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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索 引 号: 005118462/2025-00372 分 类: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名  称: 净滩有我,做美丽海湾的守护者
发布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6-10
文  号: 附  件:
净滩有我,做美丽海湾的守护者

海湾涵盖河口、海岸等区域,是陆、海生态系统的重要交错区,也是公众亲海戏水、赶海拾贝的重要场所。以海湾为单元推进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在海洋领域的重要实践。而海洋垃圾直接影响海湾生态系统健康和民众亲海体验,是影响美丽海湾建设的直接扣分项。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开展“净滩行动”,清理海洋垃圾,保持青岛的美丽海滨水清滩净,推动建设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源头防控,遏制增量。百川东入海,海洋垃圾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陆源垃圾的控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青岛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首要明确从源头上减少陆源垃圾入海。各级各部门加强海湾沿岸、港口码头、河流湖库等区域的垃圾收集和转运,从而在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和排放。通过设置垃圾拦截设施,防止垃圾通过河流、沟渠等进入海洋;将渔港和海水养殖集中分布区作为重点治理区域,推广新材料环保浮球,支持养殖渔具的环保改造,从根本上减少陆源垃圾入海的增量。
      立体巡查,严控变量。在陆上,严格落实湾长制,严把海湾包干巡查、海上港口检查、入海排污核查等三大“关口”,严厉查处乱排乱放、乱填乱建等行为。在海上,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倾倒;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四联单”制度。在空中,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开展海域巡查,及时通报海洋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

联合净滩,减少存量。组织环保、海洋、城管、属地、企业等多方力量齐上阵,联防联控,开展净滩行动,保障海湾岸滩清洁。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海洋垃圾治理,通过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动员更多人加入到净滩净海的行动中来。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净滩活动,不仅实际减少了垃圾,还提高了社会的环保意识,培养了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感。

通过遏增量、控变量、减存量,我们将逐步实现海湾的水清滩净,实现青岛近海全域建成美丽海湾的美好蓝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亲海临海享海空间的幸福感,获得感,以生态的“含绿量”助推经济发展的“含金量”,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海洋新篇章。