万页,地面有喷漆痕迹。使用涂料为水性乳胶漆,厂区内目前存放未使用水性乳胶漆20桶,废漆桶12个。该公司自生产以来共购买32桶乳胶漆,未将废漆桶出售。
3.该企业生产工艺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内为旱厕,定期清理外运做农肥,无生活废水排放。厂区周边无污水管网,未发现废水排入下水道现象。
4.2021年9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接到该处信访件,核查发现该企业已停产,责令其在完善环评手续之前不得从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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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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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负责人承诺关闭企业,清理设备及物料。截至9月25日该企业已自行切断生产用水、用电;生产设备、砂土已全部清理外运;水泥瓦半成品清理预计于10月8日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责令其将废漆桶依法依规处置,消除环境隐患。
3.河头店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杜绝该类企业死灰复燃;对于新建项目,确保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前提下建设、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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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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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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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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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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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王家港村长江西路南、峨眉山路西侧山岭上林地树木被砍伐,违建房屋、会所(鑫爵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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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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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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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长江西路南、峨眉山路西侧山岭区域总面积约17亩,包括疏林地89.6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1724.41平方米,林地9573.01平方米。该区域内共有15处建筑物,鑫爵山庄是其中一处。
2.2013年1月1日,长江路街道王家港社区将该区域17亩土地租赁给青岛茂源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租赁期至2062年12月31日,用途为苗木种植,并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青岛茂源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再次将该区域北侧土地8.5亩租赁给胡某斌投资经营,租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62年1月1日,并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
3.经查阅卫星影像及走访,2011年至2014年,该区域先后建成了15处建筑,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均未查询到相关土地及规划建设手续,通过影像比对存在毁林情况。
4.15处建筑物中,占用村庄建设用地的有三处,北侧为鑫爵山庄,南侧和西侧各有一处;占用林地的有12处,其中砖混结构建筑物两处,简易板房六处,钢结构建筑物三处,变电室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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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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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10月31日前对该区域非法占用村庄建设用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按法律程序推进。
2.由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于2021年10月31日前对该区域林地违法建设行为立案调查,按法律程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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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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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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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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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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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凤台街道皱家坡北面的葡萄酒厂在东面又盖了新车间,距离居民区10多米,认为环评不合理;西面旧车间噪音扰民,在南面的大院子(有大塔吊)原先是耕地,搭了好几个棚子,地上铺了很多层建筑垃圾,天天喷漆异味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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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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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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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平度市组织凤台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骊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位于平度经济开发区北京路260号,成立于1998年7月17日,主要从事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已办理工商、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及排污许可证,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该企业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该企业2021年1月份新建气泡酒勾兑生产车间,距离周边最近居民区约15米,属环评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3.西面旧车间噪声为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凤台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22日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间及厂界周边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4.“南面的大院子”实际为青岛荣达起重机械拆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6日,主要从事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和建筑设备租赁,占地面积约15亩,地类为耕地、园地,已办理工商登记,无用地手续。现场建有箱体板房两处、钢结构棚1处,棚周边及道路的土地上有部分建筑垃圾,有喷漆痕迹。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0年5月对该公司院内搭建的钢结构棚依法立案处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压占土地,罚款4900元,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其他事项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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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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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台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青岛骊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确保生产时保持车间密闭作业,防止发生噪音扰民现象。
2.凤台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青岛荣达起重机械拆装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取缔,计划10月30日前将该土地上现有的占压建筑、建筑器械等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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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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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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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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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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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办事处小邓陶村民反映原村书记王某海破坏农田。其租用村北土地大约60亩,建设了两个厂房,里面安装了破碎石头的机器,在督查组来之前怕査已搬走,现在借了几头牛在应付检查。近几年又建设了一个厂房和一排房屋,饭店在督察组来之前搬走,以前饭店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在其干书记期间,在其租赁的土地上放置山石几万立方米,破坏农田上百亩,山石堆的髙度大约有几十米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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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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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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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胶南街道、区自然资源局、交通商务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某海”为胶南街道小邓陶村原支部书记。“其租用村北土地”位于小邓陶村中心街与背儿山路交叉口以西约100米处,实为小邓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租赁的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性质为其它独立建设用地,总占地约55亩,其中合作社用地约15亩,“山石堆”占地约40亩。“山石堆”位于合作社用地北侧,高约10米,总量约30万立方米,实为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铁路青岛西站换乘中心工程时基坑开挖出的土石方,于2018年开始陆续形成,此处土地利用现状为部分旱地、设施农用地和少量草地。
2.“两个厂房”实为合作社内2个种牛饲养的养殖棚,建于2008年,共约2670平方米,位于限养区,现存有36头种牛、农资、饲料及加工设备。
3.“一个厂房和一排房屋”实为合作社内的看护房和管理仓储用房,建于2013年,共约330平方米,现存有饲料、兽药等物资。
4.2007年11月,小邓陶村委会申请办理了临时性饲养场审批手续,并陆续建成了养殖棚、管理仓储用房、看护房等建筑物。因经营主体由村委会调整为小邓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现场养殖规模变小,2020年11月小邓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其中8.16亩重新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用于种牛饲养,其余6.84亩尚未建设使用。
5.合作社内未曾安装破碎石头的机器,前排的部分管理仓储用房曾作为内部食堂并短期对外营业,但已于2019年8月底停业。2020年底至今,胶南街道办事处曾多次对合作社设施用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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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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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商务区管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土石堆清理完毕并恢复原貌。
2.胶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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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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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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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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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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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村镇冢西村有村民和文书于某军以及村民于某飞、于某鹏等人在尾矿砂大坝处盗挖尾矿砂,造成粉尘和噪音污染,现在有大坝倒塌的风险,希望开挖的地方回填尾矿砂,在尾矿砂北侧一公里处耕地上从事非法挖矿,粉尘严重,现在土地被破坏,造成土地流失,向青岛市12345和多个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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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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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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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明村镇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文书于某军”实际为明村镇冢西村文书于某娟。“尾矿砂大坝”实际为青岛云盛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排尾时遗留的尾砂堆(约96万立方米),位于明村镇冢西村东北约600米处,占地约8万平方米,地类为采矿用地,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2019年5月份例行巡查时,发现青岛云盛矿业有限公司计划将于此处从事尾砂加工,现场有部分生产设备,执法人员已于当日进行取缔,设备已全部拆除清运,此后未发现挖沙行为。目前尾砂堆周边长满杂草,无采挖痕迹。于某伟(于某娟丈夫)于2019年购买石粉,堆放于云盛矿业厂区北侧用于售卖,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2.9月24日明村镇政府请相关专家对该处尾砂堆安全性进行了现场论证,经专家现场论证,该处尾砂堆不存在滑坡风险。
3.“挖矿”处实际为青岛嵘翔矿业有限公司冢东矿区石墨矿,位于尾砂堆北约1000米处,矿区面积0.2786平方公里,地类为采矿用地,已办理采矿许可证,不涉及耕地。该矿坑于2019年8月份停采至今,不存在超范围开采问题,现场无采矿人员、机械,未发现采矿迹象。
4.经查阅信访投诉记录,投诉人就该问题通过12345为民服务热线等途径共反映2次,信访举报内容与此次反映问题基本一致,工作人员先后5次进行现场调查,均未发现此处存在采挖痕迹,但因匿名举报无法回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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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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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村镇政府责令于某伟已于9月23日将其堆放石粉覆盖完毕,
2.明村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同时严格落实管区巡查责任,及时制止非法采矿、盗采盗挖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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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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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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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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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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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紧靠平度市新河化工园区,在吞水路行走经常有刺鼻异味。青岛红蝶新材料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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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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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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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新河化工基地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于2008年8月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大苗家村位于新河化工基地东北方向,与基地分别位于泽河两侧,距离基地内最近企业厂界约700米。
2.“吞水路”实为园区北端的“屯水路”,自东向西分布着两家企业,分别为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青岛阳林鸿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阴雨天气偶尔会有异味。
3.青岛阳林鸿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工商、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企业危废蒸馏处理工艺及危废库存放的危险废库,会有部分异味产生。因生产设备更新企业已于2021年6月起停产至今,经查询2019年以来废气检测记录,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要求。
4.青岛红蝶新材料公司于2014年6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钡盐生产,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工商、土地手续齐全,2017年通过验收并投入生产,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该企业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精细钡盐建设项目(一期)和电子级高纯硝酸钡生产装置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21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均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正在组织自主验收,尚未投产。
5.该企业废水排污口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并于2019年8月份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联网,经调阅该公司2020年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自行监测情况,未发现排放超标废水污染物现象。园区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环境空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参考限值等相关要求。新河化工基地管委已于9月22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红蝶新材料公司外排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等相关要求;在屯水路设置了3个取样点位对异味问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参考限值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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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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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化工基地管委会同相关部门及园区“环保管家”,定期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园区“环保管家”定期到企业开展专家帮扶服务,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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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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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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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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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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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藏马镇河崖村丁某亮(村主任徐某利的姐夫)在靠近一级水源保护地的位置占用基本农田盖了大量猪圈养猪,猪粪、猪尿排入陡子崖水库。多次反映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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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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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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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藏马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藏马镇河崖村丁某亮为原村主任徐某利(任期2018年-2020年)的姐夫。丁某亮建设的猪圈位于藏马镇河崖村村北,陡崖子水库南侧,建于1997年,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现状地类和土地规划性质都是村庄建设用地,位于陡崖子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非禁养区,距离陡崖子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直线距离约1.1千米。
2.该猪圈现存栏猪56头,年出栏猪约100头,属于养殖专业户。该猪圈配建了粪污处理设施及粪便储存设施,粪污通过管道进入储存设施,抽运还田,未发现猪粪、猪尿排入陡崖子水库现象。
3.2021年3月有村民到藏马镇政府反映过此问题,藏马镇政府按照程序反馈了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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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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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藏马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本区域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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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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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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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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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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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集街道水集工业园力力惠生物等周边三个企业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环保设施不开,特别是晚上,直排大气,气味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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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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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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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水集工业园三家企业分别为青岛三农富康肥料有限公司、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均已办理立项、土地、规划、工商、环保手续。根据环评报告,均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三家公司环评报告均未对夜间生产进行限制,确有夜间生产情况。
2.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生产。复混肥项目配套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水喷淋处理设施;有机肥项目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设施;微生物肥为封闭式生产,均符合环评要求。核查时因电力控制未生产,现场有轻微异味。运行记录显示,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未设置旁路,未发现违法直排情况。距离最近居民区约700米。
3.青岛三农富康肥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掺混肥料制造,生产工艺为颗粒肥混合搅拌,配套沙克龙废气综合处理设施,符合环评要求。核查时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设置旁路,未发现违法直排情况。现场有轻微异味。距离最近居民区约700米。
4.青岛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掺混肥和水溶肥、有机肥和生物肥制造,两生产项目均配套布袋除尘器+除味器,符合环评要求。核查时掺混肥、水溶肥项目停产,生物肥项目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设置旁路,未发现违法直排情况。现场有轻微异味。距离最近居民区约700米。
5.三家公司近三年自行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及表2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2限值,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于9月22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家企业昼间、夜间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核查时要求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恢复生产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及表2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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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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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水集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各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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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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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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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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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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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胶北镇前七城村在旧村改造时,造成建筑垃圾成堆、臭味污染,乱草丛生,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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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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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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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胶北镇前七城村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驻地西4.3公里处,该村尚未进行旧村改造。该村北侧堆放有少量因村民修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参杂有杂草、树枝等。现场无异味,除上述垃圾堆放点,在该村其他位置未发现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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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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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责令前七城村立即组织清理建筑垃圾,9月22日已清理完毕。
2.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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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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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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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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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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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久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噪声扰民,排放废气,最近在补办环评手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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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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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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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南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久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南村镇瓦子丘社区三城路99号,2019年7月17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滴灌带生产,已办理工商、土地、环评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该企业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企业于2020年12月29日办理环评审批,目前处于建设及调试生产设备阶段,未投入正式生产,尚未办理验收手续。公司建设及调试设备期间可能产生噪声和废气。
3.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根据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意见》认为该项目从环境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于2020年12月29日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审批,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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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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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村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该企业加快建设调试进度,于2021年12底前完成环评验收。
2.南村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夜间不进行建设调试,取得环评验收手续前不生产,生产后严格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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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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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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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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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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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宝城小区西区物业违法违规使用一辆无牌无照的农用三轮车,噪声和尾气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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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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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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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市北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大山宝城小区西区楼院由大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公司雇用王某本每周清运一次垃圾杂物。王某本使用一辆2015年购买的柴油农用三轮车进行垃圾清运,未办理牌照。因车辆老化,行驶过程产生噪声和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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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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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双山街道办事处要求大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使用该农用三轮车,并加强对该小区的巡查监管,发现污染环境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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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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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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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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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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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厕所无遮挡,污染水源,异味严重;小区西侧车辆噪声扰民,晚上11点手机测噪声为85分贝;小区北侧海大生物,无环评,大量排放白烟,污染严重;东外环胶东医院到高家庄,大姜庄路段和胳膊岭路段尘土飞扬,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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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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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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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大沽河管委会、胶州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胶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少海北湖滨湖绿地内的公厕位于半岛城邦小区东北侧21.3米。该公厕为少海北湖景区配套的公共设施,2021年4月修建完成,至今尚未启用。大沽河管委会在公厕周边种植乔木60余株,对公厕形成了良好的遮挡效果。
2.小区西邻站前大道,于2009年建成通车,南接上合示范区尚德大道,北到胶州市火车北站,全长18公里,双向六车道。因车流量大、过往频繁,存在一定车辆噪声。大沽河管委会已编制站前大道降噪方案,9月20日完成实验段隔音屏障安装,目前正在进行智能交通工程设备安装。胶州市公安局已于9月2日完成新加装限速标志12个以及进入小区道路禁止鸣笛警示牌8处,同时将大型车辆限速标志由原先限速60公里/小时调整为限速50公里/小时。
3.海大生物实为青岛海大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位于小区北侧约1500米,从事浒苔无害化处置,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经查阅环评文件,该企业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公司浒苔烘干生产线均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施,烘干废气经喷淋等设施处理后,排放白色水雾。经调阅企业2021年6月30日检测报告,该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气等有组织废气和颗粒物、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排放要求。该公司仅在浒苔应急处置期间生产,2021年生产时段为6月14日至7月1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4.小区东邻东外环路,该路南起204国道,北至胶东国际机场,现场核查路面干净整洁,未见扬尘,因车流量大、过往频繁,存在一定车辆噪声;大姜戈庄路段实为大杨路,已铺设沥青,现场路面干净,车流量小;胳膊岭路段实为葛埠岭村至东外环路间的府前路,已铺设沥青,现场府前路中段与胶东办事处东侧道路交汇处进行道路施工,路面有洒落泥土,车辆驶过引起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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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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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沽河管委会要求公厕工程施工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加强公厕保洁管理和设施维护。
2.胶州市公安局加大站前大道执勤执法力量,减少噪声污染。大沽河管委会站前大道降噪工程项目智能交通工程预计11月初安装完毕。
3.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在浒苔应急处置期间将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力检查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胶东街道办事处加强道路的巡查监管,做好府前路的道路清扫和保洁,确保所属道路的干净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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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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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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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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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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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现代造船厂码头,没有经营沙石料的散货资质,违法堆积大量沙石料、沙土车每天不分时间运输,尘土飞扬,渣土车尾气、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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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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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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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现代造船厂码头”,实为原现代造船厂舾装码头,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观海路以东区域。原现代造船厂海域使用许可证已于2019年被公告注销,其码头不再作为舾装码头。
2.“青岛现代船厂码头堆积的沙石料”实为海昌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1年前存放于此处的渣土约1万立方米,已采用密目网覆盖,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
3.在对原青岛现代造船厂码头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区域有货船停靠,未发现装卸作业设备。
4.该废弃码头周边施工现场为青岛鲁商润置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灵山湾壹号房地产项目,有渣土车经过,存在扬尘问题,运输过程中存在车辆尾气和噪声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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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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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督促该地块管护单位已于9月28日对该区域实施封闭管理。
2.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渣土存放单位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于10月31日前督促青岛海昌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存放的渣土予以依法处置,同时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
3.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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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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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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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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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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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厂和机制砂厂利用之前的环评,一直不验收和环评批复,环保设施安置不到位,原料和成品不入库,夜间偷偷生产,大肆破坏周围土地挖沙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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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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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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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姜山镇政府、河头店镇政府对投诉件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姜山镇、河头店镇共有石子加工企业4家,分别为青岛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莱西市北方明珠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莱西市丰凯鑫石材有限公司、青岛鼎泰盛新建材有限公司;有机制砂企业9家,分别为青岛磊鑫顺有限公司、青岛磊鑫合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大景矿业有限公司、青岛鑫砂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石器时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安坤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隆钰诚建材有限公司、莱西市建福砂石场、青岛百汇广源工贸有限公司。上述13家公司均已办理立项、土地、工商、环评批复手续,除磊鑫顺、磊鑫合盛、大景矿业、鑫砂贸易4家企业尚未建成投产、未验收外,其余9家公司均已完成环保验收。
2.9家已验收企业均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原料及产品库、布袋除尘器、喷淋设施、防渗沉淀池(机制砂企业)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核查时,石器时代公司有少量原料未入库,已覆盖;隆钰诚公司压滤后的污泥露天堆存未入库且覆盖不完善;建福沙石场生产车间东部有约10立方米泥土露天堆存未覆盖;百汇广源公司部分原料未入库。上述问题镇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现场责令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其余公司原料及产品均入库堆放。
3.隆钰诚公司、百汇广源公司曾存在夜间生产现象,环评中均未对其夜间生产进行限制。
4.未发现上述企业存在破坏周边土地挖沙挖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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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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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加严砂石加工行业管理,督促莱西市砂石加工企业落实各项要求,新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前主体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已建成项目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莱西市公安局定期核查砂石来源,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定期巡查土地使用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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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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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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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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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D2021092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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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强征耕地。2020年6月30日上马街道办事处在未与投诉人协商的情况下,将投诉人承包的道湾耕地出卖给青岛和达集团;2020年7月31日晚上,和达集团施工方在投诉人耕地上开挖作业损害耕地和庄家,2020年10月16日将投诉人耕地彻底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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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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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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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上马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地块面积1.56亩,属原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集体土地111.29亩的一部分,原为耕地。1996年社区与居民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集体统一规划用地时,乙方(您)必须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阻挠。被征用或占用土地的经济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上马街道办事处已按照正常补偿标准将补偿金拨付至下马哥庄社区,涉及的拆迁村民大多已与社区签订了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金;目前仅余一户居民提出的补偿诉求超出正常法律规定补偿标准,街道和社区无法满足其要求,尚未签订补偿协议,未领取补偿金。
2.2019年5月7日,该处集体土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2020年6月30日,该宗地通过拍卖方式出让给青岛和达致远文旅产业有限公司。该土地为净地出让,无农作物。
3.该建设项目为和达正阳北岸项目,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竣工,当前处于主体建设阶段,正在进行开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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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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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马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损害耕地及农作物行为,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建设施工方严格按要求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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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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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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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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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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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东崔戈庄村南侧有村民张某刚晒鸡粪,占用几十亩基本农田晒鸡粪,臭气熏天,要求取缔恢复耕地;东崔戈庄村北侧有20多亩耕地,前几年被村委挖土售卖,挖土之后耕地荒芜,并且现在耕地上都是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恢复耕种;东崔戈庄村东南角有一个地名是轱辘沟,轱辘沟占地30多亩,其中基本农田耕地是十几亩,被村书记挖沙十几亩农田,挖的最深的耕地有几十米,破坏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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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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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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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8年,东崔戈庄村村民张某刚流转了约5亩土地晾晒鸡粪,距离本村南侧约2000米处,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和山荒地。张某刚已于2021年5月份进行了清理,现场该地块仍有少量鸡粪,有轻微异味。
2.2010年,东崔戈庄村在本村北侧进行简单的土地平整,形成村民自发摆摊的集市,占地约10亩,其中基本农田约4.8亩,其余为规划建设用地。集市已于2013年取消,现场有少量的建筑垃圾,未种植农作物,未发现挖土售卖现象。
3.轱辘沟位于东崔戈庄东南面,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至1998年,当时巉山公社、洼里乡确定该地块为国防路(今雄山路)养护专用黄沙取用点,直至1998年公路铺设柏油路后才结束用沙。取沙积水后形成坑塘水面,面积13.3亩,深约5米,地类为坑塘水面,现名为黄沙湾,现场无挖沙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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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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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要求当事人张某刚于9月30日前彻底清理剩余鸡粪并复耕,现已完成。
2.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要求东崔戈庄网格党支部组织清理原村北侧集市区域的建筑垃圾,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复耕,现已完成。
3.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加强对轱辘沟区域巡查,杜绝违法挖沙现象,做好村民生产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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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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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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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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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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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集镇高家庄村东西南北侧都有养殖户,近期下雨养殖场的粪便和粪水都顺着雨水流到东侧隔壁的村庄,臭气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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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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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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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铺集镇政府、胶州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高家庄村不属于禁养区,无规模以上养殖户,有7家散养户,分别为:迟某江养殖户,养殖猪15头;迟某宝养殖户,养殖猪12头;占某文养殖户,养殖猪35头;高某升养殖户,养殖猪40头猪;侯某江养殖户,养殖猪35头;高某义养殖户,养殖猪3头、牛4头;迟某进养殖户,养殖猪35头。7家散养户均配套建设有粪污污水池,污水池配有盖板,污水池已做防渗处理。
2.散养户养殖污水均排放至污水池内,现场未发现粪便乱排现象,但由于近期降雨频繁,部分粪污冒溢顺雨水流淌至场外,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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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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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铺集镇政府加强对该村养殖户规范管理,同时责令养殖户对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并加大喷洒除臭剂的频次,防止粪污溢流污染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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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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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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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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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D202109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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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泽山镇凯乐面粉厂西侧全是石材厂,具体的石材厂位置是从218省道北侧的大泽山镇河刘家大桥以南到鲁家大桥以北的范围,有黑塑料加工户以石材厂做掩护,在石材厂租赁的车间进行加工塑料颗粒,产生的刺鼻气味较大,尤其是夜间气味明显,不清楚在哪个石材厂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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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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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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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范围内共有石材企业12家,其中青岛百世通石材有限公司院内存在1家非法塑料颗粒加工户,负责人为大泽山镇院东村村民泮某荣。2021年7月泮某荣租赁青岛百事通石业有限公司车间,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加工,未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发现该塑料颗粒加工厂有部分原料、设备,无塑料加工产品,存在生产迹象和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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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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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塑料加工厂设备、原料已于9月24日断电取缔,现场设备、原料已清理完毕。
2.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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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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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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